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市场治理能力,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成高标准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我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作为,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出发,以优质的服务效能和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旅游文化行业公共服务满意度,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我局认真学习省、市、县相关政策,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结合文旅系统工作实际,在办理文化、娱乐、体育、文物、旅游行业相关审批事项时,不断简化办理流程,大力提升服务效能。加快各类文体赛事活动审批和备案工作进度,全面促进文体服务消费,以各类文化体育赛事为支撑,促进线上线下消费加速融合,扩大消费人群,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认领行政审批事项4项,政务大厅受理行政备案事项2项。
二、加强网络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旅游、文化、文物市场主体信息全部纳入监管平台。一是贯彻落实信用体系建立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参考文旅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典型案例”,与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紧密结合,高质量推进文旅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贯彻执行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电行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二是贯彻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工作要求,形成“即办即录”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始终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政务服务网,依据权责清单目录和部门职能,最大限度的提升信息公示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做到信息目录、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未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数据迟报、瞒报、漏报等问题。截至目前,在X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数据30条,法人信用监管信息24条,自然人信用监管信息6条。
三、严格文明执法,规范行业主体健康发展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强迫购物行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舒畅的文化旅游环境方面:按照上级安排及文旅市场实际,开展雷霆行动,百日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结合“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消防安全、法治建设等宣传活动及常态化检查,不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检查质量,提高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法治安全及生产安全意识,营造文旅市场法治环境,保障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开展好“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文明餐桌”等活动,开展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主题宣传,引导游客理性消费、理性维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坚持包容免罚,行政执法过程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做到“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完善执法文书档案。督促各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规范运行,合法经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检查各类文旅市场经营企业153家次,查处各类问题隐患74个,督促整改71个,立案查处3起。
四、建立审查机制,确保行业发展公平
建立工作规则健全、责任明确、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古浪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X〔2019〕X号)要求,对涉及文旅系统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其他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并将审查及清理情况按季向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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