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怎么写【优秀8篇】
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医疗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患者权益得到保障,未来如何持续改善医疗环境?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怎么写”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篇1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乡村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调查的通知》(皖价医函(20xx)21号)要求,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关注民生,我们于3月12日至13日会同市卫生局重点对太湖县卫生局及部分乡村卫生院的经营状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综合市辖其他县(市)的调查情况一并报告如下:
一、太湖县卫生医疗机构的总体情况
太湖县属山区县、库区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全县2300平方公里,人口56万人。全县乡镇卫生院机构数37个,在职职工739人(其中合同制242人,卫生技术人员505人,管理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287人,床位414张,病床使用率为%,全年门急诊万人次,每门急诊人均平均收费水平元,其中药品费元,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20xx年度业务收入4324万元,其中药品收入2558万元,占业务收入的%,药品费1669万元,药品加价率为%。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都是严格依据20xx年3月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印发的《x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价格)的标准,有些一般卫生院由于医疗市场的竞争还略低于此价格标准,乡镇卫生院一般都没有收取挂号费。
太湖县农村卫生院都是政府办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于该县属大别山区贫困县,老百姓的经济还十分拮据,一年的收入用于基本生活外所剩无几,用于看病就医的钱就更少了,所以大部分农村卫生院还是以中医或者是以中西医结合为主的,“以药养医”的情况长期困扰着乡镇卫生院,制约着农村卫生院的发展,农村有些一般卫生院和分院甚至只能是医生开处方卖药,一年中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80%左右。
二、调查点的基本情况
为了更准确掌握乡村卫生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根据工作安排,我们按好、中、差三个等次分别选择了江塘卫生院、李杜卫生院、晋熙卫生院和新仓镇香茗山村卫生室进行了实地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太湖县江塘乡卫生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6人。其中在编人员21人,聘用人员5人;执业助理医师以上13人,护理4人,其他卫技人员9人;退休人员12人。编制床位20张,实际床位20张。主要医疗设备有200ma
x光机一台,黑白b超一台,心电监护仪一台,麻醉呼吸机一台,三导联心电图机一台,除颤监护仪一台。20xx年总收入152万元,其中药品收入65万元,医疗收入85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政府投入95万元;20xx年总支出267万元,其中设施建设87万元,设备购置10万元,人员工资91万元,其他公用支出79万元(其中药品材料50万元)。
江塘卫生院严格执行省市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收费项目有:诊费2元/次,床位费20元/双人间,肌肉注射3元/次,静脉注射4元/次,静脉输液6元/次(含输液器),中清创缝合60元/次,小清创缝合30元/次,中换药15元/次,小换药8元/次,洗胃25元/次,b超常规检查40元/次,肝功能全套26元/次,肾功能全套16元/次,生化全套(含电解质)84元/次,血常规16元/次,尿常规8元/次,x光摄片12×15胸片26元/次,产前检查6元/次,妇科检查6元/次,心电图检查20元/次,心电监护16元,椎管内麻醉250元,胸腔穿刺术40元,阑尾切除术250元,剖宫产术550元,全子宫切除术550元(均含材料费)。
20xx年度药品销售65万元,药品购进未公开招标采购,采取在市县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价格面议,加价率根据物价公报限定零售价,结合当地药品市场价格确定,药品、器械均按15%加成率进行销售。
(二)天华镇李杜卫生院是一所非营利性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现有正式职工10人,非在编职工6人,退休职工5人。编制床位10张,主要医疗设备有放射机、b超机、心电图、生化分析仪等。
20xx年度该院年收入万元,其中医疗收入12万元,药品收入万元,财政补助万元,其他收入万元,医疗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8%,药品收入占72%。年总支出万元,其中人员工资万元,设备购置维修、房屋维修、办公开支等支出万元。
该院主要医疗收费项目均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和《x市医疗服务价格》,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有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诊疗类四大类。
20xx年全年药品收入万元,药品进货均在有经营资质的医药公司购进,药品支出46万元,实际药品综合加价率为%。各类药品价格均未超过最高限价。
(三)晋熙镇卫生院是太湖县老城区唯一的一所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人口3万多人。主要医疗设备有:x光机、b超机、胃镜机、心电图机、激光机、万能手术床、综合治疗台、自动尿液分析仪、半自动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和血凝细胞分析仪等主要设备。编制人数63人,就业及合同工11人,在职职工合计74人,退休17人。编制床位60张,实际30张。
20xx年总收入39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98万元),医疗收入103万元,药品收入179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5%,检查检验收入占收入的比重为%;年总支出39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17万元,在职职工工资支出136万元,退休工资43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该院主要依照20xx年颁发的《x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的各种医疗服务规定的价格收费,其主要收费标准:诊费2元/人次、静脉注射6元/次、肌肉注射2元/次、静脉采血4元/次、大换药20元/次、中换药10元/次、小换药6元/次、电子胃镜160元/次、b超40元/次、x摄片(12×25)25元/次、生化全套100元/次、肝功能35元/次、肾功能20元/次、尿常规8元/次、血沉8元/次、心电图15元/次、腹股沟疝修补术400元/次。20xx年药品销售额为179万元。进货渠道是以医药站、县医药公司等二、三级批发站购入。未从非正规渠道和私人药贩购入。药品销售价格基本上是按照安徽省物价局《价格公报》上发布的政府定价,以不超出最高零售价格为标准,新特药价格是按照进价顺加15%执行。
(四)新仓镇香茗山村卫生室:香茗山村卫生室是该县首批建设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卫生室,卫生室由8名村医组合而成,成立于20xx年元月1日,卫生室固定资产投入1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万元,村医集资8万元。从经营近3个月的情况看,村卫生室收入95%来源为药品收入,诊疗服务收费仅有注射收费,约占总收入的5%,少数药品实际加价率在60%以上,卫生室工作人员人均工资在600元/月左右。
三、全市乡村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大多存在医疗设备陈旧、床位数少且利用率不高,医技人才缺乏,诊疗水平有限,急救设备设施简陋、管理不严操作不规范等因素,使广大医护人员如履薄冰,工作起来谨小慎微,稍有难度即转院治疗,与上级医院人满为患形成鲜明对比,在某些程度上严重制约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二)、财政投入不足。由于我市所辖的贫困县较多,农村人口比重较大,乡村卫生医疗机构相对较多,尽管各级政府非常重视乡村医疗卫生工作,但财力有限,政府投入的经费最多只能解决人员工资的30%,职工工资缺口很大,只能自己创收解决,造成收费混乱,该收的收,不该收的也收,更谈不上添置先进设备和培养人才。故财政拨款数额与医院综合发展相比,仍然明显不足。
(三)、以药养医的状况较为严重。卫生院在公益性和市场性之间徘徊不定,过半卫生院由于没有特色科室支撑,业务收入上不去,为解决生存问题,只能靠开大处方和提高药品销售收入来解决当务之急,特别是村卫生室大部分还靠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这“三大件”开展医疗服务,业务收入的90%以上都是药品销售收入。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大都没按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药品加价率最高达60%,有少数卫生院按最高零售价执行。
四、完善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适当提高现行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对于乡村卫生医疗机构能够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本身相对较少且都是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应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保持同等价格。如一些清创缝合、换药、洗胃、下腹部手术及妇产科常见手术不能相差太多,因为适用的技术和手段也差不多。
(二)、加大政府投入,逐步解决乡村卫生人员的工资和公共卫生支出。
(三)、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医保政策,通过医保政策的调控,扶持乡村卫生院的发展,对乡村卫生院能够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支付比例。
(四)、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政策,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让病患者能够得到更多的实惠。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篇2
近年来,上栗县医疗卫生系统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在基础设施薄弱、队伍参差不齐、多数乡镇卫生院濒临倒闭的不利条件下,一跃成为硬件设施全省一流、医技人员业务精通、医疗收入连年翻番的农村卫生工作强县,连续三年全市卫生系统综合考评第一。为总结推广经验,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共同发展,我们对上栗县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凸显改革成效的三大亮点
基础设施全省各县区一流。新建的县人民医院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集医技住院大楼、综合办公大楼和门诊大楼为一体,医疗器械、设备先进,硬件设施领先全省绝大多数县区医院。改建后的县中医院交通便利、就医方便,被省卫生厅领导誉为“发展变化最大、发展思路最清、成效最显著、医疗环境和住院条件最好”。县疾病控制中心规划科学,理念先进,设施设备及人员队伍齐全,得到省级专家的好评,是全省县级疾控中心样板实验室。各乡镇卫生院环境舒适,设施完备,有的乡镇卫生院还配备了病人与医务人员联系的传呼系统。全县88所村卫生室(所)业务用房已完成了标准化建设,正朝100所的目标迈进。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双赢”。全县医疗卫生系统业务总收入从20xx年的800余万元增长到去年的6900万元,今年1-8月份已经达到了5000多万元。在业务总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群众负担不升反降,住院人均费用和日均费用同比分别下降了%和%,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医、药费用比例趋于合理,走出了“以药养医”的困境,20xx年1-8月数据显示,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仅为41%,达到了省级医院医药收入比的水平,实现了“以技养医”、“以医养医”的良性发展。社会效益同步增长,20xx年上栗县人民医院成为首批14个被省卫生厅授予“群众满意医院”的县级医疗机构之一,20xx年县中医院被评为全省中医工作先进集体,20xx年上栗县被评为了全省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全县已有4所市级“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8所市级“母婴安全卫生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持“三个全省领先”。一是报销手续之便全省领先。首创了“乡镇医院直补”,实行“即医即报”,定点医疗单位全部设立直补窗口,农民出院当日即可领取补偿款;实行“限时报销”,在县外住院的参合农户,出院后只需将相关手续交至乡镇农医所,15天内可领取报销款(省里的标准为20天);实行“电话预约送款”,登记了所有报销医药费的参合农民的联系电话,对居住分散且路途遥远的农户给予特殊照顾。二是补偿比例之高全省领先。上栗县新农合最高报销率达70%,实际补偿比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可报销费用比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三是受益面之广全省领先。结合本地实际,将住院分娩纳入补偿范围,将8种门诊大病纳入住院补偿范围或定额补助对象,扩大了受益面,1-7月以来,受益人口达5万多人次,总受益面列全省9个县市区的第15位。
二、优化资源配置的“五个统一”
1、收支管理统一,集中力量办大事。作为卫生部确定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县,也是卫生部通报的试点工作先进县,上栗县成立了全省首家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县23家医疗卫生单位实行统一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方面,严格收入标准,实行一个标准收费,公开药品价格,防止暗箱操作,需要减免的特殊困难群体一律经过县卫生局批准,杜绝乱收费,收人情费。另一方面,改革投入方式,改变过去“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投入方式,将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实行“资金捆绑”使用,每年由各乡镇卫生院出资,筹集一至两百万元,分期分批建设各乡镇卫生院,两至三年时间内完成了所有乡镇医疗机构改造。
2、人员调配统一,提高素质促交流。全县建立了完善的专业技术人才上下流动机制,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选派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骨干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挂职;选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优秀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跟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拔学科带头人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设立了医疗培训中心,每年举办2-3期业务培训班,聘请省级医院专家给医务人员授课,今年已培训300人次。鼓励参加学历教育,组织了54名乡村医生报名参加中医中等学历教育。改革人事制度,对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公开选拔,对普通医务人员实行逢进必考、双向选择和末位淘汰制。
3、药品采购统一,降低价格惠群众。推行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县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采取限价竞价为主、议价为辅的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保证了药品质量,减少了流通环节,控制了药品的层层加价。今年1-9月,通过全品种集中采购,药价平均降幅达到了%,让利群众200余万元。
4、设施配备统一,好钢用在刀刃上。全县按照中心卫生院及普通卫生院的设备配置标准,对省级下拨设备进行统一调配,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五大件”基本医疗设备,即: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下腹部手术设备和一般检验设备。对村卫生室(所)则结合民生工程要求,按照诊断室、药房、注射室、观察室和治疗室“五室分开、配套齐全”的要求,抓好村卫生室(所)标准化建设,统一购置了制度牌、科室牌和医疗设备(资料柜、体重计、高压消毒锅、毁形器)。
5、操作规程统一,规范服务保质量。统一印发了临床诊疗规范,全县卫生系统临床医生人手一册,要求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医疗质量。统一印制了病历,制定了奖惩措施,发现不合格病历3次以上责令责任医生下岗,对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
三、值得借鉴的四点启示
1、抓投入,政府支持是基础。县人民医院建设投入20xx多万元,中医院建设投入1000多万元,疾控中心建设投入500多万元,村卫生所(室)建设投入100万元,加上设施购置、人员培训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20xx年,全县财政支出用于医疗卫生事业达2638万元,占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今年1-7月,用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支出已达20xx万元。除县本级财政的直接投入外,还努力争取了上级部门和乡镇、村的支持。一是以项目为载体筹集资金。积极与省、市卫生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取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先后争取了医疗卫生建设项目22个,建设项目资金近20xx万元。二是利用政策减少开支。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建设时,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争取土地全部划拨,规费全部减免,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三是同步建设节约资金。上栗县规定,在规划建设村委会时要规划村卫生室(所),村卫生室(所)建设要与村委会建设同步,建成后由县卫生局给每个卫生室(所)配套3000元,不足资金由村里补助。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上栗县医疗卫生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短短三四年间跻身全省农村卫生先进县区行列,为全县40多万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2、树形象,群众观念是根本。上栗县医疗卫生工作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即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给群众带来最大的实惠。一是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以“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为载体,连续几年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调查,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已经达到了90%以上。二是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主动上门走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恳谈会、建立投诉机制,广开渠道倾听民意,仅今年就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次,登门走访调查群众3000多人次,针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推出10条卫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措施、15条公立医院行风建设措施。三是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出台“三免四减半”等一系列惠民医疗政策,对特困户、低保户、70岁以上老年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户等,实行“三免四减半”。三免即门诊患者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小换药费,四减半即住院病人的“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等各减50%。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群众观念贯穿在上栗医疗卫生工作的每个过程、每个环节、每个时候。例如,提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有关负责人屡次表示希望在现有报销比例为70%的基础上还要继续提高,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新农合的实惠,还谈到将与民政等部门合作,降低困难群体就医付费门槛,特殊情况下实行“零付费”,确保无一人因病返贫,无一人因贫困有病得不到治疗。
3、促改革,创新机制是关键。国务院《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后,上栗县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对医疗卫生系统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自20xx年11月起,将原本下放到乡镇的’卫生院和下放到村的村卫生室(所)管理权收回,由县卫生局按照职责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实行机构、财务、人事的一体化管理。实践证明,上栗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正是源于这次一体化管理改革。改革之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实行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即人、财、物由地方管理,上级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县里管不了,乡村管不好的局面,不少患者小病自己吃药了事,大病“舍近求远”到更高一级的医院机构治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被架空,有的已经濒临倒闭。面对这些问题,上栗县坚定地推进了一体化管理改革,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进行通盘考虑,实施全县医疗系统一盘棋的发展战略,开展横向互助,乡镇之间调剂余缺,互通有无,五指并拳,形成合力,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进行纵向联合,县乡村对口管理,对口帮扶;实行一级管一级,村卫生室(所)接受乡镇卫生院管理,乡镇卫生院接受县医院管理;倡导一级帮一级,县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村卫生室(所)。通过横向互助、纵向联合,全县医疗卫生整体水平大幅提高,在一些地方普遍“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庭冷落”的情况下,全县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4、强管理,监督制约是保障。率先实行“乡镇医院直补”后,有专业人士对此表示质疑,担心简化手续、缩短时间会产生管理上的漏洞,造成新农合资金的跑冒漏,但上栗县用完善的医疗卫生监督制约机制打消了有关专业人士的顾虑。县卫生局规定,县、乡、村要定期公示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补偿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于每月5日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帐,不定期对补偿对象进行电话回访。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坚持报销费用卫生、财政双印鉴制度,形成了财政管钱、卫生管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为全面客观了解和掌握新农合情况,该县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农医所、定点医疗单位的费用补偿、基金管理及医药费用控制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为杜绝医疗中的腐败,上栗县将监督制约机制渗透到医疗卫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日常监管和定期巡查相结合,自我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为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投资三十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全县卫生系统的局域网,对医疗卫生收费情况进行全程监控。执行定期巡查制,每半年由县牵头,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严重的予以处分。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拒收“红包”的签名活动,各医院向患者发放行风监督卡片,公开系统内八项行风纪律、八项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通过教育整治,严格监管,使医务工作者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摆在首位,自觉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基本杜绝了收受“红包”,开大处方拿“回扣”的现象。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篇3
经严格对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自查,我院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和要求。
本年度的医保工作在地区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医院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根据《关于建立地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度审核制度的通知》(毕署劳社局字18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和一年来的不懈努力,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xx年度的基本医院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地区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三、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本年度(2月—11月)医保病人门诊刷卡292人次,金额元,月平均刷卡人次,金额元,人均刷卡元。
3、由于我院未取得地直医保住院项目资格,因此,未开展住院项目。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昌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严格按照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填写门诊就诊记录和相关资料。
6、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五、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今年医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投入。
2、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4、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5、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确保医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医生下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利国利民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在地区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使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篇4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公立一老机构开展价格自查工作的通知》及卫生健康局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价格自查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自查
我院在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对文件在全院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安排部署,按照文件要求的价格自查重点内容开展院内价格自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
(一)价格管理体系的设立情况:我院按照《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已设立马关县金厂卫生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及内部价格管理部门,因我院人员有限,故配备兼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无专职人员。
(二)价格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我院已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并建立及落实包括《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中的10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价格调价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价格管理信息化制度、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三)价格执行情况:我院始终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
标准收费,无自立项目收费,也无提高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行为情况,我院所有收费均按照医保系统规定的收费项目及价格严格执行。
(四)药械规范管理情况:我院严格按照药品耗材进销存相关制度,所有耗材均是根据临床报送需求后按正规程序采购,我院已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及使用制度,无设备使用不规范、医疗记录不规范的.情况发生,更无为患者提供医疗以外的强制性服务情况。
(五)价格公示情况:我院已在院内醒目位置对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的价格进行公示,价格发生变动时,我院均已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并在显著位置公布价格咨询、投诉电话。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篇5
第一季度医疗质量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根据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整顿活动的’要求,我院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整改意见、措施和具体整改责任落实汇报如下:
一、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回顾:
(一)我院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我们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管理方案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深入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检查结果以质量分的形式与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我们通过安全大会的形式,对全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并与各科室有关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加强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举办了“医疗质量安全”等培训。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院质量控制科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纠纷隐患,找出核心问题和整改措施,然后召开科长、护士长、业务骨干会议进行质量讲评,有效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加强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按照年初三基培训考核计划,各科室每季度必须考核一次,医务科、护理部每半年必须举办一次全院性的三基考核,参考率、合格率务必达95%以上。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护理管理方面
(1)护理管理组织
能够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士长及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
(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每年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包括三基学习、业务讲座、护理查房等。按计划认真执行完成。
(3)临床护理管理
树立人性化服务理念,确保将患者知情同意落到实处。对围手术期患者实施术前访视和术后回访,设计了规范的计划。各科室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健康教育内容。
(五)、医院感染管理
(1)建立健全了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根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我院建立和完善了医院感染控制小组。业务院长担任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
(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的工作职责得到了落实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每年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每年召开医院感染管理会议,总结近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布置下一时期的工作重点。
(3)加强了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4)认真开展了医院感染控制与消毒隔离监测工作,降低了医院感染率,从未发生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现象。加强了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由设备科统一购进、储存和发放,“三证”齐全。各科室按需领取,做到先领先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用品用后,由专人集中回收,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二、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对手术病人的风险评估,仅限于术前讨论或术前小结中,还没建立起书面的风险评估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应用档次过高,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
2、存在知情同意书漏签字、自费用药未签知情同意书。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很难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一门学科,要想提高医疗质量,不但要学习医学理论、医疗技术,还要学习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不断更新质量管理理念,适应社会的需求。只有使医务人员树立起正确的质量管理意识,掌握质量管理方法,才能变被动的质量控制为主动的自我质量控制。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级人员职责的培训。我院花大力气进行了制度建设,汇编了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及各级人员职责。要认真组织学习《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医院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手册》,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人员职责,20xx年3月份组织一次全员医技、法规、制度、职责等有关知识的’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医务科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查房和运行病历检查工作,这项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是很好的措施,但是要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能流于形式。科室负责人要重视三基训练,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讲三基学习的重要性,这对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至关重要。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
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以制定奖惩办法,保证住院病历的及时归档和安全流转。
4、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
要进一步在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监测等工作上下大功夫,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要将工作做细,不能应付。要进一步加大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做好个人控制环节。发挥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的职责,配合院感办积极开展工作,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漏报。
5、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要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门诊工作站设置处方权限,保证制度的落实。提高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率,保证合理使用。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篇6
在区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xx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区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评定办法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有关人员组成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保证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着眼未来与时俱进,共商下步医保工作大计,开创和谐医保新局面。我院把医疗保险当作医院大事来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自律管理、推动我院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一步树立医保定点医院不错形象。
二.从制度入手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为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医院健全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有关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书写病历、护理病历及病程记录,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三.从实践出发做实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医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并反复向医务人员强调、落实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四.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医保中心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等。
剖析以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及时做。
2.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对医保的流程未完全掌握的现象。
3.病历书写不够及时全面
4.未能准确上传参保人员入、出院疾病诊断以及药品、诊疗项目等医保数据
五.下一步工作要点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根据以上不足,下一步主要采取措施:
1.加强医务人员的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从思想上提升认识,杜绝麻痹思想。
2.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检查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3.今后要更加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升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篇7
为全面净化我县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黑卫医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和整治医疗欺诈、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供他人违规开办医疗机构、供医疗机构违规增设诊疗科目、供他人违规获得处方权等行为。
2、依法依规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出租承包科室、违规开展诊疗行为。
3、严肃惩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所开展诊疗科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不符的;违规开展未核准备案医疗技术的。
4、严厉打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行为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外的医疗机构中独立开展诊疗活动的;执业医师从事诊疗活动与其注册执业范围不符的违规行为的。
5、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县卫生健康局按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医保局配合)
重点査处: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査病人,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的;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等行为。
6、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及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混乱等行为。(县市场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配合)重点査处: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份不符的行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行为,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药品;使用依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苑围的药品;药品采购没有发票、假随行单的药品购进行为;药品没有进销存台帐行为等。
7、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市场局、公安局、县药监局配合)重点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诱使、欺骗、强迫患者使用并销售“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8、严厉打击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局、县医保局配合)重点查处:医师(士)未按照诊疗常规诊断病情违规开具大处方的;医疗机构伪造医学检验数据及物理诊断结果的;以欺骗诱使、强迫等方式手段对患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手术治疗的;医疗机构或者相关医务人员雇佣“医托”诱使患者产生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甚至使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等行为。
9、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校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重点查处:校验审査所涉及的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存在隐、弄虚作假情况的;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以及暂缓校验期内,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的行为。
10、严肃处理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不按要求及时更新、发布医疗信息的;不按要求实现网上预约挂号的;不按要求公开各种排队信息的;不遵守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带人插队、加塞就诊的;对在门诊诊疗、排队检查、住院等待、床位安排、手术次序等方面给“求人”者以特殊照顾的。
11、依法查处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丢弃、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重点查处: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的;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的;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国家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
12、严格治理医疗污水,严肃查处直接排放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按职责牵头负责)重点查处:未配备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转、使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未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医疗机构内污水处理系统的;未对处理后的污水消毒效果定期监测的。
13、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红包”、回扣,不在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等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査处:个别医务人员只收受熟人“红包”或通过中介第三方、医托收受“红包”的,或在医疗业务经营活动中拿取“回扣”向外院转介病人的;个别医疗机构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或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个别单位和个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的;开单提成或为商业目的统方的;个别单位对“红包”、回扣整治工作责任心不强、政策执行不好、存在为难情绪,对待问题査处“下不去手、动不了刀”的;一些单位在“红包”、回扣问题上不对外宣传、不愿对外宣传、不会对外宣传,不愿倾听群众声音、不同声音,不愿意、不接受他人监督的等问题。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14、重点查处:通过虛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县医保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15、惩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査证明》或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査备案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网信办按职责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未经审查或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范围发布医疗广告的;在发布医疗广告过程中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利用新闻形式、医疗咨询服务类专题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等医疗广告行为的。
16、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17、查处分解(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重点查处:不执行医药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
18、查处不按规定公示,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各种不按规定公示的违法行为。
19、查处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重点查处:不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医疗费用,不给患者出具结算费用清单和收据的行为。
20、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医保局配合)重点查处:诱导和过度用药、检査、治疗行为,以及术中加价的行为。
21、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重点查处:医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严重失信行为。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我县计划于20xx年6月下旬开始启动,按动员部署、自査自纠、集中整治、全面整改、回头看、总结汇报6个阶段,为期个7月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下发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卫健局牵头联合公安局等6部门制发《青冈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青冈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卫健局设立工作办公室,由卫健局牵头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组织召开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动员大会以及发宣传单、挂标语、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目的和意义,提高医疗机构领导以及全体医务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0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村级卫生室、城镇个体诊所、备案中医诊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活动。通过开展自查,查找本单位存在问题,并认真研究分析问题成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由卫健局牵头,抽调各职能部门人员参与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集中联合执法,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四)全面整改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医疗机构对照本单位在联合执法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再次进行整改。
(五)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相关医疗机构,重点看问题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未进行整改问题的单位,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15日)。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行动工作总结,分析评估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至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医疗乱象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排除医疗隐患的有效方法,是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政府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营商环境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医疗乱象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对上沟通等工作。
(二)建立协同机制,落实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协同监管、依法履职,统筹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应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单位要对派出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此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制作多样化宣传材料,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环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通过网络发布专项行动方案和警示信息,借助网信青冈平台发布投诉举报信息,特别是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提升百姓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选择和认知。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和应对措施,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问题。
(四)创新监管手段,形成高压态势。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借助网信青冈平台,推出群众举报平台,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短信、监督热线等形式,广泛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也要进一步调动社会监督积极性,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各级医疗机构要在门诊、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公示青冈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县卫生健康局行风举报电话、微信二维码举报信息、本单位投诉举报信息等内容。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篇8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医疗卫生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定于20xx年5月起,在全院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及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收受红包回扣、虚假宣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骗取医保资金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一要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等行为。重点查处行风建设“九不准”执行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行为;重点整治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及时通报。
二要严肃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行为,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
三要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和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重点核查注册的医务人员与实际在岗人员是否一致,排查长期不在岗或无诊疗行为痕迹(处方、医嘱、病历签字等)留存的人员。
四要严厉打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要全面深入排查线索,对于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线索,举报1例现场核查1例。
六要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八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研究所、研究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无指征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重点查处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四)严格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依法严厉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査项目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和信用体系管理。
三、组织管理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迅速开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宋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5月—20xx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8月)。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覆盖。
各职能科室于20xx年5月20日、8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纪委监察室。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在专项行动期间,纪委监察室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抽检,即随机抽取科室、随机确定时间,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公开通报工作情况。各科室务必做好专项行动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月)。各职能科室要及时收集汇总临床科室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及时向纪委监察室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纪委监察室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层层抓好任务落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医院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厉问责。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职能科室要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设立门诊一站式服务台负责接待群众投诉、门诊大厅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和信箱、禁止医药代表入院举报电话,针对信访和投诉内容,认真调查,去伪存真,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职能科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科室的案件,涉案科室要相互配合查处,主动向医院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医务人员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引导广大群众识别非法、虚假医疗信息,自觉抵制非法行医、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五)持之以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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