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例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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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一篇】

刘某,男,19岁,未婚,大一学生,排行老二,上有一姐(已上大学),出生于江西省一个小农村,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父母为其监护人。

(二)个人成长史。

1、童年期生活:经来访者母亲陈述得知,来访者的母亲围产期、生产时情况良好,顺产;来访者童年时期走路、开始说话的时间与正常儿童一致,无重大特殊事件发生;童年时未患重大疾病,童年时与母亲感情融洽,无退缩或攻击行为,父亲在外打工,与来访者接触较少。

3、来访者的精神状态:自我评价极高,自我感觉极好,否认自己有心理问题,易怒,情绪很不稳定。

4、来访者的社会功能:上网过多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三)个人主诉。

我是从农村考上大学,以前的主要生活就是学习,也没有什么机会接触网络,到了大学后宿舍的同学经常在一起大谈时下流行的网络游戏,感觉自己对此知之甚少,好像跟同学脱轨了似的,于是便开始接触各类游戏,以证明自己的全面发展。最初上网有节制,只是周末玩1-2小时,学习、生活正常。两个月以后,上网逐渐失去节制,每天都要去一趟网吧,并开始间歇性地逃课,生活开始变得无规律,打篮球的爱好也放弃了。临近期末时,每天玩通宵,白天回寝室睡觉,基本放弃了学习。期末考试有五科亮红灯。寒假返校,仍然止不住泡网吧。现在一离开网吧就烦躁不安,心里空荡荡的,没有精神,什么事也不想干。吃饭没有胃口,肠胃不舒服,见人也不想搭理。看不进去书,记忆力明显下降,思维和反应速度明显减慢。内心痛苦,想尽快改变现状,可一次次努力都以失败告终。其实上网也没有特别的偏好,打游戏、聊qq、浏览网页等,可就是离不开网络。

(四)观察和收集到的材料。

二、评估与诊断。

1、心理状况的评估:上网过多,影响到正常学习和生活。

2、诊断:严重网络成瘾,属于眼中心理问题。

3、诊断依据:

2)根据许又新的神经症评分三标准:病程、精神痛苦程度和社会功能受损程度,求助者得分不足六分。可以排除神经症。

3)根据求助者的症状表现:每天都必须上网,一接触电脑便“有劲儿”,一旦离开则烦躁不安,没有精神,现实兴趣减退。可以断定求助者的这些表现皆源于网络成瘾。

4)心理测验结果:选择yong的网络成瘾测查量表,求助者的总分达到85分,属于重度网络成瘾。

三、咨询目标。

1、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改善网络成瘾状态,恢复正常的学习和人际交往,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最终目标与长远目标:提高学习动机和自信心,增强自我调控能力,促进求助者的心理健康和发展,达到人格的成熟与完善。

四、咨询方案。

(一)咨询方法和原理。

1、方法:认知行为疗法。

2、原理:认知行为疗法认为错误的认知和观念是导致情绪和行为问题的根源。因此,咨询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发现并纠正错误观念及其赖以形成的认知过程,使之改变到正确的认知方式上来。咨询师可以通过提问和自我审查的技术来帮助求助者确定问题,使用语义分析技术来纠正核心错误观念,并运用行为矫正技术来改变求助者不合理的认知观念,经过认知复习巩固刚建立起来的认知过程和正确的认知观念,使求助者在实际生活中能够做到完全依靠自己来调节认知、情绪和行为。

3、咨询过程。

第三步,学习动机激励。以优秀人物传记作为榜样激励,以格言警句励志,对自我形象进行积极心理暗示,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在学习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培养学习动机等。

具体咨询过程。

第一次咨询(xxxx年5月9日)。

目的:了解基本情况,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过程:填写治疗登记表,询问基本情况,介绍治疗的有关事项和规划。通过平等、真诚的交流与来访者建立合作、平等的良好的治疗关系,获得来访者的信任,较全面、真实地了解了来访者的基本情况。

第二次咨询:(xxxx年5月16日)。

目的:加深咨询关系,进行心理诊断,确定咨询目标。

过程:在前一次所建立较好咨询关系基础上,对其进行心理测评,然后将事先整理好的有关资料交给刘某,资料内容包括:怎样正确使用互联网,上网过度对个人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等,希望他回家能认真阅读一下;每天坚持写日记,记录自己每天玩游戏的时间、频率以及对自己的影响等。同时,给其父母布置作业:每一周由母或父给儿子写一封信,说出最想对孩子说的话,写出对孩子的爱和担忧。目的是通过文字传递真实的感情,缓解紧张的亲子关系,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

第三次咨询:(xxxx年5月24日)。

目标:纠正负性认知。改变来访者对自己的消极信念,充分认知网络成瘾的危害性,强化其愿意改变的意愿。

过程:通过团体治疗让来访者深入地探讨与学习如何提高自信、培养责任感、增强抗挫折能力、增强情绪管理能力、改善人际关系等等具体问题的解决,让来访者在与其他学员的互动过程中练习习得的新能力和方法。向他出示了一些关于过度使用网络的诊断标准,来访者表示可以接受,通过对照自己记录的时间表,他承认上网时间是多了一点。其母亲非常配合,将她写给儿子的信,拿了出来,我让刘某尽可能带着感情读一遍,信中内容包含关切之意,刘某脸上出现受感动的表情。低着头说“自己让父母操心了”。

第四次咨询:(5月30日)。

目标:巩固之前取得的效果,使来访者彻底摆脱原有的不合理的信念及思维方式,认识到网络对自己的危害;使来访者学会理性的思维方式,学会与环境相适应的情绪和行为反应模式,从根本上清除病因,学会和家长交流、沟通;对于来访者的父母,让他们认识到孩子的年龄阶段的需求,学会尊重和理解孩子,与孩子沟通、交流。

过程:通过个体治疗的会谈,就其家庭作业做进一步的分析,通过苏格拉底式辩论使来访者彻底摆脱其不合理的信念,使其明白“每个人没有权利必须得到周围人士的赞赏”,教会来访者使用“黄金规则”去处理人际关系,帮助来访者进一步摆脱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及思维方式,学会用“希望”、“想要”代替“必须”、“应该”等,从而使来访者在治疗结束之后仍能用学到的东西应对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出现新的、合理思维和行为进行及时的阳性强化,让来访者体验到自己掌握命运的能力,提高自信心,减少他以后生活中出现情绪困扰和不良行为的倾向,以使其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现实生活。通过来访者和其母亲的家庭治疗,让亲子间的关系得以缓解,相互了解彼此的内心真实想法,明确沟通的重要性,寻找适合于自身家庭的交流模式,并不断练习使用该交流方式,使之成为一种自然的沟通。

布置治疗作业:让来访者收集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对其他事情的看法,找出其中不合理的地方,对不合理信念进行分析,找出新的合理的信念,写出自己获得的新的情绪和行为,以及治疗的收获等,从而加深、巩固新的合理的信念。

第五次咨询:(6月6号)。

目标:网络行为矫正。与求助者共同讨论和商定具体、可行的行为矫正方法过程:1、检查家庭作业,通过前几次的咨询来访者对自己的网瘾情况有了一定的认识,自责自己太不自觉,逃了很多课,对之前的一些消极的信念也有些改变。顺势向他介绍了一些学习—奋斗—成功的知识和榜样,说明学习对人是多么的重要。他也很高兴地给我讲述自己当年中考时多么用功。2、讨论行为矫正方法:

1)避免去校外网吧,远离无节制上网的环境。倘若实在有需要,如查阅学习资料、上交课程作业等,则直接到学校电子阅览室。

2)每次上网不得超过一个半小时。随身携带小闹钟,并将闹钟的定时器调至一个半小时。如果超过规定的上网时间,耳边则会响起刺耳的警示铃声和催促录音。

3)每天坚持约上几个同学打篮球40分钟。这种转移能量法,不仅能减少求助者对网络的依赖,改善与同学的关系,恢复正常社会功能,而且还有助于其逐渐克服自卑,提升自我效能感。

4)早晚盥洗,每天坚持叠被子、收拾课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每天坚持写日记,记录网络使用行为,以及学习、身体锻炼等其他活动,并进行自我评价。

第六次咨询:(6月12号)。

目标:巩固提高来访者的理性信念和行为模式,激励学习动机。启发来访者发现自身优势,挖掘内在潜能。

过程(1)询问行为矫正方法执行情况:求助者说,这星期以来,没有去过网吧,只是周末到电子阅览室,给高中朋友发了一封邮件。

(2)引导求助者回忆上大学以来的成功经验,越多越好,哪怕是很小的一次成功,以进一步唤起求助者对成功情绪的积极体验。

(3)对求助者的成功经历和完成咨询作业的情况给予热情洋溢的肯定,并启发和帮助求助者充分挖掘自身的优点,建议其将这些优点一一列举出来,写在便携笔记本上,以便于随时提醒自己,激励自己。咨询师还重点就求助者“不甘落后”的优点,作了深入翔实的阐析,并对其进行积极的暗示,“其实你的心里一直有一股很强大的、向上的劲儿,只是被某个盖子压着了。只要掀开这一盖子,你那股巨大的力量就发挥出来了”,真诚、热情地鼓励求助者深入发掘自己的内在潜能,争取最大限度的进步。

4、咨询效果评估。

(1)求助者症状的改善:不再沉迷于网络,能够按时上课、就寝。

(2)辅导员的评价:人变精神了,很少逃课了。上课状态有所改善,参加班集体活动的次数增多。听室友反映,求助者爱干净了很多,与同学之间的交往也增加了许多。

参考文献:

[1]钱铭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2]王登峰。临床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

[3]郭念峰主编。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

[5]严文华,做一名优秀的心理咨询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二篇】

为了探索领导干部素质测评及选拔方法的多元化和更加科学化,国家有关部门正积极组织情境模拟方法的相关研究。本文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例精彩10篇”,仅供参考。

标题×××。

一、选题范围。

二、报告内容。

所有报告均应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案由。

即对案例提供内容的高度概括,2.案情。

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涉及个人隐私的,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件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案件原始材料应当附随报告提交,并注明案件来源或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

3.案件焦点。

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问题;3„„"等。

4.争议与分歧意见。

从学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炼出法学理论研究的问题,应当至少具有两种以上的观点、主张或意见,并清晰、明了地叙明各自的理由及其依据。

5.研究结论。

应当明确表作者对于案件性质或其处理意见的观点和看法,并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详细阐明其理由和依据,使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案例本身,或者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或者提出理论上需要深化的问题。

一个完整的案例分析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a)其中正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题)。

iii.公司拟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与相关文献理论(即针。

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现拟采取解决措施)。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案例问题讨论参考文献资料。

尾页要有参考文献。

例,参考文献:

[1]甘肃省统计局.甘肃年鉴2009[n].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2]任家强,董琳瑛.基于空间统计分析的辽宁省县域经济空间差异研究[j].经济地理,2010,(9):1435-1438.[3]胡青峰,张子平.基于geoda095i区域经济增长率的空间统计分析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7,(2):53-55.[4]潘竟虎,冯兆东.甘肃省区域经济差异时空格局的esda-gis[j].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4):45-50.(目录)。

(正文)。

5号,宋体,三级标题式,至少3000字。

案例名称:农村产权改革政策的分析。

xx年11月30日。

一、案例简介。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二、研究主题。

对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农村产权改革政策的分析。

三、

发展历程。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3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xx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最终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一)案例背景信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红利,已基本释放完毕,"后发劣势"日渐彰显。在双轨制之下,各种特殊利益集团逐渐成型。经济改革尚未最终完成,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尚待更有效地启动。但不愿继续改革,靠着特权吃市场的"原地不动派",已隐然成为一股力量。

同时,随着社会自由的增加,民间迅速觉醒,自我治理的要求高涨。特殊利益背后的特权现状,与普遍的平权诉求,发生激烈碰撞。在更现实的宏观层面,权利缺乏导致的消费不足,也使中国经济难以持续运转。中国已不可能不继续改变。习近平和胡锦涛都曾清醒宣示:"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回归具体领域,需要明晰土地产权,给农民"更大的财产权利",以建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需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成现代市场经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1.城乡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为7019元,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986元,增长%。

从数据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仍保持"3"倍以上的差距。

2.农民从土地中获益甚少。

现在所有的城市土地加在一块也就亿亩,但是农民拥有三大块财产——18亿亩承包地、2亿亩左右农村宅基地,以及不到1亿亩的其他二三产业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城市亿亩土地给城市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一个财产,但是农民拥有的这些资产因为受到各种各样的产权不明晰,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很少。根据统计数字,现在每年农民从财产性收入得到的收入不到3%。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说,一般讲的财产权应该有三个权利,包括处置权、转让权、抵押权。所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应该让农民可以进行抵押、出租、出借、转让。

(二)问题分析。

要想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就必须让集体土地入市。早在十几年前,广东、浙江就有地方提出地方性的集体土地入市法规,全国不少地方也在试点。但由于各种严格的限制,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住房不能作为资本流动,很难带来财产性收入。而现实情况却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活跃,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用地流转权利缺乏可靠保障,如何打破坚冰,让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农民也能够真正受益,需要进一步改革。

农村土地改革已经千呼万唤,而且也是大势所趋。我国土地目前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建设用地奇缺,各地正在掀起一场"推山填海"的找地运动,亟盼农地解困;二是农地闲置惊人,下乡走一走,空心村比比皆是,这既是资源浪费,也不符合城镇化的要求;三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政府对城镇和工业用地的垄断带来了这一问题;四是政府以往的征地方式引发的社会矛盾凸现且成本逐年高涨,在以往的大规模征地进程中,农民却是权益受损最严重的一方,补偿标准按农业用地价值来核算的,与土地最后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所以矛盾重重。有学者统计,2012年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有60%用于征地拆迁相关费用。

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农地和农民长期被差别对待,城乡存在巨大权利鸿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市场要建立健全,就必须依靠要素市场的平等化,必须实现城乡用地"同地同价同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也要赋予更多其他政治权利。当然,此前农地入市试点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要在未来试验改革中针对性地规避或完善。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目前我国群体性上访事件中60%与土地有关,问题不可谓不大。农地直接入市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仍然有待各地的改革深化和具体实践。

(三)方案对策。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城乡土地领有同等的产权权利、适用同等的法律规则。这意味着集体土地不需要走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后的程序、过地方政府的手才能上市。农民持股的村集体,甚至持有单块土地的农户及农民本人,都能同地方政府一样,成为土地供应的主体。农村集体土地的上市,显然不宜走政府拍卖的老路,必须以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并与政府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农村土地入市要想真正对抑制房价起效,显然更需竞争机制的引入以及利益关系的重建。而且这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流转过程中要始终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转过程中把农地都变成建设用地。此外,《决定》中对三类不同性质的土地,改革方向和重点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是关于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要在坚持保护耕地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即允许的是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第三类是农村宅基地,明确可"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但要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合法的根本原因,是其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这意味着,即便改变集体土地性质,小产权房也无法合法化。

2.农村土地确权:

农民享有的法定财产权利中,土地是其最主要的要素。但是跟农民有关的农村集体土地中,农民的用益物权长期得不到保障。除了农民对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上享有用益物权外,对村集体的资产,农民也享有相应的权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土地财产权,包括抵押、处置及最根本的交易权。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前提是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防止公权力侵占。如科斯定理所说:权利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本质前提。确权不是形式,而是一种关系的终结,也可以说是市场交易的需求在倒逼产权权利的界定。截至xx年6月,全国林地确权亿亩,已完成%;颁发林权证1亿本,占已确权林地面积的%。全国农地确权,应像林地确权一样,尽量在物理上确权到每家每户;一些农地如果在物理上确权到户难度太太,那可在物理上确权到村集体,但在股权上仍要确权到户。这样,持有本村全部或部分农地的村集体就是股份公司,村集体持有的农地就是法人财产,农户或农民就是股东。这两种确权方式,均可确保农户或农民对农地的产权权利,在此基础上,村庄治权与产权分离也就手到擒来了。

3.治权产权分离:

目前农村最大的问题是治权产权不分:一方面村支书或村主任以村集体的名义,把持了本应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治权,做了几十年的村支书与村主任并不鲜见,根本不受任期限制;另一方面这种落到少数人手里的治权,又延伸到根本没有确权到户的村集体土地上,这些内部人等于变相把持了本应属于农户与农民的农地等资产,可以通过利益输送等隐蔽方式甚至明目张胆的方式化公为私。这是农村不稳定的根源所在。

(四)评估决策。

1.农村产权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转包耕地、出让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是给农民发了三个大红包。

第一个红包是耕地转包。农民将承包地转包出去,平均转包的费用上海大概一千多元,中部七八百元,西部是三五百元。

"这些地你自己不种让别人种一年拿到七八千块钱。两口子到城市打工,一年挣6万块,加上转包费,一年收入7万,就进入中等收入家庭了。地交给别人种,人家搞规模化经营,效率高,又可以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你不转包出去,你就拿不到第一个大红包。"。

第二个红包是出让宅基地。一旦宅基地商品化,商品价值一下子可以实现几十万亿,就装进农民口袋里了,城乡收入差距一下子就缩小了,中国就可以走出中等收入的区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了。

"现在中国土地最大的潜力是宅基地,城乡建设用地一共22万平方公里,包括县城和城市以上的大中小城市占5万,宅基地却占17万,农村一个人的建设用地是城市的倍。宅基地这么大的红利,这么大的资源不去发挥作用?三中全会把这个金库打开了,谁率先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谁就可以拿到这个红包。"。

第三个红包,便是《决定》提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过去农村建设用地是先征地变成国有,再搞一级开发,再进行招拍挂,现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了,无论是集体收入也行,分给老百姓也好,又是一个大红包。

2.对于此次农村产权改革的担忧:

一些人担心农民获得土地产权后,就会受骗廉价卖掉土地而生活无依。这些自诩的聪明人,是把农民当成智力比自己低的非人类。我们要相信农民的智慧,想用一把彩色玻璃珠去换农民的土地无疑是天方夜谭,农民不是短视的,他们会更注重长期的发展。换个角度来讲,虽说"农民不能失去土地"一直被看成是社会主义革命成功的象征,看成是国家根本制度的红线。这个方案正在突破这一禁忌。但事实上这应该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既然农民以前没有实质性地拥有土地,失去便无从谈起。对此前的所谓集体进行"所有权"登记确认,权属人才可以按自己意志,决定"失去"或者是"继续拥有"。如果国家承认农民有一块跟国有土地"平等的权利"的土地,并且可以交易,当然比随时可能被拆房赶人要强得多。这就类似于十几年前的"买断"政策,如果不给农民土地"确权",农民连"买断"的机会都没有,从前理论上的拥有便成为现在事实上的没有。

还有些人担心热钱会涌向农村市场。放开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后,应该注意热钱向土地市场的大量涌入。最近几年,国际金融资本过剩,导致国际上亿公顷土地被金融资本侵占,形成新的"圈地运动"。而近几年,中国也存在增发货币,金融过剩的现象。一旦农村建设用地开闸,这个政策将对那些"有钱人"成为利好,便于他们将热钱流入农村建设用地市场。以后,农村建设用地将成为新的投资领域,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3.土地产权改革的阻力: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土地要实施流转,还面临着土地政策法规瓶颈。1986年颁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此,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顾问杨重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不允许出让或转让使用权。放开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的最大瓶颈是法律红线,而所面临的法律瓶颈不仅止于《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甚至《宪法》都得随之进行修正。

"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强调,《决定》中提出"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要打破传统的利益固化格局并非易事。一是这种利益固化格局已形成,如果切断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将导致地方政府资金链条断裂。二是农民的权益保障呼声较弱。要想实现"同市同权同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五、结语。

我们走在中国的大地上,这片土地曾经悲伤,这片土地曾经辉煌;。

我们走在中国的大地上,这片土地沐浴阳光,这片土地充满希望。

六、参考文献。

1.何三畏,《土地:60年后的又一个巅峰时刻》,《南方人物周刊》,xx年11月1日第38期。

2.陈斌,《产权治权分离稳定繁荣之基》,《南方周末》,xx年11月21日。

3.周其仁,《改革土地财政的难点》,,《经济观察报》,xx年11月16日。

4.戴志勇,《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完成现代国家转型》,《南方周末》。

5.《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6.高远至,《农地入市大势所趋》,《半月谈》。

7.王珂,《统一城乡用地市场,赋权是关键》,中国网。

8.《中财办:农地流转不能一哄而上》,《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9.《。

一、企业背景。

1.公司背景。

哈特曼箱包公司成立于1877年,从1930年开始生产皮包。刚开始它的产品是同行业最昂贵的,是针对需要最好、最耐用皮箱的消费者设计的。公司只在百货商店和箱包专卖店销售自己的产品,一直到1955年以前,它限制分销,在每一个区域市场只通过选择一个中间商销售产品。在新一任领导卡兹上台之后,哈特曼公司拓展了它的分销覆盖面,消减了产品线,制定出了一套全面的零售人员培训方案。1980年,哈特曼公司总收益是3300万美元,年销售增长率22%,卡兹试图将哈特曼公司的年收益增长率提高5%-10%,同时,增大它在高品质箱包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的产品线包括框架式与软边式两类皮箱的四个系列,其中价格最昂贵的是4700系列。现在,卡兹正考虑对哈特曼产品线加一些变化,用新产品代替已经销售疲软的超麂皮产品。哈特曼公司的最主要的直接竞争对手是lark公司和french公司。

2.决策背景。

1981年,哈特曼公司总裁卡兹对公司过去实行的价格促销策略进行评价,同时考虑在新的一年里是否继续实行这一策略。关于是否继续这一策略,专家研究的结果与营销副总裁舒斯特的看法产生了分歧。除了价格促销策略之外,哈特曼公司还实行过:馈赠礼品与连带购买促销策略。

二、决策选项。

1.卡兹不支持继续实行价格促销策略。

专家研究报告认为,价格促销策略虽然增大了销售,但是所生成的贡献却低于不实行该策略所获得价值。而且,卡兹认为价格促销会有损哈特曼公司的形象。

2.舒斯特支持继续实行价格促销策略。

舒斯特认为价格促销能够增大顾客对哈特曼箱包的兴趣,吸引新的消费者,鼓励现有顾客增加对哈特曼产品的购买,从而增加销售量。

三、决策标准。

1.公司利润。

经济利润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指标器,它指导人们把资源用在最有价值的地方,正因为如此,经济利润是决策的基础。任何一个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利润的不断提高,从而回应对不同阶段而实行不同的决策。

2.产品销售量。

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需要根据产品销量灵活的调整产品定价、存储策略、销售方案等。合理的销售预测对于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定有重要的意义。

3.品牌形象。

随着国内外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较以往大的多,当企业计划推出一种新产品时,由于广告成本的急剧增加,使得新产品的风险相对提高。因此企业的经济模式逐步从产品经济转向了品牌经济,企业希望通过建立品牌形象减少产品的销售成本,减少产品开发的风险,增加企业的竞争优势。

4.公司战略目标。

公司会为自己在未来几个月或几年的时间内制定自己公司的战略目标,而企业公司,为了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实现利益最大化,不断推进自身的发展。会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战略目标而制定不同的决策,从而影响决策的实行。

四、决策标准的论据。

1.公司利润的案例论据。

表1哈特曼公司产品定价资料。

但相反一面,哈特曼公司在实行零售促销计划时受到零售商的欢迎。1979年其4200系列产品的税前净利润达到21%,4700系列达到36%,而samsonite公司的silhouette系列只达到13%。到1980年5月,哈特曼建议的零售价格向零售商提供了54%的毛利润率,相比之下,整个箱包行业的平均毛利润率只有46%。

所以说,不实行价格促销策略也可以为公司带来高额利润。

2.产品销售量的案例论据。

1979年4月22日到5月6日,哈特曼公司对全部四种箱包系列中三种最流行的手提式皮包实行20%的削价促销。但在促销结束之后的一段时间,对三种手提式皮箱的订单量明显低于1978年的同期水平。1980年的促销合同中,大约销售出了144000件促销产品,只达到了预期数量的一半。

根据专家研究结果表明,促销活动造成4400产品线在销售量上互相残杀;1978年3月-5月,4400产品线的销售量为15130件,低于17020的预期数量,使贡献毛利润减少40366美元。

所以说,哈特曼可能在促销中蒙受了损失,销售量迅速增长和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是不可能同步的。

3.品牌形象的案例论据。

1979年,哈特曼公司对年龄在25岁以上、家庭年收入超过25000美元的消费者进行调查,结果只有12%的消费者认识哈特曼品牌,而美国旅行者的品牌认知水平超过了90%。只有5%的被调查者回忆起曾见过哈特曼的广告,而哈特曼的价格促销活动只能通过,较大的零售商进行地区性广告宣传,广告着力突出公司的名称和声誉。

所以说,即使实行价格促销,而不提高企业形象,消费者对该品牌的认知度仍然较低,从而并不会增加其销售量以及顾客对其产品的购买需求。

4.综上所述。

我们认为,不应该继续实行价格促销策略。

五、行动计划。

1.继续实行馈赠礼品和连带购买策略。

为促销专门制作生产礼品或连带购买的商品,促销结束以后,此商品不再进行售卖。

2.加大企业形象和品牌认知度的推广。

在高端杂志、报纸期刊刊登广告;在奢侈品展销会进行展销;利用名人效应,进行代言;请专业人士宣传,进行口碑营销。

3.实行特殊节日营销方案。

在店庆、特殊节假日、vip顾客生日等具有纪念意义的时候,进行馈赠典藏版箱包活动。减少库存,将存货改装为限量版非卖品。

4.体验式营销。

重视顾客的体验和对产品满意度的反馈。可以将公司在新一季度的新产品和特殊性产品在上市前,免费发送给限定的vvip顾客体验,并进行及时的反馈信息的收集。对产品进行及时的修改和更进。

5.经销商,消费者订货优惠。

实行提前订货,享受分期付款,优惠折扣,赠送产品等优惠。

六、行动计划的风险。

1.不能合理预测销售量,造成连带购买或馈赠的产品数量无法控制。导致供不应求或库存积压,影响销售额和产品成本的预估。

2.提升品牌形象可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充足资金流是对企业的一大考验。对于顾客对品牌的认知度和形象的提升,需要一定时间的接受过程,见效慢,短期收益不会有太大的提高。

3.关于体验式营销的方案,可能导致顾客只体验不购买。一旦,该产品在顾客体验过程中,得到满意度低的结果,那么对于后来产品在营销过程中有很大的不利影响。

4.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容易导致资金一时无法到账,企业正常营运受到影响。容易出现坏账等现象,造成企业的损失。

七、风险的解决方案。

1.合理预测促销中连带购买品或馈赠品的数量,并且在促销活动结束后,该产品不再进行生产和售卖。

2.提高自身的信誉度,联系好与银行或其他风投的关系,以便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为公司经营和扩大企业规模和产品线做后盾。

3.提高产品品质和顾客满意度。在体验期一旦出现问题,及时修改,并将改进品再次进行体验,避免负面影响过大。

4.在产品设计上加大重视,吸取行业精华,力求走在行业的最前端。满足更多客户的产品时尚需求。

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三篇】

笔者在基层人民法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就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结合有关学者的论述,谈一点粗浅的认识。笔者以前曾在校学习化学分析,认为与案例分析有相近之处。化学分析首先是定性分析,即待分析物品的成分,然后是定量分析即确定每种成分的含量。民法案例分析也有类似的“定性”与“定量”。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立案部门作形式审查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受理,案件分配到主审法官手中,案例分析就开始了。就象拿到分析样品一样,接到一个案件,首先要有一个大致的定性,这个案件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可能是什么,争议的焦点在哪里。然后,在被告递交答辩状以后,就可以初步设定双方的争点,通过证据交换,运用证据规则确定法律事实。这类似于化学分析中的定性。怎样处理案件,就类似于定量分析了。在现代化学分析技术支持下,同一个样品,在不同的地方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应是唯一的。但是,长期以来,在民法案例的分析中,我国一直缺乏一套规范、严谨的分析方法和思维,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学识,思维方式来分析案例,欠缺一种规范的分析方法。在实务中,有一些法官常常先确定了事实,然后就凭想象,直接得出结论,然后再为了支持结论去寻找一些法律依据;也有的判决中,事实清楚,法律适用也正确,但是没有对事实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分析,欠缺说理;还有的从事实就直奔结论,没有推理过程。这些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实务中逻辑三段论和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不能得到广泛地认可和采用,判决缺乏说理性。使民众对法律的公正性持疑。往往同一种案例经过两位法官审判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有时甚至相反。因此,探求一种规范的严谨的方法去分析案例,已成为当务之急,迫在眉睫。

案例分析方法属于法学方法论的组成部分,是指采用一种规范严谨的方法探讨每一个个案,以准确地认定案件的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最后得出公正的结论。有以下几个特点:

1、案例分析方法必须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它应该是一个统一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案例,而不是每一个案例就有一种方法。

2、案例分析方法不仅是一种案件事实的分析方法,同时也是法律解释的工具。案例分析不是单纯地确定客观事实,重要是为了确立一种法律上的事实,一种符合法律构成要件的事实,也就是确认三段论中的小前提。在这个分析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法律的适用,即如何使小前提符合大前提,这样必须对适用的法律(即大前提)进行解释。

3、案例分析方法需要遵循一定的逻辑思维结构。案例分析方法的展开其实就是形式逻辑三段论的过程。三段论在司法中的运用是法治文明的组成部分。

法学方法是民法理论的灵魂,民法学就是民法解释学,表明法学方法论的基础性建构作用。探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于有效地沟通理论和实务,为理论的发展提供素材和动力,指引和规范司法裁判的实务操作具有重要作用。

1、有助于限制法官任意裁判,保证法律的安定性。法律推理本应是一个演绎的过程,采取三段论的模式:大前提是“找法”,寻找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小前提是确定案件事实;最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抽象的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得出结论,即判决意见。而目前我们的一些法官,他首先确定判决结果,然后在法律条文和案件证据中寻找依据,即学者所谓的“被倒置的法律推理”。使判决结果成了法律推理的指南。至于这个判决结论怎样被确定的,却不得而知了。因此,案例分析法的确立有助于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证法官依法裁判,从而维护法律的安定性,促进法治的实现。

2、有助于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仅凭自己的法感断案,不能带来可靠的公正,法官只有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才尽可能地达到以普遍或平等原则为基础的公正。法学分析方法体现了法律的形式正义,使得司法成为一个技术性的过程。裁判的技术化、形式化,使得判决书的公开和监督成为可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增强判决书的说理性和透明性。判决书公开使得法官的推理过程和论证方法受到公众的监督,以保障司法公正。

3、有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案例分析方法采用标准化的程式,可以提高法官思维的明确性,简化思维的过程,避免分析案件的思维误区,从而使得司法裁判更具有效率,并且保障审判的质量。法官面对一个新的案件,不必考虑从何处下手,只需按照分析方法指引的步骤操作即可。因此,案例分析法可以与流水生产线相比较,使审判效率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大为提高。

三、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一:法律关系分析法。

(一)法律关系分析法的特点。

法律关系分析法,是指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运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法律关系分析法的特点主要在于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就是要判断在一个民事案例中,首先确定不同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权利义务内容;其次要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适用法律。这种方法的特点在于:

1、法律关系的分析方法首先着眼于对案件事实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再适用法律,把案件事实的分析与法律的适用作为两个步骤。

2、它是对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全面考察,而不仅仅对法律关系的某一特定内容,即请求权的考察。采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可以高屋建瓴地分析各种法律关系。一种法律关系中,可能有多个权利,而不仅仅包括请求权。

3、法律关系的分析方法是法学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框架。其不仅是一种案例分析的方法,而且适用法字研究和民法体系的构建。

(二)法律关系分析法的步骤。

1、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第一,明确争议点及与相关的法律关系,即明确争议焦点,围绕该焦点还有哪些相关联的法律关系,二者关系又如何。第二,确定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如果根本没有产生法律关系,则剩余的问题无须考虑。第三,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如分析究竟是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无因管理关系还是不当得利关系。确定不同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对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第四,分析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即考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首先确定法律关系的主体,谁向谁主张权利,是否与法律关系发生直接的利害关系,具有适格的诉讼主体资格,确定具体的主体是谁,然后确定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内容,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直接表现。任何个人和组织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必然要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明确权利义务的性质、效力、行使对于分析案件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债权为对人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约束力,原则上只能对相对人主张;物权为对世权,任何第三人侵害皆产生排除妨害及侵权责任。最后,明确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法律关系的标的,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例如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如果没有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就无法确定,更不能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权利义务关系。第五,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的后果,以及考察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法律关系的变动包括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法律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客观事件以及当事人的意志和行为发生法定的或意定的相应变动。如权利的取得、丧失,权利内容或效力的变更等。法律关系的变动必有原因,法律事实必须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考察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后果,首先重点分析关系何时产生,其次考察关系是否发生变动,最后确定关系是否已经终止。此外,法律关系存在的时间和地点对于案例分析具有重要影响。时间对于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的计算、要约与承诺期间的计算、清偿期的到来、失权的效果等具有重要意义。地点对于清偿地的确定、风险负担、司法管辖,准据法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四篇】

心简直要被萌化了!可口可乐把世界各地婴儿的哼哈声,剪辑成了欢乐颂,真牛。

但这是一个公益广告,画面里这些小宝贝的举动和声音,都是那么纯真无邪,可爱万分。可是每天全球有650个婴儿携带者hiv病毒出生。可口可乐相信,在你的帮助下,这个数字能够减少到0。

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五篇】

1993年4月,外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设备到岸进厂,外方人员来厂进行调试安装。中方在验收中发现,该机部分零件磨损痕迹严重,开机率不足70%,根本不能投入生产。中方向外方指出,你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没有达到合同机械性能保证的指标,并向外方征询解决办法。外方表示将派强有力的技术人员赴厂研究改进。2个月后,外方派来的工作组到厂,更换了不符合标准的部分零件,对机器进行了再次的调试,但经过验收仍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调试研究后外方应允回去研究,但一去三个月无下文。后来厂方经过代理公司协调,外方人员来厂进行一次调试,验收仍未能通过。中方由于安装,调试引进的设备已基本停产,半年没有效益。为了尽快投入生产,中方认为不能再这样周旋下去,准备通过谈判,做出一些让步,只要保证整体符合省产要求即可。这正中外方下怀,中方提出这个建议后,他们马上答应,签署了设备验收备忘录,外方公司进行三次调试。但调试后,只有一项达到标准,中方认为不能通过验收。但外方公司认为已经达到规定标准,双方遂起纠纷。

原来,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中,经中方同意,去掉了部分保证指标,并对一些原规定指标进行了宽松的调整,实际上是中方做出了让步。但是让步必须是有目的的和有价值的,重新拟定的条款更需做有利于中方的、明确清晰的规定,不然可能造成新的波动。但该备忘录中竟然拟定了这样的条款标准:某些零部件的磨损程度“以手摸光滑为准”;某某部件“不得出现明显损伤”,等等。这种空泛的、无可量化的、无可依据的条款让外方钻了空子。根据这样的模糊规定,他们坚持认为达到了以上标准,双方争执不下。你中国人摸着不光滑,我外国人摸着就是光滑。拿什么来做共同依据呢?中方面对自己同意的条款义正词严,但对于白纸黑字却说不清道不明。显然,掉在人家设的圈套里面了!

中方在外商一改“耐心诚恳”的态度,拒不承认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终于被迫求助于法律,聘请了律师,要求外方按原合同赔偿损失。外方在千方百计地拖延一个月之后,才表示愿意按实际损失来赔偿。中方认为,赔偿后至少可以保本,但结果又是南柯一梦!在原合同中,精明的外方在索赔条款中写进了一个索赔公式,由于这个公式相当复杂,签约时中方人员根本没有认真研究就接受了。他们没有想到会有纠纷,也根本没有把这公式当回事。现在,外方拿来这个公式,面对面地给你算细账。结果一出来,外方看着屏幕微笑,中国人看着屏幕发呆。原来,按照这个公式计算,即使这套设备完全不符合要求,视同报废,外方也仅仅赔偿设备引进总价的%!还不说你已承认其中一项指标符合标准!110万美元的损失只赔偿约1万美元,中方负责人被激怒了,外方却如终彬彬有礼的微笑。

此时,纠纷的解决已无可能,律师写上建议依法提出仲裁。但查看合同有关仲裁的条款时,令人大吃一惊。如按合同进行仲裁,吃亏的仍然是中方。因为合同中写道:“如果在本合同中,发生一切纠纷,均需执行仲裁,仲裁在被诉一方所在国进行。”这就是说,如果中方向提出仲裁,只能在对方所在国进行,中方将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如果不提出仲裁,将受到巨大的损失。但外方不可能提出仲裁。如果中方向要外方提出仲裁,中方只能有一种手段,就是拒付货款。在国际贸易中,中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消的保证函已与合同一起生效,银行方面保证信誉,遵守国际惯例,根本不可能拒付。也就是说,中方违约不存在客观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仲裁与否,中方真是进退两难。

对方对此胸有成竹,他们深深了解中方想仲裁而又不愿意到外国仲裁的矛盾。当中方每次提出干脆以仲裁的方式解决时,他们马上旁敲侧击提醒你他们国家仲裁历时要多么长,花销要多么大,等等。而中方一次次望而却步时,他们却又耍新的花招,开始新的进攻。他们趁中方这种欲进不能、欲罢不止的情况下,一再提出所谓的新的解决妥协。最后,中方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接受了对方总额为12%的赔偿,同时提供另外3%零件的最终方案。那台机器两年来根本就不能运转,没有创造任何经济效益。现在,虽然能勉强运转,仍需要不断地调整修理。即便如此,也只有60%左右的生产效率。

案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中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的确定合同的细节,而只是想当然认为不会发生纠纷,并且对合同条款认识不清楚,最终上当受骗,而且不能挽回损失,给厂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因此,在谈判中,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确定谈判的细节和签约的细节,不能马虎大意,否则容易引起纠纷,于已于人都是不利的。

细节决定成败。交易过程中,往往是一个细节决定了全局的命运。所以,谈判人员在确定交易细节的过程中,要有重视细节的精神,不能忽视任何一个细节。

另外还值得注意,谈判是一个斗智的工作,可能的情况是,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不顾其他,有时候为了自己利益而欺骗对方,尤其是对于不熟悉的客户,或者不是长期业务合作的客户。这时候,就要小心谨慎,不能自以为是。而要在合同签署之前,确认每一个细节条款,对于不合理地方,要及时指出,共同商讨,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宁愿放弃这次谈判。

当然,还要注意,合同的细节一般来说应该由双方商讨制定,不能由一方单独确定。否则,即为无效的条款。

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六篇】

一个独特的滑板斜坡被安装在里约热内卢的弗拉门戈公园,斜坡是可口可乐标志经典的白色条纹。远处看,是一块极其简约到只剩logo的广告牌。近看,广告牌上的飘带则是立体的。这一活动的目的是鼓励青少年发现了有趣和乐趣的活动,激发有更积极的生活。

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七篇】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

(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八篇】

在瑞典乌普萨拉,冬季日照时间很短,可能吃午饭时阳光还很好,但午饭后一会天空就逐渐暗下来。在这样的环境中,即使是瑞典人多少也会有些压抑吧。不过,现在,当你走到乌普萨拉街头的一个可口可乐公交站台,当可乐自动售货机感知你到来时,便会在黑暗中亮起暖暖的红光;接着广告牌开始播放瑞典夏季草甸美景,音响里传来欢乐的鸟鸣,一朵朵鲜花投影在地上,伴随着有加热功能的广告灯,好像一下子就阳光明媚,身在夏天啊!此役作为圣诞节#reasonstobelievecampaign的延续,可口可乐继续为人们找回生活的温暖,就像冬日里一杯热咖啡,好暖心啊。

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九篇】

注明案例分析的题目,参与人员等等必要事项。

第一,案例分析概述(小型的案例一般省略)。

案例本身的特点,经过深刻领悟、仔细研究分析的关键点。

第二,案例陈述。

案例全盘陈述和删节陈述,但是,要严格保留案例的实际性。要全面、翔实。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尤其是真实情景中的关键因素不可遗漏,特别要突出情境中的要素间的冲突——人物间的冲突、行为与结果的冲突、决策中的困境和困惑。

针对第一种类型,该部分就是对已经提出来的问题进行逐步深入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针对第二种类型,该部分要求学员在深刻领会案例设置意图的情况下,自行提出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深入讨论,选择合理的策略和方法;针对第三种案例,该部分是印证和完善新的理论的部门。毋庸置疑,这是案例分析报告的关键部分。案例分析是案例写作中的关键部分,要注意由案例透视理念的冲突与变化,透视深藏于行为背后的乃至潜意识中的理念是什么。分析要注意条理清晰、将行为的意图和结果以及当时的情景反复比照,联系相关理论,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在反思中提升经验。分析中要注重问题解决策略的情景适宜性和合理性。

第四,结论。

第一步:仔细阅读案例,明确写作目的。

要想将1篇案例分析报告写好,对案例的透彻理解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给出的案例描述是作者进行写作的依据,报告的所有分析论述都应与其密切相关。

一般来讲,作者对案例至少要进行两类阅读——泛读和精读。泛读让作者对整个案例有初步认识,而精读则是在比较分析后动笔写作的基础。

对案例描述进行泛读时,作者不能漫无目的地浏览一下案例梗概就完事大吉了。第一次泛读要求作者对整个案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在阅读过程中,不仅要阅读文字叙述,还要阅读其中的图表、数字以及附录资料。更为重要的是,要将案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确认,如案例的主题、案例中机构的成功之处、存在问题、发展趋势、所涉及的人物及人物间的关系等等,最好用笔勾画出来加以明确。

对案例有所认识后,再回过头来仔细阅读报告的具体要求,尤其是作者在报告中要加以回答的问题,以确定整篇报告的写作目的。与此同时,还需要注意提示中交代的作者的角色身份和报告要呈送的读者身份,在此基础上确定报告的写作框架。

第二步;明确案例分析需要的相关理论和观点。

在阅读过程中,最好将收集到的资料归类,可以将理论、观点或案例分别记载在报告中的各个标题之下,以方便在编排提纲及进行写作时使用。人们常说理论联系实际,案例分析报告的写作则要求将实际与理论相联系,因此这一步骤在写作中非常关键。

第三步:注重细节,精读案例并加以分析。

这一阶段的阅读就是前面提到的对案例进行的精读,需要作者对案例进行反复、细致的阅读,以求透彻理解整个案例的详细情况,从中获取报告所需的定量和定性信息。

在这一阶段,作者在阅读过程中需要注意五个要点:

第四步:拟订详细的写作方案。

制订一个详细的写作方案是保证报告顺利写作的前提,而写作方案的制订必须要考虑报告的写作目的、根据提示需要回答的问题以及规定的格式和结构。

首先,要将案例中的信息以及阅读中分享的“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例精彩10篇”,去粗取精。

其次,编写主次标题,然后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安排。起草报告的草稿时,可将这些标题看作问题一一作答。当然,这些标题在写作及修改过程中可以改动。

最后,将相关资料信息(包括案例和相关理论中的支持性证据)进行分类,然后划分到各级标题之下,为报告拟订初步的写作方案。

在这一步骤,主要将上一步完成的写作方案中已条理化的资料,按照方案中的标题或者问题,归纳整理成段落。此时,需要根据整篇报告的字数要求,考虑每一段落需写作的字数。每段开头要写出概括整个段落中心意思的主题句,然后展开分析和提供论据。如何展示自己的看法以及案例中的事实与相关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作者要特别注意的。

第六步:编辑校对草稿,打印上交作业。

案例分析报告的最后一步与调查研究报告的最后一步没有多大出入,可参照那部分内容,不再赘述。

报告格式及案例分析范文【第十篇】

行政案例分析是开放教育专科行政管理专业的专业选修课,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应当掌握的主干课程。该课程采用案例教学,以模拟政府功能运行的体例,顺应案例教学的特点,立足于全面传授行政管理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该课程根据公共行政学一般理论框架以专题形式予以展开,较为系统和全面地体现了公共行政学各种基本主题及其相关理论要点,而且所选用的案例基本上都较好地反映了相关主题领域我国公共行政实践中的前沿与热点问题,由十章组成,主要内容有:行政组织、行政职能、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行、人事行政、行政法治、行政监督、行政绩效、机关管理。学好这门课程,对于进一步加深对公共行政学的相关理论的理解,对于提高行政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对于需要拓展知识面的电大学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行政案例分析》课程综合性作业写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案例分析》课程综合性作业写作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从开放教育行政案例分析课程综合性作业考核方案来看,学生在完成作业时一定要主要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注意选题要求。开放教育《行政案例分析》课程综合性作业考核方案在省电大学习平台上,学生必须按考核方案指定的十个作业案例中选择一则案例,其他相关的案例及其分析报告暂不受理。其次,要注意案例分析报告的写作要求。案例分析报告要求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案例简介,要求对案例进行整理归纳,简要概述案例的中心思想(不超过500字)即概要描述案例的基本内容,讲清楚案例究竟说明了什么,是什么。第二部分为案例分析,要求运用公共行政学的相关理论知识,阐释案例中反映的公共行政现象,分析案例中问题产生的原因,探讨其解决对策或防治措施(不少于800字)。再次,案例分析是按照阅读案例、分析案例、提出解决方案的过程来进行的,应当经过缜密分析与反复推敲提出解决方案,还需要对案例分析过程与结果进行总结与提炼,给出从案例分析中可以获得的启示与借鉴,提出有待进一步需要研究的问题。

1.在写作案例分析报告的时候要明确观点,一个案例反映了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这个社会现象往往折射了很多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问题,同时也能用多种理论、多种视角去审视它。但因为我们的分析报告字数有限,且一个好的报告的基本要求就是主题明确,论点突出,故切忌发散而不聚焦,所以,这一步需要同学们根据所选择的案例筛选和提炼出唯一的一个核心论点或理论命题。在分析过程中要寻求理论依据。根据案例内容,为上一步提出的论点寻找论据,并采用逻辑推理的形式对其加以论证。此过程要求逻辑严密,论证有力,且要紧密结合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切忌谈理论就只谈理论,讲案例就只讲案例。在完成案例分析报告的过程中可以查阅一些资料,我们教材中的这些案例都是一些新闻事件改编过来的,很多现实的问题,很多新闻媒体和学术界都会有一些评论和研究。

2.学生在写案例分析报告的过程中,可以结合案例后设的问题来思考并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来完成案例分析报告;如果对案例后设的问题进行分析有难度,也可以结合现实谈谈自己对案例所反映问题的感受和得到的启示。

3.在完成案例分析报告的写作中,值得提醒的是要分段落,分层次来写,不要1篇从头到尾就一段,要求把观点提炼出来作为标题列出来,这样老师在审阅时能快捷地把握你的主要观点。

四、作业对提交方式、提交时间、字数、格式等都有相关要求。

1.作业提交方式:上传至综合性作业终考平台(http://zh.hnrti.com/)。

2.作业提交时间:如:2014年12月15日—1月15日。

4.格式:案例分析报告三号宋体加粗居中,副标题(案例标题)四号宋体加粗居中,案例简介、案例分析用小四号宋体加粗,正文文字字体五号宋体,全文行距为固定值22磅。这样且不说内容怎样,至少一眼看过去觉得格式很规范,给老师审阅时留下好的第一印象。最后就是分析报告切忌不要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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