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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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第一篇】

按照《年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街道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街道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

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街道机关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明确决策范围。

一是重要人事工作,包括讨论决定街道机关科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免、定级;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干部、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等的录用、调动、工资福利、奖惩、考核等方案;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编制、工资、奖金及负责人的任免。二是重大项目安排,包括讨论决定街道(社区)年度实事项目,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计划方案以及税收、招商项目的优惠政策。三是重要工作内容,包括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与服务、社区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原则、措施和规划;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属地化管理工作等。四是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研究、决定预算内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及预算外资金超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单项工作或项目。

(三)完善制度建设。

街道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教城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街道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街道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年完善修改和制定了《街道党工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东坡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东坡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东坡街道社区公服资金管理办法》、《东坡街道办事处请休假管理办法》、《青羊区东坡街道办事处年招商引企(资)奖励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四)加强监督力度。

一是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述职内容之一。二是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三是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沟通制度。四是是“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由街道纪工委负责检查、督办、落实、提醒。执行情况包括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纳入集体决策范围,是否按照决策程序要求进行集体讨论审议及决策形成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在“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街道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部门、干部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部门。对凡是涉及需要干部和群众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委扩大会议的召开。由领导班子和科以上干部参加,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街道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干部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计生政策、单位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物业管理政策等事项通过街道政务外网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一是凡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内容都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议题一般由各分管领导报党工委书记确定,上级要求讨论的问题必须列入议题;未经准备和没有处理意见的提案一般不列入议题。会前要就议题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意见不一致,而事项又不很紧迫,可暂缓列入议题;重大问题或其他需要个别酝酿的问题,可先召开专题会议酝酿研究;对列入会议的议题,应明确由有关工委成员或科室进行必要的准备。

二是开会时间、会议议题、目的和要求一般要提前3天通知,以利于做好必要的会前准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

三是讨论问题时,每个工委成员要立足全局,积极发表意见,尤其是出现意见分歧时,既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又要阐明自己的观点。会议要有决议,不能议而不决;一次会议有几个议题时,要分别议定,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干部任免和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分析意见向区委报告。

四是会后要及时将宜于传达的决定、决议事项向下级党组织通报,抓好贯彻落实。要按规范要求记录,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应详细记录个人意见,注意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第二篇】

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开展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加强学习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三项制度”的认识。

******充分认识到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是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制度体系的关键,是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全面提高机关效能的重点,对“三项制度”的落实高度重视,首先狠抓“三项制度”学习。局***中心组2次集中学习“三项制度”,做到学前有安排、学习有考勤、有发言、有笔记,起到了表率作用。同时,通过组织动员会、学习讨论会以及印发学习提纲引导干部职工学习的方式,系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胡锦涛同志、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以及自治区领导和市领导有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逐条学习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对于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对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同时,积极参加市效能办组织的“三项制度”考试,参考率达100%。其次,把学习“三项制度”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深入开展宗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思想理念,不断提高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自觉性。

二、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建立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体系。

为了尽快建立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几次召开***会对“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及配套进行了研究讨论,及时印发了《***局贯彻〈***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实施办法》、《***局贯彻〈***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局贯彻〈***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围绕开拓创新、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把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作为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认真梳理原有规章制度,行之有效的坚持和完善,不合时宜的修订或废止,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规程,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随机性和盲目性。目前,已制定并印发的制度有: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公文运转和处理制度、否定报备制、考勤管理制度、禁酒令、局机关效能监察投诉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纪律的规定。与此同时,在全局开展“学法规、见行动”的活动,在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大兴遵章守纪之风,实行挂牌上岗、推行个人服务承诺,局机关每个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个人服务承诺,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同时,设置公布监督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不定期检查监督、定期汇报等措施,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大兴文明之风,积极倡导文明办公,使用礼貌用语,继续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个明确答复”的“四个一”接待准则。通过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赢得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好评。

三、在窗口建设上狠下功夫,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

为更加方便群众咨询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以加强窗口建为平台,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是加强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实行“阳光”审批,推行“六公开”:申办事项公开、申办材料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限公开、人员身份公开、投诉监督公开。继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到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负责岗位、承办人员、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内容。建立奖惩制度,在市审批大厅办事窗口服务质量考评***年第一季度大厅优质服务竞赛流动红旗单位评比中,我单位获流动红旗单位和个人优质服务标兵,打破近年零记录,***给予有关人员一定的奖励。二是设立内部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选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报务。在电梯口设置了明显的指示牌,在服务窗口内置备了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三是实行办理事项登记制度。印制了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机关办理事项取件登记表并投入使用。办事窗口在受理群众的申请事项后,填写受理回执单给群众,在回执单上注明受理窗口、承办人、办理事项名称、受理日期、限时办结日期、投诉电话等,对首问责任人进行有效监督。

四、在提高行政效能上下功夫,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

***按照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该提速的提速的原则,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原来的**个许可项目合并为**个项目,比原来的少了**个。对清理后的**项中的**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缩短了办理时限,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由原来的**个工作日提高到**个工作日。对由二个科室共同办理的事项,如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等事项,明确了局分管领导、每个科室、科室岗位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办理时限。同时,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了各事项的申报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在审批大厅服务窗口受理事项***项,其中提前办结***项,期限内未办结**,按时办结率达100%,无延时、超时办结现象,接待咨询***多人次,服务满意率达100%。

五、在加强督查上下功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是建立效能投诉受理机构。设立了专门受理投诉的督查组,对外公布本局的投诉电话,同时在局机关办公大楼设立了行政效能投诉信箱。收到市行政效能办转来投诉信***件,并在**个工作日给予答复。二是加强检查。***建立检查制度,由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秩序和工作作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或全局通报批评;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但又不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直接发出《效能告诫书》。同时,对不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并与年终考评挂钩,极大的促进了干部职工的自觉性。局***成员经常到行政审批大厅检查工作,不定期到局机关各科室对干部职工遵守局机关工作纪律情况、执行挂牌上岗及去向告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坚持有责必问。针对局机关个别科室、局属单位在****站的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责成有关科室、单位向市水利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在局机关通报批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吸取此事件的教训,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

通过落实“三项制度”,***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改善,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有力推动****各项的开展。

二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活动。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公费旅游;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开支。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进一步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意识,常规费用明显降低。

三突出一个“早”字,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起步好。一是病险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抓得早。***根据各县区水利局上报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计划,迅速组织鉴定工作小组,分别深入水库认真核查,共有**座病险水库安全鉴定项目列为**年市本级项目计划。二是申报工作做得早。***根据工程所在地理位置、病险程度及大坝坝高等危及下游安全的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及时增报了全国第二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共有**座中型水库;申报全国第三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共**座。

四突出“四个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水利工作进展顺利。一是抓好组织领导。我们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水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协调解决新农村水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置资金计划组、前期工作组、建设督查组、综合统计组、宣传工作组,负责对新农村建设水利工作协调、指导和督查等。并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试点县水利局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确保试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抓好关键环节。为了突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着重在整合力量、落实经费和完善程序上下工夫,在其他县区水利局及技术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列出完成的具体时间表。三是抓好建设管理。我们在项目建设上着重把好“六关”:计划关。坚持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计划的连续性、严肃性,计划下达后将项目任务落实到村、屯、户、人,并向社会公示,避免安排资金计划的随意性;采购关。工程建设的设备及材料遵照相应的采购制度,确保选购的设备材料优质优价;招标、监理关。按照水利基建建设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对中型电灌站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基建程序管理,对农村人饮安全项目、小型水利“民办公助”项目、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实行巡回监理制度;资金管理关。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验收关。严格工程验收制度。项目验收先由县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及受益农户自行验收,再由市级验收。四是抓好督查指导。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水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地听取试点建设工作汇报,督查组经常对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施工安全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目前,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累计完成设计***项。

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把作风效能建设引向深入,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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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第三篇】

市分行:

自接到通知后, 我们坊子区支行按照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网点、各部室对相关行规行约从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下载后,分别按照对口业务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学习内容做好笔记,充分了解相关业务内容,提高了员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二、在日常工作中办理存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不搞恶意竞争,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等规定办理存款业务,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公平合理,促进我行存款业务又快又好发展。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执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任意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

三、办理票据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的要求,对票据业务进行认真细致的办理,审查各项要素是否合理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办理,发现假票据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系,确保票据业务合规合法。

户选择收费低的结算方式。

五、我行按照《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要求专门规定客户部负责全行服务工作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并制定了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日常工作中通过监控录像或下网点等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确保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认真处理日常客户投诉,做到100%反馈回复。

六、认真对待《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的具体落实情况,对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为客户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对外泄露。对客户业务咨询认真给予解答,使客户心中有数,明明白白。

通过组织广大员工认真学习相关自律公约,提高了员工的认识水平,自律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较前有了很大进步,对维护银行业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省分行:

根据省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中国**银行2012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2012]32号)的文件精神,我行迅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系统的学习,同时结合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细致认真的学习和自查,全员合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现将行规行约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行上下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有效开展此项自查工作,市分行成立了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副行长担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区县也相应成立了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小组,以区县为单位,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深入开展,我行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行长作为此项自查工作第一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行规行约自查工作深入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1.加强员工教育,筑牢员工思想防线。

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服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

要求广大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客户和行业利益。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完善治理和内控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促进银行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思自身,恪守规章制度。

要求我行员工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把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规范行举止,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下降到最低。同时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审计部门对行内存款业务是否做到交易真实、凭证齐全、各

项账务是否相符;贷款业务是否严格按照“三法一指引”执行,是否有违规贷款;票据业务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要求办理进行了严格检查。

三、自查结果

1.办理存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不搞恶意竞争,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等规定办理存款业务,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公平合理,促进我行存款业务又快又好发展。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执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任意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

2.办理票据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的要求,对票据业务进行认真细致的办理,审查各项要素是否合理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办理,发现假票据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系,确保票据业务合规合法。

3.对于服务收费项目,我们除在营业大厅进行公示外,还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告,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的选择权,并为客户选择方便快捷的服务项目,同时尽可能地帮客户选择收费低的结算方式。

像或下网点等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确保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认真处理日常客户投诉,做到100%反馈回复。

5.认真对待《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的具体落实情况,对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为客户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对外泄露。对客户业务咨询认真给予解答,使客户心中有数,明明白白。

经自查,我行在行规行约执行方面未存在安全隐患,员工都能认真执行相关制度,今后我行将继续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发现差错及时改正,同时将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加强行内自查,杜绝业务差错发生,将行规行约制度一直贯彻落实下去。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第四篇】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纪发201262号)文件要求,我镇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就开展对《规定》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规定》取得实效

镇党委对贯彻落实《规定》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镇党委、纪委将学习贯彻《规定》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了责任主体,镇党委书记***是学习贯彻《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并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要求镇领导班子带头学,切实作好学习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带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真学习、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当天,全镇17村、2个社区的支书、主任、文书、服务员以及镇机关职工全体共87人参加了学习培训会。会上,由镇党委成员传达了县关于试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精神,对《若干规定》的五章二十九条进行逐项解读,指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会后,各村(社区)陆续组织本村(社区)的基层干部和党员召开各自的培训学习会议,各村(社区)共计组织学习培训会19次、270余人。

三、通过多种形式,确保《规定》贯彻落实

1、把《规定》的宣传教育和治庸问责作风建设、创先争优等相关活动相结合。通过召开专题会、学习警示材料、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等形式,把《规定》的宣传教育融入到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中,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整改落实,促进全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目标管理,强化了监督与考核。

3、进行“三资”清理,查找违规违纪现象。今年7月,我镇对全镇19个村(社区)进行了资产、资源、资金(“三资”)三方面的清理,同时重点对主要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村,进行了专项的财务审计,经过清理和审计,没有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对镇财政所和农业中心落实惠农项目进行清理,没有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现象。

4、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问题。8月13日,我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站所负责人参加会议,把《规定》的原文印发到各村(居)、基层站所,要求其时刻按《规定》办事,共计发放25份。同时,在认真学习《规定》全文,全面把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镇纪委制作“廉洁履行职责自查自纠汇报表”,组织相关人员严格对照《规定》的“八条禁止”、“四十一个不准”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撰写剖析报告,按照《规定》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四、健全完善制度,建立确保《规定》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1、建立和落实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截止目前,全镇村(居)共公开村务、党务57次、镇3次。

资金进行代理服务和监管,加强审计监督。

3、建立接待就餐、小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降低了行政成本。

4、制定了“双述双评”制度。要求村两委班子和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分别在镇村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对反映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5、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系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相关工作。

6、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7、健全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落实了《党委议事规则》、《重大事情报告制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实行党委任免干部和处分党员干部票决制;坚持干部督导制,严格执行中央“五不许”、省纪委“四不准一严禁”和、县政府有关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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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第五篇】

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全面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推动城乡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切实解决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城乡“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等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实现了“促就业、保稳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426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31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的水平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2886人,其中劳务输出5572人;就业再就业培训7996人,城乡创业培训1298人,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4511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2453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602人,城乡“零就业”家庭192户实现了动态清零。现根据泰州市人大调研工作的要求,将我市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有关情况、问题及建议汇报如下:

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发挥《就业促进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就业促进法》的进一步实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就业促进法》是一部民生之法、利民之法,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让民生之法深入人心。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宣传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政策,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创业者和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议重点突出以下六个方面,确保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各项政策到位:1.突出加大再就业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新增就业再就业投入主要用于各项新政策实施后再就业补助支出;2.突出支持就业援助,通过增加培训经费、实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再就业;3.突出放大小额信用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效应,在严格控制贷款风险、规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规模;4.突出推进农村劳务输出和转移,积极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扶持政策,使劳务输出和转移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5.突出支持加快创业基地、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奖励方法,充分发挥基地在促进就业再就业中的积极作用;6.突出保障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工作经费,发挥它们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良性互动。

三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策上下联动。认真贯彻今年2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抓紧建立配套实施措施,着力解决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基层就业服务工作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等瓶颈问题,为《就业促进法》的深入实施创造条件。二是条块左右联动。坚持条条上领导的部门和块块上领导的部门联动,招商引资与招商引岗相结合,坚持多部门共同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方法,让企业获优惠,群众得岗位,政府送服务,形成就业岗位可持续增长的工作机制。三是社会整体联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产业组织和培训机构,要整体联动,立体推进《就业促进法》的实施,落实《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形成大就业、大培训的工作大格局。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第六篇】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将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依法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制度,完善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以制度建设为抓手,2010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政府规章。《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颁布后,2014年3月,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市法制局专门组织与会单位学习了《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交流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备规范、审查的内容和方法等知识。市政府领导在会议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政府层级监督、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的重要职责,对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定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各区、县(市)也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确定了专门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报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机制,提高效率。为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备案效率,2013年,我市在全省9个市、州中率先建成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系统,实现市与各区(县、市)、各市直部门间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无纸化报备,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起了全市上下联动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为保证电子报备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法制局制定并印发了《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暂行规定》,对电子报备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三)加强联系,协作报备。我市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为做好该工作,市法制局与市政府办公厅文书处建立了协调报备的工作机制,市法制局备案审查与编译处定期到文书处查阅发文目录,确定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文书处按要求及时提供文件目录和文本,共同做好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报备工作,做到了“应报尽报”和规范报备。

(四)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制度。我局在审查市政府、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时,严把规范性文件出台关。对送审的文件,一是要求必须有征求意见情况;二是要求同时上报制定说明和制定依据。

2、认真落实“有备必审”规定,对报送来的备案文件,我局进行了逐一审查。对属于规范性文件并符合报备要求的,予以备案登记;对报备文件的规范情况、形式要件和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对报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经我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文件制定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均进行了认真整改。

3、讲求监督方法,注重监督实效。为做好纠错工作,实现维护政府威信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统一。我局在工作中注重监督实效,尽最大的努力,以最真诚的服务,争取制定机关自己解决问题。

我市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备案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受人力因素限制,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展。

(一)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政府部门没有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定规范性文件对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意义。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仍然没有站在全市的角度来权衡各种利益关系,而是过于看重局部和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少数政府部门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达标任务,甚至照搬照抄一些不符合本地实际的外地的文件、制度。不按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违法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权利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有件不备”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区、县和市直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市直单位报备率较低,不报和漏报的现象仍然存在。究其原因,一是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识不足,部分部门认为备案工作缺乏刚性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对这项工作应付了事;二是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有待加强。目前市、区、县(市)两级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的状况。由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部分区、县和市直部门存在轻报备现象。

(三)报备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报送的材料不符合报备规范,有的没有备案报告,有的没有文件制定说明,有的未提供文件起草依据,特别是对文件要解决的问题、所规定的措施和依据等关键问题没有说明;二是报备及时率比较低,不少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的要求报备。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力度抽查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部门发文目录,对报备情况不好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其目录;对“有件不备、不按规范报备”的单位,采取责令限期报备、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报备和按规范报备。

(二)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认真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对审查发现、上级批示、群众举报、舆论批评的“问题”文件,及时启动纠错程序。

(三)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有”规定。选择部分区、县和市直部门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示范单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通过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和备案审查水平。

(四)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为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动态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对不适应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不利于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清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将清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评估与清理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清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第七篇】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总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期间,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银鹰化纤和豪迈科技,召开了由劳动、工会、教育、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就业促进法》自xx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这部法律,注重从完善工作协调体系、政策激励体系、就业服务体系、技能培训体系、创业促进体系、就业援助体系着手,有效推进了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xx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4000余个;城镇新增就业990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30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困难群体、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再就业69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2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

(一)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举办了由企业劳资人员、镇街、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在时代广场、文化广场、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了多次《就业促进法》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向社会各界赠阅《就业促进法》单行本1200册,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设立《就业促进法》宣传栏18个,悬挂宣传横幅12幅;在电视台设立劳动保障专题节目12期,在《今日》刊登劳动保障法规政策20期。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为更好地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潍政发〔xx〕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就业扶持政策。去年,为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368个,协调相关部门减免各种税费247万元,支持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并为310名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万元。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失业调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失业预警机制,积极维护就业稳定。在建立企业用工动态分析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劳动用工变化情况,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的基础上,严格企业裁员申报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规定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十分之一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努力做到提前发现,提前介入,及时防范,防止大规模裁员现象的发生。针对部分企业效益、职工利益受到国际金融危机波及的形势,市总工会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和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展了以“保企业、保就业、保工资、保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约定行动”,引导企业树立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理念,稳定就业岗位,保证工资发放。孚日集团、银鹰化纤等骨干企业顾全大局,承诺并实施了“不减产、不减薪、不减员”等促进就业的措施。

(三)加强职业培训,积极促进就业。通过发挥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学校的职能作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了就业水平和创业能力。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建立了7处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基地,定期举办创业培训班。去年培训692人,培训后成功创办企业的61人,新创造就业岗位810个。市技工学校开设了机电一体化、数控、金属切削、电子商务等13个中、高级技工专业,与我市20多家企业联合建立校外定点培训基地,与50多家市内外知名企业签订了定向培训安置协议,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畅通,就业安置率达100%。教育系统3处职业学校和11处镇街成教中心,坚持面向市场需求、突出就业安置、强化职业培训的办学理念,着力做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就业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开展就业援助。健全完善了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实行各类劳动者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等“一站式”免费服务。xx年,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22场次,登记和储备空缺岗位24000余个,为企业介绍用工13922人次。为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制定了城镇、农村“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消零”目标,对审核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情况建立台帐,录入微机,实施动态管理。并开通了服务“零就业家庭”绿色通道,市、镇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随时帮助解决,对有就业需求,48小时内送人上岗。为了促进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还建立了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编制下达失业保险扩面和参保缴费计划,实行清欠目标责任制,强化依法征缴,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xx年,我市共征缴失业保险费247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10%。

我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就业压力依然较大。xx年,我市预计结转和新增失业职工4200人,新增城镇大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5300人,农村还有8000多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二是“就业难”和“用工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一方面,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困难群体需要就业,但因年龄偏大和无技能,实现就业比较困难;另一方面,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出现了招工难,招不足工、招不到工,年轻女工缺口最大,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年龄和企业产业结构成为制约就业的新瓶颈。三是有些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投入小,扶持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力度小、数量少、成效不明显。小额担保贷款因部门间协调不力、门槛过高、手续复杂,影响了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回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四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就业服务平台的实际需求、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中的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严格执行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政策,以发展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根据检查了解的情况,结合座谈中反映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转变就业观念。要运用媒体和各种教育手段,加强《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宣传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政策,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营造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劳动者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他们用好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

(二)切实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实效。就业人员的素质与企业要求不相适应、与就业人员自我愿望不相适应是我市“招工难、难招工”的重要原因。要进一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鼓励职技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校企结合、校校结合,改善培训条件,充分整合和利用好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按照市场需求确定办学专业和设置课程,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强化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培训实效,使就业人员通过培训适应就业市场需求。要进一步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开展适合本地区市场需求和劳动力职业素质特点的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同时,要切实做好技能培训与岗位的对接,开发出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工作岗位。

(三)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促进充分就业。做好积极的就业政策与实施《就业促进法》的衔接,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促进就业。财政、劳动保障和金融部门,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模式,降低门槛,支持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回乡农民工自主创办企业和个体经营。街道和社区结合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和谐社区”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培育、发展社区就业实体,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要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创造公平就业环境,依法维护妇女、残疾人、传染病源携带者和农村劳动者公平就业;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合法用工、劳动关系建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动态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法律实施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就业的重要意义,确保《就业促进法》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督察力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发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促进就业工作的合力。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第八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为了促进《就业促进法》的深入贯彻实施,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林建宁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汇报》。分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张店、博山、临淄三个区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察看了市劳动力市场等11个有关场所。同时,还委托5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区县《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了检查报告。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内司委到5个区县和30多个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整个检查活动,组织周密,检查全面,效果明显。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08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实施一年多来,我市各级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完善扩大就业的扶持政策,切实落实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就业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的困难情况下,我市及时出台了稳定就业、加强农民工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范经济性裁员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多渠道扩大就业,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市就业总体形势比较好,就业格局没有出现大的变动,保持了社会稳定。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促进和扩大就业。去年以来,市政府按照《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了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强农民工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做好全市就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继续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减免税费、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实施特别培训计划,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对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再就业起了积极的作用。2008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全市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万人,实现就业万人。今年前4个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网上鉴证毕业生就业协议51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市人事部门积极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组织实施了“三支一扶”计划,启动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目前,各牵头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教师特岗计划”、“全科医师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扩大从高校毕业生中征召义务兵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促进就业措施。为确保扩大就业目标的实现,我市各级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以及财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按照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总体部署,加强了就业政策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与衔接,使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在带动和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努力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市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了促进就业的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培训补贴,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等。2006—2008年,全市预算安排资金10419万元用于支持就业再就业,累计支出16927万元,其中四项补贴政策的享受人数达到万人次。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压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壮大市场主体入手,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采取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为扩大就业创造了更加宽松有利的条件。市国税、地税、地方金融等部门,也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等实行税费减免、政策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帮扶,全方位促进就业。各级工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稳定了劳动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职能。各级政府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了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平台。在市、区县两级建立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之后,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全部建立了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城乡劳动力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安装使用了劳动“99”三版软件和社区就业信息平台软件,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三级就业信息网络,实现了资源共享。二是建立健全了促进就业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用工备案登记、就业援助、失业预警、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等相关制度建设,保障了就业措施的落实。对外来劳动者、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劳动者实行了统一的招用工备案制度、就业登记制度,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三是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区县两级均建立了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及时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多项专题就业服务活动,每年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人员达到当期就业人数的80%以上。四是加强就业信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同时加强了就业市场监管,坚决杜绝虚假招聘。2008年市级人力资源市场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144期,共有6048个次单位提供就业岗位254016个次;人才市场网上鉴证毕业生就业协议6300余人,举办网上招聘活动25次,网上累计注册招聘单位1340家。五是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促进就业。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围绕做好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三个群体的就业工作,制定了覆盖全年的多项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计划。目前,已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全市毕业生就业迎春行动”和“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并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60多场,举办各类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66次,有4916家用人单位参加了招聘活动,提供岗位4万余个,帮助1540名就业困难人员和大量农民工实现了就业。张店、临淄和沂源三区县围绕“开发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稳定就业”进行了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在制度建设、管理服务、培训开发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的试点经验。

(四)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各级政府积极开展了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先后开发交通协管员、环保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400多个,每年开发社区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1000多个,用于解决“4050”等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2007年以来,劳动部门把解决城乡“双零”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作为就业援助的工作重点,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开展专项服务和结对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建立起了“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援助机制。2008年全市认定城乡“双零”家庭1009户,安置就业1148人,实现了“限时就业、稳定就业、动态为零”的目标。市残联把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拓宽了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通过实施毕业生就业帮扶工程,对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进行就业帮扶,有效促进了特困生就业工作:为我市生源应届特困生提供一次性求职补助;安排派遣期内特困家庭和就业有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到全市未就业毕业生培训基地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提高困难毕业生就业实践能力,市财政给予培训基地80元/人培训补贴,2008年全市共组织了890名未就业毕业生进行了技能培训。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为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制度,提高就业技能。人事部门组织开展了毕业生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工作,进一步完善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聘用见习毕业生。团市委建立了50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搭建平台。市妇联面向城市下岗女工、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人员,实施了淄博阳光大姐家政培训工程。通过培训和见习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增强了就业再就业的能力。我市各职业院校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针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度加大的现实情况,适应市场需求,加快课程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多举措搭建就业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就业渠道。2008年山东丝绸职业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100%。淄博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三年达到97%以上,2008年就业率达99%。

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实施《就业促进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有待改进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对《就业促进法》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虽然集中开展了许多阶段性的宣传活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学习、宣传还缺乏深度和广度。一方面,该法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该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缺乏应有的关注和深入了解,另一方面,劳动者就业观念相对落后。多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看重眼前利益,宁可去竞争技能要求不高、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的岗位,也不愿意花时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还不适应当前形势,择业期望值过高,“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普遍存在。

二是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当前,下岗、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隐性就业、隐性失业五大现象同时存在,城乡“双零”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压力不减,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加重。一方面,劳动力总量持续供大于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原有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压力交织并存。另一方面,低水平就业较为普遍。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较低,不少劳动力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即使已经就业的,其就业质量也不高,就业稳定性较差。此外,由于金融危机对经济实体的冲击,创造就业岗位较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受阻,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用工不足,隐形失业开始显现。据有关部门对市及区县属341户企业的调查,有万名企业职工出现了待岗,占调查企业职工总数的%。据市总工会调查,关闭停产的企业涉及职工万人,约3万多名职工失业;约有1200多家企业不同程度地给职工降薪,涉及职工万人。据有关部门测算,今年全市城镇需就业再就业的人员12万多人,促进就业的任务非常繁重。

三是部分就业政策落实还不到位。个别地方对就业再就业工作重视不够,推动就业与经济良性互动的措施不足、办法不多。制约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还没有完全解决。尽管国家出台了放松银根的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也出台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由于我市金融机构“惜贷”、“惧贷”,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缺乏金融服务;大部分劳动者创业盲目性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和信贷支持的力度。

四是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政府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就业资金。由于我市各级财政资金紧张,就业再就业资金缺口较大,有三分之一的区县就业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致使一些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得不到保障。随着金融危机对经济实体的影响深入发展,各级促进就业的资金矛盾日显突出,就业专项资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尤其部分困难区县财政支付压力更大。

五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相对滞后。我市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各成系统、重复建设,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与我市的政治、经济地位很不相称。两个市场由于面积小、摊位容量少,门前形成了马路市场,有时甚至造成严重的交通阻塞,影响了市容市貌。同时,随着网络信息快捷优越性的逐步显现,网络招聘、求职功能将会进一步增强,而我市就业信息网的功能却相对落后,网络信息的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亟待进行全面改造升级。街道乡镇等基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也有待加快步伐。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就业促进法》是一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国家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该法律的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知法用法的良好法制环境。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宣传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政策,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让社会各阶层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创业者和求职者的就业自主性。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专栏、专题节目等形式,及时宣传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和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有针对性的引导失业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再择业、后创业的就业理念,努力营造促进就业的浓厚氛围。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充分发挥其在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要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统筹兼顾就业岗位开发,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结合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更多拉动就业;要加快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的发展步伐,拓宽就业渠道;支持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和老工矿区城镇加快发展,实现劳动力就近就业。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就业资金投入和各项扶持政策到位。落实政府就业责任,加大政府对就业的财政投入十分重要。各级政府应当依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当前就业困难、财力拮据之时,要有保有压,加大就业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就业援助的力度,通过增加培训经费、实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再就业。要加大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加大小额信用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力度。在严格控制贷款风险、规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要积极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扶持政策,推进农村劳务输出和转移,使劳务输出和转移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要保障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工作经费,发挥它们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良性互动。

(四)整合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市场信息化建设。市政府要落实《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建设统一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将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市场、技工市场、农民工市场、家政服务市场等多种功能进行优化整合,使之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现代化就业市场,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要根据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加快就业市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从市到区县、乡镇社区的网络平台,充分发挥网络的信息平台作用,整合各类就业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保证促进就业工作顺利开展。要结合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的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市级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我市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就业促进法》的深入实施和各项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促进就业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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