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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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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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次性告知、一门式受理、一窗口办理,提倡线上受理审批,目前我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x项,其中承诺一次性办结事项x项。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政府效能。规范退役军人事务审查审批,通过采取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推行告知承诺制信任审批等措施,逐步简化退役军人事审批事项和环节。
(二)深化体制改革,打造法治政府。
一是推进退役军人法治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多次研究、讨论、学习退役军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推进退役军人领域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工作,提升军队离退休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完善烈士实施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完善工作运行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规范办事规则和工作流程,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完善人岗相适的安置机制,积极实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办法。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加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行政职责。
三是依法加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对表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五有”标准和全覆盖要求,成立区、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照“层级指导、分级履责、注重服务、就地保障”的原则,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体系的作用,积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确实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
根据全区部署要求,我局于0xx年赋予各镇(街道)x项区级行政职权事项,列出x项退役军人事务职权事项具体清单下放各镇(街道)。并积极探索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密切跟踪下放事项实施情况,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下放实施事项的协助监管,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定期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区政府提出调整完善实施事项的建议。
下来,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落实优抚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完善优先优待制度,推动优抚工作从解困型逐步向褒扬激励型转变。落实“阳光安置”机制,提高安置工作精准度。平稳有序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二)大力推动就业创业。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网上平台,研究制定我区的实施细则和我区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建立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提供优质服务。依托定点培训基地,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实施全覆盖免费适应性培训、就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重点推动将流动退役军人党员纳入组织管理中。弘扬正能量、管控负能量,推进“光荣之家”牌匾悬挂工作常态化,积极选树先进典型。
(四)开展涉军问题专项治理。畅通信访沟通渠道,了解退役军人诉求,分类做好政策落实、思想疏导和教育稳定工作。扎实开展重点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突出焦点矛盾,攻坚突破,有效化解。做好重要节点的维稳安全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汇总分析退役军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属地管理职能部门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着力解决政策不落实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探索基层治理模式。探索具有属地特点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发动社会力量成立关爱基金,对生活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军属提供临时性、应急性的帮扶和援助,动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依照政策推进,加大宣传力度,收集各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的名单,最大限度、最大程度为退役军人及军属提供帮扶援助。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二篇】
紧紧围绕“筒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标,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工作氛围。
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调整后行政许可事项和重新编制的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操作流程等,做到到宣传到位,公开到位,切实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将办理的相关事项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深厚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服务便民,让群众少跑路。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积极推行延时、预约、代办、上门等多种服务形式,尽量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将由相关部门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涉及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检验检测程序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于不需要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由各部门授权的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办结。对梳理出的事项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加载,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各项业务办理效率。
四、提高网办水平、强化并联审批。
通过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指定专人,指导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业务,推进办证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于不同审批事项权限分布不同,为便于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统一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机关为“并联审批”受理机关,即就地受理后让信息“跑路”,通过行政部门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实现“一窗交件、一窗领件”。
目前,xx区卫计局共保留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奖励1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今年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404件,受理3418件,同意率%;截至12月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数据行政许可信息录入251条。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三篇】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人们对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更加优化治理结构,必须由过去的“政府——企业”二元治理结构转变为“政府——市场经济中间服务体系——企业”三元治理结构,相对应政府职能必须由“全能政府”、“利益政府”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限政府”和“中性政府”转变。基于此,就会看到,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如果说,政府的行政调控是一只“看得见的手”,市场的内在调节是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话,那么,包括行业商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处于政府和市场之间,发挥社会调解机制的作用,则是重要的“第三只手”。政府作用、市场作用和商协会组织“三种力量”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三个作用”有机统一,各有分工、各扬所长,优势互补、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形成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三元治理结构。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放”的核心不是“放任”,而是“放活”,通过简政放权这一“放管服”改革的当头炮,打通政策落实“最先一公里”,厘清和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边界及其角色定位,市场能做的放权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还权给社会,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和商协会的手;“管”的核心不是“管死”,而是“管好”,通过“放管”结合,建设现代政府,为政府“定好位”、“防越位”、“补缺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政府的管理更好适应新常态;“服”的核心是通过优化服务、优质服务、精准服务,在“放”与“管”的基础上形成新的治理机制。
随着我市“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和《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的出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截至20xx年底,我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9721个,在提供决策咨询、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成为政府、企业之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三种力量”。
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市工商联围绕“放管服”背景下商协会组织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开展了广泛深入调研。通过调研,我们感到,一方面,随着我市推出一系列“放管服”举措,透明、便利、公平的“双创”大环境正在形成,我市创新创业指数稳居全国第一;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组织期待,通过更大的“放”、更好的“管”、更优的“服”,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激发商协会组织的动力、活力和潜力。为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加大“放”的力度,重点做到两个“更加放手”。一方面,更加放手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拓展投资领域、简化审批事项,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在冬奥会、北京城市副中心、新机场等重大工程建设中,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机会;另一方面,更加放手购买服务,我市已连续六年面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已购项目2732个,总投入亿元,撬动配套资金6亿多元。今后,需要进一步挖掘一批在对接政府、承接项目、破解难题方面成长性好的商协会组织,着力创新“总供给对总需求”的合作模式,由政府提出总需求,商协会进行总对接,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四篇】
一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以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抽查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除特殊情况下,实行随机检查,不再事先预定。同时通过考试,我局两人分别获得司法监督管理执法证,建立检查人员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生成检查员名单。二是完善清单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双随机”进行清单管理。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将被抽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安全信用档案,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权责统一,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抽查时具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列出清单,把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五篇】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5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杨永英州长带领有关州领导、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省的放管服会议结束后,杨永英州长召集州政府有关领导及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专项研究我州贯彻落实全省放管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措施。州政府决定调整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州政府各副州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和其他与放管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试验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县(市、试验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分别明确了相关职责任务。
为确保全州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州政府出台了《黔西南州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放管服方面27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及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等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州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为强化落实,州政府于6月18日召开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项行政管理事项,同时对州级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下放48项到县级,待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公布实施。
(二)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20xx。
项,行政责任22765项。20xx年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调整,对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管理。
(一)关于规范权力清单,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规范权力清单,梳理办事指南,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权力与责任清单由20xx年的40项精减至26项,精减35%(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9项;其它类2项;行政强制执行1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由20xx年的10项精减至4项,减少60%。
(二)关于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情况。一是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xx年本)》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xx〕1423号)文件要求和《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二是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按权限该审批的审批,该核准的核准,该备案的备案。三是严格按省发改委要求,完成省级委托州级办理的各项业务,做到实时报告和对接。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放管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方案,清理州直机关中介组织。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对州直行政机关中介组织(机构)五脱钩清理工作,现已发出工作函,正在清理中。
(四)加快推进改革。一是重点对21项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抓好抓实,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督指导,配合案件查处。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监督、指导,重点是做好招投标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对全州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认真回复州、县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工作的咨询,做好对招投标案件查处工作。
(五)丰富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新建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二是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随时应对国家投资政策调整和对贫困边远地区的政策支持,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增加国家资金在我州的投资比例。
(六)加强价格调查、监测、预测工作。
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蔬菜等生活必须品的生产、供应、库存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统一部署,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我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20家州直职能部门开展全州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理,重点落实好职业资格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全州职业资格改革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州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截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目前,已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州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全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省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已完成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
(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
(六)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将未按时报送20xx年度年报的1356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一)全面降低税费成本。对于财政部、省财政厅明令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要求各执收单位和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取消、停征和减免,对于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征收,对于减免的项目按文件执行减免,设有上下限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收费。
(二)认真开展收费清理工作。上半年收费清理中停征、降低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肓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取消或暂停征收的有:船舶港务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动物与动力产品检疫费等。
(三)全面稳步推进营改增。为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我州成立黔西南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掌握试点改革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5日,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xx〕39号),其中明确了我省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征税对象和征收方式、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免税政策及管理、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等内容。我州生产销售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金矿、石灰石、大理石等,其中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确定金矿(金锭)征税税率为4%,石灰石(原矿)征税税率为6%,大理石(原矿)征税税率为3%。相比原对企业征收的资源税(金矿:7元/吨)、矿产资源补偿费(金矿:4%)等各项税费,此次改革所定税率总体为企业减轻了税负。
(一)教育领域。
一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予以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设立许可,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举办者核准,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终止许可,职业高中、职校、中专改变学制、新增专业、合并及停办审批,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州属初中的开办、停办合并、搬迁审批9项和行政便民服务普通话水平测试1项,予以取消或下放的有省际间学业水平成绩认定。二是贯彻落实省要求,实现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及以上。一年来,共完成普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1546件行政审批及普通话水平成绩测试8306件行政便民服务。
(二)科技领域:
一是梳理责任清单。对科技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提出了20xx年下半年法治宣传的重点及时间节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明细清单,形成了《州科技局20xx年下半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基层执法操作实务能力及执法理论培训。按照国家和省20xx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部署。根据我州实际,加强专利商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专利行为。今年计划组织三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4月份,第一期在兴义、兴仁、安龙和贞丰4个县市开展,由所在县市进行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其它县市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于7月份,在册亨县举办20xx年黔西南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州各县(市、试验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30余人进行了执法理论培训,培训会后组织参会人员在册亨、望谟开展了第二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通过反复地观摩、学习、操作,有效地提升了我州县域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两期联合办案行动共计立案办理了60件假冒专利案件。第三期行动预计将于9月开展。
(三)文体领域:
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职能,提升服务。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
(四)卫生计生领域:
一是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目前经过审批流程的优化,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均缩短一半,进一步精简了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办理流程,提高窗口部门的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是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州20xx年度实施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25个,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我州兴义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单位作为全省远程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兴义市人民医院作为全省第一家通过省级远程医疗技术考评的医疗单位,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建立远程医疗会诊、远程教育协作。
四是专题研究部署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州实际,制订了《黔西南州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限。目前,全州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均全面启动远程医疗场地标准化建设。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六篇】
20xx年,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xx镇党委、政府和各村民委员会的努力,我镇顺利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于后。
一、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把“三关”
为了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镇党委调整充实了“一事一议”工作领导组,同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实施意见,依据意见,各工作小组对各村申报的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实地调查,对群众积极性不高、“两眼向上”的申报项目一律取消,把好了申报关;工程实施中,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不定时进行检查,对质量不符合的工程坚决要求返工,以达到符合质量标准为止,严把质量关;工程实施结束,领导组适时进行验收结算,并督促各村将工程的实施情况、验收情况、结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体现透明关。
二、强化宣传,明确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2、通过宣传,明确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管理原则、政府与村民各自的职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主动要求建设,变我们“要求群众改变环境”为“我们群众自己要求改变环境”。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xx镇辖15个村和1个社区,20xx年我镇在其中的6个村共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个,所有项目在20xx年12月已全面完工,20xx年12月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所有工程进行了逐一验收,经初验全部为合格工程,根据初步结算,该项目总投资达212余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06万元,群众筹资(含投劳抵资)、投劳折资106余万元,实施的基本情况是:
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工程7个,改扩建公路公里(其中公路硬化公里,新建1公里)。其中xx村改扩建公路14公里,公路硬化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公里,新建1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5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公里;xx至xx公路改扩建公里。
四、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后成效明显。
1、xx、xx、xx、xx、xx、xx等6个村修通了6个自然村的公路,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和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劳动强度降低,生产率大幅提高,农民增加收入的积极性逐步增强。
3、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加快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得了实惠,原来有些村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但通过在项目实施中的零距离接触和村干部的实干精神感动了群众,干群关系得到了密切,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减少,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4、据不完全统计,该项目的实施,全镇直接受益的农户达到了30000余人。
五、存在的问题。
1、所建工程一是资金不足,二是均为非专业队伍建设,质量不够保证,加之管护落实不够,一部分村只建不管,致使已建成的工程为时不长,造成了资源没有充分的得到利用。
2、村民筹资难,虽然农民筹资额不大,但一部分村民始终不愿意筹资,而愿意投劳抵资,致使工程材料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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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七篇】
县发改局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中,采取“四措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投资建设类项目便利化改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已审批国家投资建设类项目49个,备案或核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项目16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族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抓,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同时,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对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并根据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984号)精神,建立电子政务网,实行专人负责,对投资项目涉及的43项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受理、办理、登记。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自20xx年以来,该局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将社会投资类核准和备案形式的审批权权限授权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打通了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始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审批权限的各个环节,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着力整顿“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等行为,对在工作中违规收费、参与涂改、伪造材料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xx并追究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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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第八篇】
市政府办:
根据你办《关于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武政办函〔2017〕25号)要求,我局对照督查内容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时限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放管服”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部署,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制定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71号)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85号),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全力整改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的“放管服”改革问题。
省审计厅审计后初步反馈我局“放管服”改革问题有3项,我局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后,向省审计厅做了情况说明。
1.关于“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问题。
武威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甘环发〔2015〕245号),于2015年11月19日将省环保厅《通知》转发各县区环保局执行(《武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武市环发〔2015〕303号),市、县区环保部门按要求及时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
2.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抽查武威市环保局9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案卷,案卷中均无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审计组在市环保局抽查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凉州区好年华蓄电池厂、甘肃汇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天祝县兴宇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天祝欣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联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档案,其中,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他7家企业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市环保局向审计组提供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第七条第三款: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发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目前,武威市共有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2家,分别为: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和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已由省环保厅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由市环保局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他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建设危废贮存库,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从事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其安全暂存危险废物,督促其定期委托处置。目前,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均按要求规范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属地管理原则,其日常监管由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负责。对上述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二是关于“市环保局对当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企业的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既未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也无监管记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经排查核实,我市无从事废旧电池、废旧化学品、废旧机油和废旧电子原件等收集、拆解的企事业单位。无核发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对象。我局对危险废物经营、产生单位已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台账。
3.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十二五’规划任务中2项内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一是关于“截至2016年11月,武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部分主要目标未能全部完成,主要为大靖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尚未验收”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建制镇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工业聚集区于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古浪县大靖镇属重点建制镇,应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十三五”规划和《武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要求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前建成投运。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均为工业集聚区园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根据《武威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是关于“因人员编制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环境监测站达标率无法保持在100%”的问题。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为正科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隶属于武威市环境保护局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环境监测站。现有编制20名,在编人员20人(含未办编制手续6人),聘用人员15人,监测用房800多平方米。目前实有人员共31人,经过甘肃省环保厅考核合格的实验员持证人数20人。按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要求,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按西部地区二级站标准建设,人员编制不少于70人。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编办、人社部门无认可文件等依据,无法按此标准核定编制,调动人员,进行标准化建设。
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和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经省审计厅核实,不存在所列问题,在省审计厅《审计武威市2016年四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甘审函〔2017〕6号)中未反馈以上两个问题。
(三)严格落实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1.对省环保厅下放的“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办事指南及办理程序,设立了审批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行政权力网公开运行信息系统,进入政务大厅审批。
2.按职能分工合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由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武市环发〔2015〕228号),将农林牧渔、地质勘查、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城市交通设施等5大类项目不分投资主体与投资规模下放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共下放17类140项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率达到了70%。依据《武威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2016年第二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武政发〔2016〕184号)和《武威市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6〕185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8月15日主持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及环境监管事项移交会,将凉州区范围内中央、省、市属单位排污许可、排污费征收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下放至凉州区环保局。
3.对县区环保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指导制定了各项制度,完善了各类资料,下发了《环评管理文件资料汇编》及学习光盘,确保了县区环保部门“放管服”工作有序推进。
4.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要求取消由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履行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取消由省环保厅履行的“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对环境保护部负责的有毒物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我局制定了过渡期措施,加强事后现场检查和监管,及时掌握取消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情况,提出针对性要求和改进措施,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企业在建成投产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1.市环保局将分散在4个业务科室的5项行政许可和3项行政服务转报事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选派首席代表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签订授权书,授予首席代表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全部纳入到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行专网集中审批。
2.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事项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3.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环保局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如实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标准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各种宣传资料齐备,工作人员按规程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
4.建立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的现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一次性全部告知,无违规受理审批的问题。
5.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凡属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实行审批限时制,报告书由法定的60日缩短为15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7日。特别是对于“3341”和“6873”项目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了各类项目应批尽批。2016年以来,共审批项目25项,共验收项目34项。
(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加载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情况。
1.建立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权责清单》,由各业务科室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分类、分项填报行政权责类事项清单表,并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布,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更新,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
2.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并报市审改办审核。积极与市审改办联系对接,对我局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网上加载。
(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2016年向天祝县城集中供热站、武威天润白牦牛食品公司、天祝县污水处理厂、古浪县污水处理厂、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并将监察建议书内容在局网站予以公开。2017年,我局按照省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部署,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辐射站等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环境监察“6+1”模式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制度、环境执法闭环管理制度、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1-2月,我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全市20家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区环保局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加大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对下放后的审批事项,指导县区制定了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批责任,严禁拆解审批及降低环评等级审批建设项目,确保县区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连得上、管得好,规范运行,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透明、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对县区环保局行政审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县区进一步完善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和环评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以及超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项目,一律不批。加强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扭转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评价轻事后监管的局面,从源头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16年1月至12月,严格、规范执法,依法从重从快查处61起环境违法案件。向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民勤县红沙岗工业园区派驻环保督查专员,驻厂驻园区全天候检查。
3.建立了“谁批、谁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行使行政审批的环保部门对本部门做出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县区环保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排污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作出行政命令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一是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做到一项一档。
二是受编制、人员的约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量加重。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复杂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