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实用(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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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一篇】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成xxxx项依申请和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匹配、填报、发布工作,推进xxx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xx项,新增、承接省市下放行政权力xx项,向乡镇下放权力事项xx项。推进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xxxx项入驻政务大厅办理,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清理规范xx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消除审批服务模糊条款,细化申请材料中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要求,明确各类情形,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务服务机构、人员、大厅建设,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开展政务服务“一门办理”“一站式服务”。
(二)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1、梳理发布xxx件事。确定事项的牵头部门和承办部门,统一涉及的'xxx个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基本编码、申请材料、承诺时间,再造办事流程xxx个。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县政府官网、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实施目录、“一事一码”。相比改革前,共减少材料xxxx件(份)、减少办理工作日xxxx日、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xxx次,每“一件事”平均减少材料x件(份)、工作日xxx日、跑动次数x次。
2、推进事项落地生效。升级开发一体化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组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窗口,设置专办岗位,建立一次告知、容缺办理、一次联办和物料流转制度,推出“一次表单”审批。开展一次性告知、预约办理、错峰延时、“帮代办”等服务,推进行政效能监管全流程覆盖。
3、实现事项网上办理。推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进乡镇、社区,新增平台注册用户xxxxx人,收集电子印章印模xxx枚,采集电子证照目录xx种、存量电子证照数据xxxxxx条。实现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对接,开发南县智慧政务微信公众号和app小程序,建成县政务服务旗舰店,开辟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推动事项线上线下办理同质服务,企业和群众获得多渠道、多方式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大厅智慧集成建设,为县乡政务大厅、社区服务机构新增xxx万元硬件设施,基本满足县乡网上联动办事需要。
(三)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1、压缩事项办理时间。一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组建土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税务缴纳“大一窗”,整合申请表格,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合同网签时间分别压缩至x个、x个、x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压缩办税时间。入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xx大类,取消证明材料xx项,共享部门证明材料xx种,推进xxx个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是压缩工程报建时间。推动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竣工验收分阶段实行并联审批,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四是压缩电力获取时间。在办公场所公示各类办电时限,xxkv及以上大中型客户办电业务严格控制在xx天之内(双电源xx天内)、小微企业客户办电业务严格控制在x天内办结。
2、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行企业项目县级领导包干负责推进落地,强化土地、资金、用工、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配置,着力破解用地、融资金、环保等瓶颈制约。推进县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优化改革,精简经开区项目审批事项、取消、合并、调整过程和环节性事项xx项,推动区域评估事项x项。强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经开区项目协调推进项目落地审批服务,开展全程代办,xxxx年为中科春天、克明食品、海大饮料、鸿蒙科技等园区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xx余项,较法定时限提速xx%以上。加大对税费项目的清理、规范,xxxx年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减征或免征税收项目x项、收费项目x项,减征税费约xxxxx万元。县内金融机构为民营小微企业创新推出个性化专营信贷产品x个,清理规范涉贷收费xx个,贷款审批时间平均缩短x天以上。全县新增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亿元,增长%,贷款利率同比平均下降%,降幅达xx。x%。
3、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入园涉企检查报备制度,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一单两库一细则”,有效治理选择性执法。xx个部门联合组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行业各领域的双随机抽查专业执法人员名录库。今年开展抽查x次,抽查市场主体数xxx户,均在指定时间内xxx%完成抽查任务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强化信用监管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xxxx户xxxx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xxx户xxx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xxx户xxx条;为守法守信市场主体出具市场主体信用证明xx份,授予xx户守法守信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称号。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xxx户。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县xx个部门公示行政权力xxxx项。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县政务大厅建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专区,引入银行进驻县政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优化企业账户开立。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x个环节,通过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单位和开户银行信息共享,实现注册、用章和开户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设置“网上申报自助服务区”,建立“南县全程电子化业务交流群”,即时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统一规范电子化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提供免费邮寄证照服务。截止xxxx年xx月,我县市监局共受理全程电子化业务xxxx户,审核通过xxxx户,企业实现登记“无纸化”,部分业务已实现“零跑腿”。县国税局打包xx个办税事项,推行“套餐式服务”,对初次申领发票的,仅需进行票种核定、按需办理税控设备,无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实现企业开办时间x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其中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分别压缩至x个、x个、x个工作日内。
2、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对xxx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归集信息部门数xx个、行政许可信息xx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xx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xxxx条、执法人员库名录xxx条。“双告知”总数xxxxx条。贯彻落实“多证合一”改革,整合xx个部门涉企证照事项xx项,归集企业信息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推送至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对x个部门xx个行业推行“证照联办”,实现一次核发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登记新模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除法律规定必须保留名称预先登记的外,实行企业自主申报或在设立登记时直接完成名称登记,截止xxxx年xx月,企业共申请名称自主申报xxx个。
3、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精简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取消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和遗失公告程序,为清算组备案提供在线免费办理渠道,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公告途径。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通过“x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为企业节省了登记时间和登记成本。截止xxxx年xx月,网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xxx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xxx户。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二篇】
20xx年,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xx镇党委、政府和各村民委员会的努力,我镇顺利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于后。
一、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把“三关”
为了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镇党委调整充实了“一事一议”工作领导组,同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实施意见,依据意见,各工作小组对各村申报的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实地调查,对群众积极性不高、“两眼向上”的申报项目一律取消,把好了申报关;工程实施中,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不定时进行检查,对质量不符合的工程坚决要求返工,以达到符合质量标准为止,严把质量关;工程实施结束,领导组适时进行验收结算,并督促各村将工程的实施情况、验收情况、结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体现透明关。
二、强化宣传,明确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2、通过宣传,明确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管理原则、政府与村民各自的职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主动要求建设,变我们“要求群众改变环境”为“我们群众自己要求改变环境”。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xx镇辖15个村和1个社区,20xx年我镇在其中的6个村共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个,所有项目在20xx年12月已全面完工,20xx年12月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所有工程进行了逐一验收,经初验全部为合格工程,根据初步结算,该项目总投资达212余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06万元,群众筹资(含投劳抵资)、投劳折资106余万元,实施的基本情况是:
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工程7个,改扩建公路公里(其中公路硬化公里,新建1公里)。其中xx村改扩建公路14公里,公路硬化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公里,新建1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5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公里;xx至xx公路改扩建公里。
四、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后成效明显。
1、xx、xx、xx、xx、xx、xx等6个村修通了6个自然村的公路,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和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劳动强度降低,生产率大幅提高,农民增加收入的积极性逐步增强。
3、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加快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得了实惠,原来有些村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但通过在项目实施中的零距离接触和村干部的实干精神感动了群众,干群关系得到了密切,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减少,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4、据不完全统计,该项目的实施,全镇直接受益的农户达到了30000余人。
五、存在的问题。
1、所建工程一是资金不足,二是均为非专业队伍建设,质量不够保证,加之管护落实不够,一部分村只建不管,致使已建成的工程为时不长,造成了资源没有充分的得到利用。
2、村民筹资难,虽然农民筹资额不大,但一部分村民始终不愿意筹资,而愿意投劳抵资,致使工程材料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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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三篇】
市政府办:
根据你办《关于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武政办函〔2017〕25号)要求,我局对照督查内容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时限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放管服”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部署,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制定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71号)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85号),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全力整改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的“放管服”改革问题。
省审计厅审计后初步反馈我局“放管服”改革问题有3项,我局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后,向省审计厅做了情况说明。
1.关于“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问题。
武威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甘环发〔2015〕245号),于2015年11月19日将省环保厅《通知》转发各县区环保局执行(《武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武市环发〔2015〕303号),市、县区环保部门按要求及时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
2.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抽查武威市环保局9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案卷,案卷中均无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审计组在市环保局抽查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凉州区好年华蓄电池厂、甘肃汇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天祝县兴宇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天祝欣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联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档案,其中,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他7家企业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市环保局向审计组提供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第七条第三款: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发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目前,武威市共有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2家,分别为: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和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已由省环保厅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由市环保局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他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建设危废贮存库,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从事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其安全暂存危险废物,督促其定期委托处置。目前,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均按要求规范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属地管理原则,其日常监管由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负责。对上述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二是关于“市环保局对当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企业的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既未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也无监管记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经排查核实,我市无从事废旧电池、废旧化学品、废旧机油和废旧电子原件等收集、拆解的企事业单位。无核发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对象。我局对危险废物经营、产生单位已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台账。
3.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十二五’规划任务中2项内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一是关于“截至2016年11月,武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部分主要目标未能全部完成,主要为大靖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尚未验收”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建制镇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工业聚集区于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古浪县大靖镇属重点建制镇,应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十三五”规划和《武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要求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前建成投运。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均为工业集聚区园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根据《武威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是关于“因人员编制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环境监测站达标率无法保持在100%”的问题。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为正科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隶属于武威市环境保护局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环境监测站。现有编制20名,在编人员20人(含未办编制手续6人),聘用人员15人,监测用房800多平方米。目前实有人员共31人,经过甘肃省环保厅考核合格的实验员持证人数20人。按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要求,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按西部地区二级站标准建设,人员编制不少于70人。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编办、人社部门无认可文件等依据,无法按此标准核定编制,调动人员,进行标准化建设。
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和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经省审计厅核实,不存在所列问题,在省审计厅《审计武威市2016年四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甘审函〔2017〕6号)中未反馈以上两个问题。
(三)严格落实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1.对省环保厅下放的“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办事指南及办理程序,设立了审批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行政权力网公开运行信息系统,进入政务大厅审批。
2.按职能分工合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由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武市环发〔2015〕228号),将农林牧渔、地质勘查、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城市交通设施等5大类项目不分投资主体与投资规模下放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共下放17类140项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率达到了70%。依据《武威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2016年第二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武政发〔2016〕184号)和《武威市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6〕185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8月15日主持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及环境监管事项移交会,将凉州区范围内中央、省、市属单位排污许可、排污费征收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下放至凉州区环保局。
3.对县区环保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指导制定了各项制度,完善了各类资料,下发了《环评管理文件资料汇编》及学习光盘,确保了县区环保部门“放管服”工作有序推进。
4.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要求取消由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履行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取消由省环保厅履行的“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对环境保护部负责的有毒物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我局制定了过渡期措施,加强事后现场检查和监管,及时掌握取消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情况,提出针对性要求和改进措施,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企业在建成投产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1.市环保局将分散在4个业务科室的5项行政许可和3项行政服务转报事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选派首席代表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签订授权书,授予首席代表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全部纳入到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行专网集中审批。
2.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事项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3.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环保局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如实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标准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各种宣传资料齐备,工作人员按规程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
4.建立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的现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一次性全部告知,无违规受理审批的问题。
5.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凡属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实行审批限时制,报告书由法定的60日缩短为15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7日。特别是对于“3341”和“6873”项目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了各类项目应批尽批。2016年以来,共审批项目25项,共验收项目34项。
(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加载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情况。
1.建立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权责清单》,由各业务科室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分类、分项填报行政权责类事项清单表,并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布,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更新,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
2.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并报市审改办审核。积极与市审改办联系对接,对我局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网上加载。
(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2016年向天祝县城集中供热站、武威天润白牦牛食品公司、天祝县污水处理厂、古浪县污水处理厂、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并将监察建议书内容在局网站予以公开。2017年,我局按照省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部署,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辐射站等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环境监察“6+1”模式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制度、环境执法闭环管理制度、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1-2月,我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全市20家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区环保局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加大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对下放后的审批事项,指导县区制定了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批责任,严禁拆解审批及降低环评等级审批建设项目,确保县区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连得上、管得好,规范运行,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透明、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对县区环保局行政审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县区进一步完善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和环评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以及超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项目,一律不批。加强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扭转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评价轻事后监管的局面,从源头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16年1月至12月,严格、规范执法,依法从重从快查处61起环境违法案件。向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民勤县红沙岗工业园区派驻环保督查专员,驻厂驻园区全天候检查。
3.建立了“谁批、谁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行使行政审批的环保部门对本部门做出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县区环保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排污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作出行政命令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一是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做到一项一档。
二是受编制、人员的约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量加重。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复杂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四篇】
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将司法行政主要业务职能前移,为群众搭建一个公益、专业、便民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新平台。
(一)“一厅式”管理实现集中化接待。县法律服务中心交通便利,中心门口设置了各项法律服务职能的醒目标志,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中心区、受理区、功能区、线上区四大模块,完善了各项制度并上墙公示。群众只要走进服务大厅,就能得到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中心配备了法治短片播放电视、各部门法律宣传资料和群众休息靠椅等,满足群众等候、学习、咨询、休息、远程会见等多方面需求。
(二)“一站式”办理凸显人性化服务。县法律服务中心是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代理、人民调解、公证事务、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多功能、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将有力地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群众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该中心可争取实现一次性为其解决法律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高效、便捷。
(三)“一窗式”服务接受立体化监督。中心窗口保持一人一岗,挂牌上岗,实行ab岗。建立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等工作标准,实行无条件接案、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并公示上墙,自觉接受来自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全方位监督,规范法律服务中心和人员行为。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五篇】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效果。促进学校教育内涵发展为目标,立足校本,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各种教育资源,以教育科研引路,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实践,转变教学方式,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逐步调整课程设置,不断丰富课程内容,努力完善课程结构,扎扎实实推进课程改革。在新学期中,我们要不断完善课堂教学模式,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主线,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向着科学化方向快速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积极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加强教学调研,深入开展教学科研、教学实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坚持为学校服务、为教学服务,继续做好教学指导工作。加强新教师的培养,重视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深化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准的师资队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努力。
主体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实效性原则、前瞻性原则、发展性原则。
略
1、预习检查(学生课前自主学习,教师检查预习情况)。
2、合作交流(教师明确学习任务,学生分组交流学习)。
3、课堂延伸(教师出示检测题,学生当堂检测)。
4、拓展延伸(教师在小结本节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已有知识经验适当拓展延伸,进行综合实践,布置下节预习任务,学生回顾本节所学知识并巩固)。
五、课堂时间划分要求:
第一时段:自主学习、交流展示(18分钟)。
第二时段(10分钟)。
第三时段:训练检测(12分钟)。
1、宣传落实课改精神,把课改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
成员直接参与课改实验工作,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了解课改情况,教学困惑,解决课改中的问题,组织教师学习,看录像,听讲座。通过这些活动,让每一位教师知课改,主动地去悟课改,实验课改,同时选用校本板报、家长会,宣传课改的意义,营造全社会了解课改,支持课改,参与课改的`氛围。
2、健全制度,强化督查指导。
要使学校课改工作积极、健康、有序、高效运作,学校建立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制度,通过制度促进沟通与合作,形成参与课改、服务课改、指导课改、督促课改的浓烈氛围。
3、加大设施配备,为课改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网上查阅资料。二是更新教学资料及教学所需仪器设备。三是调动教师自制课件,为课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4、严格按照要求设置课程,认真落实课程设置计划,开足开齐各门课程,科学合理地排好课表。
5、加强课堂教学。
在课堂教学中精心组织教与学的过程,强调师生交往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实施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面向全体尊重学生人格,关注个体差异,关注贫困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
6、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全力以赴做好课改工作,充分发挥教研组在课程改革中的作用,通过公开课、研讨课调动老师参与课改,参与教研活动。参与学习,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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