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总结
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牢牢把握“严”和“实”的总基调,始终坚持通过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深化党风政风评议,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热情,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市重点督查工作中,我区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其中“基层减负”单项排名全省第一。市对区综合考评中,我区获得“进步奖”,在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中位居全市前列,展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把握“速”与“效”的关系,坚持减“懒负”加“效果”。一是在精简会议上下功夫。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会议活动的通知》,严格控制总量和时间,规范议程安排,全区性会议活动平均召开时间比去年减少5个工作日,压缩了30%;严禁各类电子政务平台和微信工作群随意开通整合,凡是可合并的会议、活动全部合并开展,并精简内容,提高质量。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召开会议同比下降27%,发文同比下降46%。二是在改进会风上做文章。推行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提高会议实效;提倡现场参会、现场讨论、现场解决;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创新,采取提前调研、预约考察等灵活方式替代书面汇报;严肃会风会纪,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会议时间、邀请与会议无关人员参加会议等行为及时查处通报。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召开会议时长平均控制在90分钟以内,发文数量同比下降52%。三是在督查考核上求精准。深入推进整合型督查检查考核试点,建立“三个一”统筹督查机制和“两清单一台账”考核制度,切实解决多头重复检查、层层陪葬迎检等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区累计开展督查检查考核44次,较去年同期减少38.5%,减轻基层负担明显成效。
(二)把握“量”与“质”的关系,坚持减“冗负”加“质量”。一是以任务落地见效为标准,杜绝“文山会海”。制定《区属部门承担行政职能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区直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申报审批制度,防止任意增加检查考评项目、随意扩大检查考核范围、盲目要求提交“创新性”材料。截至目前,各部门承办的区政府文件同比减少21%,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同比减少20%。二是以工作实际成效为标准,防止“摆花架子”。对标上级明确的硬性指标任务,逐项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三严三实”要求,既不回避矛盾问题,也不为了应付验收搞表面工程。截至目前,全区承接的18项省级重大实施类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其中3个项目建成运行、2个项目部分建成运行,其余项目均按序时进度推进。三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避免“走形式主义”。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将主题教育收集的问题清单进行“挂号分类”,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已整改销号问题155件。
(三)把握“虚”与“实”的关系,坚持减“假负”加“实绩”。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纳入巡察范围。今年以来,共巡察党组织8个,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4个。发现形式主义方面问题线索14条,党纪政务处分2人。结合巡察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立即整改销号22条;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6项。通过巡察倒逼责任落实,有效遏制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一些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缺乏干事创业的拼劲;特别是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领导交办的任务时,有等待观望情绪,满足于差不多、过得去,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有的干部进取精神不足,得过且过;有的干部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缺乏干一行爱一行的工作态度。少数机关干部存在“拿老板钱、归政府管”的想法,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强。少数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态度冷漠,存在“看人下菜”现象。
(二)一些单位统筹协调能力不足。部分单位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清晰,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有的领导干部习惯当“甩手掌柜”,遇到棘手问题和复杂矛盾喜欢上推下卸、逃避绕行;一些牵头部门组织协调能力较差、用力过猛、方式方法不妥,造成工作推进困难;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面对大量繁重的工作任务无暇应对。由于统筹协调能力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低、服务效果差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仍然存在多个上级部门对同一对象进行检查的情况;有些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一些督导组缺乏专业性,工作中过于依赖文件资料和统计数据;个别督导组只注重了解掌握工作完成情况,忽视掌握工作落实情况。
(四)有些要求落实不够到位。为推动工作落实,一些职能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刻意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在工作中强调按照方案执行、根据要求落实,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做到随时了解、及时解决;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执行有误差,导致工作出现脱节、偏离政策要求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突出高站位,压实整治形式主义主体责任。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党的政治建设优先,增强政治意识和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推动党中央决策落实。发挥纪委监委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
(二)抓住关键点,找准整治形式主义着力点。坚持从小处着手,敢于解决实际问题,整治形式主义。简化会议,提高效率,严格文件管理。改进调研,注重实效,减少陪同和形式。减轻基层负担,领导带头,建立激励和纠错机制。以整治形式主义为监督重点,曝光案例,宣传经验,加强舆论引导。
(三)把准切入点,提升整治形式主义工作质效。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中央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基层强烈反映的问题;常态化处理普遍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减税降费成果巩固行动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清理违规评比表彰、小金库、账外账和收支两条线;查处违规津贴补贴和公款旅游问题。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排查基层形式主义,强化扶贫领域监管。总结并固化有效举措;常态化专项治理反复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