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分管领导2024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报告总结了分管领导在教育体制改革、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与不足,强调了加强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教体局分管领导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相关资料,供您学习参考!
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要求,我将个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遵守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一年来,我通过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进一步加深了对"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持贯彻党中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各项党纪政纪特别是《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精神实质,做到认真领会,严格执行。积极参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按照县委"马上就办、马上反馈"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认真深入单位挂包联系村组和自己联系的贫困户,注重"扶智""扶志"相结合,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于帮扶,确保巩固脱贫成果、群众收入有增长。严格遵守政治规矩,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全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单位和主要领导报告。常态化开展提醒教育,加强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各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工作纪律作风和"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进行查处。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年来,我始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工作和干部职工管理的基础上,抓好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定期不定期对他们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思想教育,对出现问题和苗头倾向的干部和教职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进行提醒和约谈,责令整改,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常态化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在春秋季学期开学时通过视频系统对全县全体教师作师德师风专题培训要求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提醒各学校抓好师德师风日常教育管理,重点对酒驾醉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收受家长财物、接受家长宴请、有偿补课等进行明确要求和书面提醒9次。年内对3名酒驾醉驾、5名违反工作和生活纪律的教师进行组织提醒和处理。积极支持配合好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遇到单位重要决定、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干部职工违反规定等情形,主动向纪检组汇报。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在单位主要领导的模范带头下,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人财物等重大事项主动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单位重大事项、干部人事任免、大额支出等方面,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协商,统一意见后作出决定,防止个人主义滋生。对于领导交办安排的工作,尽心尽力加于完成,并在工作过程中慎对权力,积极向主要领导请示和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做到权力不滥用。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建设,局机关通过理论学习、教育管理、氛围营造等,教育干部职工严纪律、重品行、守廉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认真抓好"清廉X"建设10大行动中涉及我系统"清廉学校"创建,今年新选树培育了海子山初级中学、沙桥中心学校作为"清廉学校"示范点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到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运用权力。严格遵守选人用人规定,不做人情提拔学校领导,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努力营造教育体育系统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维护良好家风,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工作。不违规插手、干预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好局机关公用经费和财物使用,尽量做到节约、规范。做到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要求局机关和学校加强人、财、物管理。在廉洁自律上做到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来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四、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情况以及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
本着对局机关班子成员和下属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一把手"监督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对局机关和下属学校"一把手"的监督和提醒。对班子会上提交研究的教育体育系统"三重一大"等问题,处于公心,不合理的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集体决定后坚决贯彻执行;对学校书记、校长等"一把手"敢于监督,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整改,对2名工作不在状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的校长进行轮岗处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一年来,我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始终恪守身教重于言教的理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没有利用职权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人事权及"三重一大"决策权中以权谋私;不存在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行为,为自己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行为;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下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出差开会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主动交纳食宿费,没有让基层安排人情消费和职务消费;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没有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行为,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存在违规办会、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的情况。
五、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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