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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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工面临就业、收入、住房等多重挑战,生活条件亟待改善,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亟需加强,促进其融入城市发展成为重要课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关于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第一篇】

班级:电子商务1班

姓名:

学号:详细

四川xx学院电子商务系

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和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中仍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却还是农民的身份,他们经常受人歧视,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我们小组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走访龙泉周边与网上收集资料,进一步了解了农民工在城市中如何生存。现在将此次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农民工整体现状

我们从网上收集资料数据,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近两亿的农民工,且这些数量不断增加。这些人中,大多数都是为了增加收入而选择外出务工,而他们选择的职业大多数是建筑行业与进入中小型工厂。

最近十几年,我国虽然在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据我们对农民工的追踪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面临的诸如生产生活环境差、择业差别待遇、权益屡受侵犯、负担不断加重、社会保障缺位、教育培训滞后、子女就学无门、受社会歧视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广大农民工实质上已成为城市社会中最辛劳、地位最低的弱势群体。

二、农民工存在问题

(一)农民工生活问题

我们走访了学校周边现存的建筑工地,发现一个现象:建筑工地周边往往伴生许多路边的小摊,为农民工提供方便的饮食。如: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去往川师成龙校区的途中,之前建筑仍在施工期时,中午或晚上往往可以看见许多农民工在路边的小摊上吃饭。只有一个简单的小凳子,简单的饭菜,而他们往往带着特有的建筑工地安全帽,身上是泥水与灰尘。同样的情况,在去往炜岸城的路上也可以看见路边的小摊位。

在饮食方面:大多数农民工早上都是随便吃下,然后早早去上班。至于中午,则是外面的小摊位草草解决,有的会是早上做好的'饭菜带到工作地方中午吃,但那时吃的都是冷饭冷菜。

在住宿方面: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或出租房里,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娱乐用品。近年来由于城区拓展、改造,市区一般楼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电、暖气费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农民工都住在城乡结合处,有的几家或全家住在20㎡不到的房间里,生活空间狭小,环境极差,交通不便,安全没有保障。

在娱乐方面:他们工作之余的主要娱乐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然而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应该积极营造一个适合农民工消费的文化娱乐环境。

(二)农民工收入问题

农民工收入多在最低工资线上徘徊。

根据调查表明,我国的农民工工资始终在最低工资线上徘徊。即便是在我国经济最发达的珠江三角洲,最近十几年来的工资也只是上涨了几百元,考虑的加入世贸以来我国的物价飞涨,实际上农民工工

资可以说的上没有涨,还呈现下降趋势。

据了解,农民工收入一般情况下在800到3000之间,没有半点技术的农民工女性大约800到1500左右,男性稍高些1200到2500左右,而有点专业特长的农民工就稍高点,多的能达到三千多。

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职业,他们的收入水平没有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明显提高,究其原因,其一,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大多在报酬较低的产业部门就业,如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所需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农民工受技术限制,工资水平偏低。其二,社会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阻碍个工资水平的提高。

(三)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进城的首要目的是要从经济上获得比在农业领域多的好处。他们的期待只是用自己的辛苦换得稳定的生活,他们期望能按月发工资,待遇能稍高一些。这些在城市职工看来理所当然的要求,在具有很强流动性和不稳定性的农民工那里,变得十分困难。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内用工不规范、工资待遇低、随意克扣工资的情况司空见惯。许多企业工作时间长,没有休息日,工人加班领不到加班费,每月工资只有几百元,有40%多的农民工不能按时领到工资。除拖欠工资报酬外,部分用人单位还存在克扣或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

每年总有无数的报道,都是称哪里拖欠了农民工工资,而对于农民工来说,每个月的生活费用、孩子的读书费用、家里的来人赡养费用等都是一大笔支出,拖欠工资更造成了他们的负担。

而农民工相对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往往只有忍气吞声。农民工是中国在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休,是向我国工人阶级过渡的新产业工人群体。但这个过渡状态的群体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

由于社会历史条件和环境的特殊性,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甚至处于缺损状态。

(四)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由于父母长期没有和子女在一起,部分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是留守儿童生活问题。由于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

二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父母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儿童农活、家务活增多,学习成绩下降,有些还由于厌学等原因逃学辍学。

三是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由于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四是留守儿童道德行为问题。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约束,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出现行为偏差,留守儿童违法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三、针对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对农民工入城的管理。

个人觉得政府应倡导发展科技农业,毕竟外出打工也不是那么好。

要加大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他们为改变家乡面貌做出贡献。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积累一些资金,掌握一些技术后,终将返乡。我们曾调查过的重庆市开县是农民工输出大县,该县以“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为宗旨,为农民工返乡发展家乡经济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很值得推广。以往我们在鼓励农村富余劳

关于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第二篇】

摘 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20xx年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最新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xx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xx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xx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 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1 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

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在763个样本中,平均年龄为33岁,其中16~25岁的占%,26~30岁的占%,31~40岁的占%,41岁以上的占%。与20xx年相比[2],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提高了4岁,3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4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个百分点。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1岁,30岁以下的占%;男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4岁,30岁以下的占%。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20xx年初,文盲/半文盲占%,小学文化程度占%,初中文化程度占%,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调查中,农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80·5%。在对“阻碍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农民工认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碍,这在所有选项中是最高的。

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部门有所扩大,但仍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720个样本中,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分别占%和%,二者共占%,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批发零售业占%,住宿餐饮业占%,采矿业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其他行业占%。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2%,20xx年占占%,20xx年占%,20xx年初达到%;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0xx年占%,20xx年占%,20xx年初达到%。

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增加,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但大部分农民工认为他们在打工地的经济地位仍然不高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8 588元,人均收入4 408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 314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 0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根据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20xx年,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6 065元,人均收入3 587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2 681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与20xx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东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但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增加,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调查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流出地,而东部地区仍然是主要的输入地。在本次调查中,中西部地区输出的农民工比例为%,比20xx年高出个百分点;[2]%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就业。虽然农民工的输出输入地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但出现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农民工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比重有所提高。20xx年初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比20xx年的70%下降了12个百分点,而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则较20xx年的14%上升了13个百分点,达到27%。二是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xx年跨省和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50%和35%,20xx年初,这一比重分别为%和%,分别下降了和个百分点。

2 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积极变化和存在问题

农民工的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工资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xx-20__年,农民工月均工资由659元上升到780元,增长%。而在20xx年初,农民工月均工资超过1 300元,达到1 305元,比20xx年增加了625元,增长80·1%,可见20xx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加快。从各月均收入组看,20xx年初月均800元以下的低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如月均收入在300~500元的农民工占2·9%,比20xx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500~800元的农民工占15·6%,比20xx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月均800元以上的较高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则大幅度增加,如月均收入在800~1 000元的农民工占32·0%,比20xx年提高了15·6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1 000~1 200元的农民工占13·1%,月均收入在1 200~1 500元的农民工占17·2%,1 500元以上的的农民工占19·2%,三者合计,即1 000元以上的农民工达到49·5%,比20xx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显著低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农民工20xx年初的月均工资仅相当于20xx年11月全国职工月均工资的85·4%。此外,20xx年初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 h,大大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工作时间。如果按20xx年城镇职工每周工作47·8 h计算,则20xx年初农民工小时工资仅为20xx年全国职工小时工资的62·8%,农民工的相对工资水平就更低了(20xx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工资拖欠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工资拖欠问题依然严峻

在此次调查中,65·4%的被调查对象从未被拖欠过工资,18·8%的偶尔被拖欠过工资,15·8%的经常被拖欠工资,人均拖欠工资384元,而且大多数农民工通过与雇主协商等方式已经追回其中的85%。与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偶尔或经常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降低了13·7个百分点,人均拖欠工资也下降了近600元,追回的工资比例则上升了12·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两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拖欠情况看,工资拖欠的行业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而地区结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建筑业的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最为严重,制造业次之,服务业最好。在工资拖欠问题最为严重,政府集中治理力度最大的建筑业,工资拖欠的比重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本次调查中,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仍达到44·5%,比全国平均值高出9·7个百分点。在服务业,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19·4%,比全国低15·2个百分点。从农民工输入地的地区结构看,作为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地区,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的地区,因而也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重点地区。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这种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西部地区已经超过东部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东部地区则成为程度最轻的地区。在西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达到58·3%,比全国平均高出23·7个百分点;而在东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情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高出2·3个百分点。

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大部分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和工作的途径仍然以非正式途径为主

调查显示,有17·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政府组织,7·0%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而这一比例在20xx年分别为1·9%和12·6%,两者合计共提高了9·9个百分点。表明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农民工的非正式信息渠道和就业途径仍然居于主导地位。20xx年初,75·6%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5·8%的农民工则是将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上述对农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帮助的信息渠道与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上一致。由于缺乏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和政府与职业介绍机构的依靠,仍有11·6%的农民工认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就业信息和没有人帮助。

调查显示,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81·6%的是在1周以内,11·7%的是在1个月内,6·6%的是在1个月以上,而未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分别为70·4%、17·6%和12·0%。虽然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比不使用个人关系能够更快地找到工作,但是通过政府组织、职业介绍机构、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人才市场等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通过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和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等非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在本次调查中,前者的月均工资为1 348元,后者的月均工资为1 267元,前者比后者高出81元。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2]。那么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打工主要目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不愿意选择能够给他们带来较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政府组织或职业介绍机构呢?主要原因是相关组织机构宣传、服务的不到位以及这两种方式本身的不规范、不完善,导致农民工不得已而选择其他的非正式途径。在本次调查中,6·8%的农民工认为以上两种途径费用太高,26·6%的农民工对以上两种途径缺乏信任,害怕被骗,13·0%的农民工仍然不知道利用以上两种途径,53·6%是由于有了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介绍等原因而放弃使用以上两种途径。

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每周平均6·5天,每天平均10·0 h,比20xx年3月的每周平均6·6天和每天平均10·01 h略有下降,但大大高于城镇职工的平均劳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超时加班就成为农民工工作的常态。60·9%的农民工表示他们要经常加班,54·1%的农民工表示在节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很多工种岗位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虽然农民工要经常加班,以牺牲健康权和休息权为代价,但是很多农民工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在经常加班的农民工中,有40·6%的没有加班费。在节假日的加班中,更有60·1%的没有加班费。

虽然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较高,但农民工的社会满意度较低

20xx年初,农民工对目前打工的企业和工种岗位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较高。在农民工对打工单位的评价中,对打工单位“很满意”的占5·2%,“较满意”的占25·3%,“一般”的占52·5%,“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仅占14·6%和2·4%。农民工对目前的工种岗位感到“很理想”的占5·4%,“较好”的占29·7%,“一般”的占49·5%,“较差”和“很差”的仅占12·8%和2·6%。与20xx年相比,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从社会地位方面看,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47·6%的农民工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般,20·3%的被访者感觉社会地位不高,个人尊严方面曾经受到过伤害,9·6%的农民工担心受城里人的歧视。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与20xx年相比,20xx年初,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均有所提高。20xx年初,有66·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参加社会保障,比20xx年的参保意愿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实际参加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总人数的26·2%,8·0%,13·0%和4·8%,比20xx年分别提高了19·8,6·2,11·2和4·1个百分点。说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程度依然很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都有待提高。

尽管大部分农民工愿意市民化,但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的障碍和困难

只有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过程才算完成,只有尽可能多的农民工成为市民,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格局才能改变,农民工问题才能最终消失,“三农”问题也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大部分农民工愿意脱离农村、实现市民化,而且这种愿望还在增强,但是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障碍和困难。在接受调查的757位农民工中,在条件或政策许可的情况下,67·8%的希望脱离农村,成为真正的市民,这一比例比20xx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不希望脱离农村,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仅占32·2%。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是城乡在收入和生活水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地位上的巨大差距。调查显示,在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最主要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里人收入高,生活更好”、“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农民负担太重”、“农民社会地位太低”,分别占33·7%,21·0%,13·9%,10·6%(见表1)。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来自城市的工作、生活压力和风险。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压力大,不如农村生活舒适”、“城市就业风险大,害怕失业后生活没有保障”、“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费用太高”,分别占22·7%,21·9%,14·6%,11·2%(见表2)。

尽管大部分农民工希望脱离农村,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民。在694个样本中,87·0%的农民工认为还没有成为市民,5·8%的农民工不清楚自己是否已经成为市民,只有7·2%的农民工认为已经成为市民政策性因素是阻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最主要原因。在没有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中,25·6%的认为是政策原因造成的,只有11·3%的是不愿意成为市民。此外,虽然有63·1%农民工的认为是自身还不具备成为市民的条件,但这并不是说这部分农民工真的不能在城市生活下去,而是恰恰反映了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政府对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条件要求过高,从而农民工也按照政府的标准来审视自身的条件。在农民工认为成为市民的最主要标志中,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有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取得了城市户口”和“在城市购买了住房”,分别占37·9%,25·6%和17·7%。这些成为市民的标志或条件本身就是由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设置的,在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背景下,农民工确实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在影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因素中,92·3%的农民工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市过高的房价,还有6·6%的农民工认为是农村土地制度。

关于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第三篇】

近日,国家统计局网站27日公布20xx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

一、农民工总体规模

(一)农民工数量继续增长,总量达25278万人

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584万人,比上年增加320万人,增长%;举家外出农民工3279万人,增加208万人,增长%。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增加527万人,增长%。

(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790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中部地区农民工7942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西部地区农民工6546万人,比上年增加409万人,增长%,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

二、农民工流向及就业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长较快,中西部地区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来看,20xx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537万人,比上年增加324万人,增长%,占农民工总量的%,比上年降低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438万人,比上年增加334万人,增长%,占农民工总量的%,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215万人,比上年增加370万人,增长%,占农民工总量的%,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分省看,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这4个省吸纳的农民工占到全国农民工总数的近一半。

(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828万人,比上年增加18万人,增长%,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072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增长%,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加数量和增幅均明显低于上年水平。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和%,分别比上年下降和个百分点。随着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工资水平趋同,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对农民工的就业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三)跨省外出的农民工数量减少,农民工以跨省外出为主的格局改变

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8390万人,比上年增加772万人,增长%,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7473万人,比上年减少244万人,下降%,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在省内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个百分点。20xx年,去省外务工人数减少,改变了多年来跨省外出农民工比重大于省内务工比重的格局。

(四)外出农民工仍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大中城市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在地级市务工的占%,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状况

(一)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年长农(20xx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民工比重逐年增加

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女性占%;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21-30岁占%,31-40岁占%,41-50岁占%,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20xx年的%上升到20xx年的%,三年中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6岁。尽管每年农村新增劳动力主要会加入到农民工的行列中,但农民工年龄结构的变化,也说明农民工的无限供给状况在改变。

(二)年龄和家庭对农民工的空间流动有很大的影响

农民工中已婚者占%,其中,本地农民工已婚者占%,远高于外出农民工已婚者%的比例,这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高出外出农民工12岁,本地农民工中40岁以上的占%,而外出农民工40岁以上仅占%。这反映了已婚、年纪较大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就近就地转移,大龄农民工不仅外出缺少竞争力,而且需要照顾家庭,这使得他们的外出积极性减弱。

关于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第四篇】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20xx年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xx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

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xx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xx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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