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优秀3篇】
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展开,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落实责任,效果显著,是否能持续改进并巩固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1
中支在收到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开展反洗钱工作自查的通知》后,总经理室高度重视,成立了反洗钱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组长由中支总经洋担任,小组成员分别是公共资源部经理、反洗钱合规专员、财务部经理、运营部经理、培训部经理、保费部经理、营销部人管岗。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我中支的反洗钱自查自纠工作,由公共资源部负责此项工作的追踪落实、汇总上报。
本次反洗钱自查自纠工作覆盖到中支各部门、各服务部,自查时间为20xx年3月25至4月30日,自查时间跨度: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我中支反洗钱自查工作已完成,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反洗钱管理工作小组”,公共资源部经理任合规官,财务部经理及运营部经理任合规专员,其它部门经理及前台岗为合规情报员。
人员发生变更,我中心支公司能及时按要求报备市人行。
二、反洗钱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要求,我中心支公司在在20xx年12月制定了《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协助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茂发[20xx]第010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内部检查制度》{茂发[20xx]第011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茂发[20xx]第012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保密制度》{茂发[20xx]第013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宣传培训制度》{茂发[20xx]第014号}、《茂名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审计制度》的通知》{茂发[20xx]第01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茂名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组织架构和合规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茂发[20xx]第016号},在20xx年3月制定了《关于20xx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的报告》{茂发[20xx]第001号}、《关于20xx年度反洗钱检查计划的通知》{茂发[20xx]第002号}、《关于20xx年度反洗钱培训计划的通知》{茂发[20xx]第003号}、《关于20xx年度反洗钱宣传计划的通知》{茂发[20xx]第004号}。
通过制订反洗钱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中心支公司反洗钱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为执行具体业务提供了合规性依据。
三、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茂名中心支公司基本能按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大额交易、可疑交易和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20xx修订版] {茂发[20xx]第007号}的文件的要求,加强对转帐支付交易的监测,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及时并准确的填制各类报表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目前我中心支公司采取系统筛选与人工分析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大额和可疑报告的准确性。
四、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在承保、退保、给付、理赔等环节均严格按照《茂名中心支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实施细则》【20xx修订版】{茂发[20xx]第007号}来执行。
五、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茂名中心支公司在初审录入时,已同时将客户原始资料进行扫描,保留电子文档,公司有专门的业务档案管理人员,所有的业务资料按照发生日期分类存档,按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实物档案管理办法》有序管理,客户投保、退保、给付等均保存资料记录。
六、反洗钱培训情况
通过举办专项培训、早会宣导、知识测试、新人培训教材等形式对我中心支公司内外勤员工进行培训。20xx年共举行了x次的反洗钱专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反洗钱基础知识、业务操作知识、反洗钱工作流程等内容,培训人员包括全体内勤、外勤;每次培训都进行了相应的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归档,并作为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将反洗钱内容纳入《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合规培训教材》,在全中支范围内的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的新人培训班中使用,充分利用新人培训班对相关新进外勤员工进行反洗钱相关知识培训,做到反洗钱培训制度化、普及化。
七、反洗钱宣传情况
为响应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公司和省公司的号召,茂名中心支公司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宣传。
我中心支公司于20xx年xx月在全市所辖服务部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由公共资源部牵头,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小组,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通过全年不间断在职场内更新“反洗钱宣传专栏”内容、反洗钱宣传折页、x展架、横幅等,在职场显要位置摆放。通过在闹市区设置宣传点等活动,面向内外勤员工和广泛的客户,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同时也让我们的客户更加了解与配合我们的反洗钱工作。
八、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1、内控制度有漏报现象。
2、公司员工的反洗钱综合水平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1、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杜绝再次出现内控制度漏报市人行的现象。
2、我中心支公司加强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将反洗钱知识测试以及实际工作中反洗钱操作结合在一起,纳入年终的考核中。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宣传培训的力度,确保全体员工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在工作中,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2
根据威信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学生保险违纪违法案件及减负规定通报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立即召开全乡校长会议,成立以中心校长杨文任组长,吴军任副组长,办公室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组,对学生保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
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承保,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837人,参保学生1558人,投保率%,保险费每生30元。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799人,参保学生1658人,投保率%,保险费每生50元。
二、 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 “一执行” 、“三没有”。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到位,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
一个“执行”: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xx]30号)的精神,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
三个“没有”:
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55%左右,所占比例为总人数一半左右,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交保险。
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还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
3、没有学校教职工参与保险费收取,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
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化解矛盾、转嫁学校风险。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3
按照要求对妇计中心及县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制度,医学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其领取、发放、登记等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妇幼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逐步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化。现将20xx年上半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计中心、县人民医院签订了委托书。
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组织签发机构刻制了印章,并将印模式样留存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备案。
3、规范开展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和发放工作,并严格审核了领取人身份材料,出入库登记准确无误。
4、具备了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并严格落实了“两锁三铁”(门锁、柜锁、铁门、铁栏窗、保险柜)的存储要求,严防遗失、毁损(库房通风良好、防火、防潮、防盗)。
5、严格按照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不跳号,不得在空白证上盖章。
6、签发机构管理和签发人员签署了终身责任承诺书。
7、在产科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等明显地方公示了办理流程,告知了办理所需资料、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8、规范开展了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除国家要求的申领材料外,未设立签发前置条件。
9、强化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严格一人一账号,保证签发信息及时上传,保证信息和系统安全。
10、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了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无遗失。
11、设立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专用电脑、打印机及身份证识别器。
二、证件宣传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未达到百分之百。20xx年度申领及发放情况年度申领数首次签发数补发数换发数因打印错误20xx年申领500张,首次签发327张,因打印错误1张,补发1张,换发2张,合计发放出生医学证明331张。
三、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分娩的母亲信息没有核实身份证上的姓名,导致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姓名不符合而不能办理。
2、农牧民群众对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重视力度不够,经常遗失要求进行补办,首次签发时产妇及家属出具身份证明,首先是经管医师核对,发证时医务科再次核对,新生儿父亲填写新生儿父母信息。在今后发放过程中,我院仍应加强身份证明核对和告知力度,并要求将领证人出具的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签字确认信息属实,永久保存。加强母婴保健法、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医务人员认识,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严重性。接生人员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时复验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填写时字迹清楚,三联信息一致,严禁涂改。医务科盖章时再次核对。严格证章分开管理,存放地点专柜保存并加锁。每月上报发放情况时再次认真核对库存数。加强保管,防止损坏。每年年底统计《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数并报州妇计中心,严格控制废证率。
3、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和签发印章未分开,无专人管理。
总之,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方面,能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逐步得到了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更加规范。
上一篇:[3400字]纪委书记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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