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科2024年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科在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提升救助效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推动政策落实与服务优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社会救助科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社会救助科2024年工作总结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有力有效
1.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先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江苏省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若干措施》等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工作。市局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2.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为克服疫情影响,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去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5.8亿元,其中低保金6.03亿元,特困供养金1.52亿元,临时救助金6.1亿元,失业保险待遇金1.72亿元,惠及困难群众98万人次。认真落实"救急难"工作要求,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迅速启动"救急难"程序,开展先行救助。去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5.4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款5515万元。
3.强化主动发现机制。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救"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比对和社会事务受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去年以来,全市共新增低保对象6.03万人,新增特困人员370人,新增临时救助3.8万人。
4.开展"暖民心"行动。今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并联合财政、医保、卫健、人社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政策,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暖民心"行动,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共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3.2万人(次),发放慰问资金315万元;开展"爱心助老"活动,为5万余名老年人提供上门养老服务;开展"慈善助学"活动,共发放慈善助学金2025.5万元。
(二)社会救助服务管理便捷高效
1.全面落实救助对象公开公示制度。严格落实特困人员申报地乡(镇)、村(居委会)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七必访"规定,实现阳光操作,方便群众查询监督。目前,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站,1110个村(居)民委员会中已成立社会救助工作联络站近800个。通过广泛宣传、走访入户、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及时掌握社会救助对象情况,确保应保尽保、精准认定。
2.积极推进"救急难"工程。在全省率先建立"救急难"备用金制度,探索化解急难愁盼问题。今年7月,面对台风"烟花"过境带来的灾情,市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拨付市区两级"救急难"备用金300万元,用于采购防汛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紧急生活困难等。同时指导各市县有序开展救灾资金发放工作,督促各地将实际发放金额及时打卡发放到户,并通过市民政局官网及时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社会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升。为进一步增强低保制度的民生保障功能,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自20xx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2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3元,分别比省定标准高出10元和30元。提标后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平均达到全省中等偏上水平。
2.专项救助水平稳步提升。今年为减轻重病、重残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一定补贴。截至目前,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补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共计3.8万人,累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546万元。同时,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为最易受损害、付出最大代价的低收入群体提供定向帮扶兜底保障,今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儿童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510万元。
3.临时救助水平稳步提升。今年以来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至目前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款5515万元。
4.优抚对象帮扶补助标准稳步提升。为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特定人群帮扶补助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特定人群帮扶补助标准。我市在此基础上也相应对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集中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1090元;分散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695元。
5.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稳步提升。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我市在执行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补贴160元,三级智力、一级肢体、二级视力残疾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补贴140元。
6.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今年以来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稳定价格总水平扎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各项工作期间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4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9万人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由于历史原因造成部分地区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县区未建立县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中心;有的县区虽建立了寻亲服务站点,但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个别乡镇(街道)虽然设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站,但力量较为薄弱。
(二)社会救助运行效率还不够高。受限于当地财政压力较大等客观因素影响,一些县区财政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导致一些社会救助政策难以落地或执行不到位;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数据管理模块不兼容等原因,造成基层社会救助信息采集难度大、工作效率低;受信访维稳工作的影响造成部分重复投诉和无理投诉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等等。
(三)社会救助服务能力还不够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总量不足,业务知识储备不够完善,一线经办服务人员不够固定等等。
(四)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还不够充足。因机构改革原因造成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发生了一些变化,但由于缺少编制,配备不到位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些县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还缺少专职的待遇保障等等,这些问题还需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各项部署,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努力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健全相应社会救助政策和完善相关制度
在现有社会救助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民生需求,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科学制定社会救助标准,合理确定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
继续深入实施好"7+X"民生实事项目,不断推出更多更好的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1.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助力脱贫人口增收致富,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2.完善核对机制。积极主动发现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及其家庭,及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
3.构建综合救助平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救急难"网点布局,延伸畅通服务渠道,大力推广"指尖办",让困难群众减少跑腿加快得到救助;
4.深化"救急难"工程。探索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最大化发挥效应;
5.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相互补台共同提高。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社会救助资金使用
1.指导乡镇(街道)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救助条例》和《江苏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从源头上规范申请审核和民主评议流程,确保各项审核评议条件符合规范运作;
2.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或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涉及社会治安案件受害者的生活困难帮扶工作;
3.发挥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责任人职责作用,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4.发挥市民政部门的第三方监督作用,通过举报线索抽查核对检查等方式,对乡镇(街道)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逐一核实,对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5.运用好省定民生监管系统,后台监管数据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求助人经济状况等信息进行核查,督导乡镇(街道)按时完成任务,要求上报的信息准确完整、求真务实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提高报表质量,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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