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馆门诊部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版【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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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馆门诊部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版【第一篇】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复工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可通过制作视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中医馆门诊部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版【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举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触发机制、应急响应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免疫能力,科学配备各方力量,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调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第五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毒、门禁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分类防护、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异常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疫苗接种、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第九条:民航、铁路、海关、边检等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xx、进口货物以及国际邮件入xx、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xx、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xx“四个口袋”,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服务。
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卡口,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运行规则优化等工作,满足保通保畅和疫情防控需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按照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要、功能定位等,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坚持关口内置,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来(返)xx人员信息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和环境、重要时段监测。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第十三条: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第十五条: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管控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或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社区(村)应当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服务工作,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配合落实信息报备、核酸筛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第十八条: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车站、地铁站、机场、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风险级别,强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等工作。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当落实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公民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大对涉及疫情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谎报疫情以及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等造谣传谣行为。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羁押、监管、隔离和强制医疗等场所建设和改造,为疫情应急医疗救治和患者隔离预留应急需求转换设施设备,健全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常态化防控与应急状态快速衔接转换。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和方舱医院设置要求,加强方舱医院建设。
第二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条:数据管理、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科学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xx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系统,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物资供需、生产、储备、流通、社区配送等相关事宜,保障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商务部门应当强化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秩序,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工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实行闭环管理,不停产、不停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运输应急通行证制度,合理设置运输中转站,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第二十八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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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馆门诊部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版【第三篇】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中医馆门诊部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版【第四篇】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兼顾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切实发挥集团领导作用,狠抓具体职责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切实保障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体系。
总体负责领导协调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决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协调的重大问题。
(二)综合协调工作组职责。
负责接收和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指导和落实,并提出防控措施;统筹负责集团疫情防控工作内外协调沟通,积极对接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市疾控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和工作需要统一协调、调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三)后勤保障工作组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做好区疫情防疫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度工作;做好集团车辆调配工作。
(三)信息核查工作组职责。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五)舆情宣传工作组职责。
(六)督导检查工作组职责。
三、防控措施。
(一)对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
(二)干部职工进入单位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单位;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联系社区处理,并核实行程。
(三)后勤保障组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发放防护物资,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状态异常的人员进入单位。
(六)加强重点人员台账管理,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干部职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干部职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干部职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随意流动。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组织管理。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二、参选人员健康监测。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
中医馆门诊部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版【第五篇】
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中医馆门诊部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版【精彩5篇】”,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文件要求及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周密部署,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一)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宫xx。
副组长:xxxx。
成员: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后勤保卫处。
(二)工作内容。
2.指导相关人员紧急应对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3.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具体措施;。
6.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7.做好疫情监测、筛查、登记、报告、安全保卫、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学校教职工:由人事处负责掌控情况;。
2.物业该公司员工: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3.食堂、商户: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4.假期留校人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控情况;。
5.学生: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6.应用科技学院及航空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涉及单位要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于20--年1月26日前将涉及湖北尤其是武汉及近期去过武汉的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并第一时间报送后勤保卫处。同时要密切关注人员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2.负责掌握所涉及单位人员寒假期间身体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的重点省份区域,要指定具体负责人掌控相关信息。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所负责人员及家属发生疫情或有出行计划时,第一时间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要做好师生员工春季返校后的每日日常体温监查工作,尤其是涉及疫情省份区域的师生,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留记录送校医务室备案。
4.针对出现疫情较重的省份,根据当地政府政策确有必要推迟返校的,各单位务必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将师生返校情况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1.学校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
3.教务处: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4.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5.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做好学生外出返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一)坚持师生员工每日体温晨午检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温进行晨午检。
(二)坚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对因病请假的学生问清病情,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详细记录,追踪学生病情体温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生或疑似病例的教室和宿舍,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分别全面掌握和控制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人事处请假,学生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集体活动暂缓进行。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通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务室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xx。
副主任:尹xx刘xx。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组长:
副组长: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勇。
副主任:尹承国刘小书杨林罗永全滕志华朱志平。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组长:
副组长: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勇。
副主任:尹承国刘小书杨林罗永全滕志华朱志平。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
副主任: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师生的健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在预防全校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的发生,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方面,学校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得力措施。为了打好这场抗击疫情的攻坚战,我校领导亲自挂帅,积极部署疫情防控方案。在广大师生们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努力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目前没有没感染人员,使我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疾病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吉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通过办公群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准备,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成立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认真开展学校防病防疫工作的筛查活动。
1、制定方案,精心准备。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2、加强宣传,及时预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疫情防控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定期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进行消毒,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建立制度,完善措施。
开学后,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一旦发现异常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隔离。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发现异常现象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4、畅通渠道,上报及时。
一是建立“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零报告”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二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与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收集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1、各班除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题班会外,还经常利用晨会、午会等时间,发动学生从了解病状、预防措施到宣传。
2、学校教职工一旦有感冒发热立即报告学校,并由校长了解状况,根据病情决定是否上报上级部门。
3、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发烧,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先送医院(不要任其返校或要求学校送医院而造成不必要的学生间互动)。
4、每日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
5、每周进行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6、进行清扫或消毒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清洗结束后要立即洗手。
7、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
8、告戒家长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平时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表现,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9、每天进行零报告制度。学校有专人负责每天向教育局体卫办报告学校的情况,做到信息畅通。
10、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保证一天的一小时锻炼时间,从而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力。
11、全校班级分别举行了以“防止肺炎”的主题班会,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形式多样,收效显著。
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做好防控工作,为全面防控疫情作出贡献!
口罩和消毒液等必备物资目前采购困难。
1、继续做好师生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引起全体学生及家长的高度重视。
2、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社会进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控意识。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蔓延的严峻形势,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是学校应尽的义务,确保全校师生平安度过流行疾病蔓延的严峻时期,是学校的责任。我校认识到位,部署及时,措施得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条不紊。
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放控工作逐步引向深入,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预防我校校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特制订我校关于处置校车交通事故安全应急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根据区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工作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教育性原则;经常召开全体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行驶要求,使全体驾驶员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2、预防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即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统一指挥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督查。
4、紧急处置原则;。
5、协调一致原则;。
6、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3、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在现场的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的事故现场,并马上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武进经济开发区领导、区教育局、区校车办、交警、急救、消防等部门报告情况,请求支援。
2、学校校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3、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四)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拨打“120”送医院救治。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及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3、政教处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4、抢救小组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到达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五)联络、教育: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当天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六)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1、组长根据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政教处、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学校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组织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区公安局依法处理。
(七)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经发区领导及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八)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庆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开学报名时间待定,师生实行分批分期返校:开学前两天教职工返校,布置开学工作,参加防护培训;开学前一天进行全校消毒工作,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提前做好返校准备工作。
1.属地管理。各学校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以人为本。坚持把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处置疫情的首要任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及时果断处置疫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感染。
3.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医疗机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加强联防联控,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4.快速反应。做好突发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和处置,迅速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1、为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指挥。负责向上级汇报及对外联络。
2、:全面负责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疫情防控,疫情宣传、心理健康教育、晨午检、落实缺勤缺课信息登记及追踪制度等,信息收集、报送。
3:全面负责全校卫生、清洁、消毒工作,口罩、酒精、体温计、工作服、手套等物品的配备、营养餐的管理。开学收费、书本发放等工作。
(一)全力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的防控工作。开学前做到五个到位:精准摸排要到位、环境卫生整治要到位、物资条件保障要到位、教育教学安排要到位、开学条件落实要到位。以最严格的措施坚决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的渠道,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1、做好教职工、学生的精准摸排工作。
2、做好线上教学管理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教研(2020)4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线上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统筹工作,决不能教师各自为阵。
(二)教育教学管理。
进一步完善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预防工作坚决做到“六个严格”:严格落实校园“防输入”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卫生健康制度、严格落实预防性保洁消毒、严格落实健康卫生教育、严格落实教育教学管理、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十制”。制定和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隔离制度、清洁消毒制度等10项制度。
2、做好教育教学安排。针对延迟开学情况,对本学期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作出相应调整,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正式开学后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3、入学前进行全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卫生大扫除,全校全方位消毒,开窗通风,不留死角,重点是教室,厕所、厨房、隔离室。图书室等暂不开放。
(三)开学后工作。
1、上好健康教育“第一课”。以当前疫情防控为重点,上好开学健康教育第一课,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不外出、不聚会、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活动;直接上学、直接回家,不在路边摊吃饭,不准吃零食。教会学生戴口罩、洗手常识和“咳嗽礼仪.,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要求学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所有学生一侓在学校就餐,不在学校就餐的一律不得到校上课。家长不准送餐到校。
2、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应急条件,主要用于隔离疑似病例、发热人员。
3、学校应做好师生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要及时报告、隔离、送医、消毒,同时配合当地医疗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
除需达到规定的隔离要求外,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发热患者必须烧退后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排除感染引起的咳嗽等症状的,如过敏、哮喘等,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4.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
5.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学校每日应当由班主任或科任落实晨检、午检工作。早晨第一节课前,班主任或科任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测温。午餐后进行一次体检。晨午检要做好记录,建立体测台账。询问和观察要点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发现可疑症状者,在体温测试确定后,应立即引导至校内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其家长,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尽早就诊治疗。
6.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缺勤跟踪及登记制度。班主任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值日人员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核实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课缺勤信息,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若当日无人因病缺课缺勤,需进行零报告。
(四)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管理。
(1)门卫管理工作。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鼓励教职工错时、错峰到校。校门口增加人员,设置检查通道,进校人员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学生进校报到后,一般不得离开校园,如需离开须向班主任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并测试体温。
校门口不准3位以上的家长聚集。
(2)餐饮场所卫生管理。在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有醒目标识提示进入餐厅时进行洗手卫生。食堂公共区域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食堂桌椅每日2次(饭前、饭后)擦拭消毒。食堂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频次。食堂以套餐形式供餐,减少选餐中飞沫污染食品。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晨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如有污染应立即更换清洗,阳光暴晒,清洁干燥保存备用。学生在班级用餐,需督促学生将桌子清理干净,饭前洗手后用餐。
(3)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卫生。教室仅供教学使用,暂停活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每日放学后对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消毒。对考勤机、门把手等用75%酒精擦拭消毒。
(4)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每日工作前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5)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各相关场所应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清洁和消毒的频率,应按照“学校消毒技术参考要点”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设立废弃口罩定点回收设施。
(6).严格隔离观察期间师生管理。学校将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加强对隔离观察工作的管理,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对象的信息登记、核对与交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观察症状体征等,并做好记录,掌握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时做好解除隔离观察工作。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各校要组织落实专人每日询问和掌握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信息统计汇总。学生由各班负责。教师由工会负责。
(五)心理健康干预。
1、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将疫情防控心理干预纳入学校总体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了解与监测返校学生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分层分类应对。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指导,科学有效开展工作。
2、加大应急心理健康宣传。各学校应针对自身特点,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及开学准备和开学之后学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及时排模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尽可能开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或求助(电话、微信、qq等)通道,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
(六)教师人事管理等相关工作。
1、加强教师人事管理。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学校教职员工,学校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需出示相关证明)。
2、激励教职员工担当作为。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教职员工,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1、加强网络建设。学校应重视收集和处理网络舆情,加强学校内微信群、官方微博、微信建设,第一时间获取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学生和教职员工思想动态。
2、明确专人负责。高度重视疫情舆情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将其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制定预警方案,实行疫情信息发布校长“一口出”。
3、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树典型,立标杆,激励引导广大学校教职员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特制定本技术方案。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一校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校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学安排。
(一)组织要求。
1.提前筹划,做好开学准备。各级教育部门依据当地疫情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确定中小学校开学时间,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提前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周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2.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指定责任人和联络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落细。
3.机制有效,保障防控效果。按照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制定并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完善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疫情防控要求及各项方案,并在开学前对学校党政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各项方案和预案专题培训。
4.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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