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市水利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按照“3个坚决追责”(即县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险决不赔付、水库调度责任人决不撤岗、各级水电站值守人员决不擅离岗位)、“3个及时报送”(即时信息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重要汛情、旱情信息报送)、“3个强化预警”(强化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警)、“3个坚决禁止”(坚决禁止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坚决禁止侵占河道行洪空间,坚决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等“3个3”要求,狠抓防汛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二是加强防汛物资保障。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开展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强防汛物资储备,提前采购储备编织袋、砂石料、块石等重点防汛物资,确保品种齐全、储量充足,可满足应急抢险需要。目前,我市已储备编织袋16100条,砂石料35150立方米,块石400立方,桩基40套,钢管12吨。三是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对全市51座小型水库、15处大中型水库和9个水闸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对全市137处水闸进行试运行,发现问题152处,现已整改完成93处;对全市2078处堤防进行除险加固,发现问题276处,已完成修复192处,其中河流治理项目1处、堤防加固项目84处;排查穿堤涵洞2312处,发现问题342处,已完成修复285处;新排查处置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清淤河道15公里。
(二)加快水资源调配。一是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鄂水资管函〔2024〕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清理核查、登记上图、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全市取水口进行逐点调查登记,建立取用水管理台帐和电子档案。二是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4〕339号)要求,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市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三是加快推进郧阳水利枢纽灌区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已经通过水利部审查,郧阳水利枢纽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四是制定下达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起草了《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并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9个市直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现正在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五是完成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
(三)做好山洪灾害防御。一是加强对巡河履职的监督考核。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调整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十办发文〔2024〕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巡河履职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此项工作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负责,通过实地督查、听取汇报、约谈提醒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履行河湖长制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二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河湖“清四乱”行动暨黄河安澜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交叉检查工作,共发现问题36处,这些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河湖“清四乱”行动划定的10条岸线已完成初步划定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程序报批后进行公示牌设立。四是强化河湖长制宣传引导。在市区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河湖长制公示牌16块;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报道;结合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创作展演反映“河湖长制”题材的文艺作品10余件;开展了“找寻身边最美河渠卫士”、“我心中的榜样——优秀河湖长”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拍摄主题纪录片和宣传片各1部,时长约10分钟,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河湖长制的宣传力度。
(四)推进灌区建设和管理。一是认真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省级验收准备工作。截至目前,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8.88亿元,项目完工率98.78%,资金支付率93.77%;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6万亩;发展设施蔬菜16.6万亩;茶叶提质增效0.6万亩;黄龙果扩面提质3.5万亩;桑园建设3.5万亩;瓜果种植提质增效5.9万亩;公祭堂等人文景观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完毕。二是制定下达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运管〔2022〕207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并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9个市直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现正在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三是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春灌备耕等工作。据统计,截至6月8日,全市春灌小麦播种面积达85.6万亩;累计灌溉次数187万次;累计灌溉水量8.5亿立方米;预计本月底可基本结束。
(五)做好水利行业监管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监管职责,包括发布实施办法、强化审批监管、监督执法、查处违规案件、稽查补偿费使用。审核分析水利部数据,报送水资源管理报告,配合国务院督查任务,下发预警通报和责任状,分析取用水户监控数据,参与培训和考察交流,协助省水利厅完成相关工作。常态化监督河道采砂活动,关闭非法场点,要求存在隐患场点整改,加强其他涉砂企业监管。完成上级要求的考试考核任务,包括组织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和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相关考试和考核,参与调研座谈会,完成投资计划编制、资金绩效评价、节约用水考核材料上报,筹备现场会,协助省水利厅完成小水电整改和排污口整治工作。
(六)推进排水防涝工程建设和排涝农田建设。全力推进排涝泵站建设。截至目前,丹江口库区排涝泵站项目已开工7个,其中武胜关排涝站主体工程已完工;赵家厂排涝站已完成征地拆迁和施工围堰建设等等工程量的80%,预计年底前主体完工;福堂沟排涝站已完成施工围堰建设等等工程量的75%,主体工程将于8月底完工;汉江左岸排涝站已完成施工围堰建设等等工程量的90%,预计年底前主体完工;汉江右岸排涝站已完成施工围堰建设等等工程量的80%,主体工程将于10月底完工;碾盘山泵站已完成所有工程量的90%,预计年底前主体完工。
二、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项目进展缓慢。地方财政紧张导致资金拨付困难。新冠疫情对政府财政造成了普遍压力,使得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争取面临重大挑战;中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经费长期未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这一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一些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和建设资金也缺乏保障,这些因素均限制了项目进展的速度。土地指标的限制使得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由于部分项目用地指标尚未批复,导致无法及时开工或建设进度受阻;此外,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论证程序复杂且周期长,这也影响了项目的按期实施或进度。最后,水利专项债券额度有限且应用范围狭窄。今年我市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仅剩4.43亿元(其中用于水利项目的仅有1.43亿元),难以满足水利项目建设的当前需求;而且,这些债券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等具体项目,而非流域性或区域性的大规模水利工程项目,因此能用于支持丹江口库区排涝工程等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的资金十分有限。
(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进度缓慢。部分工程因土地征迁协调困难、施工环境恶劣、施工组织困难等问题导致工期严重延误,甚至出现停工现象,这严重影响了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尽管我们已经付出了多方努力,但任务依然艰巨,需要更多的努力才能有序推进工程建设。调蓄能力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淤地坝的建设数量有限,只能暂时缓解部分淤地坝淤积严重的村组的水患问题,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水质污染问题,无法完全保证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
(三)水利行业监管存在不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贯力度不足,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不顾一切地违法违规,而无人过问,导致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制止,最终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打击非法采砂的效果不佳。一方面原因是执法人员不足,另一方面原因是缺乏先进的信息化设备,无法利用高科技手段助力执法,提高执法效率,缩短执法时间,同时也能提高非法采砂分子的违法犯罪成本,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生。
(四)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自2023年起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来,我市整体水资源管理工作虽有所进步,但仍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未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还需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率偏低,用水效率不高,用水方式粗放等问题依然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安排
(一)持续加强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和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发展,及时分析研判雨情水情灾情趋势,增强水库巡查防守力度,督促水库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巡查防守和应急处置,充分利用水利技术优势,细化完善水库和重点河流沟道的防洪预案,确保抢险队伍和技术物资准备充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气象水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现早知道、早预报,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积极与气象部门沟通协调,随时掌握天气、雨情、汛情、灾情动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二)统筹协调确保水资源保障。精准调度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确保多元配置下的总体平衡,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调蓄能力,同时逐步提高供水保证率和供水质量。持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逐村逐户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分类施策,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广大农村居民都能喝上放心水、满意水。
(三)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前规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上级规划,确保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基础设施主要投资渠道的应用范围,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加大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同时更好地发挥中央补助资金的作用,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四)严格执行河湖长职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充分发挥每一条河流湖泊的生态功能,作出实际贡献。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巩固深化私搭乱建、乱占乱堵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成果,进一步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秩序。加强河道巡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道、破坏河道等问题,确保有举必改,真抓真改,常抓不懈。
(五)推进灌区建设和管理转型升级。按照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灌区设施资源,着力提升灌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推进新建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灌排设施的标准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大力推进数字孪生灌区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着力解决农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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