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员量化管理报告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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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党员量化管理报告【第一篇】

塔西南公司从1999年划归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来,在公司的管理上,从公司的组织机构到管理机制和体制都发生着巨大的变革,结果是成效卓著。大到公司综合经济效益增长率的快速增长,小到每位员工收入的逐年递增;看得见的是我们的油城面貌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看不见的是我们的员工在各方面素质都在不断提升……。所有的变化都得益于“改革”,我们塔西南公司的发展动力也源于“改革”。

我们塔西南公司这几年与划归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之前相比,虽然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但并不是在各方各面都做得尽善尽美了,甚至可以说,在有些方面做得还有待很大的改善提高甚至是改革。下面根据对公司各方面的管理情况进行的初步调研,就公司目前的管理现状从4个大的方面作以分析。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设臵。

公司的组织结构设臵简单来说就是指公司的组成结构框架。我们塔西南公司是由10位公司领导,一个设有9个职能部室的公司机关,24个下属单位组成的人员重多,生产经营范围宽范的生产经营实体。

10位公司领导根据职权分工,分别对各方面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控制指挥和协调把关,并集体对公司的发展规划计划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公司机关的9个职能部室按照职能分工分管公司24个下属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起到承上起下联系作用。从管理的模式上来说属于矩阵式结构,管理形式主要是横向和纵向的沟通协调。这正适合于我公司复合型管理需要。

2024年党员量化管理报告【第二篇】

第一条:村级纪检委员的管理考核由镇纪委根据日常量化工作和全年履职评议的结果进行评定。

第二条: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三条: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按其应履行监督、协助、宣传、信息收集和年度述职的职责进行。具体考核量分细则:

(一)监督职责(40分):

1.制定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3分)。

2.督促本村开展好移风易俗、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15分)。

3.监督村事务,协助村落实好专项资金补助、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等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10分)。

4.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做到“三务”公开及时、全面、准确(10分)。

5.监督村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分)。

(二)协助职责(10分):

1.协助村党支部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2分)。

2.协助村党支部加强本村党员管理,维护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3分)。

3.及时高质量地完成村党支部或镇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5分)。

(三)宣传职责(20分):

1.及时在党员大会、支委会上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10分)。

2.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廉政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宣传,组织廉政文化进村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10分)。

(四)收集职责(20分):

1.积极走访入户,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发现本村“两委”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或镇纪委反馈(10分)。

2.做好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字记录、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建档,做到工作有效,记载全面,资料完整(10分)。

(五)述职职责(10分):

1.认真做好年度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并在述职会上做好述职测评工作(10分)。

2024年党员量化管理报告【第三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党员量化管理报告实用5篇”,提高社区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根据《中国******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工作由街道成立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总分100分,分日常考核、民主评议两部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分、民主评议占40分。其他工作得分作为加分项目。

第二章量化内容。

第四条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每次100分,内容为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树立党员形象等四个主要方面。内容包括:

(一)社区党组织活动(20分)。

社区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会、党员代表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全勤出席会议的得满分;找人替会的,每次扣10分;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4分;因事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3分。

(二)履行工作职责(30分)。

基本职责(10分)。按时完成党员承诺、党员联户和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有一项未完成的扣5分。

重点工作(20分)。在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和沟通劝导作用以及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得满分。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10分。对区、街道及社区的决议或布置的工作不配合、不执行,产生消极影响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扣分和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遵纪守法(30分)。

党风党纪(20分)。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的得满分。对涉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违反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本人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本项不得分,并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违反社区其它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扣分和处分。

缴纳党费(10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得满分。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扣2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5分,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四)树立党员形象(20分)。

家庭邻里关系(10分)。家庭和睦、团结邻里、履行赡养义务的得满分,违反其中任一项不得分。

社会公德(10分)。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口碑良好的得满分;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扣5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以上四个主要方面扣分不设上限。

第五条民主评议。

每半年开展一次对社区党员的民主评议。评议参与者为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居民代表及党员联户代表。民主评议总分为100分,其中班子成员评议占30分,党员、居民代表评议占40分,联户代表评议占30分。

第六条加分项目。

对积极参加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的,每次加10分;对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的,每次加5分;积极参加上级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成绩的,每次加5分。

个人获国家、省、市、区、街道级单项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10分、5分。

经认定,能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或典型经验被市、区、街道进行宣传推广的,经社区研究,报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酌情加分。

年内,在量化管理考核中名次前移幅度较大的,或在完成街道、社区拆迁、腾地等重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经社区研究,报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酌情加分,以及在年终给予表彰。

第七条评分定等。

半年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60分、民主评议40分(按比例折算)。半年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得分高于90分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1-89分之间的,为合格等次;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等次。

第三章量化实施。

第八条日常管理。

社区在开展党组织活动时,要提前向街道政工科和片总支报告。

各片总支、政工科具体负责社区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考勤工作,由政工科工作人员和包社区干部进行现场签到。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及时向社区党组织书面请假,经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同意后,报街道备案。

社区党组织日常要全面掌握党员的工作动态,有加分和罚分现象出现的,要及时上报街道审批、备案。

第九条量化考核。

半年考核中的“参加组织活动”部分由街道政工科负责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树立党员形象”由各片总支和社区党组织负责;“遵纪守法”部分由街道纪工委、政工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和加分项目由各片总支、街道政工科负责。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由街道政工科负责对各社区党员日常考核成绩进行汇总,确定初步考核结果后,报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

第四章量。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化结果使用。

第十条日常考核结果使用。

日常考核结果在社区半年民主评议会上,向全体党员、居民代表进行通报,扣分情况作为党员评议重要参考依据。

每半年内,按照日常考核扣分多少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理:

(1)扣分达到20分的,在社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张贴警示榜;

(2)扣分达到30分的,在社区党员会上作书面检查;

(3)扣分达到40分的,除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和书面检查外,经社区党员大会讨论,定为不合格党员。

年内,连续两次扣分达到30分以上的,年终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无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严格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劝退或除名。

对无理阻挠上级安排重点工作、捏造事实上访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视情况严重性,严格格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受党纪处分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半年内参加组织活动次数低于50%的,在社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张榜公示。年内参加组织活动次数低于60%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一条半年考核结果使用。

半年考核结果公布要结合半年民主评议会一同进行,评议结束后,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现场根据日常考核成绩和民主评议成绩,确定半年考核结果,并在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上公布和张贴公开栏。

建立“社区党员光荣榜”。半年量化考核在90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党员,张榜公示。其中上下半年两次考核均在90分以上的,按社区党员总数的10%,上报街道党工委,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审核后,由社区颁发“五带头”优秀******员证书,并推荐参加区、街道“优秀******员”或“党员示范户”评选。

建立“社区党员警示榜”。半年民主评议结果低于60分的、被通报批评的、在党员会上做书面检查的,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进行张榜警示。

根据《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不合格党员,由各片总支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帮助,指出其存在问题,督促其限期(改正期为半年)改正。年底,街道将组织不合格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并由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对其在改正期内的表现进行评议,根据培训和评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年内,当事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社区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街道党工委批准,按规定劝其退党。

对连续两次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意留在党内,又不愿意改正的;

限期改正期满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党员本人累计出现二次违章建筑的。

对应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肯退的,提交社区党员大会讨。

论,并报街道党工委批准,予以党内除名。

第十三条预备党员参照上述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果在预备期内被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因年龄、身体等原因常年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党员,经社区党员会议表决通过后,可不参加量化管理考核,会议表决结果要及时上报街道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对社区党员进行量化管理是加强社区党员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对本社区党员的管理,切实提高社区党员总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24年党员量化管理报告【第四篇】

方法是一个法律法规术语。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作或问题的某一方面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根据内容和性质的不同,方法可分为文件实施方法和工作管理方法。供你参考。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党员量化管理报告实用5篇”,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办法,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细化四讲四有和四合格的标准要求,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的现实表现,建立健全党员日常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着力解决党员日常管理难、发挥难、认定难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施农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办法适用于我街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因年龄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党员,我可以申请,经党支部批准,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不能纳入实施范围。

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对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实行年审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党员进行考核管理。积分由基本积分、民主评价积分和贡献加分三部分组成。基本积分80分,民主评价分20分,贡献加分没有上限。

(1)基础积分(80分)。

重点关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细化量化党员的实际表现。

1.参加组织生活(40分).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活动,年内满勤记30分。请假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5分。

2.缴纳党费(10分).年内按时。

标准缴纳党费的记10分.每有一个月未按时交纳扣1分,不按标准缴纳的扣5分.连续3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3.联系服务群众(20分).结合结亲连心党员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按时联系走访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中,每月均按要求完成走访工作的记20分,每月每有一户未联系走访的群众扣2分.在县结亲连心工作抽查中,每有一户群众对党员的联系走访工作不满意扣5分.

4.发挥作用情况(10分).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组织决议,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搞好承诺并切实兑现,做好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发挥正能量的记10分.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殡葬改革及其它工作中,不支持支部开展工作甚至妨碍工作开展的扣10分.存有违法建设现象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二)民主评议。

党支部每年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对党员的学习、工作、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所得平均分折算积分.

(三)贡献加分。

1.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帮贫扶困等奉献爱心活动的,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积极参加街道和党支部组织的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记5分;在党组织统一组织外,自觉开展各类服务群众活动的,每次记2分,最高记10分.

2.参与经济建设.在助推经济发展和重大事项决策中,积极发挥作用,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被党支部采纳的,一次记5分;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信息的,一次记5分;成功引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一次记20分;带头发展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带动作用较好的或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带头致富的,记5分.

3.参与重点工作.积极参与或协助支部开展工作,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

4.参与精准扶贫活动.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年内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每户记10分.

5.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建设,为公益事业捐钱捐物捐工,价值累计达1000元以上的记5分,10000元以上的记10分.

6.表彰奖励.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记10分,受到街道党工委表彰奖励的记5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的,执行一票否决:。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发表不当言论,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党员;。

2.服务意识淡薄,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

3.不执行党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党员;。

4.越级上访或组织、煽动集体上访的党员;。

5.违反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参与“黄赌毒”的党员;。

6.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被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处置处理的党员;。

7.其他经上级党组织认定属于重大问题的党员.

(一)在家党员积分评定。

开展承诺践诺,组织党员结合自身特长和能力做出具体承诺,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敦促党员履行承诺.党员积分制管理每年为1个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申报上月积分情况,也可随时申报.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上月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并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表决通过,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通过公开栏每季度公示一次.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无异议后报党工委备案.

3、积分汇总.每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束前,党支部将每名党员每季度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年度积分结果要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二)流动党员年审流程。

对组织关系在我街道的流动党员,采取年审制管理的方式.

1、流动党员界定.组织关系在我街道,但长期不在我街道工作又长期不在我街道居住的党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其工作、居住地党组织,组织关系转接确实存在困难的标记为流动党员;短期出国或去港澳的(包括出国留学),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支部;出国或去港澳定居的,在他们出境之后,要停止党籍,标记为出国党员;若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为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2、定期汇报思想.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党组织负责同志与流动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半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连续2次不向所属党组织报到进行年审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总得分在100分以上(含)的,评议为“优秀”等次.总得分60-99分的评议为“合格”等次;总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评议为“不合格”等次.其中,被一票否决的党员,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党员确定等次情况要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不合格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

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街道党工委年底将大力表扬奖励,并优先进行评先树优.

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街道党工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街道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确定联系人进行思想教育.下一积分周期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进行,由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进行日常记实;在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年度积分达到合格以上的,组织关系转回原党组织;年度积分再次不合格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给予除名.

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程序按期转正,年内积分达不到80分的,延期转正.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党员发展对象,积分较低的予以谈话诫勉、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的有效抓手,街道党工委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在下步工作中各党支部将严格执行相关程序、方法、步骤,全面做好党员积分制的考评,真正通过积分制管理激发党员活力,发挥每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在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党支部、党员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追责.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规范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分类定标。对照《党章》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确定积分管理对象和制定积分标准,确保实事求是。

2.分时考评。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月对党员执行标准情况进行考评积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积分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及时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3.分层积分。根据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的情况,分层次设置积分项目,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确保严格科学。

4.分级定等。强化积分结果运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把党员年度累计积分作为评定等次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确保客观公正。

实行积分管理的对象为全校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以党支部开展。

积分内容围绕合格党员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具体考核中,要各有侧重制定积分标准,如带头参加各类教学比赛,主动承担各项展示活动;为学生、家长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参与和谐校园建设。

积分项目一般由基础项目、测评项目、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组成,采取百分制,分值设定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每年初,党支部按照积分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

1.基础项目。对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等情况设置基础分,党员未按要求完成的给予扣分。

2.测评项目。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员测评积分的重要依据。

3.加分项目。党员带头示范、评先评优等情况实行加分。

4.“一票否决”项目。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因不当言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具有《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长组通〔2016〕6号)中其他不合格党员情形,等等,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积分清零。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支部党员人数多的可分党小组进行,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委成员或者党小组长具体负责日常积分,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并建立积分台账。

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

1.“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月末进行自评,如实向党支部或党小组申报积分事项;组织考评,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一次考评积分,每季度或者每半年一次汇总积分,一年一次累计积分、综合评定;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2.“两审”。积分结果须经支委会研究审议,基层党委审定。接受党员对得分情况和积分结果进行申辩与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3.“一公开”。积分结果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每年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一般为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各地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不同等次的分值区间,根据累计积分,一般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组织处置。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永葆先进性,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结合城关镇社区党员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类。

1、每参加1次镇、社区党组织的各类会议或学习计2分。

2、每参加1次镇、社区党组织各类义务劳动计4分。

3、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计1分;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不计分(全年12分)。

(二)发挥先锋作用类。

1、对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对是党员的“两委”干部,由党员、居民代表分半年、年终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含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次计15分,其他“两委”成员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均计5分。

2、党员自愿认领岗位,按时完成岗位任务计10分。

3、无职党员自愿参与党群服务中心值班每次计2分。

4、在项目引进、征用土地、房屋拆建及其它中心工作中带头、主动配合社区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计5分。

5、主动承担居民调解任务,圆满完成并得到社区“两委”及居民认可的计5分。

6、见义勇为造成一定社会良好影响的计10分。

7、在夏秋禁烧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计10分。

8、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两委”团结协作,受镇党委及以上表彰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各计10分(书记主任“一肩挑”的计15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每人计5分。

9、流动党员每年为社区至少办一件好事的,每件计10分。

(三)违纪扣分类。

1、受到党纪处分的扣20分。

2、参加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扣20分。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多胎且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扣20分;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多胎且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扣10分。

4、违反土地政策及村镇规划的扣20分。

5、煽动、参与或组织群众集体上访或个人越级上访、非访的扣20分。

6、在项目引进、征用土地及其他中心工作中,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且阻挠正常工作的,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扣20分。

7、在“三评”工作中,支部评议满意率低于50%,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各扣10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各扣5分。

8、违反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抚养子女义务的扣10分。

9、不按照移风易俗规定,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扣10分。

(四)一票否决类。

1、参与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一票否决。

2、违法犯罪的一票否决。

3、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一票否决。

(一)划分层次。

根据社区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第一层次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是党员的居民委员会主任;第二层次为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委员及是党员的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三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四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有活动能力的无职老党员。

(二)确定基础分值。

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基础分,具体如下:第一层次基础分10分;第二层次基础分20分;第三层次基础分30分;第四层次基础分40分。

(三)累计积分。

1、每位党员根据列举的考核范围,每完成其中的一件,在自己的积分册上记上相对应的分值,每月一累计,在党员活动日中与社区党组织登记的积分进行对照,发现有错记、漏记的及时校正。

2、社区党组织应及时做好每位党员的积分记录,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员积分情况,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各社区党组织每年都要开展两次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时,每位党员向党员大会汇报自己的积分情况,并根据积分情况进行述职。

(四)积分结果运用。

2、凡获社区优秀党员等次的,方可参加当年镇党委和县级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由镇党委组织对其集中诫勉谈话;第二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由镇党委对其黄牌警告;第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予以劝退。

对社区党员实行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是我镇在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党员管理的创新性举措,贯彻落实这一考核办法对于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党员工作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和丰富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全面提高社区党员素质。

2024年党员量化管理报告【第五篇】

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结合区委组织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如下:

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包括帮助工作人员)。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岗位,将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领导班子成员为a类,科级领导干部为b类,普通党员为c类,退休党员为d类。

(一)共项积分(100分)。

主要反映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基本义务等方面的情况。

3.按时参加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活动(2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20分)。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出现一次扣5分;

(二)分类积分(100分)。

主要反映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

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分)。隐瞒不报的,扣10分。

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分)。隐瞒不报的,扣10分。

6.严格遵守部内各项规章制度(10分)。无故迟到早退或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一次扣1分。

1.在情况允许时,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20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分;

5.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热心帮扶困难群体,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20分)。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5分。

(三)加分项。

1.党员或党员家庭受到区属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2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及相当于省级表彰的每次计10分。参加各级团体活动的,获得一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5分,获得二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3分,获得三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2分。同一奖项按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计分。

2.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被《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和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党建研究》采用刊发的,1篇(条)加10分;被《中国组织人事报》、《云南日报》、《云岭先锋》杂志、《云南组工信息》、《云南组工通讯》、云南党建手机报等刊发的,1篇(条)加5分;被《昆明组工信息》、昆明组工微信、《昆明党建》采用的,1篇(条)加3分;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评论文章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求是理论网、央广网、央视网、凤凰网等全国重点网站采用的,1篇(条)加2分。

3.课题研究报告或。

调研报告。

得到中组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10分,得到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5分,得到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不含),每篇加3分。

4.积极向党组织或单位提出合理性建议被采用的一次加2分;

5.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参加助困、助残、助学等慈善活动的每次加2分;

6.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委会研究酌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四)一票否决。

1.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严重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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