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大全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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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法规,维护市场秩序,积极配合检查,提升执法效率,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文化产品质量与安全。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大全精编5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第一篇】

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市场整治。20,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先后连续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集中性专项整治活动。1―4月底,全市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出版物市尝演艺场所、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4至1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其间,我们先后开展了暑假清理非法教辅读物专项整治、消防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去年年底,我们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在连续开展的“扫黄打非”斗争中,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做到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努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盛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一、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强化信息通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实施。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建立了文化市场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通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各类考核评估结果。一年来《稽查信息通报》共编发工作动态17期,报送各地工作信息72条,通报稽查信息35条,反馈评估考核结果30项,其中椒江录用信息15条,临海12条,黄岩9条,分别居全市信息录用一、二、三名。同时,市支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盛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深化与提高。此外,市支队还指导市网络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编印了《台州文化产业信息指南》,总结回顾台州来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了解台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

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主要工作目标:一是认真实施和完善《台州市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工作评估考核标准》,强化和完善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高效率;二是强化稽查队伍的自身建设,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多主题、多层次、多渠道的行政法规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第二篇】

第二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依照《_行政处罚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和本办法履行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职责。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化市场相关执法工作。

第三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四)违法购销文物等文物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五)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第四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事项及其他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和区、县职责范围,明确各自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职权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决定。确定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原职能部门不再行使。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按照权限范围应当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两个以上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都有权管辖的,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执法标准和规范、重大事项法律论证、行政执法协调、案件督办督察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市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及其管理进行动态监测,提高执法监管保障水平。

第十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佩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依法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一)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依法没收;。

(二)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依法销毁;。

(三)无法确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后,可以依法作出没收、销毁决定。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将财物退还当事人。对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拒不认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公告期满仍未认领的,可以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因当事人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真实等原因无法采用其他法定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的,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研究、处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本市相关部门提供鉴定结论或者其他专业意见的,应当送交样本。相关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出具专业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十七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涉及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及时将执法情况通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作出吊销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办理行政许可的检验、变更、延续、撤销、注销等事项,并自办结有关事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

第十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协助、配合的,应当将协助、配合事项通报有关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拒绝、阻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_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举报人要求回复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查证属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申诉,接到检举、控告、申诉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四)实施监督检查向当事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六)其他违法执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第三篇】

根据市假日办旅游协调领导组及市综治办节日期间市场安全的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五一”假期期间文化市场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市大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五一”假期各项工作任务。执法人员到岗值班,认真履行文化市场工作日常巡查制度,确保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为进一步规范“五一”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节前,开展中心城区文化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要求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经营单位在此期间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为确保“五一”期间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市大队组织开展暗访检查,采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各区县进行暗访检查,共检查网吧、书报刊等文化经营场所24家。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场所通报属地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要求限期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3、“五一”小长假期间,排定值班表明确24小时值班制度,执法人员在节日期间仍将不间断巡查,对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文化经营场所中存在安全隐患,将及时抄告相关部门,确保我市文化市场平安。

5、“五一”期间市场监管落实责任制。各区县排定值班表明确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名执法人员在节日期间仍将不间断巡查,对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文化经营场所中存在安全隐患,将及时抄告公安消防部门,确保了我市文化市场平安。

“五一”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x余家。截止5月1日下午15时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市场“零”投诉。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第四篇】

在xx区文体旅游局的领导下,在街道办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一段时间来,文化站不断加强辖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文体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了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方面监督指导,着力打造“文化灞桥”,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坚实的人文基础。现将一段时间工作回顾如下:

一、狠抓基层文化基础工程建设,搭建文化工作平台。

一是积极做好农家书屋建设。今年新建农家书屋xx个,添置设施、购置图书、杂志等,安排专人管理。我街道农家书屋现已达xx个,覆盖率xx%。

二是给吕家堡、灞桥堡农家书屋升级,增加数字书屋,使村民接受的信息量更大、更新、更方便。

三是给读书、秦家、邵平店等27个村配备农村文化共享工程器材。大屏幕、现代化接收各种信息,更加方便了群众学习、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开展。

四是不断充实各村健身广场设施。一段时间来,文化站分别给方家村、熊家湾、等x个村配备了健身器材。各村的健身广场也争先建成,档次、规模不断提高。我街道农村文化健身广场覆盖率已达xx%以上。

五是不断提高社区文化设施档次,给建材社区配备投影、电脑、电子书等文化器材。辖区4个社区文化设施都达到了较高档次,为开展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指导培训、规范管理,搞好文化阵地活动。

一是加强文化站人员自身素质、修养的提高。文化站干部努力学习、积极培训,力争做到业务精、能力高,成为管理、指导基层文化活动的行家里手。

二是做好各村、社区文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创造条件,积极组织辖区内体育指导员、图书管理员参加各级培训,促使基层文化体育活动更加规范、多样。

三是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观学习文明村文化广场、活动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四是指导、搞好农技校、家长学校的培训工作,文化站和教育办联手进行,使家长致富有技能、教育子女有办法。

三、以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春节、元宵节,组织辖区xx个村、社区共xx余人开展了锣鼓、秧歌展示活动,观看群众x万余人次,既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营造了节日氛围。

二是引导读书、务庄、上桥等xx个村的春季古庙会。古庙会上既有传统秦腔戏演出,又有现代歌舞表演,还有邻村锣鼓队、秧歌队助兴,更少不了物资交流。古庙会已成为我街道群众最喜爱的文化活动。

三是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月、健身周、健身日活动。文化站周密安排,各社区、各村积极响应。主要开展了广场舞,篮球赛,乒乓球赛等活动。x月x日的全民健身日,街道组织人员参加xx市组织的第九套体操比赛,成绩优异。

四是引导扶持民间文艺群众团体。务东、吕家堡、读书村的秦腔协会,邵平店村交谊舞队等都能定时定点开展活动。特别是读书村旁的世博园停车场,周三、周六晚的秦腔大比拼,更是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观看;邵平店文化广场的交谊舞会每晚参与人数达到三至五百人,声名远扬。

五是积极组织参与“红五月”歌唱活动。五月份,社区、各村积极组织歌咏活动;文化站组成了120人的联合队认真训练,参加xx区“唱文化灞桥,颂东部新城”红五月歌咏比赛,荣获“最佳表演奖”。

六是搞好重阳节敬老宣传活动。各村、各社区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慰问、表彰、演出等活动,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促进了精神文明的建设。

七是积极安排惠民戏剧下乡、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文化站安排细致、落实到位,使群众充分享受文化大餐的美味,深受群众欢迎。

四、营造文化氛围,加强文物、文化监管。

一是春节、元宵节营造节日文化氛围。文化站策划、组织安装灯笼,装饰彩门,悬挂彩灯、燃放礼花等,使辖区主干道旁、居民聚集点春节期间一片浓浓节日氛围。

二是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借机进行文化宣传。在辖区主干道和社区内,文化墙随处可见,主要倡导了一种文明、卫生、积极生活的文化氛围。

三是加强辖区内小寨汉代大冢、豁口孙蔚茹故居两个市级文物保护点的保护,文化站派专人看护,定期检查并维护文物,两个点现完好无损。

四是配合区文化稽查队在辖区开展文化市场、文化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一段时间两次排查、多次暗访,没有发生一起文化经营户违法违纪案件,确保辖区文化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五、通力协作,全力完成其它事项。

一是服从街办整体工作、搞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二是安排组织接待省老年体协主席潘连生一行到核锻社区调研老年体育工作,潘主席对社区的建设、老年人的活动等给予高度评价。

一段时间来,我街道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灞桥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新的一段时间,我们信心满怀,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坚持走文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道路,勇于创新,推进文化站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第五篇】

今年以来,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历下区文化(旅游)局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委、区纪委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务学习、廉政教育学习,深入贯彻落实_“双创”及“证照合一”等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主动转变工作思路,深化服务效能改革,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优良的社会文化环境。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为确保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紧紧围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延伸至执法各个科室及所有下属经营单位,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先后制定了《7017年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文化市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问卷》,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明职责,抓落实。

(二)畅通渠道,加强自查自纠。

根据《方案》,大队召开全体队员会议,传达《方案》精。

神,讨论改进工作的方法,畅通渠道征求意见,开展自查暗访找问题。大队通过全区文化经营业主会议等方式公布执法监管工作特点和要求,并作为监管测评本职工作履行情况的指标之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为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全区开展_员先锋岗建设、文化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宣传执法工作。2017年8月,我们开展了执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盗版教辅教材危害和识别方法,为执法工作普及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效能。

(四)规范执法,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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