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镇管理工作总结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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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管理工作总结【第一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大会议程的安排,我在此就坛厂镇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与会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坛厂镇位于仁怀市东南部,距仁怀市区8公里,交通便捷,区位优越。全镇总面积116平方公里,辖8村1社区,总人口30538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280元,城镇化率达42%。一年来,坛厂镇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按照“小城镇、大战略”和工业强镇及城镇化带动战略发展思路,准确定位、合理布局,倾全镇之力,努力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

二、取得成绩。

怀阳村和樟柏村新农村建设创建示范点,总投资达400余万元,其中:硬化村级道路2500米、修建联户路6000米、沿茅台高速公路两则实施新农村房屋风貌改造70余户,在怀阳村修建农民文化活动中心,修建排洪排污和垃圾收集中转系统,投资建成道路绿化工程,彻底改变了贫穷落后的面貌,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按时完成了191户的危房改造任务;加大“拆违”查处工作力度,年内共停建整改186户,拆除违法建筑23户3518平方米。

三、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坛厂作为仁怀市确定的重点建设乡镇之一,在20xx年度内,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工作,按照工业强镇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发展思路,狠抓机遇,扎实推进,努力促进坛厂的小城镇建设快速发展。随着三个园区的落户和开工建设,给我镇小城镇建设工作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小城镇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了班子会专题研究小城镇建设工作,对小城镇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调整和充实了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坛厂镇20xx年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调整充实了村管所及城管办人员力量,扩充了执法队伍,保障了小城镇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准确定位、科学规划,有效地提升小城镇建设品味随着我镇交通条件的极大改善,给我镇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面对这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我镇着力规划,加强建设,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道路建设为重点,以园区建设为核心”的发展思路,启动了《坛厂镇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和详细规划的修编。在修编时立足于打造高口味的特色城镇,立足于小城镇建设规模,在小城镇规划建设方面,提出高起点、高标准、有特色的要求,切实做好以园区建设为核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农村示范点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提升坛厂的小城镇建设规模,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统一思想,持之以恒,部门配合,扎实推进。

小城镇建设有它的特殊性:一是投入资金多,建设周期较长;二是涉及部门多,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为此,我们加大了小城镇规划建设重要性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小城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了在具体实施中上下一致,把小城建设看成是自己的事,遇到困难不退缩,大家一起想办法。为认真抓好小城建设工作,一是围绕既定目标,镇党委、政府每年都派人参加小城镇建设规划及建筑知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掌握了基本规划和业务方面的知识;二是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充实到领导小组,便于工作的协调和配合;三是充分调动项目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项目部推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建设项目严格进行管理,实行目标考核重奖重惩。

(四)广开门路,多轮驱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

小城镇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不足是困绕小城镇建设的主要难题,特别是在财力薄弱的乡镇,保工资、保吃饭都显得捉襟见肘,更谈不上用财政资金投入小城镇建设。近年来,我镇在小城镇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摸索了一条解决资金不足的办法;归纳为一句话:“广开门路、多轮驱动、抓牢盘活、滚动发展”。具体讲,就是当前的政策机遇,主动出击,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积极争取,这就是“抓牢”。盘活”就是利用土地等各种资源去实施资本置换,从而达到以地生财、滚动发展。这种方法已经成为我镇建设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商贸街的建设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

(五)严格执法、加大规划控制力度,强化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理。

在年度内,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紧紧围绕规划是城乡建设龙头的理念,根据坛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际,请相关部门专家对集镇区域原有的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了修编。镇区规划范围从原来的平方公里扩大到了4平方公里,对新报批的农村建房,镇人民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镇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严格控制规划红线,随着坛厂三个园区的启动,加大了对重点控制区域的巡查,坚持每天一巡查,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为园区的规划和建设保驾护航;在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防控上,镇与各挂村领导及各村(居)签订了包保责任状,将管理重心下移到村(居),层层负责,层层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从源头抓起,杜绝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成立了坛厂镇城镇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加大了执法力度,对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使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违法违章建筑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几点体会。

通过近几年的小城镇建设,我镇的小城镇建设工作已初形成了“投资行为市场化、筹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隐形资产显形化、建设项目业主化”的发展格局,回顾过去,有以下几点体会:

3、主动出击,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投入是小城镇建设得以启动的关键;

4、解放思想,克服畏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开门路、多轮驱动是摆脱小城镇建设资金不足的核心。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镇的小城镇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组织上和群众中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在下一年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坛厂实际,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推进城镇资源资产的置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更进一步加快推进坛厂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坛厂的发展,实现强镇富民的宏伟目标。

谢谢!

城镇管理工作总结【第二篇】

广西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文共八章,五十五条,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第十三条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三章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十四条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二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通过道路、水路、铁路运输燃气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国务院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的,还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燃气使用。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二十九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一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

第三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五章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第六章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第三十九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第四十一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条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十三条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依照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监察的规定进行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二)燃气燃烧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城镇管理工作总结【第三篇】

沙河桥镇地处____市东部子牙河畔,距离____市主城区约20千米,沧保公路和沧保高速沿镇区穿过,辖45个行政村,行政区域面积平方公里,镇区面积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万亩。20____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全部财政收入4154万元,人均纯收入7425元。沙河桥镇区有初级中学2所,中心小学2所,医院1所,公办幼儿园2所,私立幼儿园3所,商贸中心1处,住宅小区3处,工业园区1处。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城镇管理。一是队伍建设。根据《____市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沙河桥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和沙河桥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已全部配齐。二是学习培训。组织城建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条规,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按照城镇建设“一书两证”要求,严格实施城镇建筑管理。初步探索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联合土地、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行使职权的管理模式,做好审批发证前的初审和上报以及“限上、限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逐步规范城镇建筑的建设程序,确保城镇建设依法依规进行。

(二)加大投入力度。一是造林增绿。20____年新投资50万元,在沧保路两侧3300米主街路段栽种灌木20____余株,在镇区、沙束路两侧栽种女贞树、小叶黄杨面积1500平方米。二是完善给排水网。投资170万修建了镇区主街南侧通向任河大东支和主街北侧通向迎春渠两条排水管网,解决了困扰镇区多年的排水难题。三是构建商贸中心。投资580万元,完成了沙河桥镇商贸中心(姜刘市场)2300米的“三纵三横”水泥路面、两侧路面硬化及排水管道工程。四是天网工程。投资30余万元在镇区各主要路口安装了32个高清监控探头。五是城镇环境卫生。镇政府出资24万元对镇区卫生进行了承包,整洁了镇区环境卫生。

(三)优化发展环境。一方面是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全面落实“两个代办”服务企业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是抓好园区建设。新修水泥路800平方米,在园区沧保路段两侧栽种灌木1000余株,在园区主路两侧新栽红榉树300棵,外围载种西府海棠600棵。目前,园区已入驻10家企业,我们正积极争取土地指标,使签约项目尽早入驻开工。20____年以来,华旗、华远、常丰、新泰四家企业获批了“河北省优质产品”荣誉称号,其中常丰线缆有限公司充分依托人才优势和科技实力,进行科技研发,连续获得六项专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度薄弱,城建管理不到位。主要原因是我镇的城建办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执法权限,____市派驻的人员不具备综合执法能力,导致城建管理执法缺位,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完全制止,建议上级部门派驻具备综合执法能力队伍或授权镇级相应执法权限,从而改变执法薄弱的现状。

(二)空心村现象严重,村庄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

(三)政府对小城镇建设投入不足,民间资本运用乏力,公用服务设施不到位。四是土地指标紧张制约了项目建设。

三、工作谋划。

(一)坚持规划先行。严格按照镇总体规划设计要求,实现建设规划、土地规划、生态规划等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我镇于20____年委托河北信达城乡规划设计院完成了镇总体规划,于20____年完成了镇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20____年,由于____市城乡总体规划的调整,我镇再次聘请河北信达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沙河桥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现已初步完成沙河桥镇总体规划设计,同步推进全镇45个村依据镇总体规划制定村总体规划,目前已有11个村完成了村庄总体规划。

(二)坚持产业支撑。一方面是抓好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我镇线缆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全方位发展了汽配、模具、电缆辅料等行业,实现产业链拓展。重点是力促投资亿元的嘉盛图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新型铝合金模板项目早日开工、加快投资亿元的河北宜泽线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向西拓展至城东干渠,进一步加大园区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的项目承载能力。另一方面是推动农业产业化,鼓励农户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土地流转,加大农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打造农业产业群,营造“村村有思路,村村有产业,村村能发展”的良好发展局面。目前,已有专业农业种植合作社38个,家庭农场3个,龙头农业养殖合作社2个(鑫丰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兴牧肉鸡养殖合作社),初步形成了以方官庄、周官庄村为中心的瓜菜类、以西旧馆、里昌村为中心的果品类、以邢各庄、东良村为中心的绿化苗木类、以鑫丰养殖专业合作社、兴牧肉鸡养殖合作社为龙头的规模养殖类等四类初具产业规模的农业产业群。

(三)坚持地域特色。我镇计划利用3年时间依据规划,东依子牙河从沧保路向北延伸1300米,再向西打通与沙束路的连接线,形成环路,把带状镇区拉伸为三纵三横的块状镇区,小城镇的框架基本形成。镇区东西跨度1700米,南北长1400米,面积约为2平方公里,环路建成后,规划镇区南北跨度将延伸到2700米,面积将达到规划设计的平方公里。同时,各村的总体规划在和市、镇的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性的基础上,要结合自身村庄特点,保持村庄的独特性,切实实现“一村一品”的规划要求。

城镇管理工作总结【第四篇】

我镇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落脚点。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规划。利用乡镇换届之机,把海北镇镇直家属区花苑小区住宅楼建设、海北镇直家属区两横两纵道路亮化美化建设、小海北村和海北居委会合并工作写入《政府的工作报告》,列入今后5年的政府工作。投资32万元,请专业机构完成了10个行政村和镇直家属区的规划工作,完成了张庄村村址整体搬迁的规划工作。二是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突出解决了岭头村10年来因无闲散地而未解决的宅基地问题。马聪村12年来因村址周围的土地属第四居委会,限制了村址的发展,经镇政府出面协商,与第四居委会置换土地问题。以上均在海北镇城乡一体化规划范围内。三是加大拆迁拆违,整治私搭乱建。对镇直中心的18家(共计786平方米)违规违章临时建筑进行了拆除,对205国道沿线的商业、餐饭业等网点进行了统一建设规划。四是抓中心工业园区的发展。鼓励企业向中心工业园区搬迁工作,今年又有两家企业进行了入驻搬迁工作。

“三分建、七分管”,加强管理是我镇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继续落实城镇建设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做到建管并重。一是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禽畜乱跑等现象。二是增加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安排专业环卫人员,70%的村已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其它村能够做到定期清扫、清除垃圾。三是通过规划建绿、植树造林、种植花卉等措施,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绿化、美化环境,开展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创建意识。五是加强环境建设,按照海北镇区域总体规划,对民营工业项目按功能分区合理布局。

(二)、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xx年年我镇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形成多元化融资体制,投入不断档,建设不停步。全镇20个村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小城镇建设步伐,共计投入建设资金万元。其中市、区以上单位财政投入万元,群众个人投入万元,村集体投入万元。在各项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无质量、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1、绿化工程:

6个村(花牛、领头、桐城、大海北、张庄、小堼)投入资金万元,植速生杨万棵。其中张庄村植女贞等灌木7000棵,植龙爪槐1000棵。

2、硬化工程:

总投入万元——。

(1)、水泥路面:6个村(桐城、小堼、大海北、花牛、张庄、七里淀)和海北家属区共投入资金万元,修水泥路面全长公里,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张庄村完成了6公里的入村路面和环村路面硬化工程,大海北村完成了3公里的入村路面硬化工程。另外,小堼等北5村出资113万元,完成了入村路与205国道(公里,面积万平方米)水泥路面翻修工程。

(2)、砌砖路面:5个村(大海北、小韩、大韩、张庄、张广)共投入资金万元,修砌砖路面全长2410米,面积9840平方米。

3、净化工程:

总投入万元——。

(1)、自来水改造工程:张广村完成了自来水改造工程,另2个村(桐城、小堼)进行了补改和扩改,共投入资金万元。镇直家属区铺设下水管道1500米,投资万元。

(2)、打机井:4个村(东董、花牛、张庄、东双)共打饮水井和农业灌溉井5眼,投入资金万元。

(3)、公厕:大韩村建公厕2个,投入资金万元。

(4)、垃圾池:3个村(大韩、桐城、大海北)修建垃圾池8个,共投入资金5800元。

(5)、养殖小区建设:5个村(小海北、小堼、小韩、花牛、于辛)加强养殖小区规模建设,共投入资金269万元。

(6)、全镇清运垃圾共万立方米,环境卫生保洁支出费用万元。

4、亮化工程:

5个村(花牛、大韩、张庄、大海北、张广)和镇直家属区共投入资金万元,在村内原有亮化的基础上,对村内新建街道安装高标准水银路灯159盏。

5、两室建设:

3个村总投入58万元进行两室建设。其中,西双村投入资金25万元,建办公室17间;小堼村投入资金18万元,建办公室6间;张广村投入资金15万元,建办公室6间。

6、文教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整合教育资源,从2010年起开始并校工作,成立中心学校,因此,今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始投入。完成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建设,预算投资345万元的张庄村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现已投资225万元,已完成教学楼主体工程建设,建筑面积1960平方米。

7、工业园区建设。

投资万元,完成环海北镇工业园区西侧和北侧道路(长948米)水泥路面硬化工程。

8、桥梁建设。

投资40万元,重修三双路与205国道连接钢筋混凝土桥一座。投资42万元,修建海北镇工业园区西侧与205国道连接钢筋混凝土桥一座。

城镇管理工作总结【第五篇】

自从20xx年我镇被评为##市新型示范小城镇以来,镇党委一直深感责任更重,压力更大,在一手继续抓完善发展的基础上,一手又在制定更高的目标,建设出更好的实绩,继续争创,几年来曾多次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参观,更大程度地拓宽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视野,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超前意识,不断提高对抓好小城镇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使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镇的近几年的建设,纵比有成绩,横比有差距,同时实践证明,抓好小城镇建设工作,它不但标志着一个地区的三个文明建设程度和精神风貌的形象,而且能拉动其他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又是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党委、政府一班人十分重视,特别面对目前的既要保吃饭,又要保建设的实际情况,保吃饭又不能停止建设,保建设资金怎么办,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所以做到千方百计统筹兼顾,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部署落实,制定目标,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规划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在严格按照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招标拍卖,取之于土,用之于建,滚动发展,全镇上下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各自履行职责,做到跟踪管理,热情服务,全方位的推进城镇化进程。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已修编的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小区详细规划,集镇建设主要以##花园住宅小区和幸福路、健康路、镇中南路建设为主,有待继续规划发展的是镇中北路、国际路、镇南路。村庄建设主要以自然村合并后的行政村及相关中心村为主,以此来指导其他开发建设,确保建设入区率达到100%,同时强化建管并重和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20xx年市交##镇全年总投入目标5698万元,实际投入6080万元,占总投入目标的%,其中投入有:居民建房46户,552万元,农民建房310万元,3100万元,商品房开发25户,400万元,工业集中区1600万元(其中包括##、##、##、##等工业集中区),道路建设、文化路30万元,通达工程硬质路面12公里,总投入240万元,桥3座,68万元,路灯150盏20万元,绿化50万元,环卫20万元。在整个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一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今年以来我镇特别注重抓建设管理不放松,尤其是各类建设必须按规划、按图建设,坚决反对随意性、任意改变规划,切实做到无规划不建设入区率达100%;二是抓质量安全管理,抓好安全就是最大效益,抓好安全就是最大稳定,抓好安全就是对人民生命财产最大负责,抓好安全责任大于泰山,确保全年无一重大事故的出现;三是抓已建的各项配套设施管理,包括路灯、绿化、电力、电讯、自来水、下水道等;四是抓管理队伍的建设,有专职城管队伍,加大管理力度,规范管理程序,管理责任区分工明确;五是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增加环卫人员,提高环卫人员劳动待遇,做到有专人清洁打扫,有固定垃圾场地,常抓不懈,确保按规划、快建设、重管理良性循环。

今年以来,我们##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应该说好于往年,无论是工作的管理规范程度,执法的力度,包括处理各项矛盾纠纷,业务水平、服务意识、管理收入均有明显好转。今年初我们紧密围绕着市交目标,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办公室的管理目标,并与各工作人员签订了全年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管理程序,确保正常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性经济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有关收费政策的限制,村建办公室的发展,也同时带来危机感。首先要先保证工作人员的吃饭,才能保证好发展,故此我们必须在管理上、服务上、执法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强化宣传力度,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收费,提高全民守法意识;二是要抓好规划,扩大效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增长经济拉动发展,提高管理水平,杜绝违章建筑,确保管理百分之百的到位;三是热情服务,跟踪管理,用我们的热情态度、优质的服务、高速的工作效率感动建设者、留住投资者,促进更多更好的项目建设落成。四是继续抓好有关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工程,保证所有投资者、建设者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1、 建设功能齐全的小区还需进一步完善,同时要加强小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工程建设相对滞后。

3、 公共绿化和小区绿化暂时不够达标。

4、 环卫管理力度还需加大,缺乏标准的公厕。

1、严格执行集镇建设总体规划,明确集镇性能与职能,建立良好的城市形态。用地布局必须合理,功能分区一定要明确,对未来的集镇建设能够提供指导性作用,将城市设计的思想贯穿于集镇建设总体规划过程中,对集镇建设的空间形态,用地布局,风貌特色作统一规划,使集镇建设充满艺术魅力,力求在近期内建设具有水乡特色的新型荻垛集镇,创造出宜人的生活环境。

2、强化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安排各项设施的规划与布局,提高生产与生活水平。

3、改善集镇生活居住环境。一是提高绿化的覆盖率,大力开展种花植树活动,形成以居住、单位庭院绿化为基础,以道路绿化为网络,公园、桥头绿化、广场绿化为点缀,河滨绿化为重点的绿化格局。二是要加强环卫治理,不断加强领导和宣传的力度,强化组织建设,加强管理,全面推行落实环境保护治理目标责任制,提高居民卫生意识,按规划设计的标准,逐步完善冲水式公厕,保持街道的长期清洁卫生,达到美化、净化镇区环境,建立风貌独特、景致宜人的绿化系统。

4、按现代化集镇建设标准,正确处理好集镇规模,扩大所带来的镇区结构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诸多矛盾,保持集镇建设的连续性和实施的可能性。

5、结合近年的经济发展和建设需要,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将继续编制好有关小区的详细规划。

6、面对现实,展向未来,纵横相比,既做到量力而行又做到尽力而为,有所为有所不为。

7、今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科技兴旺,设施配套,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小城镇。

城镇管理工作总结【第六篇】

城镇管理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困难。城镇管理的复杂性体现在各个方面,如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方面。在城镇管理中,我认为理念更新、科技赋能以及共治共享是实现良好城镇管理的关键要素。

第二段:理念更新是良好城镇管理的基础。

城镇管理需要理念的不断更新与进步。传统的城镇管理强调的是政府的行政管理,忽视了市民的主体地位和激发市民的积极性。而现代城镇管理则主张公众参与和市民自治,通过多元化的合作机制来实现全社会的共治。在我的实践中,我发现倾听市民的声音、重视市民的需求并与市民密切合作是良好城镇管理的重要原则。

第三段:科技赋能提升城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随着科技的进步,城镇管理也可以通过科技赋能来提升自身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城市交通管理,可以减少交通拥堵、提高交通安全。通过智能化的城市环境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水质安全等指标,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在我参与的城市管理项目中,利用科技手段对城市管理进行改进和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第四段:共治共享是城镇管理的发展方向。

共治共享是现代城镇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城镇管理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和合作,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之间的协同努力,共同推动城镇管理的改善和发展。例如,政府可以建立起健全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同时充分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类似的共治共享模式也可以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只有实现共治共享,才能实现城镇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我的实践和思考,我认为城镇管理需要理念更新、科技赋能以及共治共享的支持和推动。在城镇管理中,我们需要关注市民的需求和意愿,尽量减少繁文缛节,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我们也要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城镇管理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积极推动共治共享的理念,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的合作共赢,共同打造宜居宜业的城镇环境。只有不断学习和创新,我们才能不断提升城镇管理的水平,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就是我对城镇管理的心得体会。在未来,我将继续致力于城镇管理的改善和创新,与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

城镇管理工作总结【第七篇】

(一)完善组织体系,合力协同推进。今年3月,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共召开3次全市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座谈会,及时研究解决小城镇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工作运行模式,8个四川省“百镇建设”试点镇在原有规划建设机构和人员基础上成立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确保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完善配套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印发了《20xx—20xx年全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小城镇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xx市小城市建设标准》和《xx市特色镇建设标准》,将小城市和特色镇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了量化,将概念化的任务变成便于考核的具象化指标。市级部门先后共出台20多个政策性文件支持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巩固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健全包容性小城镇建设政策体系,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卫星城、小城市、特色镇和新农村综合体梯度转移,加快推进重点镇向小城市、一般乡镇向特色镇转型升级。

(三)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完善技术规定。制定了《xx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了《xx市小城镇规划建设技术导则》。市小城镇办会同国土、规划、统筹、经信等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对新启动的34个小城镇改造规划进行评审,完成了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快推进小城镇主导产业的发展。xx县完成了五凤镇、白果镇、赵家镇3个特色镇专项规划。

(五)注重总结创新,夯实工作基础。今年,市政府牵头编撰了《xx市特色小城镇建设案例分析》,分析了我市平原、丘陵、山区不同类型的小城镇建设异同,为其他小城镇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市统筹委牵头收集并编印了《xx市园区外传统手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典型案例选编》,起草了《关于支持夹关镇住户自主自愿参与场镇改造的若干政策(试行)》,不断探索小城镇建设的方法、路径。创建了“一问一答”工作机制,各乡镇及时提出发展建设中的各类问题,由市小城镇办成员单位进行解答,一对一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同时,在完成小城镇范围内土地房屋确权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小城镇建设政策宣传,充分激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互帮互助,形成了良好的小城镇建设工作氛围,小城镇建设工作无一例投诉、上访。

二、成效显著。

(一)土地整理稳步推进农民有序集中,有效突破小城镇发展用地需求瓶颈。我市积极争取省国土厅支持,大力实施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点位尽量选择在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引导农民向城镇适度集中,全市批准立项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267个,规划整理面积万亩;建成中心村和聚居点1500余个,改善了近45万户150余万农民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将项目节余指标尽量安排在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使用,进一步保障小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我市经部、省批准立项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489个,挂钩周转指标万亩,全部实施完成可节余万亩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

(二)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信贷覆盖面广范围宽。今年,成都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余额940亿元,比年初增加134亿元;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占比72%,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农村经济组织贷款余额106亿元,比年初增加22亿元。截至今年底,全市累计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20xx笔,金额69亿元。其中,农村房屋1514笔,金额亿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54笔,金额2250万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62笔,金额亿元;林权224笔,金额亿元。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

(三)产业支撑明显有力,小城镇自我“造血”功能逐步增强。充分挖掘小城镇资源优势,构建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业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农业休闲观光区等产业园区。强化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能力,形成大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是产业园区的规模效应逐步提升。随着新繁泡菜(食品)产业园、濛阳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安德镇川菜园区、淮口成阿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各大公司的陆续入住,为小城镇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安德镇围绕川菜园区和豆瓣产业“双百亿”目标,实施了四川新星成明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四川品品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启动了川菜产业拓展区一期406亩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6亿元,完成税收亿元,主导产业所占比重达%。

二是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大踏步前进。全年共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个31家,实际完成投资亿元。着力抓好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共建设和完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园区共计35个。着力抓好“一线一品”万亩产业基地的打造,共打造“一线一品”万亩产业基地7个。

三是乡村旅游业发育良好。着力抓好乡村旅游业的培育和提档升级,打造精品旅游小镇。今年,安仁古镇共接待国内游客万人次,国内旅游综合收入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4%和73%。

(四)重大项目建设进展迅速,城镇化进程加快。

一是重点着力小城市建设。首批13个小城市建设示范镇先后实施项目200个、累计完成投资118亿元。建成区面积达到88平方公里,城镇居住人口万人,城镇化率达70%,农民集中居住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79%。

二是不断加快特色镇建设。首批启动的30个特色镇今年累计实施项目298个、完成投资85亿元,30个特色镇成区面积达67平方公里、城镇居住人口万人,城镇化率达48%,农民集中居住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

三是有序实施小城镇改造。今年,我市新启动34个小城镇改造,全年共实施116个小城镇改造,完成改造项目616个、实际完成投资亿元,41个小城镇完成本轮改造任务、通过综合验收,全市累计有99个小城镇完成本轮改造任务、通过综合验收。

四是强力推进试点镇建设。我市8个四川省“百镇建设”试点镇均对镇域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并已完成规划审查。今年,8个镇共实施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等重大项目共60个、总投资38亿元,8个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亿元,同比增长%。

(五)基础设施项目全面覆盖,小城镇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市小城镇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130千米、乡村客运场1座、乡村港湾式简易客运站6对,完成投资亿元;共计新建(改造)40千米10千伏电力线路、75千米农村低压电力线路;新增自来水供水管长度1000千米,自来水普及率由%提高到65%;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4座、铺设污水管道415千米,乡镇污水处理率由67%提高到68%;新建燃气管线94千米,完成投资1000万元;总投资227万元、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649口。

二是公共配套设施不断完善。今年新增388个村、涉农社区达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配置“1+21”、“1+23”标准;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建成了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配套建设了20xx平方米的群众文化广场;完成26个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市级财政资金给予420万元的补助;集中力量支持xx市卧龙镇、xx县花水湾镇、xx县五凤镇和xx县寿安镇4个今年商贸试点镇,探索商贸领域的农村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培育农村区域新的消费增长点。

三是小城镇风貌有较大改观。今年,全市116个小城镇共完成街道风貌改造123万平方米,改变了部分场镇建筑立面破旧、杂乱的现象;兴网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共投资8834万元进行有条件的小城镇“小三线”下地改造,有效改善了小城镇风貌形象。全市小城镇新配置(更换)垃圾桶2240个,果屑箱1860个,改造垃圾房(桶点)158座,完善了小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城镇管理工作总结【第八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这春意盎然的美好时节,各位领导莅临我镇视察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这是对我们的莫大鼓舞和鞭策。在此,谨向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将我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水镇地处xx市南边,距城区7公里,于1986年获批建镇。全镇辖38个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7。3万人,总面积142。8平方公里。境内交通发达,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京广铁路、武广高铁贯穿全境;资源丰富,已探明有煤、锰、銈、石灰石等10余种矿产品,其中石灰石储量居全市第一;座落企业较多,投资过千万元的`工业项目主要有南方水泥、长乐锰业、安源再生等6家企业,投资过千万元的农业种植项目主要有湘南农业示范园和天华油茶基地,租赁山地都在5000亩以上;投资过500万元的农业养殖项目主要有月亮湾水产养殖和农科村泥鳅养殖;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目前镇区面积达1。2平方公里,总人口8000余人,座落有驻镇单位11个,拥有各类商铺260多家、玩具厂3家、家具加工厂11家,大型购物广场1个,客运站1个。

二、主要工作。

近几年来,我镇坚持以项目建设带动小城镇建设,在整体布局上力求更规范,在基础设施上力求更完善,在服务功能上力求更优质,在人居环境上力求更舒适。

一是高起点规划。规划是建设的龙头,建房要先规划、后用地、再建设。一是科学编制规划。我镇严格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小城镇建设的长远规划,明确提出打造分区明确、功能齐全、设施配套、人居舒适的“明星镇”。二是加快规划修编。1991年开始进行第一轮规划编制,进行小水镇总体规划第一轮修编,进行第二轮修编,测量工作已经完毕。修编完成后达到两个“3”,即:镇区规划面积达到3平方公里,规划人口达到3万人。通过科学合理规划,“明星镇”、“示范镇”的宏伟蓝图初步勾勒。

二是大手笔建设。主要采取“四轮驱动”即镇财政挤资、向上争资、以地生资、招商引资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主要特色体现在“三化”:一是建筑风格多元化。镇区住房不搞单一模式,力求突出生态型、园林式、现代化,做到有棱有角、有红有绿、凹凸有致、层次分明,体现出现代农村都市的特点,以达到城在园中建,人在林中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二是小区建设规模化。近几年,我镇依照小城镇规划先后启动了三大小区建设:即小水中心市场,总投资3000多万元,完成建筑面积15000多平方米,现基本竣工;金福源建材市场总投资5000万元,总面积18000多平方米,正在建设中;小水商贸城总投资8000多万元,设计摊位480个、商铺140个,占地面积61400多平方米,现已开工,建成后将是xx市功能最齐全、环境最舒适的农村综合市场。三是基础设施配套化。大力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使镇区形成水电齐全、道路宽畅、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格局。近几年,我镇通过多方筹资970多万元建成小水镇自来水厂,可解决镇区2。5万人的生活用水问题;向上争资70多万元新建国道两侧下水道1800米,共投资30余万元改建圩场老下水道750米,基本畅通了排水渠道;投资230多万元,硬化街道3条共计余米,初步形成了二纵四横的路网格局;投资6万余元兴建了两个垃圾焚烧炉,焚烧生活垃圾,大大改善了镇区环境。

三是严要求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小城镇管理,以使镇区变得更靓、更洁、更美。一是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各项工程建设。规定建房施工前,一律先到规划部门报批;施工后,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对随意施工、违规建设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近几年,先后立案查处违规建房9户,较好地遏制了乱占乱建现象。二是规范卫生秩序。进一步完善保洁制度,对街道卫生实行分区包干,责任到人,规定镇区全体住户和商户各自负责自家门前的卫生,做到包垃圾进桶、包污水进沟、包摊担归位。组成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摆摊担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处罚,有效地遏制了街面脏、乱、差现象。三是提升城镇品位。统一印发居民文明公约,加强文明教育,倡导文明风尚,靠高素质的居民出品位。注重高层建筑建设,先后兴建了湘南购物广场、小水客运站、高档住宅小区等4层以上建筑,靠标志性建筑树品位。积极开展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的各类文娱活动,靠乡村特色文化提品位。

尽管我镇小城镇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示范镇建设目标相差甚远。今后我们将以各位领导的光临指导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咬定发展不放松,大力推动小城镇建设进程,不断推进镇域经济的全面繁荣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努力打造成湘南地区一流的明星示范镇。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与厚爱,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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