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4年工作总结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策落实、监测体系完善,公众参与积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矿山整治、港口码头治理、建筑工地整治、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VOCs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治理等为工作重点,相关工作开展如下。
(一)从严整治非煤矿山大气污染
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政策要求、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企业,全部采取断电、断路、停产措施。二是加强动态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安排专人对停产整顿、生产的矿山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
(二)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监管。县大气办加大对港口码头巡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强化调度。对在港口码头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由县大气办进行交办,县效能办督办,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狠抓城市扬尘污染
一是持续开展道路扬尘管控。加大机械化保洁力度,督促保洁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和次数做好道路洒水降尘工作。在原有清扫车和高压洒水车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进一步提高道路湿扫率、机扫率,机械化保洁范围由主干道向次干道延伸,严格按照保洁合同要求作业,持续开展洒水保洁专项行动,每天清扫、洒水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不少于6次,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增加洒水次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扬尘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的拆迁现场、停车场、道路、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覆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严格执行违规工地停工整治举措,凡未达到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对暂不开工建设的工地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对裸露堆放的渣土要采取洒水保湿、播撒草籽、防尘网覆盖等临时性措施,减少扬尘。三是加快推进绿色环保型搅拌站建设。原有整治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实施标准化改造,实现物料堆场覆盖及上料、配料、输送廊道、搅拌等生产过程封闭运行,加强对进出运输车辆整洁和泼洒滴漏改装,合理对厂区进行布局,办公、生活和生产区场地进行有效分割,并对厂区四周实行围挡封闭,主道路和生产区场地必须使用混凝土硬化,设置连环贯通的排水沟槽,实现污水、胶凝材料浆水的治理回用。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严格执行限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四)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
一是通过加大对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标。二是积极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老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督促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完成综合治理任务,确保污染物排放排气筒与厂界双达标;更新全椒县VOCs综合整治重点企业名录;新建项目从源头上把关,严格环评、验收、总量核定等工作,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三是持续推行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五)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业主的环保意识。深入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再动员、再教育,引导商户自觉增强油烟污染治理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共同推动餐厨油烟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二是开展烧烤油烟专项整治。整治重点路段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广场、重点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特别是夜市烧烤摊点的规范管理。三是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的餐饮户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户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四是严格餐饮业的审批,确保不产生新污染源。对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的建设项目将从严把关,做到"三个坚决不批"即:选址不合理的坚决不批;未配套建设油烟净化实施的坚决不批;群众反复投诉的坚决不批。
全年计划完成矿山整治项目1个,港口码头整治项目1个,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项目10个,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项目1个,VOCs综合整治项目45个,餐饮油烟整治项目11个。目前,所有项目均能按照序时要求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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