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流动党员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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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流动党员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我镇劳务输出力度的不断加大、外出务工人口日益增多的趋势,及时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机制,提高流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维护流动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县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为积极配合做好流动党员“双重组织关系管理”课题调研工作,现将我镇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等相关情况调研如下:

一、我镇流动党员基本情况

我镇下设24个党支部,其中村(社区)党支部共有16个,我镇74名流动党员全部来自于村(社区)党支部,包括73名流出党员与1名流入党员,73名流出党员中有71名在私企务工,2名党员年事已高在外跟随子女生活,1名流入党员为我镇白果村的乡村医生。从人员组成上来看,我镇流出党员大部分为毕业返乡学生及外出打工人员,此两类人员流动范围更广且地点不固定,大多流向大城市,并且随时有可能更换单位和地点;普遍年轻且文化水平较高,年富力强、知识结构合理,且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

二、我镇流动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1、我镇流出党员以外出务工为主,并且多数在非公企业就业,有很大一部分党员由于党员观念不够强烈,未能在企业中主动表露自己的党员身份,导致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情况难以掌握;此外,非公企业在人事管理方面又比较松散,职工“跳槽”的现象非常普遍,党员职工往往与企业党组织“不辞而别”,导致了党员职工失去党组织的关怀与关心。

2、多数流出党员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变换频繁,党组织对其去向很难及时掌握,尤其是大学毕业或部队退伍后自谋职业的党员,这些党员往往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然后长期在外务工经商,无法正常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3、我镇作为流出地,流出党员返家时间不同步,有的农忙返家,有的节假日返家。其中,农忙返家的忙于干活,节假日返家的忙于拜亲访友,无暇参加各类党员培训。

4、部分流动党员由于长期脱离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纪律观念弱化、党性观念淡化、奉献精神退化,有的在流入地不表露党员身份,有的长期不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有的流动党员在非公企业中工作缺乏当家作主的思想观念,主观上不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大部分流动党员每年、甚至几年返乡一次,党费多数是一次性补交,或提前预交、委托亲属代交,还有少数流动党员不能主动交纳党费。同时流动党员收入情况难以掌握,党费收缴标准难以确定,一般只能按原标准收取。

三、对于流动党员“双重组织关系管理”的思考

对流动党员实行“双重组织关系管理”,是新形势下进行流动党员管理的新方向,是解决当下流动党员各种问题的新办法,也是充分发挥每一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道路。从各支部对于流动党员“双重组织关系管理”的相关做法来看,这一创新管理方式尊重了党员的意愿,并不强求党员职工转入组织关系,而是在对流动党员的身份进行确认后,对其进行“双重组织关系管理”,坚持公平对待的原则,将“双重组织关系管理”的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党员队伍,一视同仁、平等相待,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拥有同样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双重组织关系管理”这一创新做法促进了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弊端。

首先这一管理方式仍然需要党员流入地与流出地建立密切的联系,党组织能够充分了解流动党员情况。克服这一弊端主要在于流动党员能否正确树立共产党员的党性观念,主动表露自身党员身份,同时党组织也应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提供各类奖惩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措施使流动党员能够打消自身顾虑。

二是由于“双重组织关系管理”要求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同样享有党员的其他各类权利,这就致使共产党员的某些权利,例如被选举权可能存在重复行使的情况,这就要求在实行“双重组织关系管理”时应该特别重视,避免某些权利和身份的重复。

三是由于流动党员活动证尚未达到完全普及的程度,而流动党员“双重组织关系管理”手续的办理也未能有统一的规定,这就要求各流入地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切实有效的手续办理方法。总而言之,“双重组织关系管理”对于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但仍处于试点阶段,还需在实践之中进一步探讨,不断改进,以求获得最为实用有效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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