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的重要性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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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重要性【第一篇】

我们是脑力工作者,思维能力决定了我们的身价和收入。如何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这个不是靠课本可以学来的。1是靠日积月累在工作中的提升。

提升的快与慢,一是有先天因素存在,我们难以改变,更重要的一点是好的工作习惯能够让我们成倍的加速提升。

工作总结是一天工作下来,用自己的语言把遇到的问题说清楚。

用嘴说当然也是一种方式,但写的过程中,能够更加详尽的整理思路,注意修饰词汇。

为了更好的说明问题,我们会竭力寻找合适的词汇这个过程就是思维能力和逻辑能力的提升。

写出来的内容跟说出来的内容相比,写能够成倍的调动脑力。2工作总结锻炼语言能力。

写的工作花费时间更多,因为打字需要时间,缩短这个时间我们就需要更好的语言组织能力,用简洁的语言把问题说清楚,如果我们自己重视写出的内容,每写一行就会对自己默念几遍。

不但写的能力能够提升,说的能力也会不断提升。工作总结提升你的书面表达能力。

电脑时代的书面表达能力不仅是文字,包括了图片,表格,视频媒体,优秀的文档能够大大提高沟通效率,甚至比说的效率还要高。3这些高效率的手段我们不能指望从课堂学到,只有通过过程,看到其他人更好的形式,慢慢学会并形成自己的风格。

每天的工作在大脑里面存在的时间根据不同人有不同的长度,但总是暂存的记忆,这个暂存记忆越长,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效率越高。

如何延长暂存记忆,写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写过的内容因为你写的过程,不断回忆和思考,记忆4的更牢固,同时可以回查。

通过工具,比如outlook,能够增加后续,增加提醒,这些都不是用普通的本子能做到的。

抓紧时间放弃手写的习惯。尽早成为高效人士。

通过信息沟通,可以减少重复劳动。

信息沟通能够促使自己认真对待工作总结。

如果我们的工作总结只写给自己看,实际达不到提高的目的。

因为自己看不到自己需要提高的地方,只有不断分享,让别人指点,甚至挨骂,才能了解不足。

同时为了面子问题,我们也能够更加花精力来做。开始需要人监督,习惯后就会主动分享你就变成大事了。6我们目前都是自己人,不要怕出丑,指出你不足的人是为了让你更强,是让你今后面对其他人的时候有个更好的门面。

真正的气场不仅仅是来自于外表,着装,更重要的是气质。内在的越多,越自信。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重要性【第二篇】

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

依靠民众则一切困难能够克服,任何强敌能够战胜,离开民众则将一事无成。

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

我们现在不是有许多困难吗?不依靠群众,不发动群众和干部的积极性,就不可能克服困难。

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

一个最基本的环节,就是看能否把大多数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实行对敌斗争,大多数群众发动起来了,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由于我们党现在已经是在全国执政的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而脱离群众对于人民可能产生的危害,也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因此,目前在全党认真地宣传和贯彻执行群众路线,也就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我们搞四个现代化,因为经验不足,会面临多方面的困难。„„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才能够得到解决。

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0页。

我们党同广大群众的联系,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是六十年的斗争历史形成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够改变的。

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

我们党现在已经是一个拥有三千九百万党员、领导着全国政权的大党。但在全国人民中,共产党员始终只占少数。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

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一个重大问题是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了这种联系,我们的改革和建设就有了胜利之本,就有了吸取智慧和力量的最深厚源泉,就有了正确决策、减少和防止失误的可靠保证。

各级干部一定要牢记,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力量和优势所在,也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取胜之道。

我们的改革和建设,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顺利推进;党的领导地位,只有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才能巩固和加强。

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人民群众参加的、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事业,只有相信和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获得成功。

我们党有许多优势,根本的一条是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人民群众中生长、成熟和发展起来,始终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这是我们党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源泉所在。过去革命战争年代是这样,现在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也是这样。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离开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能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最根本的考验。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为人类社会发展所反复证明了的真理。

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难以避免地会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虽然人民内部矛盾是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必须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做好工作,以激发社会活力、增强人民团结,促进党和国家事业更好发展。

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决定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和人民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在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2010年10月18日)。

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带着深厚感情做群众工作,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2010年10月18日)。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2011年1月10日)。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2011年1月10日)。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重要性【第三篇】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工作“基础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

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安置率%,当年重新犯罪率%,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二、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三、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立足点,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3、深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三满意”活动,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窗口接待能力。一是规范接待窗口,实行了窗口服务的“三个一”、“四上墙”和“两台帐”制度。二是规范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重大事项报告、疑难案件讨论、紧急事项处置等制度。三是开展“三级联创”,全市8家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窗口都达到了落地沿街、制度上墙、便民规范。7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实现“12348”与“12345”市长热线的联动,促进了法援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我市2个案例入选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个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市“12348”法律咨询中心还被市“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了第一批“市效能建设示范岗”。

4、加大法援宣传,扩大法援影响。通过法律援助专报、现场宣传和典型案例跟踪报道等,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实现了电视中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的“三有”要求。9月份全面启动了市“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法援工作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在省新闻奖评比中,日报专刊部报送的法援工作作品,荣获新闻奖一等奖。

五、以确保劳教场所安稳为前提,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取得新成效。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3、稳步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认真总结推广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形成了“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人性化、考评科学化”的工作模式,省矫正办在召开现场会推广。扩大、、三县(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县(市)领导高度重视,司法局和公、检、法机关协同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

六、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3、加强了综合保障工作。继续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积极争取并圆满完成市局办公大楼整修项目,进一步营造了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组织开发了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开辟了网上学习园地功能,进一步拓展了机关干部的学习交流平台。在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会上,我局作为唯一一家示范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不断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市局被省司法厅、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进一步加强财务、车辆等各项内部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重要性【第四篇】

1.客观性。

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和评价,因而要尊重客观事实,以事实为依据.2.典型性。

很有现实意义,具有鼓舞,针砭等作用.3.指导性。

通过工作总结,深知过去工作的成绩与失误及其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使。

今后少犯错误,取得更大的成绩.4.证明性。

4---。

贯通式是围绕主题对工作发展的全过程逐步进行总结,要以各个主要阶段的情况,完成任。

紧凑,内容连贯的特点.4.标题式。

把总结的内容分成若干部分,每部分提炼出一个小标题,分别阐述.这种格式。

6---。

炼,使总结很快进入主体.主体。

是总结的主要部分,是总结的重点和中心.它的内容就是总结的内容.结尾。

或指出工作中的缺点和存在的问题.3.署名和日期

如果总结的标题中没有写明总结者或总结单位,就要在正文右下方写明.最后还要在署名的下面写明日期.四,工作总结写作的基本要求不论何种格式的工作总结,其写作都应遵循以下要求:

掌握客观事实,广泛占有材料。

这是写总结的基础.总结,就是总括事实,得出结论.没有事实就无法得出结论.总结的材。

料要准确,典型,丰富.写总结的人得。

8---合能力。

6、跟检过程无处不存在总结。

1、总结内容的真实性。

4、工作总结的说服力:实现数字与语言的有机结合三、总结的综合性。

找到中心思想,阐明观点。

四、总结的意义。

成就自己,提升部门!

1、总结自己,能快速找到自己的弱点与不足,是提高自己最快的手段。

2、总结工作,能找到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找到目标与方向。

3、总结产品,能找到这个产品的正常与异常,从而从中发现需要发扬与改变的地方。

10---总结至少有以下作用:一是信息作用。一份全面的工。

作总结,可以向上级机关、下属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某一时期的工作情况,使他们知道你这。

个单位做了哪些工作,是怎么做的,从而有助于社会了解你这个单位。特别是那些成绩突出的单位,通过工作总结,除交流信息外,还有利于提高知名度。

二是借鉴作用。工作总。

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

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本单位外单位、本地区外地区的工作都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

三是监督作。

用。一般的机关、单位,都会通过定期总结向群众报告工作。企业则向职。

用。六是历史作用。工作总结是工作情况的全面综合,包括很多原始资料。这些资料。

存入档案,长期或永久保存,可以为编写年鉴和史志提供依据。

二、工作总结的写法写工作总结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有大体的路子。一般写法是。

应起到提示全文的总纲作用。成绩归纳这部分为成绩的概括,应该有条。

14---面,需要经过分。

析研究,在大量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升华,才能提炼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成绩是实践的概。

括,经验是把成绩上升到理性上认识,经验源于成绩,但又高于成绩,工作总结的过程也是。

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因此,写经验部分要很好地开动脑筋,把经验精华高度。

概括地提炼出来。经验可以分条写,用序数词一、二、三、四分开,或者可以冠上。

小标题。每条经验安排一个段落,也可在一个大段落里再分出几个自然段。重要的经验还可。

在每条经验里再分,成为三级或四级的观点。在几条经验中,应分主要的、次要的、再。

可以省略或合并。比如,要突出写经验部分,前两部分可并成一个部分,而且可以简写。这。

样经验部分就比较丰满而实在。所以,工作总结基本构成是四个部分,但也可以写两个或三。

个部分,这就要看领导人的要求了。

工作总结一般人都会写,但要写好并不那么容易,尤其是带。

有指导性的经验型工作总结。写好工作总结,要从内功和外功两方面下功夫。内功就是要学。

18---。

发展、变化和一分为二的观点来观察研究事物。写工作总结,就是要把分享的“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的重要性精选8篇”,然后用辩证思维的方法,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

此及彼,梳理出有条理的内容,用准确的语言表述出来。因此,写工作总结的过程也是思维。

活动的过程。如果不经过思维活动,不经过大脑加工,那么,所分享的“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的重要性精选8篇”,等于一大堆存放的“建筑材料”,没有建成高楼大厦。

立下提纲,有纲有目,按照纲目落笔。拟提纲要从工作总结的整体出发,考虑写几个。

部分,每个部分里考虑写几个观点,每个观点里再写几层意思,或再分几个小观点。一般应。

写到三级观点。如果能详细更好,20---。

1、工作总结能促使你思考,是整理思路的过程。

少重复劳动。

工作总结共享,相当于信息的共享,找到自己的不足,提升自身综合能力。

6、跟检过程无处不存在总结。

1、总结内容的真实性。

4、工作总结的说服力:实现数字与语言的有机结合三、总结的综合性。

22---结计划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在总结成绩的同时“盘点”问题。实事求是是搞好年终总结的重要原则,我们在写总结时,既要对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但也不能对成绩过分夸大或任意拔高,更不可用成绩来掩盖问题。只有找出“问题”,才能改进工作,取得进步。

二是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盘点”工作规律。搞年终工作总结的关键是要找到工作中那些带规律性的东西。规律性的东西,不是那些表面现象的罗列和枯燥条文的拼凑,而是通过对以往工作经验的全面分析、研究和概括,提炼出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经验、教训和工作方法来,以指导来年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重要性【第五篇】

2017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适应硚口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扭住全区转型、创新、升级主题,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件大事(汉正街传统市场搬迁改造、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城中村建设改造),着力打造三大功能区(汉正街.武汉中央服务区、宝丰—宗关特色商务带、汉江湾古田生态新城三大功能区),重点发展三大产业(现代商贸、工业服务、健康服务)发展任务,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区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完善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今年1-9月累计调处纠纷5829起,同比去年增加%,成功5823起,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100%,其中各街道、社区(村)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5524起,同比去年增加%,成功5524起,成功率100%,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305起,同比去年减少%,成功299起,调解成功率%,充分显示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月排查”“周报送”制度。今年1-9月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69次。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组织各级调委会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累计调处涉企矛盾纠纷226起,成功率100%。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季度和年度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结合信息化建设要求,分析研判阶段性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出相应预防措施,为上级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电子化工作,对各调委会上交的卷宗做到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形式规范不走样。巩固发展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人民调解基本属性,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发挥人民调解整体优势。

2、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现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按照省市开展首批红旗司法所评选通知精神,制定创建红旗司法所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对标创建活动。推进司法所新(改)建项目。按照“一所三中心”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完成韩家墩街司法所的新(改)建。

目前,截止2017年9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54人,解除1639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15人。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7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3人。其中被判处管制1人,被宣告缓刑181人,被裁定假释9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24人。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衔接率100%,核实率99%。

切实推进一中心一室建设。依托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硚口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到位。完善组织队伍建设,成立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工作专班。“省级矫正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建设目标方案,抓紧对标建设落实,准备迎接省司法厅达标验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筑牢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检、法、司信息互通常态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小组,采取街道司法所、矫正科、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至9月底,我区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12件,其中速裁案件148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今年,累计对165名入矫、137名解矫人员进行入矫和解矫宣告。规范落实监管措施。对矫正人员实行“三分”管理,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无脱管漏管,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奖惩工作联动机制,截至9月,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37人次。规范信息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100%。成立手机定位巡查小组,严管类、普管类社区服刑人员实施100%手机定位监管。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设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室,建立日常抽查巡查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自查自评,增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规范化。增强培训力度,提升整体队伍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截至2017年9月硚口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安置人数及帮教人数均达在册人数95%以上,重点帮教人数(三无、特困、重犯)达57人,区级工作机构1个,所级工作机构11个,社区127个。

2017年以来,我区普法工作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形式,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截止10月,累计普法51510人,开展普法讲座239场次,法律培训175场次,法律咨询1180场,法治文化活动202场、法治文艺演出179场、发放宣传资料22100份。

规划导航,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制定符合区情的硚口区“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工作部署会,区委书记景新华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等重要内容。制定区直部门、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三百”(百所学校、百家企业、百个社区)行动责任清单,推行“精准普法”。分类施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年度学法治度。开展2017年法律知识无纸化平台学习和服务招商引资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我区代表队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决赛。编写青少年法治读本,推动“法治读本”“法治课时”双规范快步实施。规范化建设全区62所中小学的校园法务室,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阳光行动”品牌品质。开展暑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0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7110人(次)。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训企业经管人员2400人(次)。重点推进,突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性。普法服务“一号工程”。以“红色引擎工程”为契机,各普法成员单位设立党支部“红色维权岗”,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为基层劳动者现场维权,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以案释法”将普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成效。立体叠加,体现法治宣传教育多样性。紧抓“3·8”“3·15”“4·26”“6·26”等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宣传资源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参加宣传36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43000余份。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密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完成好文明城市复检任务的同时,切实提高普法知晓率。

积极整合全区法律援助资源,服务民生改善。2017年区法援中心预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0件,同比增长6%,完成区级目标任务300件的193%;为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141%;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事项咨询5000件,同比增长%。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保障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长效活力。依托硚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加强区法援中心窗口建设。规范服务运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通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开展基层援助站点巡查工作,规范法援工作站点工作流程。拓展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开通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和青少年中开展专项讲座与维权服务。加强与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帮助引导农民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认真落实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驻看守所、法院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律援助提质工程。挑选骨干律师,建立硚口区名优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加大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力度,强化法援案件办理质量。开展“每案必访”服务满意度调查,对2017年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受援人满意度达98%以上。

截止三季度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460场,参与重大活动102次,参与调解347起,进行法律咨询2443人次。

规范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10个。9月底,10个示范点的建设全部到位,准备迎接市司法局检查验收。加强律师开展法治讲座的组织力度。上报法治讲座登记表460份,获得市局肯定。今年以来向市司法局推送6场优秀讲座,激励律师提高讲座积极性,提升讲座质量。创新社区律师值班管理模式。制定《社区(村)法律顾问周四值班情况检查台账》,形成社区、司法所、司法局三级检查、三级台账的模式,综合三级的检查情况确定律师的补贴发放。建立“机动律师”制度,确保社区律师不缺勤,不空岗。落实服务与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圆满完成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注册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3家律师事务所,137名在册律师,累计收入1291万元,创造税收62万元。预计2017年底累计收入2400万元,创造税收120万元,同比增长200%。组织开展硚口区律师联谊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开展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我区律师整体影响。充分提升律师资源利用率。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公益活动,截止目前,律师共参与妇联法律援助值班14次,禁毒值班7次,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6场次。推荐我区律师十余人加入硚口区普法讲师团。10月建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律师顾问团”,预计截至年底将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高度重视社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动员律师向市法学会报送调研论文,其中1篇论文获得两万元重大课题优秀成果。利用“社区法治专业研究委员会”平台发布“社区法治论坛征文通知”,对社区法律顾问等社区法治相关课题进行征文。9月底已征集8篇论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全力服务硚口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注重抓好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队伍和组织保障。

筑牢思想防线。以上率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有实效。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重走武汉第一红街,接受红色洗礼”活动1次,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1次,引导全局干部队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两微一端”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处理预案,截止目前报送网络舆情80余条,在硚口发布和云端硚口上累计发布5篇,上报微博34篇,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扎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职责,加强公务员岗位责任体系建设。全年推荐提拔科级干部5人。严抓日常工作纪律,制发会议纪律通报1次,下所检查8次,机关纪律巡查6次,着力解决机关“慵懒散浮”等突出问题。组织青年公务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年,累计组织区管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人次480小时,科及科以下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7期208人次。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升级。每月组织各支部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课7次,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进入社区、贫困地区开展为民服务。组织全局56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建立党员进社区报到信息库;在党员结对社区开展环保实践行志愿服务活动2次,结对慰问困难群众20人,慰问资金4000元;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开展认领岗位服务活动2次,完成了45个社区困难群众微心愿。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队进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调研3次;党员进村开展春节慰问、“六·一”节前助学和扶贫日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物资累计14000余元。督促22名结对党员干部加强精准扶贫“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工作调研。持续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局政治纪律监督,确保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党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硚口区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制,监督检查时刻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执纪审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开展“四严十不准”教育活动,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新衙门”作风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到11个基层所检查,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每一个人。加强“四种形态”的正确有效运用,将抓“三个坚持”贯彻于纪检日常工作,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纪检组长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85人次,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

(一)基层基础薄弱。

目前,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司法所业务用房采取财政文件明确土地划拨的方式,没有办理明晰的房屋产权,没有二证,原有房屋与现实工作需要存在差距。基层基础建设的不足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长足发展。尤其是相对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来说,经费保障显得乏力。

(二)工作机制创新亟待加强。

传统的工作模式已无法满足形势需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体制机制亟待创新、完善。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全面推进综合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手段、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当前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三)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形势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中专业性人才非常稀缺、人员流动性较大,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力量不足。

(一)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工作主线,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着力预防化解矛盾风险。围绕我市“一号工程”、结合硚口市场商贸大区、老工业城区、健康体育强区的区域特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深度参与市场行业商会、老工业基地、健康服务业领域、全区重大项目所涉的矛盾纠纷化解,挖掘和培养“三调联动”工作示范点。紧扣民生主题,调整充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家智库,设立“红色调解室”,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重点项目现场,提升社会矛盾应急处置、依法调处专业水平。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相结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持续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工作。强化司法所品牌意识、特色创建,着力打造司法所特色品牌形象。

二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提高矫正实效,始终把防止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参加全市即将开展的刑罚执行专项清查活动、安置帮教工作督查和执法质量和案卷评查,落实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开展大墙内外联合帮教活动。加强科技定位,更多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矫治水平。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经评估仍有危险的人员,向维稳部门报告并依法采取措施。按照武汉市区级矫正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建设硚口区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从内设部门、功能设置、管理模式上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矫正功能,实现功能统一化、程序制度化、执法法定化、管理规范化。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有效合力。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引进社区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讲课活动;与民政部门协作,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给予临时救助、低保或养老服务等。鼓励商会等民间组织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举措,加强帮扶力度,实现对其经济、物质、岗位全方位的帮扶效果。

(二)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着眼于全区“三个三”中心工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新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我区亮点区块建设中的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招商法律知识培训,深化法治宣传“三百行动”。探索在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建立调解室、法律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为政府、企业和项目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是要着眼于法治城区建设,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资格准入、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奖励退出等制度,重点着眼于律师队伍的建设培养,探讨社区律师工作制度的灵活性,引导律师服务企业力度。着力加强律师服务全区经济、法治建设力度,在服务过程中发展我区律师事业。会同区政府法治办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机关、人民团体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将律师服务中心工作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效与重要荣誉授予、重点项目推荐直接挂钩。

三是着眼于司法体制改革项目,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质量评估和体系,推行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差别化办案补贴发放办法;对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利用网络化办理流程,简化法援证明材料;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法律援助受援点全覆盖;夯实法律援助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和群众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一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考核等,推动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真正做到司法、执法和普法相结合。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治度,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示范工程,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青少年普法工作,推进普法进课堂,实现中小学法治教材、法治课程双规范,培植和巩固青少年法治教育“阳光示范学校”;全力打造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法治教育基地。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度。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建立硚口普法公众号,提高我区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破除发展瓶颈为关键环节,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建设“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覆盖。近年来,司法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张军部长将其作为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同时,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市局今年提出了“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的目标,即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网络平台。区局要主动融入市局“三通”建设,配合市级实体平台打造,作好向区级实体平台延伸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对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实现场所建设、设施配备、窗口设置、识别标志、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的标准化。

二是实现信息化技术的全覆盖。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主题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更加积极主动地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实现理念思路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司法部下发《“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总的设想就是构建应急指挥、执法管理、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四大平台,市局目前正在建设的信息化二期项目与司法部要求是相契合。积极争取信息中心和财政局支持,开展视频会议室市、区、街道司法所三级连通建设,努力实现与市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的连接互通。

三是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全覆盖。充分发挥“红旗司法所”创建引领作用,在人财物方面全力向基层倾斜,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采取普遍参与,分步实施的战略,以成熟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模板,鼓励所有司法所参与省级创建活动,首先做到从软件上达标,再解决硬件问题,以每年2到3个司法所的速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最终实现全部达标。

(五)以深化“三大活动”为有力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用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到平常,体现到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记失责必究,加大压力传导。以“红色引擎工程”为抓手,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全面加强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打造务实担当队伍。以更强的意识、更大的力度推进“三大活动”。进一步推进纪律作风大整顿。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研指导,精准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继续聚焦“新衙门作风”等突出问题,联系实际对照自查整改。进一步推进岗位大练兵。引领全局干部加强信息化对称性能力建设,更好地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要进一步推进工作技能大比武。将干部参加“三大活动”、履职尽责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与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挂钩。

三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回头看,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紧抓好作风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追责问责,问题出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让落实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加强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把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作为政治要求,发挥职能作用,为司法行政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重要性【第六篇】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安置率%,当年重新犯罪率%,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重要性【第七篇】

(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矫正场所进行定期报告、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矫正宣告等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同时严格外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坚持做好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处置好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做好人员衔接工作,对于一般帮教对象,联系其家人接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继续扎实做好已入矫对象的涉黑涉恶工作排查的同进,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入矫人员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告知书、保证书。坚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为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将《社区矫正法》作为“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在农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共开展宣传13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市检察院、市局今年4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执法检查,全面纠正了各司法所在执法程序、档案台账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9人,今年上半年调查评估44例。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84人,衔接核实率100%,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1-6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3起,调解成功313起,协议涉及金额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9起、邻里纠纷172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7件、生产经营纠纷3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合同纠纷4件、山林土地纠纷22件、其它纠纷37件。排查纠纷217次,预防纠纷32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5月份在刘文成副局长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调查笔录、人民调解书,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一一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并将统一的人民调解案卷格式模板发放到12个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上半年各司法所根据县局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对清明期间坟山纠纷、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清明纠纷隐患10起,“两会”期间纠纷隐患16起,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指标。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录入如法网的案件,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方案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今年上半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案卷的规范化制作以及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实际调解能力。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法律咨询约1000余人次。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专职律师在政务中心大厅的司法局业务窗口坐班,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在西岩、金紫、茅坪、蒋坊、丹口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2000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扇子、帆布袋等宣传品1000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帮助42人次。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上半年以来,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出25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执法证发放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数据迁移工作,为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申请换证。同时组织全县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发放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县人大和邵阳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在系统录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办结2件,其中撤销的1件,维持的1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在审理当中。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重要性【第八篇】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大局抓服务,基层业务抓规范,队伍建设抓提高,整体形象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早部署,职责早明确,任务早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按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以“双八一”为依托,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

1.摸清宣传阵地底数,完善双八一工程。

社区“八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一条街、一个法治宣传讲堂、一个法治宣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演出队、一个法治宣传楼道)和农村“八个一”(即一村一个法治讲堂、一村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村一个法治图书柜、一村一个法治广播站、一村一个调解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治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是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单位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一年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八个一”工程统计明细表和图片档案,对不完善的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同时更新普法志愿者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年制作普法宣传板34块,楼道宣传图片80张。一年组织各社区干部、居民上普法课28次,专题辅导4次,普法考试2次。

2.法律宣传进乡村,农闲学法正当时。

2017年1月17、18日,宏伟区司法局联合宏伟区文体局走进了曙光镇东三里村和兰家镇四合村。赠阅《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常识读本》、《2017年年历》等资料300余份,布置法律知识展板六块,解答疑问30余人次。文艺宣传队表演了京剧《光辉照儿永前进》、《祖国好山河寸土不让》、评剧《满园春色》、《自幼生来我的心眼好》、独唱《贝加尔湖畔》、萨克斯独奏等节目,获得掌声阵阵,欢乐的气氛一扫冬日的寒冷,充盈着每一个角落,为农闲的老百姓送去了一场不出家门的直播盛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加强青少年普法,把握人生起步的方向。

一是完成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示范区、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零犯罪”学校等国家级荣誉的材料归集和申报工作。

二是举办了宏伟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手抄报评选比赛。参赛作品以“学法我先行”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为重点,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构思巧妙、内容丰富、绘画精美,以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形式,展现学习、成长过程中对所见所闻的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学法感想,体现出宏伟少年积极地尊法学法态度和守法护法精神!

活动得到了全区青少年的积极响应,共收到190多份参赛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6名,并从中甄选部分获奖作品在丰乐街法治宣传长廊展出。

三是社区普遍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新村街道龙鼎山社区司法专干与普法小志愿者到居民周大爷家送法律书籍,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案例。湖西社区的假日学校举办了青少年犯罪案例解析讲座。长征路社区开展了青少年“宣传法律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的教育讲座。各项活动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各司法所与社区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开展宣传活动8次,普法讲堂4场,知识竞赛1场。3月3日,新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以妇女维权答题和普法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讲座,旨在庆祝《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让龙鼎山社区的广大妇女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好法律知识,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同胞的法律条款能轻松灵活运用,对维护男女平等社会地位和关爱妇女同胞的家庭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工农街道龙源社区聘请省消防安全宣科刘教官为广大辖区妇女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现场为辖区妇女讲解了日常如何正确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器材的管理、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组织自救与逃生等知识,同时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材的具体操作方法。

3月15日,与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大会。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各种区分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饮食安全、合理用药和识别假劣食品药品常识,解答了群众的各种维权咨询,受到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工农街道兰家社区3月15日开展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宣传活动。

综治宣传日和政务公开日,在汇华宫门前设置主会场,各司法所及社区设置分会场,开展综治和政务公开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辽宁省人民调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常识读本》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5.推广互联网+宣传推广模式。

积极推广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建立了“辽阳宏伟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包括新法速递、案例分析、司法动态和便民服务等菜单栏目,根据运营实际效果不断修整栏目设置,不断丰富发布内容,公开司法行政,宣传法律信息,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一年更新微信平台信息51条,在传统媒体《宏伟报》刊发信息19条,《辽阳日报》刊发信息2条,宏伟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37条。

6.投身城中村改造,推动政府中心工作。

3月份,宏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拉开序幕。为更好地解决百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涉法、涉诉、财产公证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曙光司法所和兰家司法所积极投入到土地征收工作中,现场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公证材料审核等服务。消除了群众对土地征收政策的疑问和顾虑,引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征收。对确实需要进行公证和诉讼的征收户,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与相关部门预约好时间,陪伴他们进行办理。避免出现百姓不知道怎么办、去哪办、反复跑的现象。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答疑解惑4场,接待百姓70余人次,解答百姓动迁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20余件,为城中村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加强建设,保障设施。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使司法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柜、沙发、桌椅;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摄象机1台),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对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积极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便民、利民的作用。配备专人接待解答来电咨询,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用语,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拓展专线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扩大148法律服务范围。一年,接待解答“148”法律咨询11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100%。

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一年结合全区实际,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加强,重点对那些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全面推动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示牌,有相对固定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活动。制定印发《宏伟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开展了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调解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件,调解成功311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强化站点建设,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我区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驻军部队、人武部、消防支队建立3个法律援助服务站,依托公证处建立1个法律援助站,在4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三级响应和服务网络,确保各类案件响应及时,移交及时、受理及时。规范了站、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并设立了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传递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指定的工作站、点巡访,针对居民群众咨询的与日常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及时、无偿的法律解答。通过开展“一站一律师”活动,律师进驻社区覆盖率达100%。

2、回应民生诉求,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相邻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一年,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4件,其中民事案件480件(含非诉讼案件425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内容涉及遗产继承、医疗赔偿、交通事故、工伤待遇等多项民生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收效良好。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援助申请渠道。一是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强化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办理、点援制等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援务公开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设立公示栏,列明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保障援助对象的知情权。四是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五是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及时、便捷开展援助咨询、申请等服务。

4、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援助办案质量。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指派律师的协调和监督,对发现办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实施听庭和回访制度,根据承办律师的代理词质量、举证情况、辩论技巧等方面形成听庭反馈信息。对于案件实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同时也掌握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

5、建立起了全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信息库,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我区逐步建立完善了法援对象信息库,对已纳入到信息库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可通过卡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援助中心都采取了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一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向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卡”1000余张,为残疾人、老年人持卡寻求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6、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一是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管,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推进法律援助进政府信访大厅。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2名法律援助律师进入区信访大厅值班,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服从法律判决,避免和防止发生群体访、越级访。

7、注重立体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普及。加强与普法讲师团及相关部门等宣传主体的配合,结合“服务夕阳,法援护航”、“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法律援助广场咨询、主题宣讲等各类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受理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利用《辽阳日报》、《宏伟报》、《宏伟区司法行政网》、宏伟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报道宣传法律援助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一年,全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各种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市、区司法行政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报道宣传法律援助信息10余篇次,内容涉及军人军属、老年人维权等诸多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51个,有刑满释放人员256人,一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4人。帮助引导就业159,务农62,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2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1,无业2人,列帮率100%,就业安置率达98%,重新犯罪率为零。主要做法是:

1.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六个司法所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把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核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服刑的监所。并做好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接到省内监所服刑人员出监通知后,司法所要落实衔接责任人,做到无缝衔接。对省外服刑人员出监的,要及时排查掌握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帮教措施,衔接率达100%。

3.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认真指导社区(村)安置帮教组织,对重点帮教对象100%实行帮扶安置就业,对“三无人员、重病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行。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七五”普法,力争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有新亮点。

开展法治讲堂、纪念日普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划“六五”表彰及“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二是组织“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三是组织普法志愿者培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普法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普法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动员五老加入法律宣传队伍,树立法律讲坛的品牌。四是积极筹备“”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完善推进社区和乡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二)强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16年9月起至2018年3月,区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下一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广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认真调解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对积累多年、积怨较深、化解难度大、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工作,并列出矛盾排查实名制责任清单,逐一进行解决,做好矛盾排查化解,筑牢平安宏伟建设基层防线。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加强司法所干警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统一的各种业务簿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举措。

牢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辽司[2016]108号)精神,不间断地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清的“三个清”为工作目标,全面检查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继续完善“五个三”工作模式,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有新进展。

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一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下一年我区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法援案件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下一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并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五)强化队伍管理教育,力争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起色。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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