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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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3年8月底,我县国有资产总额*亿元,负债总额*亿元,净资产总额*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亿元(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口径按年度变化统计,故所取数据为2022年统计上报数据),增长5.88%,国有企业资产*亿元,增长65.76%。

行政事业单位中:国有资产*亿元,经管资产*亿元,自然资源资产*亿元。

国有企业中:商业类(功能性)企业:包括*、*、*3户企业,资产总额*亿元;商业类(竞争性)企业:包括*、*2户企业,资产总额*亿元;公益类企业:包括**文化传媒5户企业,资产总额*亿元。

二、经营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纳入系统管理,实现动态监管。一是实现资产系统化管理全覆盖。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全部使用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实行“一物一卡”动态管理。二是国有资产处置更加规范。对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置换、报废等严格按政策规定的审批权限、流程规范办理,基本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环节动态监管。

2、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监管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操作流程,做到科学合理调配并节约、有效使用国有资产,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综合使用效率。二是完善管控机制,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坚持以预算编审为龙头,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机制,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科学配置管理。三是转变管控理念,推动盘活与处置资产协调发展。转变资产管理理念,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市场经营相结合的手段盘活存量资产。运用无偿调拨、置换、转让、整合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及使用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综合利用效益。将县、镇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闲置土地房屋等配置给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增强企业资产实力和融资能力,有效缓解全县公益事业财政资金*入不足的矛盾。

截止到2022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比2021年增加7.35亿元、增长7.40%;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比2021年增加4.28亿元、增长7.87%;自然资源资产比2021年减少1.98亿元、减少19.8%(因收储的土地出库)。

(二)国有企业管理情况

1、加强企业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落实****7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书记在调研县属国有企业时的讲话精神,深入推动党的领导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有机结合,启动推进企业干部人事规范管理工作,结合各企业推荐,于2023年4月考察并任免了一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全力推行国有企业经营目标绩效管理。制定并出台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改版)》(****75号)和《关于深化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23年4月开展了县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同时对高管人员2021年和2022年薪酬进行了清算,落实了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的市场化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3、全力支持县属企业项目*资建设。一是将县属企业已承担的和即将承担的政府公益性*资项目,纳入县本级财政中长期政府*资预算规划;二是对县属企业所承担的政府公益性*资项目,按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结算,其收益通过项目本身实现。由县财政牵头,对县属国有企业承担的政府公益性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算。截止2022年底,企业垫付资金约127.9亿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现已着手开展2023年度县属国有企业承担的政府公益性项目清算工作。

4、建立完善*融资机制。为了有效防范区域性债务风险出现,2023年3月,县委办、政府办拟定了关于支持县属国有企业提升发展能力的方案,对国有企业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垫支、财融体系建立、“借用管还”机制建立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

5、大力支持县属企业转型升级。一是支持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资项目,制定出台了《**县推进国有企业*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实施方案》。二是鼓励县属国有企业“脱平”做实、多元化发展。今年9月,关于组建**鸿涪*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和县委十三届第60次常委会议通过,相关工作正依法按程序推进。

(三)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良好。根据《预算法》和《**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我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盈利企业预计净利润总额1849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41万元,较2022年1194万元增加了2047万元。

2、国有企业经营稳步增长。截至2023年8月底,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46.69亿元,同比增长65.76%;负债总额70.44亿元,同比增长30.61%;所有者权益176.25亿元,同比增长120.63%。实现经营收入114.32亿元,同比增长15.51%;利润总额2838.82万元,同比增长38.77%。

3、重点工作及项目推进情况。一是在政府指导下,**旗下的衡越公司、**杭萧钢构、海泽*资正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概算总*资12.7亿元的城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计划*资额的65%;概算总*资2.4亿元的职教中心项目已完成计划*资额的60%。二是盛*公司概算总*资6.3亿元的麦冬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刘营大桥建设项目已完成计划*资额的20%。三是工*公司园区及厂房基础设施项目收益债发行工作稳步推进;概算总*资3.1亿元的五里梁创新科技孵化园项目1—8号厂房正在进行封顶浇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一是管理理念守旧,产权意识不强。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思想,对本单位资产有多少,是否具有产权,是什么性质产权不清楚;同时对所占有使用、经管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二是职责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有待深化。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意识淡薄,资产配置随意性强,存在重复购置、利用不高、资产闲置等问题,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有待深入落实。

2、国资监管机制尚需理顺。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但仍然存在产权关系不明晰,资产管理维护责任不明确,资产管理关系还没完全理顺等情况。目前,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和大部分非经营性资产已移交给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但仍存在部分资产无产权证或相关证件不齐,导致交接不明、产权关系不清、管理维护脱节等问题。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局作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部门,职能职责尚需进一步明确界定,以加速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

3、国资管理基础尚需夯实。部分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资产清查核实不彻底,定期盘点核实流于形式,国有资产台账、明细账、卡片账不够完整,还存在账卡、账实不相符现象。闲置报废、资产调拨等资产处置不及时不规范,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未按要求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未按规定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等。县国资监管机构建设有待加强,需落实机构编制及人员,增强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国有企业管理方面

1、内部管理尚需进一步规范。国资监管机构、企业党委(党组)会、监事会和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部分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职能职责不明,监事会主席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担任分子公司负责人,监事会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流于形式等。

2、纪检监察监督缺位。重大事项、重要项目一般向政府报告,涉及分子公司负责人选任等重大人事项未按要求报备。大部分企业无纪检监察机构,没有专职监察人员,存在监管隐患。

3、企业运行成本过高。一是项目建设备案、招*标等不够规范,项目设计、建设内容变更较多。二是内部机构设置较多,不断新设分子公司,但对没有业务或不能适应市场的分子公司未进行清理清算关停并转,企业运行成本较大。三是缺乏优秀的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4、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弱。缺乏可持续的实体经营项目,经营性收入单一。营业收入主要依赖政府配置的原党政机关门面出租、材料检测、驾考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所产生的收入,日常管理运营仍没脱离行政化模式,企业生存严重依赖政府不断注入资产资源,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企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资监管议事机制,建立健全县国资办、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资产管理的专(兼)职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维护。二是强化法制意识。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认识误区,自觉做好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明确部门职责。明确各国有资产占有、经管部门(单位)的职责权限,逐步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常态化机制。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行。一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二是深化和完善资产处置“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单位权利和义务,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逗硬考核奖惩、问责,促使部门单位履职尽责,依法管好国有资产。四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开展国企巡察工作。

(三)规范流程,强化监督。一是结合本次机构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避免职能职责重复交叉、管理脱节和推诿扯皮。二是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充实国资监管队伍,从财政、审计、纪委监察等方面加强对国资国企的监管,加强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推行开展国资国企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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