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以数字化赋能乡村运营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乡村运营效果欠佳有很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是“人”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村集体、村民和市场主体参与乡村运营的积极性不高,人才、资本等没有向乡村回流集聚;二是“物”的价值没有充分开发出来,乡村大量资源资产没有得到有效盘活,缺乏能够让资源变现和增值的乡村运营项目。县针对这些问题,利用数字技术即时、开放、精准、泛在等优势,建立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将乡村运营项目纳入平台管理,从改变信息收集与公开、记账与分红等方式入手,全面重塑乡村运营项目的策划、招商、经营、收益分配流程,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有效盘活乡村资源,畅通人才、资金回流乡村的渠道,形成乡村运营新模式。目前,数字化乡村运营已在15个村开展试点,纳入平台的项目达215个,吸引221名群众、82名乡村合伙人和携程、宿联、和美乡村等知名运营商参与投资运营,实现收益*万元。
县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邀请*农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该平台主要实现了三大功能:一是数据收集处理。由*农道公司对各村资源情况、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摸排收集,录入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为项目谋划、信息公开、运营管理等夯实数据基础。项目运营中,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通过消费者手机扫码等方式自动收集运营项目收益、交易情况等动态数据信息,通过预设算法自动对数据归类分析处理,生成项目收益趋势变化、投资回报周期等衍生数据,为项目运行状况评估、经营策略调整、运营流程优化等提供数据参考。二是可视化展示。通过搭建可视化的前端展示系统和后台管理查询系统,把平台收集和处理的数据信息以图表、图形、可交互界面等直观的方式展示出来,帮助运营主体更好了解项目运营情况。其中,前端展示系统实时统计和展示纳入平台运营项目的销售金额、销售排名、消费记录、分账记录等数据;后台查询管理系统赋予村集体、相关村民等项目参与方不同的查询管理权限,各方可通过网页端或手机小程序实时查看所参与项目的订单、收益等运营情况和发起提现。三是即时分账。通过设置“统一收银+自动分账”功能,实现项目运营收益统一核算、即时分账。其中,“统一收银”是指为每个村运营的项目配置独立收款码,消费者扫码支付后,资金进入村集体账户统一核算。“自动分账”是指每笔收入进入村集体账户后,自动按照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记账、对账、分账,分红即时进入各参与主体账户。
数字化运营平台不仅让项目运营信息更为公开透明、收益分配更加快捷公平,更为乡村运营带来了一系列深刻变化。
一是资源转化更加高效。乡村资源资产可分为已开发资源和待挖掘资源。已开发资源方面,过去乡村通过“三变”改革、“三清两建”,清算、确权登记了土地、房屋、资金等大量资源,这些资源主要以入股集体经济合作社等方式运营。但在实际运行中,除了将土地流转入股吃地租的少数经营性项目外,其他经营性项目往往没人干或干不长。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出资人往往怀疑经营者把钱装进了自己腰包,经营者又很难自证清白,项目最终因互相猜疑而无法持续。相关资源虽然表面上已经股权化,但实际却没有盘活。通过数字化乡村运营,项目运营过程全面公开、经营收益即时到账,打破了出资人和经营者之间互不信任的僵局,相关资产在项目的可持续运转中得到了有效盘活。待挖掘资源方面,乡村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事活动、人文历史等资源丰富,但因为缺乏转化变现的渠道,未能有效盘活。数字化乡村运营以“凡可使用皆可变现,凡可变现皆可运营”的理念,策划设计乡村文旅等新型项目,使过去看似没有价值的资源成为新型项目的关键要素,在项目中转化为股权、产生了效益,盘活了昔日沉睡的资产。比如,十八盘乡16个行政村315个自然村,生态环境良好,通过数字化乡村运营,依托“登山精神”、高山落差、自然风光、艾草种植等丰富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红色研学、农事体验、民宿等项目,把曾经无人在意的石磨、石碾、石臼、独轮车变成了研学体验景观,把石墙、土坯房、山泉、山道变成了乡村文旅项目的基础要素,曾经沉睡的资源转化为可盈利的资产。
二是项目谋划更加精准。以往乡村运营中,一些村照搬照抄跟风上项目,不深入研究盲目上项目,导致乡村运营项目同质化、质量低。数字化乡村运营通过收集分析乡村运营项目相关数据,根据不同村庄的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梳理出适合村庄运营的项目大类。在此基础上,通过上门走访、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村民意见,召集对具体项目有意向的村民反复深入沟通,策划包装具体项目,让项目更符合村情实际和市场规律,有效提高了项目质量。比如,*农道公司依托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梳理出30余个适合豫西丘陵地区乡村运营的项目大类。结合东保村地势平坦、距离县城近、周边有学校等优势,以及有种植花菇、养殖黄牛、民俗活动等传统的实际,匹配了亲子游玩、农事体验、乡村民宿、乡村市集等4个项目大类。经过村民大会讨论,确定实施小花菇乐园、小黄牛萌宠园、草坪营地等特色项目。截至目前,项目运转良好,开业不到半年已实现收入30余万元。
三是项目招商更加有效。以往乡村运营中,存在市场主体下乡难、村民参与难的情况。对市场主体而言,摸清村庄情况、整合村庄资源以及与分散农户形成共识、建立互信的成本很高,后续合作中村集体和村民能否守信也存在风险。对村民而言,很多乡村运营项目投资金额大,即使有参与意愿,但资金不足很难参与进去。针对上述情况,在数字化乡村运营中建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乡村合伙人+村民”项目参与机制。其中,“乡村合伙人”是通过投入资金、技术、管理、服务等形式加入乡村运营项目并负责具体经营的市场主体或个人。通过设立乡村合伙人,拓展了市场主体、本村人、外村人甚至城里人参与乡村运营项目的渠道。市场主体或个人只用通过数字化乡村运营平台,即可获取项目资金、技术等需求信息,以乡村合伙人身份参与有意向的项目,大大降低了前期调研、与村民沟通、整合资源等成本。村集体参与乡村运营项目的主要方式为:通过成立村投公司,把村集体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权、基础设施等资产纳入村投公司,由村投公司投资入股参与各类项目。本村村民参与乡村运营项目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投入资金成为股东,只入股不参与项目经营;二是作为乡村合伙人,既入股又参与项目经营。为了让更多村民参与乡村运营,村集体明确所有项目本村村民优先参与;在项目设计时,尽可能做低单股股价,并视村民报名情况灵活调整单股股价和参与人数,千方百计降低村民参与门槛。数字化乡村运营新的参与机制,打通了市场主体和村民的参与渠道,市场主体和村民的参与途径得到拓展、参与门槛得以降低,吸引到更多主体参与到乡村运营中,乡村运营项目的招商更有成效。比如,东保村开设的稻田观光小火车项目,以往此类项目需要有一定实力的村民全额投资,现在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乡村合伙人+村民”的项目参与机制,村投公司以村集体的村道、项目经营权等入股,盘活了原来难以变现的村道资产;项目原计划招引4位乡村合伙人、每人投资万元,召集10至12位村民股东、每股2000元,拟筹集资金万元,但实际有24位村民报名,村集体顺势将村民股东每股调整为1000元,最终筹集资金万元,参与人数和筹资额均超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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