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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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1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 主要措施及工作进展(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化解涉法涉诉的有关工作方案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二、主要经验及工作成效(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队伍建设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二)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我局正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局内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三、存在问题(一)法治建设有待加快进程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四、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方向(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2
为深入进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各年度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县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努力到****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纲要》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 因纲施政,严格落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县政府****年对我县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年x月根据省、市、县审改部门要求,对本单位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一步进行细化和梳理,确保本单位履行政府职责公开、透明、与时俱进、有法可依。 2.推行本单位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年x月根据部门整合后的最新情况,联合县委编办对本单位权责清单再次进行梳理,主要是理清、理顺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国资委与挂靠县财政局相关股室权责关系,并制定和发布《**县财政局 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县财政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使得本单位权责事项有法可依。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x月**日在**县政府网公开《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并通知县级有关单位按照目录严格执行,督促其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收费项目、执收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对目录之外的收费,不得执行; **月中旬,要求全县执收单位对自身的收费工作进行自查,特别是涉及减税降费的单位,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社局等。要求其严格落实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并形成自查报告上交财政局,未发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实行收费清单公开制度,在**政府网站公开收费清单目录,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政策变更信息。并要求各相关执收单位主动将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征收标准等政策内容分类归整,在收费场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4.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我县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每年组织我局志愿者参加交通文明劝导、综治平安巡防、社区环境卫生创建、社区慰问活动、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等。 5.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运转”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6.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x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合县政府,利用新版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时机,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新版民法典由冲突的。完善由我局主导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8.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清单工作,依法认领与财政有关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等x大主要监管事项清单,并根据有关要求完成监管系统的信息采集,以后实时更新。 9.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给予拨付,特别是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经费需求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等专项业务的经费保障。加大在改善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层执法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行为由执法机关执行,罚没收入通过非税系统缴入国库,作为县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坚决禁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10.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涉企收费清单及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公开、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 重点加强县本级及全县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细化度和完整度逐年提升。至****年,部门预算公开方面,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共预算支出全部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同时还公开了****年县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我县本级**x个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全部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公开率**x%。**x个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含无“三公”经费部门空表公开,公开率**x%;总决算公开方面,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决算表,以及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等表格,并对财政决算收支情况及相关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同时公开****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部门决算公开方面,各单位部门决算在县财政局批复后**日内,进行及时公开,公开率为**x%。 11.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标准,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类生活保险补贴投入,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12.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行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履行财政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落实财政政策保障,强化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和“六稳”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为社会公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不因疫情防控降低办事效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涉法涉诉风险研判,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疫”法律纠纷。 13.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本单位做到人手一本民法典,随时随地学习、宣传和应用民法典;x月**日邀请法律专家召开“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将民法典纳入单位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年度学习内容,要求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对民法典要义的领会,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14.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七五”普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宣传宪法为基础,以宣传财经法规为核心,以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等抗疫法律法规为本年重点任务,努力做好本单位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做好“七五”普法经验教训总结,为“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奠定基础。 15.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年我局开展x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无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严格做好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凡是本单位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核,至**月**日已对本单位**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有关要求每年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并及时完成本单位权责清单更新完善工作,确保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有法可依。三、履职履责,提升能力1.做好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并利用周一晚上学习会的时间以及宪法宣传日活动的机会,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宪法和法律学习。****年x月**日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参加“****年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年x月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主体培训;****年x月**日邀请县纪委监察委骨干来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会;****年x月**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会》,同时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 加强学习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每年根据法治办要求,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考试。要求大家做到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施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提高单位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宪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志愿者参加宪法宣传日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走访企业、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宪法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利用单位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加强对业务对象的宣传讲解等。特别是利用每年“**.x”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预算科、会管科、采购办向广大民众宣传讲解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 2.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长作为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单位法治工作,将单位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结合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专题讲座。将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单位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加强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年x月召开局务会研究制定《**县财政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且每年都根据法制办要求,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上报法制办,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进行公开。四、存在问题1.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及讲座等,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2.法治宣传力度还比较薄弱。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以参加县法治办举办的宣传活动为主,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较差,而对专业人群的宣传较少。 3.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我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五、下阶段工作安排1.拓展法律学习范围,特别是加强法治理论、法治理念的学习。计划每年邀请法律专家举办x至x场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单位人员的法治观念。 2.加强特定人群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结合有关业务的开展,如结合县巡查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各项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结合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契机,多举办宣传活动,多下企业走访,多向企业和民众宣讲减税降费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强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其法制审核能力。同时也将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加强各单位专业法制人员配备,多组织法制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法制人员素质。
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3
20-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市财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法治财政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以落实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确实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
1.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到财政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切实把***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一年来,专题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及《宪法》《民法典》《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财政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学法计划一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20-年法治财政工作要点》、《-市财政局20-年普法依法行政责任清单分解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二)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抗击疫情更显担当作为
市财政局高度重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生命至上、依法防控原则,全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市本级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即报即审即付,切实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调整国库资金支付方式,推行“不见面”办理。支付中心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通知》文件,9月14日起,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部分业务可通过国库支付电子化系统申请、微信传送材料等方式办理。支付业务人员“全天候”待命,第一时间与人行、财政代理银行沟通联系安排支付,共接收预算单位支付数据654家,共4168笔,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支付600多次。三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允许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比平时缩短3天以上。定点救治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仅用5天时间紧急采购到部分医疗设备,比平时缩短20天以上。四是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采购办及时发布《关于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的通知》,自9月13日起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的交叉感染风险。
(三)依法行政,有效提升财政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机关运转及管理、法律及政策风险防控办法,各科室内控操作规程等,加强对财政重大决策事项的规范管理。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年10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司法局)统一行使复议职责。我局配合市司法局及时办理涉及财政职能的行政复议,同时,做好复议体制改革经费保障。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内公开,20-年以来,全局党员干部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充分发挥内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执法、重大财政政策法律均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由其严格提出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政策合法合规性。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透明财政”。
(四)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融合,打造财政法治机关法治文化
1.抓好财政系统内干部学法不松懈。20-年6月,市局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网络视频会,全市财政系统280人参加各自分会场会议,培训重点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趋势和内容》、《政府采购法律的适用与案例分析》;8月,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为主题,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收看“以案释法”视频,开展警示教育。10月,全局干部职工135人参加-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测试,并全部通过;20-年11月,我局11名干部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月份,组织全市财政系统40人参加20-年度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由省财政厅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自主学习积极性,培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维惯性和向心力。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将普法内容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表率,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新修改的《宪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法典四项重点内容,鼓励倡导多渠道自主学习新风尚。
2.加大系统外普法宣传力度不间断。20-年6月,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各部门320人参加财政部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了参训人员对我国首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全面、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对如何管好国有资产有了更明确的指导。
3.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管委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近期重大投资计划和资金融通情况,以及后疫情时期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听取企业对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企业宣传和解读中央和省里新出台的重要财税政策,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指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二是我局各挂钩“白名单”工业企业干部当好“服务员”,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主动靠前,加强与挂钩企业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惠企政策宣贯,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建立一企一档、一月一报机制。
(五)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莆田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推进财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持续发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做到财政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
2.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思想站位,围绕力争“全省第一”目标,担当尽责,将“实干”与“巧干”相结合,抓紧抓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照20-年度-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政府采购指标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和弱项,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标看齐,强化整改,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落实到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履约验收及账款支付情况及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自查整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需求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20-年市本级共接到来信来访2件,12345热线33件。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其中投诉事项成立1件,投诉事项不成立1件。没收6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共计53400元。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社会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同时,我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又新增认领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监管等10个监管事项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常态化运行,将有力支持“互联网+监管”与“三级执法平台”数据互联共享,确保“放得开、管得住”。20-年10月,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进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检查;根据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4.多举措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继续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认真落实“五个规范”要求,市本级9项省委托事项、县区财政2个事项,按省厅要求规范公示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今年按照市里和服务中心的要求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开卷式审批线上线下后台系统的操作。审批人员从群众需求出发,细化审批细则,把相关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审批要素和审查要点开展标准化梳理,形成一张张审批导图,一次性告知“标准答案”,现全部事项可以做到一趟不用跑及全程网办。今年10月底共办结资产评估机构备案3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下放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给县区财政部门,督促县区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变更许可有关事项。今年,我省推行会计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代理记账机构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三是抓营商环境。配合做好“省对市营商环境年度考评”迎评工作,加大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力度,其中:市本级5项省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由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全面提升“自己批、网上办”模式,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5.多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下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权限,提高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限额权限,部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报废事项由市财政局审批下放给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处置限额从单位价值5000元提高到单位价值5万元,大幅提高处置限额权限。二是将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从原先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金额、项目性质,选择采购方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三是聚焦中介机构项目评审质量和项目评审时效管理,出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工程项目评审时效管理细则的通知》两个评审工作管理细则文件,通过建立单项业务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细化评审时间、考核办法及应用范围,双管齐下,确保项目评审提质增效“两手抓”、“两不误”。四是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五是在全省首家率先设立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六是创新推出存量贷款余额利息减免优惠政策。六是推出“农惠保”融资担保业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各执法科室专业性强的人手少,拥有执法证的干部不多,影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具备法律专业的在职干部配备不足,涉法业务主要依赖外聘律师提供服务,对财政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和标准化提升形成一定的限制。
三、20-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面对国家、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法治工作提出更高更新要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20-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并提升以下工作:
(一)创新新型监管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
2.按照《-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市财政局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用好用足信用平台,加大财政数据共享受力度。用好用足信用平台,加大信用体系财政数据的推送力度。下达财政资金补助时,要充分运用信用中国和信用莆田平台,及时推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数据,推动财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调整,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政策措施,坚持制度先行。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财政系统间的衔接,加强可跨部门信息共享。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提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度上下功夫,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
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4
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提高,为我市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
制订《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市财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税政条法科,办公室下设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确认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处罚普法工作组、行政给付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监督检查普法工作组、其他执法事项普法工作组等六个工作组,并建立日常执法普法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为财政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法治思想学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吃透***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和事业运行各方面全过程;把***法治思想宣传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突出财政部门特色,发挥好财政普法阵地作用。
(三)经费保障有力
全市普法、依法治市等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20-年全市各项行政执法经费累计投入6470万元,下达普法依法治理经费300万元,有力保障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二、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
(一)编制年度普法计划
按照《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法普组〔20-〕6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根据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编制20-年度普法计划。
(二)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
1.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定,制订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加强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制订并落实《-市财政局20-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性和针对性,确保20-年度学习培训整体推进、取得实效。持续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省财政知识法律培训》、《政府采购服务专班业务培训会》、《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培训班》、《行政处罚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年我局组织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人报名参加,均通过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报名参加《20-年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数10人。
(三)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组织服务(管理)对象参加会计法竞答活动、政府采购服务专班培训、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视频培训等活动;利用宣传栏、滚动电视、微信等载体宣传《乡村振兴法》、《密码法》等公益性法律法规。
三、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梳理公布权责清单
制订《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晋委编办〔20-〕50号),确定市财政局权责事项13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71项,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
1. 制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裁量标准的通知》(晋财[20-]252号),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2. 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的通知》4份文件,组织各业务科室学习,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继续深入“放管服”改革
1.对办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除外)、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会计师事务所除外)两个事项所需材料进行瘦身。一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证照,而是直接从网上电子证照库提取。二是根据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申请机构不再硬性要求提供中级技术资格证,可以用申请机构提供的会计人员从业三年以上的承诺书替代。
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除外)、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会计师事务所除外)的办理时限从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审批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授权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授权给窗口负责人,全面落实“最多跑一趟”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
3. 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一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我局两个审批事项7个子项服务星级全部提升为“五星级”,即在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信息,并且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到100%。二是强化电子证明应用,电子证明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变更、同步废止,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100%,已归集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办事中实现普遍应用,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
4.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财政厅及行政服务中心“五级十五同”的要求,我局负责审批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让代理记账许可申请机构在申请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适合的审批服务方式。
5.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制度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印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政府采购指标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和优化服务的制约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营造法治化和便利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制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等措施,今年来,我市落实取消投标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221个,惠及企业878家,减免金额万元。减少纸质投标文件数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最多只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简化资格证明材料,以“信用+承诺”作为供应商准入条件。
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5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三、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执法监督和纠纷化解工作(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四、加强法治保障机制建设,做好相关经费保障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6
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攻坚年”工作主题,以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为实现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史及党内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财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财政部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二是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协助共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家会计学院成都基地,为我市产业与城市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三是组织制定市内跨区域协作招引财税利益分享办法等政策措施,实现区(市)县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融合发展。四是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宣讲预算法实施条例。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放管结合,提升会计行业监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效能,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的区(市)县试点取消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其他区(市)县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了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全程网办”。20-年,全市以“全程网办”的形式,累计为579家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在天府市民云APP及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信息公示、查询等功能。创新打造成都市会计中介服务平台,使购买服务过程更加公平高效、公开透明,推动形成有序竞争的会计中介服务市场。
(二)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打造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版政策措施,打通电子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务平台、信用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督促采购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国制造”、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绿色发展等政策,积极落实“蓉采贷”政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版政策措施,通过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优化电子采购平台、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等综合举措,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三)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着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重点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这个中间环节,建立“政、担、银、企、户”五方合作机制。构建形成“5+2”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五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以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金融监管平台两大金融信用基础设施。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设“政银担”风险分担体制。
(四)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一)参与重点领域立法。在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出台后,就成都市地方法规《-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及时向市人大提出废止建议。积极参与涉及城市建设、营商环境、新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提出财政意见建议。
(二)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市)县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快推进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
(三)持续完善预算绩效“1+N”制度体系。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绩效跟踪问效及专家咨询机制等方面,不断拓展“N”的纬度,为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成都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提出9个方面21项改革措施,积极推动构建服务成都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四、筑牢法律屏障,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重大决策程序。 研究制定涉及本市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政策措施时,严格落实调研、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不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制定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双备案”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请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文书文本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五、注重多措并举,严格实施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执法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建立-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议事规则,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和沟通机制,建立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政府采购监管合力。
(二)加大政府采购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新形势下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的研究,加大政府采购案件办理力度,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撰写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指导相关参与主体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捍卫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解决行政裁决不足问题。探索开展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出台成都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对采购活动中的高频违法风险点进行精准预警,有效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加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源治理。
(四)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等工作,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各单位内部风险防控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全力打造百姓看得见、看得清的阳光政府。依法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财会监督,有效规范被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严肃查纠“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按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专项资金下达文件等信息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062条。办理涉及征地拆迁补偿、财政预决算信息、资金政策文件、政府债务信息等依申请公开53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将20-年60项行政权力在局官网公布。
(三)主动接受监督。参与“成都面对面·党风行风热线”活动,回应群众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环保等资金保障方面的关心关切,监督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认真做好预算报告解读工作,征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 件、政协委员提案74件。
七、坚持源头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3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7件、驳回复议申请2件、撤销原行政行为4件。
(二)妥善处理被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按要求提交案件材料,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教训,切实防范案件办理风险。继续推动落实本局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依法做好出庭应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财政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能力水平。20-年办理被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2件,办结18件。
(三)畅通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通过市长电话、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网络理政等渠道办理群众关心关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举报投诉等方面诉求58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八、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将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全年始终。将宪法学习纳入局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观看我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参加宪法网上答题活动。
(二)广泛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本300余册,参加网上答题活动,在全市财政系统掀起学习热潮。
(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讲***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领学、支部集中学、个人深入学的方式完成四本指定学习资料和三本简史的学习,开展主题研讨、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抓“关键少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8次。制作宣传展板,发放500余份宣传手册宣传预算法实施条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组织2300余人次开展财政法治、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提升等专题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财政相关业务工作水平。
九、砥砺昂扬斗志,全面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再开新局
20-年,我们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政策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政策实施后评估不足等问题。20-年,我局将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财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按照中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谋划部署我市财政“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惠企纾困、政府采购、政务服务等方面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适时组织开展涉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清理,全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职能,做好被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继续推动落实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
五是修订完善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明确起草单位与内设法制机构权责,细化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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