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总结【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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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总结【第一篇】

1、操作时不能持刀指手划脚,需集中注意力工作;携刀时不可刀向人。

2、刀具的摆放不可随手摆于工作台边上,以免伤手。

3、切勿将刀具随意浸在放满水的池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4、使用绞肉机、榨汁机等要文明操作,且必须使用专用的填料器推压;清洗机器时,应切断电源,清洁刀口时应用一定厚的布,并由中间向外擦。

5、厨房地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油、汤、水撒地后应立即清除。地面铺面砖块松动要立即修理。

6、工作鞋要具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损鞋、高跟鞋,以及拖鞋、凉鞋,穿的鞋脚不得外露,鞋带要系紧。

7、使用任何烹调设备或点燃煤气设备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1)油锅或油炸炉使用时严禁水份溅入,以免爆溅灼伤人体。

(2)蒸箱使用时,应注意烫伤,首先要关闭阀门,再背向揭开蒸盖。

(3)烤箱或烤炉在使用时,严禁人体直接接触;煮锅中搅拌食用要用长柄勺,防止卤汁溅出烫伤。

8、摆放热油、热汤要适量,端起时要用垫布,并提醒别人注意安全。

9、设备的安装和电源的安置须符合厨房操作的安全,使用者须掌握设备的操作,且在使用前须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0、设备使用时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知工程人员修理,不可带故障使用或私自进行修理。

11、其它岗位人员不得私自上炉灶进行操作。

12、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实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总结【第二篇】

1、为了规范本项目各技术岗位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设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分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两种形式,所有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和专业技术设备(包括特种作业设备)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符合设备构造的工艺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

4、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5、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科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实施。

6、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以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手中,并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材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测试。

7、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由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8、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违者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与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实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总结【第三篇】

9.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标线,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和准确判断路面情况、谨慎驾驶,正确把握选择驾驶动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严格按照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和载客人数装载。

实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总结【第四篇】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各工种职工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小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成员有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公司各单位都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和考核小组,公司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进行兑现奖惩。

公司所有上岗人员均以2002年12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学习使用标准,原操作规程与本操作规程有抵触者,以此操作规程为准。

结合我公司实际,立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及爆炸材料等6个专业,93个岗位工种实行对口学习,并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要求公司员工人人力求弄懂、学通、学会、学精。

1、公司干部员工分专业、分岗位、分工种,针对各自的岗位、工种对口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停止工作,继续学习,待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每周星期一各单位必须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本单位技术员主持,公司考核小组派人参加负责监督考核,对不参加学习者一律停止工作,补课学习,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新招员工必须到公司培训中心参加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待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4、凡调动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到培训中心重新参加操作规程的学习,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凡未参加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上岗工作的员工,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对有关安排上岗工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1、安全科对不按时学习的单位,一次性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并及时进行补习。

2、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个人每次罚款10元。

3、对学后理论不能联系实践且未按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的按"三违"论处。

4、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对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实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总结【第五篇】

第一条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第六条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第十三条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第十八条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第二十三条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实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总结【第六篇】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生产和使用。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个人防护措施。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装卸运输。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报废处理。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实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总结【第七篇】

1、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2、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3、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腐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4、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5、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6、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7、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8、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9、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10、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11、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12、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13、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14、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添加之方式或药品种类。

实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总结【第八篇】

1、目的':为规范安全操作程制度、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节管理,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特制度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定义:本制度所称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全规程),包括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要点或注意事项,以及各工序、岗位安全作业类要求。

4、职责

使用部门负责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设备部门负责生产用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行政部门负责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技术部门负责安全规程技术类审核

安全办负责安全规程格式制定、规程审核、登记、督查

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规程批准

5、程序

生产部门须按岗位、工序、设备设施制订安全规程,规程须结合设备状况,操作情况,满足安全要求,并便于实际操作。

安全规程编制遵循实际操作顺序,简洁明了,便于新员工学习,同时安全要求于步骤后列出,安全要求须言简意赅,切中要点。

安全规程草稿修订完成后,须组织相应作业人员进行讨论评议,充分听取作业人员意见进行修改。

安全规程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的,须交由相应设备工程技术评审。

安全规程经本部门。技术部门审核后,交由安全办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编号并登记。

安全规程由部门负责人签署颁发

安全规程生效后部门须组织规程涉及人员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以保证所有人员熟知规程内容。

安全规程须分发给各相关人员,并签收存档。

安全规程须用文件袋装好后,张贴在设备、工序、岗位等处明显部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浸油、玷污等影响阅读时须及时更换。

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对违章操作,或因违章操作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违章责任或法律责任。

安全规程修订,按以上程序进行,并在借鉴旧版内容和相关事故案例的基础上完成,新版生产后,须回收旧版废弃处理,防止作业人员沿用旧版引发事故。

本制度涉及文件分发、存盘、培训须遵守相应管理制度。

安全办对各部门安全规程培训、分发、张贴、执行、换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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