某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资金管理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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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资金管理的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资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资金保障,可以有效提高有关项目的实施速度与效率,对项目资金实施有效管理不仅可以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降低贪污舞弊情况的发生,还能使财政资金的效用得到有效发挥,资金的安全性得到有力保障。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X市积极落实国家和X省下达农业专项资金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情从下达项目计划指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资金拨付、严格项目验收等方面,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实际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X家,合作社联合社X家;登记注册家庭农场X家。2020年至今落实中省专项扶持资金共X万元,其中,项目扶持农民合作社X家,X万元;项目扶持家庭农场X家,X万元。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销售额X亿元,带动农户X户稳定增收,累计分红X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优化申报立项机制。把项目管理与示范创建活动紧密结合,确保项目落实见效。一是围绕“百社引领百场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个提升”行动,草拟了《X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优先对纳入培育提升对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排各类涉农扶持政策,推荐参加新型职业农民、人才提升等培训,在规范管理、规模经营、农业绿色发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运用、质量与品牌、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一二三产融合、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各方面建设项目上,给予优先扶持。二是把评定示范社(家庭农场)做为项目申报的基础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确保项目资金由“输血”变“造血”。2022年,重新修订了《X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和监测办法》。截至目前,系统录入目前正常运营的合作社X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X家,省级示范社X家,市级示范社X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X家,对符合条件的X家农民合作社和X家省级示范社,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二)提升项目执行程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水平,助推项目实施合法合规。一是健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照农业农村部安排,在全市农民合作社全面推行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配套衔接、使用便捷、服务便利的财务管理软件。引导农民合作社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全面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二是规范家庭农场运营制度。一方面,全域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依托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实行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积极开展家庭农场统一赋码工作,确立家庭农场唯一标识数字码和二维码,叠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产品品牌、商誉信用等信息。另一方面,适时使用农业农村部开发的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收支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化。截至目前,全市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登记X家,“随手记”软件使用达2073家。

(三)严格落实项目验收。根据X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严格制定符合实际的项目验收标准,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实效。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主体先行开展自查,整理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向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各县(市、区)对照实施项目前期制定的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表及绩效目标表中的相关内容,自查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检查和资料审查,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形成初验报告书。自查验收通过后,市级验收组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县区,按照项目总数量的20%(3个以下项目全部到场)覆盖面分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逐个现场核查,出具验收意见,各县(市、区)根据验收意见及时兑付经营主体专项资金,完善验收档案归档。县(市、区)级项目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建设主体按要求开展整改。整改完成后,再重新进行验收,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四)加强服务指导能力。积极争取扩大项目资金扶持范围,着力提升服务指导能力,使项目扶持由设施建设向内核驱动转变。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创新辅导服务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基层指导服务能力建设,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多方位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发展需求。2023年,投入扶持资金X万元,其中,X市X万元,X区、X县、X县、X县、X示范区各X万元,用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培育工作,到2024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稳定在X名左右,为X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辅导服务;支持X县、X县各X万元,用于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全市基本建成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

三、项目资金扶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计划下达时间晚,项目执行有效期不足。中、省涉农项目资金一般在每年6、7月份下达到市级主管部门,还需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向市级财政部门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事前评审意见表》及《专项资金财政云预算审核系统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县级部门,县级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要完成项目验收等相关程序,项目执行有效时间只剩下年底2个月左右。

(二)项目资金涉及面大,单体注入资金量小。中、省项目扶持资金总量少,在落实过程中存在“僧多粥少”的现象,且目前项目扶持资金使用仅停留在解决经营主体迫在眉睫的经营主体设施建设、生产加工等基础环节,不能够满足经营主体的运营管理、人才引进、能力提升等内生动力发展。

(三)项目资金监管任务重,缺乏相关经费及专业人员。X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布点多面广,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资格初验、下达计划、实施方案、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程序。尤其是项目验收环节,市、县两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每个项目监管到位,加之X市农业经营主体普遍位于山大沟深的农村地区,路途遥远、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四、项目扶持助力提质增效的建议

(一)建立省级项目库,提高资金执行力。项目库建立后,每半年组织开展一轮申报入库工作。各市(区)农业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入库,每年定时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送省级农业部门,省级农业部门按程序组织评审后正式入库,省级农业部门每年按省下达资金情况综合考量安排扶持资金。项目库作为省级部门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的重要依据,极大缩短了项目计划下达时间,有效提高基层项目执行工作效率。

(二)强化政策多元化,转变项目支持方式。一是鼓励各地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着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二是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购置各类生产加工设备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三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服务中心规范提升、财务代理、金融对接、项目规划、品牌包装、线上营销、物流配送、政策咨询等方面提质升级。四是持续强化财政税费、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服务、保险支持、营销市场拓展、人才培养引进、农业科技服务、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等政策落实,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加强监管力度,注入经费及人力。一方面,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量大、面广、责任重,为确保项目实施落实到位、拨付资金用到实处,基层项目监管工作人员在项目完成周期内往往要多次到经营主体实地查看,加强项目监管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使项目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管理指导机构建设。要逐步配强县、镇两级农经队伍,保证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监管工作人员充沛,从基层规范项目实施合规性。此外,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管理人员外出学习,通过实地观摩,学习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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