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调查报告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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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调查报告【第一篇】

保险改革既势在必行,又任重道远。如何在全力支持事业单位推进改革和尽量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利益这两个方面,搭建一座和谐桥梁,实现二者的双赢?带着这样的思考,我选择了农林渔工的养老保险改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认真解剖。

一、情况复杂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主要分布在**林场、**林场(即市林科所)、市农科所和市水产良种场四家单位,共445人,其中在职农林渔工256人,已退休农林渔工189人;市农科所还有移民农工144人,其中在职115人,已达退休年龄、人事未办理退休手续29人;其中市水产良种场20名渔场工人已于20**年12月按工龄每人每年1209元,另加1万元养老保险费实行了“买断”。未参保的农林工人数较多,情况复杂。

1、政策依据不足。全省是从1996年元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依据是**文件,只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全民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人才交流机构的人员为参保对象,而农林渔工不属于此参保范围。但这四家单位的农林渔工相继进入被冠以“事业单位性质”帽子的事业单位工作,因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致使这些人一直被排斥在两个养老保险之外。他们强烈要求比照同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政策依据不足,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全省仍处于试点阶段。

3、身份参差不齐。这些农林渔工中既有建场初期的老资格,可以追溯到50年代,又有自然增长的;既有棉科所、旱科所和农科所合并而来的,又有从外地移民而来的;既有下放知青,又有从外省区调入的;既有编制部门签发编制计划、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又有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既有按事业单位固定职工管理的,又有分配给土地按农民对待的。若按资历深浅、年龄大小、进场时间长短确认其身份,无法做到公正、公平,相关职能部门也不好操作。

4、收入来源不一。**林场每年财政拨款105万元,无自营收入,人平每月338元。**林场每年财政拨款104万元,自营收入15万元,人平每月661元。市农科所每年财政拨款1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人平每月374元。水产良种场每年财政拨款万元,自营收入5万元,人平每月431元。

二、问题突出

2、生活无助。这些农林渔工虽然高高兴兴地在人事部门领回了退休证,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虽然按时,却不能足额领取退休费,仅为正常退休费的57%左右,**林场和河洑林场农林渔工人平退休费分别为450元、600元,市农科所最低,仅为200元,该单位移民农工到退休年龄,只能享受一次性补助300元;**林场在职不在岗的农林工,单位仅仅发给每月50元生活费,远远低于城镇低保水平。

3、心理失衡。这四家单位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都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其中**林场已实行了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人平领取基本养老金分别为975元、1243元、1077元和845元,而退休农林渔工(除水产良种场退休渔工外)仅为450元、600元、200元,对比同一单位农林渔工退休费相差一倍以上,最多的相差5倍以上。收入差距过大,心理严重失衡。

4、缴费无力。**林场、河洑林场和市农科所的246名农林工,全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731676元,而已参保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33476元,全年需缴4**712元,两者合计共缴纳养老保险费1133388元。若将移民农工计算在内,全年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150万元以上,仅凭这几家单位现有财力是难以承受的。

三、积极应对

1、深化改革。坚持养老保险低起点、广覆盖的原则,采取先改制、后参保的办法,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场改革。参照湘政办发[20**]7号文件,先将这几家单位改制转企,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整体划归市劳动社保处管理,未参保的农林渔工统一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移民农工享受国营企业“两个置换”优惠政策,进入城镇企业基本职工参保范围。

保险调查报告【第二篇】

按照党的十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省政府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居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这就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保费征缴机制,推进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按照便民、安全、高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城乡居保费代扣代缴,改变人工直接收缴现金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功能,减轻基层工作强度,杜绝基金管理隐患,确保基金安全,既是该县现阶段规避工作风险的迫切需要,更是经办机构履行经办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

一、 **县城乡居保现阶段特征分析

㈠公益服务性强

城乡居保是民生工程之一,面对的参保群体以农村居民为主,该县依托乡村两级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业务经办,主要以上门入户的方法引导居民参保。县级经办机构按照政策,经常下乡入村沟通协调、深入了解情况、强化业务培训,打好工作感情牌,目前,没有过硬的激励机制和工作措施支撑工作的开展,带着浓重的公益服务性质,致使城乡居保全覆盖的方针执行力度不够。

㈡经办过程繁杂

根据**省城乡居保经办规程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从参保登记到参保终止整个经办过程所涉业务、财务表册20多张。2014年以前,该县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直接收缴现金方式开展保费征缴,耗费的表册、票据、人力多,核销票据、保费进账、做实个人账户工作量大且手续繁琐;2015年4月,该县启动社保卡代扣代缴保费工作,采取互联网+社保卡+pos机下村服务的方式,深入宣传、以点带面、积极引导参保人在农商银行网点或助农代办点缴费,由于大部分农村居民初次接触互联网+新形态,呈现出征缴保费宣传解释和引导耗时耗力、保费入专账更及时更安全、业务系统个人账户管理更准确更简便的格局。

㈢财政投入不足

**省城乡居保缴费标准有12个档次,选缴费档次100元参保的可享受政府基本补贴30元,但逐渐增高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没有在基本补贴的标准上相应加倍提高,多缴多得的基本政策对参保人吸引力不大,该县大部分参保人选择低标准缴费档次(见下表,截至2015年9月数据);80元/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偏低,该县丧葬补助金制度未建立,政府财政的投入与人民对养老的需求远远不足。

二、 **县城乡居保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1、激励工作经费严重缺乏。开展城乡居保工作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未拨付工作激励经费,乡村两级开展工作由乡镇政府自行设立奖惩措施,增加乡镇财政负担,县级经办机构尚未建立激励工作长效机制。聘用的村级协管员待遇在行政村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中按50元/月人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难以提高。

2、广覆盖长效性的宣传有难度。该县山区乡镇较多,征缴保费期间电视台播放的宣传内容很多农村居民收看不到,每年印制的宣传单部分村居没有全部发放到位,参保人主动细致阅读宣传资料的较少,参保缴费档次的提升和缴费方式的改变须深入宣传才能引起参保人的重视,参保人热心关注的宣传内容以养老金调待居多。

3、社会保障卡管理使用不足。从2013年起,该县陆续发放万张社会保障卡,占参保人数的98%,发卡率高但管理使用存在不足。一是全方位专业化的宣传和培训不足。县区片面的发放使用指南、挂标语、出通告的宣传不足以让社保卡深入人心;社会保障卡记录的持卡人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及具有银联卡金融交易的功能,专业化的宣传缺乏;持卡人咨询事情,该卡业务经办部门难以解答涉及金融部门的问题,专题培训缺乏。二是目前老年居民使用已激活的社保卡领取养老金,中青年居民使用社保卡代扣代缴保费但大多未激活,社保卡以发挥社保功能为主,其金融功能发挥小,生活层面使用率低。三是持卡居民使用该卡银联功能进行金融交易,一旦卡遗失或损坏补(换)卡时间约一个月左右,势必影响持卡居民领取养老金和生产生活。

4、部门协调工作有待加强。无论采用手工直接征缴保费还是采用社保卡代扣代缴保费、发放养老金,与农商行的合作密不可分。目前,农商银行履行业务的硬件还不够硬,领取养老金和预存保费还没基本实现足不出村,县级经办机构须强化与农商行的沟通协调、提升服务。

三、 **县城乡居保推进中的对策

(一)对政府层面的建议

1、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民生工程是需要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大幅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一是针对不同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金额应拉大距离,促进参保人自愿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使养老基金的积累额越积越多,条件成熟时,可将养老基金进行投资,实现保值增值[1]。二是基础养老金在十三五计划内实现连续调待,老年居民的收入增加,既改善人民生活,更吸引青年居民积极参保。三是铁公基项目的资本金要求降低了[2],可以合理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能力,增加有效投资,加快补上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通过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加大公共财政对城乡居保的投入,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温暖每家每户,有利于促进国内消费增长。

2、解决工作激励经费。根据参保人数给予至少2元/人的工作激励经费,提高基层工作积极性,保障城乡居保工作长效、有序开展。一是城乡居保保费征缴,无论是采用人工直接征缴保费还是社保卡代扣代缴保费方式,都离不开乡村两级的支持配合,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必定与经费紧密相连。二是待遇年审目前采取待遇人员与乡村经办人员见面审查的方式开展,随着城乡居保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的不断进步,这种年审方式将不能适应工作所需。据了解,赣州市余都县采取的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开展年审工作,很值得借鉴,该套系统中的脸谱识别仪能自动读取待遇人员身份信息和像貌,建立信息库,每年年审只需待遇人员脸朝识别仪视频头就能辩真假,实现科学年审。三是开展基金稽核提高基金的安全,目前存在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的现象,除了强化日常死亡快报、部门比对工作,还建立了举报制度,但举报奖励须通过激励经费来实现。

3、落实村级协管员待遇。城乡居保日常业务经办工作量大,必须依赖全县334名劳动保障村级协管员,业务工作的落实、完成的质量与协管员的待遇成正比,迫切需要政府财政的投入。

(二)对经办机构的建议

1、年度工作计划早谋划。根据该县今年社保卡代扣代缴保费取得的成效,结合县情,早日谋划下年度的工作计划。一是下年度保费征缴采取代扣代缴模式,今年的参保任务截至9月已完成240440人,占目标任务的%,代扣代缴保费模式基本取得成功,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为下年度的工作开展打下基础。二是强化宣传,在年底开始发送手机短信、宣传单、电视广告、张贴通告,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促进返乡人员利用春节回家主动到助农服务点预存保费,以便下年度代扣代缴。三是征缴时间建议在每年的1-5月,其中:1-3月参保人自主缴费、4-5月结合待遇年审工作对征缴保费进行扫尾(年审地点可定在金融助农服务点附近),既缩短征缴保费时间,又为新增退休人员及时办理待遇审批手续奠定基础。

2、强化部门协调工作。一是人社部门与金融部门强化沟通,将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协商解决,开展好新的业务培训,特别要强化村村通助农服务点责任人的业务学习,形成同步合力。二是政府其他部门补助的各类款项尽量发放在社保卡上,既能提高该卡的使用率,又能更好的代扣代缴保费,实现资源共享。

3、召开季度工作例会。现阶段城乡居保业务经办还不完善,特别是今年保费征缴方式的改变,出现了新的难题。一是在城乡居保制度还不够成熟、业务运行还不够稳定的情况下,召开季度工作例会。二是利用例会把业务经办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社会保障卡发卡及补换卡出现的问题、待遇人员管理新情况等,在例会中听取乡镇保障所的汇报,及时解决或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城乡居保新政策、业务信息系统新增模块等,通过例会,以会代训的形式及时传达,提高工作效率。

4、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城乡居保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既要符合政策,更要适应农村工作的特点,各工作环节执行完毕一要及时回头看、查缺补漏,二要寻找对策、长效管理,三要树立典型、总结经验。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四条。2015年8月17日

[2]人民日报。《降低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促增长》2015年9月12日02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推进调查报告(2)

XX区是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辖县级区,位于XX市城区中西部,版图面积657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万人,辖8个乡镇街办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XX区自去年7月被确定为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结合区情,积极探索,采取五法并举,狠抓落实,卓有成效的推进了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2016年3月,省人社厅授予区2016年度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乡居民参保22622人,其中参保缴费13880人,征收保费万元,参保缴费率达%;待遇领取8722人,发放养老金万元,发放率达100%,发卡率100%,已超额完成省、市定2016年度目标任务。

一、主要做法

(二)畅通宣传渠道,营造参保氛围。一是成立政策宣讲专班,进行有声宣传。区人社系统成立了分别由局长、分管局长、经办机构负责人带队的城乡居保政策宣讲专班,深入乡镇村组现场宣讲惠民政策,讲参保带来的好处,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印发宣传资料,进行有形宣传。印制《致XX区城乡居民的一封信》50000份,《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文件汇编》5000余本,为群众免费发放;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组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氛围。三是利用手机平台,进行动态宣传。把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编辑成短小精湛的信息,每日向城乡居民群发一条,加强动态宣传,达到了预期目的。四是开展经办人员培训,进行日常宣传。成立9个工作专班,分片、分点对乡镇、村居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入户宣传的骨干作用,促进参保缴费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序推进。

(四)规范经办重点,促进参保缴费。一是规范经办流程。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稽核内控等环节,汇编成流程手册,免费下发基层经办人员,提高经办质量。二是规范缴费方式。对收缴的方式,采取上门征收、加班征收、典型带动、亲属代缴、政府促缴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对申请参保对象的材料首先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审核把关,再集中送至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存档;对参保所交费用统一由乡镇街道财政所征收,集中后转账到区级财政专户管理。三是规范待遇发放。根据工作进度和工作实际,采取信息核对一批、确定一批、发放一批的办法,发放待遇统一使用惠农卡,发卡时,由区人社局领导带队、财政部门、金融部门、经办机构派人参加,深入到乡镇街道按花名册现场签字发放,发放率达到100%;四是规范信息录入。按照省、市要求,在抓好参保缴费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参保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基础信息录入率达100%,实现了省、市、区、乡四级信息专网联通,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是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区、乡镇、村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居保业务流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运作,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和水平。六是规范基层平台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要求,突出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重点,加大经费投入,扎实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乡镇基层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已基本到位,办公场所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制作标识、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统一订购桌椅、档案柜、除湿机、灭火器,统一安装空调,统一职能、职责、制度上墙,统一工作资料建档。

二、存在问题

XX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城乡居保参保扩面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城乡居民认为城乡居保政策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比,缴费虽然较低,但退休后待遇也偏低,致使其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影响,有的甚至参保后又要求退保;二是部分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家庭收入较低,生活有较大压力,虽然每年可最低交100元,但参保畏难情绪大;三是少数乡镇村组干部重视不够,政策宣传不够深入,方法措施还不够灵活,致使村(居)民被动参保较多;四是失地农民数量的增加,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的凸显,客观上增加了抵触情绪,影响了村民参保的积极性。

2、城乡居保经办队伍素能亟待提高。随着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显著增加,居保经办工作业务量急剧攀升,这对于具体经办人员素能要求来说,也越来越高。但问题是,目前区级经办工作人员10人中,学历偏低(第一学历高中就有6人),年龄结构偏大(平均年龄岁),能熟练运用电脑操作业务的偏少(仅有3人),身体多数处于亚健康状态,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仅人少,还不够稳定,随意变动较大,影响了工作连续性、有效性;村级工作人员多数年龄偏大、业务水平低,且身兼数职,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导致全区城乡居保工作推进不平衡,城市街道、社区参保情况较好,偏远乡镇参保率相对较低。

3、城乡居保经办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场所不容乐观,基础条件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区级经办机构不仅没有足够的场所创办综合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基、服务层群众受到限制,而且缺乏标准的档案室,影响了城乡居保档案的提档升级;乡级办公条件拥挤,大小不一,有的仅有一间办公室,既是档案室,也是办公室;村级多数还没有专门的办公室,这些都难以适应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需要。二是基础设备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随着城乡居保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的深刻变化,客观上对居保经办服务信息网络化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刚刚实现省、市、区、乡四级接轨,基础设备、业务经办手段仍然与信息化建设有较大差距,直接制约了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经办业务程序、基础台账不够规范,影响了工作深入。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业务经办仍处在一种自上而下赶、压式操作模式,基层自觉、常态化的自下而上工作模式尚未形成,且经办手续不规范,初始档案资料不健全,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4、城乡居保工作专项经费不足。主要原因:一方面,中央、省、市没有下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专项经费。另一方面,由于财政体制等原因,区级财力匮乏,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规定,区政府在经费上虽给予了一定的投入,但结合经办机构日收业务办理和待遇报销所需要的帐、表、册等印刷费用,易耗材和电脑设备等维护费用,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费用以及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开支的实际,还有较大差距,影响了经办工作质量和实际工作效果。

5、稽核任务面临更大挑战。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参保城乡居民居住分散、情况复杂,偏远乡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上门稽核难度大;二是稽核渠道单一,特别是与大型企业东风等公司离退休人员、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信息比对渠道不够通畅,协调难度大,影响了稽核工作深入;三是稽核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化稽核程度不高,再加上区级经办人员少、缺乏必要的稽核专用车,稽核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导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重领、冒领等问题难以及时发现,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高屋建瓴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要求,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旗帜、方向、行动指南,我们必须以此来总领、以此来谋划思路和对策。

1、要更新观念明思路。新观念决定新思路,新思路就是新出路。推进并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于全域稳定、发展的大局,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把握城乡居民工作的内在规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为主线,突出宣传、收缴、发放、稽核、管理五大重点,强化层级责任、业务督办、培训教育等措施,克难奋进,锐意创新,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要多法并举促参保。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可持续,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重点。一是以宣传教育为根本促参保。要充分运用报纸、刊物、手机信息平台、网络、宣传单、宣传标语、广播、宣讲团、样板戏等多种方式方法,把专项宣传与常态化宣传、动态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让城乡居民真正明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惠与好处,充分调动其参保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二是以灵活收缴为基础促参保。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按照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信息录入目标要求,积极灵活的采取服务上门收缴、培植样板典型带动收缴、鼓励亲属代缴、政府落实养老待遇促缴等多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工作。三是以奖惩激励为动力促参保。对参保缴费积极的乡镇、村户、居民,要在创先评优、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比中优先考虑;要完善奖惩办法,实行以实物奖,或发一定数额奖金,或免交一年保费等方式,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3、要强身健体抓经办。提升经办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核心。要紧紧围绕扩面、续保目标要求,一是调优配强经办人员队伍,提升经办能力。要本着年龄结构调轻、文化素质调高、业务能力调强、基层经验调丰的要求,采取竞选、交流、下派等多种手法逐步配强区乡村具体经办城乡居保工作人员队伍,务实工作基础。二是规范三级经办程序,推进工作的科学化。村级参保缴费,突出在参保登记、缴费档次、、基础信息采集,待遇领取、关系转移等环节完善程序,确保台账清晰、收缴、发放及时;乡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基础信息录入、资格审查、政策咨询服务、档案资料等环节规范到位;区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参保基础信息的核对入库、、待遇发放、基金的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稽核与内控、统计报表等环节下功夫,健全机制,完善程序,促进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入;规范城区居民参保缴费,配合地税部门,规范全区城区居民参保缴费程序,把好参保缴费的核定关,确保居民参保缴费率的上升。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按照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六有目标要求,区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重点在区乡村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增加经费预算,确保基层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促进工作上水平。

4、要严格稽控强管理。稽核和内控是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加强基金安全管理,提高城乡居保工作的有效手段。一是配强稽核人员队伍,要建立人社、财政、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稽核工作专班,统筹部门合力,落实稽核专用交通工具、制定稽核计划,明确目标责任,确保稽核有计划深入开展;二是规范稽核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健全日常稽核、专案稽核、现场稽核、书面稽核等制度,规范参保人数、缴费凭证、养老金发放、生存认证等重点环节,保证稽核深入有效。三是畅通渠道,积极采取电话、深入乡村户、与东风公司、市养老局、公安部门、财政、民政部门、农行等比对信息等方式方法,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等问题发生。四是健全基金内控稽核机制,建立规范内设科室、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内控流程,强化动态监管,严把政策关口,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积极建立基金收缴定期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保险调查报告【第三篇】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的群众有病未就诊,%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 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元,与上年同期元相比,上升了%;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元,1999年为元,10年间增长了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倍。 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 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 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 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保险调查报告【第四篇】

1调查对象

崇左市长住城镇居民、崇左市外来务工人员。

2调查方法

以发放调查问卷为主、走访为辅,对崇左市区和周边村镇部分居民进行抽样调查,并走访了崇左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崇左市的医疗保险状况进行了解。调查问卷共发放300份,收回288份,走访一个区、三个乡镇,获取了共288名居民对医疗保险的想法和建议。

3调查目的

通过抽样调查、访问部分崇左市城镇居民,从而获取居民对医疗保险使用情况的最真实、最有效的评价信息,并以此为基础,以最大限度的准确度来估计整个崇左市医疗保险情况,找出居民在实际使用医疗保险过程中所遇到的、不能使居民使用医疗保险的边际效用达到最大化的客观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客观实际的、合理的对策,以推动崇左市医疗保险的改革,使医疗保险能更好地为居民所用。

4崇左市医疗保险现状

5崇左市医疗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5.1医疗保险宣传力度不够的原因(1)崇左市医疗保险机构的设置地点大部分是在城镇里,比如医疗保险的办理地点,医保医院,报销地点和缴费地点。乡下居民并不能很方便对医疗保险进行咨询和办理,间接导致在农村的宣传不到位。(2)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险的态度不认真。(3)政府对和医保机构管理人员其宣传的重视不够。5.2报销比例低且缴费标准偏高的原因5.2.1报销比例低崇左市经济发展并不发达,正处于上升时期,政府的财政并不能支持如此庞大的支出。为了使其收支平衡,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报销比例。医保机构收支金额只在内部公示缺少社会监督。这样对于存在私欲的某些医保机构官员就可以打着收支平衡的旗号来敛财,而不是随着收入的盈余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在医保制度中,等级不同的医院报销比例存在差别,等级低的报销比例较高,崇左市医疗水平整体较低,其中较高的只有人民医院,小型的医院难以留住病患,但是小型医院来说门槛较高,所以报销比例会比较低下。5.2.2缴费标准偏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和生产中的各种成本迅速提高,直接导致了缴费标准连年上升。居民近年来工资上升幅度较大。2010年的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为103.3%,2011年为105.4%,2012年为102.6%,2013年为103.9%,2014年为104.3%,2015年为105.45%。通货膨胀导致了缴费标准的上升。近年来我国医保财政负担过重,为了缓解政府的压力,“适当”的提高了缴费标准。5.3程序繁琐且报销项目遭限制5.3.1程序繁琐为了使医保的每一个步骤都能清晰且有条不紊的进行,政府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医保程序,以保障崇左市每一个居民都享受到医保带来的便利,对上述提到的需要本人亲自激活和办理是为了确保是其本人办理此业务,而不是他人盗用其信息来骗用医保资金。医保机构太注重形式化,没有将一些没有必要的程序去掉或者将可以合并的程序合并起来,使得程序变得繁琐。医保机构管理人员在这方面的工作不到位。没有尽可能的简化程序便利群众。5.3.2报销项目限制对于报销项目的制定是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来作为标准的,相对来说不会给大部分居民造成太大负担的、未达到标准的费用不予以报。是为了支持一些制药公司或者医疗机械公司的发展或者是医保机构管理人员收受了制药或者医疗机械公司的贿赂,在报销项目上做了手脚。崇左市政府财政收入不足以支持太多的报销项目。5.4异地结算不方便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使财政压力增大,为了平衡财政政府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只有在规定之内才能报销。由于是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及其详细信息并不在崇左市,所以为了使信息不会造成混乱,便对其进行了限制。5.5医疗信息透明度且医疗水平较低5.5.1医疗信息不透明为了保护居民的信息安全,为了保护政府的资金和信息安全,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医疗信息向来只向内部公开,患者以及家属并不了解具体医疗收费标准,加上医保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很容易引发医疗工作人员中饱私囊的情况,骗取患者钱财。5.5.2医疗水平低崇左市经济落后,直接造成了医疗水平落后。政府官员不够重视卫生医疗方面的建设和发展。崇左市常住人口大约在250万左右,间接致使医院的收入低下,从而使其无法更新设备和改进技术。

6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

(1)完善补偿机制,一方面加大政府对医保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是使医药信息和相对医疗信息明朗化,让患者能选择最合适的药和治疗方案的同时花最少的钱。(2)明确账户信息,医保机构工作人员在管理参保人信息的时候应该及时对其进行更新。(3)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和医保机构的相关人员应根据民声民意适当的调整医保制度,并且加大监督力度,使其能落到实处。(4)加强补充医疗保险专业化业务能力建设,制定严格的雇佣制度和加强对医保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5)政府加大力度提高崇左市的卫生医疗水平,如加大对卫生医疗的财政支持。(6)简化程序,并且适当的扩大报销范围,减轻人民看病负担。(7)适当的提高报销比例,减轻人民的负担,使其看病看得舒心,看的安心。(8)提高公平性,适当的调整城镇与农村的报销比例的差距,并且适当的提高收入水平低城镇居民的报销比例。(9)完善异地结算体系,使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享受到医保政策的优惠。(10)公示医保信息,但是必须是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政府资金信息安全的基础上,是其变透明化,并且增加政府监督。(11)加强费用控制和完善政府财政医保支出制度,尽可能做到财权和事权相统一,提高报销比例减低参保费用。(1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加大对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居民更加了解医保并提高参保率。(13)进一步开放医保市场鼓励在基本医疗领域引入民间组织的会员性医疗保险机构打破国家垄断医保的局面,增强竞争性,使医保制度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7结束语

保险调查报告【第五篇】

《意见》明确了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未保障部分的补充保险,即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自费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给予补充。按照国务院对基本医疗费用交费费率水平的规定,社会统筹部分职工的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一般在4万元上下,且根据医疗费用金额的不同,还需自付20%-3%不等的费用,这并没有解决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病患者及慢性非感染性重病(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患者的问题。此外,对非基本医疗项目的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需治疗的疾病则需职工自付费用。这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满足城镇职工高层次、特殊的医疗保障的需要。

另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未保障人群的补充保险。由于当前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限,其保障的对象仅包括城镇职工,而自由职业者、职工家属及子女、乡镇企业职工、学生及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等其他类型的城镇劳动群体均未被纳入进来。这也需要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对这部分群体的医疗保险。因此,我国必须要加快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配合,尽快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要求。

针对此次新《医改方案》中关于未来医疗保障制度的描述,在认真分析新《医改意见》的同时,裸漏出三大不足:第一,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过分强调政府主导,市场作用被严重忽视;第二,政府对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所需资金的相关信息严重缺失,无法对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成本和效率作出科学评估和预测;第三,方案大部分的内容还只是原则性的阐述,操作性的细节依然缺乏,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障和非基本医疗保障各自的责任范围、保障程度、经营管理模式等没有具体的界定,不利于未来医疗保险市场的多方参与和公平竞争。

在国外,商业医疗保险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80%以上的人口享有商业医疗保险,德国有8500万人享有此项保险,而在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则刚刚起步。相对于社会医疗保险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发展得很不充分。我国现阶段的商业医疗保险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阻碍商业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险种开发乏力,医疗保险品种少,保障方式单一,不能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医疗市场因医疗服务质量差、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医德风险等人为因素影响下,造成医疗费用急剧上升,以致健康保险公司不敢大力开发商业医疗保险险种;二是健康保险公司有待加强在风险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订、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才;三是部分寿险公司由于技术滞后,在兼营健康保险时人为地限制了医疗保险的发展。目前很多寿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属附加险,如要投保医疗险,必须先花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钱去买一个养老保险作为主险,这样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各自都有优势和劣势,其特性决定了它们应在保险市场中化解不同的风险,服务不同的需求对象,提供不同的保障水平,进而改善全社会的风险分配状态,最终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

在新医改方案中,一项重要的总体方针是强调政府主导、加大政府投入。由于医疗保障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和外部性,政府的积极作为是应给予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政府对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种方式,全民医保绝不是免费医疗,政府实行的这种“公共理财”的方式一是化解目前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二是真正想解决百姓的民生问题,想法和初衷是绝对正确的,但这么一个大国家,13亿多人口,百姓能够在短时间得到实惠吗?谁也无法预料。各发达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历程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有很多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行完全依赖政府主导的、全覆盖的医疗保障过程中,有两大“症结”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思考。

其一,医疗保障的发展必须遵循福利刚性和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原则。所谓“福利刚性”是指国民对自己的福利待遇普遍具有只能允许其上升不能允许其下降的心理预期。福利的这种“刚性”特征,使得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缺乏弹性,一般情况下规模只能扩大不能缩小,项目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平只能升高不能降低。时至今日,全民健康保险早已入不敷出,主管部门不得不两次上调保险费率。我国内地目前政府的预算内财政收入仅占gdp的15%左右,而凡是实行全面医保制度的发达国家,政府收入达gdp的比例一般在30-50%以上。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财政要负担覆盖十几亿人的、并且是飞速增长的医保费用,是具有相当挑战性的。

其二,医疗保障制度的构成,实质是对医疗服务融资模式的选择,而医疗服务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由于其特有的不确定性、异质性、信息不对称性和自然垄断性,诱导需求和道德风险普遍存在,容易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滥用。各国实践证明,采取公营的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作为医疗服务融资的主要模式,由于其潜在的“委托-”规则,经营效率一般不高,而且在政府资源分配过程中极易造成所谓的“寻租现象”,即医疗服务提供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从政府获取经营优势,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系框架下,政府如果掌握过多的医疗融资的分配权力,除上述两大弊端外,还极易引发部门间利益、地区间利益、地方与中央间利益的博奕,造成市场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公平性,最终损害广大民众的权益。

针对“大而全”的社会医保模式可能出现的上述问题,在构建我国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时,应强调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并重,采取分级、分段的管理模式努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保模式。在日前出台的医改新方案中也应明确这种思路。

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实行,在逐步规范混乱的医疗市场的同时,商业健康保险应根据目前的医疗保险状况,搞好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医疗保险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选择容易控制经营风险的模式,加强医疗险种设计、开发和业务管理工作,将现有的综合医疗保险逐步细化,不断丰富医疗保险的险种,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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