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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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汇编

 

目录

 

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

市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6

区贯彻实施消防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14

关于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27

 

 

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们从3月底开始着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xx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建设工委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4月初,召开筹备会,深入研究《消防法》,确定执法检查重点;4月中旬,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消防局等10个部门和x镇等8个镇街关于《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5月份,对7个镇街开展实地检查,对20个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消防法》实施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自xx年4月《消防法》修订并实施以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有关规定,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改善。全市火灾起数从xx年的673起,降到xx年的256起,平均降幅达36.3%。二是消防安全体系进一步健全。强化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考绩督导,推进消安委办实体化办公,充实了基层消防安全力量。三是防火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明显增强,消防车等大型消防救援装备得到增强,并着力推进了“智慧消防”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市政府在《消防法》贯彻实施中所作的努力。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升。一是《消防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不足。部分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消防法》的学习不够深入,对自身职责认识还不是很到位。大部分党员干部未经历过消防逃生演练,不熟悉火灾逃生面具、逃生绳等消防自救装备。二是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依然盛行。部分企事业单位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的意识仍未扭转,如乐成街道小商品市场部分国营单位出租店面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挤占消防逃生空间;部分建筑电力线路老化、私搭乱接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到位;部分企业把消防安全常规要求置于脑后,消防自查、安全值班制度流于形式,甚至有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且不能熟练使用消控设备的情况;部分出租房业主和租户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到位,如消防安全未达标的房屋被出租、出租房内消防器材保养维护不及时、租户退租时私自带走消防器材等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消防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存在短板,群众不能识别消防安全标示、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处理初始火情、不关心逃生线路等现象依然比较普遍,去年发生在铂金湾的高层建筑火灾,业主的消防自救能力不足是造成惨痛结果的重要因素。

 

(二)消防基层基础仍需不断夯实。一是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部分工程、市政车辆非遇火警擅自开启公共消防栓取水;景湾花园、府东嘉园等小区由于建设质量不高、后期维护不到位,消防设施破损,消防用水管道、水泵等无法正常使用。二是专职消防站建设投入不足。部分乡镇(街道)存在专职消防站场地不固定,专职消防队工作强度大、待遇低、人员流动大,消防救援装备制式不统一、超年限使用等问题。三是“两类场所”的准入登记制度未真正建立。xx年我市提出建立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制度,但具体流程未细化,处罚措施未明确。各乡镇(街道)的执行标准也不统一,目前大多对在租出租房整改后颁发准入卡,但对未整改的出租房虽不发放准入卡却没禁租,没有起到前置审批、卡死准入关口的作用。而对“两类场所”的违章处置,部门和乡镇(街道)均存在畏难情绪,属于准入登记政策较难覆盖的区块,安全隐患较大。

 

(三)部门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一是部门间的消防安全职能没有完全理顺。机构改革后,公安机关由于职能转变,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发挥被限制,而且消防整治中采用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前置审批流程更加繁琐,难以形成社会震慑效果;部分消防审批权限从消防局划转到住建局,但人员没有划转,消防设计审验的专业力量被削弱,而且消防设计审查与住建局对建筑功能的审查存在技术要求上的区别,容易出现同一个部门对同一建筑审查意见打架的情况。此外,《消防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也未得到有效落实。二是部门间的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凝聚。机构改革和《消防法》修订后,一些部门参与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相关部门没有合力妥善解决部分未验收工程被投入使用的问题,特别是部分涉及山老区群众的移民安置小区由于未验收就分房入住,出现各类消防安全问题和住房质量问题,群众反响极为强烈。三是各类消防技术人才的培养还很滞后。本次检查中,有关部门反映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执法力量和审验力量不足;部分基层网格员知识水平不高,消防安全知识和能力储备不足,难以胜任基层消防整治的指导工作。

 

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应急、消防、宣传、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有针对性地宣传消防法律知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逃生自救能力;指导重点防火单位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自防自救水平。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市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消防专业力量的统筹配置,进一步明晰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执法合力。住建、消防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消防设施布局的技术性审查。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防止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和违建后重复改建等情况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准入登记制度,实现“两类场所”准入登记全覆盖;加大对“两类场所”用电消防安全的指导和监管力度,继续推进电瓶车集中充电点建设。要加大对消防重大安全隐患点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移民安置小区、城中村安置小区、老旧小区等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在整治政策和资金上适当予以倾斜。国营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在租在用建筑的整治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适时对全市消防栓、消控室等消防设施进行彻底普查,解决消防设施损坏、非消防车辆在公共消防栓取水等问题。加强对学校、商场、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控室人员持证上岗和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切实加强综合救援能力建设。市政府及各乡镇(街道)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充分保障消防工作经费,维护消防队伍稳定。要统筹推进消防站布局规划,支持淡溪等乡镇(街道)专职消防站的建设。保障一线消防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队员配齐配好制式消防装备,并做好更新维护。要加强专业消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对消防审验人员和网格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相关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消防工作的职能,与消防救援机构一起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提高队伍的战斗能力。

 

 

市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根据xx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消防事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安排执法检查,成立以副主任张荣海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消防法律法规。9月17日,检查组到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了调研,了解掌握全市消防工作基本情况。10月9日,检查组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市直10个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10月12至13日,检查组先后赴汝州、宝丰、舞钢、卫东等地,对部分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医院、企业、基层社区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了解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二、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条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了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一)逐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明确成员任务分工,建立完善工作规则和流程,健全联席会商等机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内容,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着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两级将消防业务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五年来共投入4.54亿元。实施了消防装备提质升级工程,新建普通消防站7个、小型消防站10个、训练基地1个、指挥中心1个,新建市政消火栓1629个。舞钢市把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三)不断强化火灾防控工作。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政府多部门联动,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排查,查出隐患问题732条,取缔、关停养老机构13家。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累计检查单位61.5万个,整改排除重大隐患32处,临时查封3957家,行政拘留2126人。扎实开展消防三项治理,全市共排查“九小”场所沿街门店6.1万家,高层建筑866栋,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7万处。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累计组织宣传5200余场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四)大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联勤联动和综合保障等工作机制,细化了响应等级,明确了22家联动单位职责任务,确保发生火灾事故后有效联动、高效处置。组建抗洪抢险、化工灾害处置等特种灾害救援专业队,建成市级救援突击队3支、县级攻坚组12支,不断提高应急处突作战能力。先后成功处置了叶县“4.15”LNG天然气槽车泄漏起火、舞钢市“7.21”钠化合物遇水燃爆事故和汝州市“7.22”二甲苯槽罐车侧翻等急难险重事故。今年汛期,汝州市、鲁山县、叶县等地遭遇严重洪涝灾害,集结水上救援专业队,出动车辆168辆次、参战人员1067人次,成功营救疏散转移群众2500余人。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消防管理体制及相关权责关系有待理顺。一是消防监管权责不匹配、不一致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改革方案规定,省级以下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双重领导;同时,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本级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具体负责实施,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消防救援机构与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管权责不明晰、不顺畅。另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有待强化,存在有责无权现象。二是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住建部门与消防救援队信息共享不够,沟通不畅;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尚未建立。三是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刚性不足。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三管三必须”主体意识不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二)消防安全风险依然凸显。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日益增多,结构复杂,火灾荷载大,疏散救援难度高,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没有严格落实消防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缺少疏散通道、经营生产住宿违规“三合一”、居住场所加装防盗网、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部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缺乏应急演练,存在生命通道堵塞占用;老旧小区、群租房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设施老旧、线路老化,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三是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不少群众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缺少火灾自救逃生常识,自救能力不足。

 

(三)消防安全基础依然薄弱。一是基础设施欠账,消防救援力量分布不均。一些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未同步建设消防站。全市92个乡镇,只有16个建有专职消防队。全市26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28个传统村落因位置偏远,存在消防力量保护不够或无专人管理问题。二是新业态新材料消防安全风险突出。储能电站、平台经济仓储物流场所、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外保温材料等消防安全风险凸显,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面临新挑战,装备器材保障存在差距,尤其是缺乏应对高层建筑、化工灾害事故的特种装备,地震、洪涝等特种灾害救援专业训练不足。

 

(四)消防执法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一是消防监督执法力量不足。消防安全执法服务和消防救援等专业性强,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体系更新慢,对新标准、新规范不熟练,现有力量难以适应形势需要。二是基层消防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按照国家编制体系,消防救援力量只设到县一级,多数乡镇(街道)未设消防专门机构,基层消防工作存在人员不固定、业务不专问题。三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队伍亟待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涉及160余部国家技术规范,专业性强,职能移交住建部门后,人员未随之划转。目前,全市住建部门普遍存在机构和人员缺乏问题,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或非正式人员,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五)灭火救援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我市消防救援编制总数360名,占总人口的万分之0.72,略高于全省百分之0.64的平均水平,但远低于全国万分之1.37的平均水平;全市现有专职消防队员484名,多为合同用工,工资待遇偏低,影响了队伍稳定。二是消防救援装备器材保障存在差距,缺乏应对高层建筑、化工灾害事故的特种装备,缺乏应对地震、洪涝等特种灾害的实战化、专业化训练设施,难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作战需要。三是应急指挥联动机制不完善,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未纳入统一调度指挥体系。

 

四、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一是理顺消防救援机构与相关部门的体制关系。深化消防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权责明晰、协调顺畅,确保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提高效率。二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将“三管三必须”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增强刚性约束,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三是充实配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队伍。强化住建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审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消防设计审验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能力。

 

(二)健全消防监管机制,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一是推动行业部门建立消防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行业指导、管理和考核,将消防安全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重大隐患和火灾事故的追责力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健全火灾隐患常态化治理机制。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定期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生命通道、消防产品市场、沿街门店、老旧小区燃气安全、“多合一”场所等专项治理,强化对小微企业、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场所的监管,严格管控彩钢板等易燃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三是完善基层消防监管机制。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乡镇(街道)消防专干,开展日常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机关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建立公安派出所对农村消防指导监督机制,提升基层消防监管效能。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提升灭火救援能力。一是强化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体系和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制度,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二是提升消防救援设施建设水平。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推行“普通站+小型站”布点模式,推动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织密消防覆盖网络。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和管理,增加救援物资储备,增配特种火灾扑救装备,增强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能力。三是提升灭火救援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中的作用。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科普教育场馆等,有针对性的开展火灾预防、自救逃生等宣传教育。加大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特殊行业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村(居)委会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主动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强化火灾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宣传效果。

 

(五)进一步完善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把《xx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调研计划。

 

 

区贯彻实施消防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及实施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安全稳定和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消防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作为xx年监督工作的重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组成了以常委会副主任xx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xx年4月中下旬,对我区贯彻实施消防法及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xx、xx、xx进行检查,通过听取各级政府汇报,考察消防指挥中心、消防队伍建设,抽查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和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了解消防法及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同时委托其余9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在其行政区域内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及实施办法,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改善消防基础建设,提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成效,全区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提高,为保障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上保持平稳,连续16年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责任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自治区、市、县三级均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消防工作。公安消防、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区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将消防安全视为民生工程来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考核,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职能部门按照“突出重点、分级管理、全面监控”的原则,建立起“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和“定人、定岗、定量”的消防监管模式,强化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等场所的监管。社会单位通过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活动,提高社会单位排查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二)加强宣传培训,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

 

一是采取多形式、多媒体扩大宣传。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广告、场馆等“六大平台”加大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渗透力。据统计,xx年xx各级电台、电视台共播出消防工作的新闻1718条次、专题85条次、公益广告1331条次、频率12487次。xx市依托xx江公园建成市内首座消防文化主题公园,xx市500家建筑工地外墙打造消防宣传“墙文化”,xx市消防常态化宣传覆盖了全市200个大型LED显示屏、27块大型户外广告牌、80家银行网点显示屏和2000多米围墙,北海市开辟专栏、“三微(微信、微博、微电影)、摄影大赛、志愿者行动等形式推动消防宣传,消防宣传全民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依托学校、企业、单位、社区、文化站、消防站等阵地举行多种形式的消防法制培训和知识培训。xx年以来,全区举办各类消防培训班184期、培训14622人,其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11081人、消防服务中介机构和其他人员3541人。

 

(三)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防火救灾能力得到提升

 

一是逐步完善规划。xx年以来,全区县级以上城市、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率分别达100%、93%。xx年自治区政府将消防规划专篇纳入xx“十三五”规划,审议通过了北部湾经济区消防发展规划(xx-2030),西江—珠江经济带消防发展规划得到全面推进。二是逐年加大经费投入。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出台了《xxxx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各地多措施、多渠道逐年加大地方消防安全经费投入。xx年以来,全区消防经费投入达33.06亿元。三是稳步推进设备装备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消防站82个,使全区消防站达到156个。新增执勤消防车644辆、消防船2艘,新添消防器材18.3万余件(套),配备个人防护装备12.2万余件(套)。全区新增市政消火栓4343个,现有消火栓18609个。四是有效改进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大力推进农村集镇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完成桂西北4个市14个县区2237个少数民族村寨的防火改造任务,惠及20.1万户100多万群众。五是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xx年以来,全区累计投入信息化建设经费6305万元,完成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图像和语音综合集成、3G/4G单兵图传系统、车辆GPS定位系统、业务信息数据灾备系统、4G移动手持APP办公终端等项目建设。

 

(四)强化源头管控,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整治

 

一是实行联合把关。住建、安监、教育、民政、文化、卫计委等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把消防关口,对挂牌督办单位不予行政审批,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函告消防部门。二是实施常态化监管。分行业、分重点、分时段开展排查,通过落实期限、分期整改、落实责任人及保障措施等手段,消除重大火灾隐患。xx年至xx年,全区共检查单位53.8万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51.6万余处,责令停产停业4791家,临时查封7937家,罚款1.29亿元,拘留1580人。三是开展专项治理。xx年以来,全区先后部署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等16项专项整治,开展了消防控制室、中小学校舍、社会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等24项专项检查。xx市还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开展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非法改装等问题。各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916家,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44处。加强了隐患源头管控,使全区公共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五)着力夯实基础,队伍建设不断壮大

 

一是加强消防部队建设。截至xx年底,xx公安消防总队辖14个公安消防支队,119个公安消防大队,156个公安消防中队,编制员额3904人,其中干部1442人,士兵2462人。二是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目前全区共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59个、企业专职消防队147个,共有267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476名消防文员。三是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区共建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9xx个,招募志愿者9万余人。目前,全区已基本建立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为辅助、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的消防力量。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社会整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检查发现,消防宣传的普及面、影响面还不够广泛、深入,部门协作和媒体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合力,消防宣传的针对性、手段和措施有待创新和改进,尤其针对农村留守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视法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一部分群众消防技能欠缺,不掌握基本的防灭火、逃生自救常识。消防宣传培训仍然存在盲区和死角,如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消防工作负责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重点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轮训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力

 

少数地方政府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行业的安全职责仅仅停留在文件和讲话中,未能认真履行。行政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消防工作联动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监督执法部门之间尚未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群防群治的格局有待完善。有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火灾隐患消除不彻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执法检查发现,钦州市玉柴石化由于管理不到位,xx年、xx年连续两次发生火灾事故。

 

(三)消防安全规划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我区部分市、县级消防规划已经过期,尚未及时修编,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不符,全区普通建制镇消防规划缺编率为14%。市政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尚未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城市原来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不合理,在建设新的城市区域时虽有消防规划的内容,但由于地方经费不足,造成规划执行不到位,构成新的消防安全隐患。部分市、县在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使用等环节出现了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农村发展规划中未统筹考虑消防设施,农村消防通道、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配置与消防安全要求差距较大,全区农村地区仅建成30个消防取水码头。

 

(四)消防安全投入不足,形势仍然严峻

 

消防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保障。我区有11个县区未按要求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还有4个县(区)消防基本经费、5个县(区)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未达到最低保障标准。部分县消防大队业务经费未归口消防部队管理,仍由地方财政部门代为核算。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存在公共消防设施历史欠账多,消防站布点少、消火栓缺乏、消防装备量少质差等问题。虽然我区各级财政部门对消防经费的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与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和西部省份相比仍有差距。据统计,全区应建消防站187个,实有156个,缺建31个,缺口16.6%;公共消火栓缺建率为19%;各地消防装备配备普遍缺乏处置超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等特殊场所火灾的高精尖车辆器材装备;全区消防部队目前还没有配备大流量拖车炮、多剂联用消防车等石化火灾扑救专业车辆装备,特别是钦州、北海、防城港三市石化集中区,消防装备建设远远落后于全国其他同等石化集中区水平。石化行业消防安全形势不乐观。我区北部湾沿海城市石油化工企业呈快速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但由于石化企业防火标准低,加上受财力水平限制和行业监管不力,一些化工企业的火灾、爆炸事故还时有发生,隐患严重。农村消防工作还比较薄弱。农村消防工作无论在基础建设还是资金投入保障上都远远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亡人火灾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五)安全整治不彻底,火灾隐患仍存在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极易诱发火灾事故的隐患。少数消防安全建设不规范、不到位的单位,虽然多次挂牌整改,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佳。还有数量众多“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中区域,一直未能得到全面有效的整治,火灾隐患突出。如中央综治委、公安部警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还有xx市万秀区“城中村”集中区域、玉林市玉州区商贸市场集中区域、xx市桂平市违法建筑集中区域未完成整改,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北海市合浦县两广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展缓慢,自治区挂牌的区域性隐患有六处没有完成整改,全区仍有101家重大隐患单位至今未摘牌销案。xx市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仍高发频发,今年以来发生了150多起火灾(占火灾总数的25.6%),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烧毁电动车1021辆,直接损失154万元。

 

(六)消防力量不足,综合训练基地欠缺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和应急救援任务日益繁重,消防现役编制已远远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我区还缺公安现役消防员3150人。合同制消防队伍是灭火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但待遇低、保障差,与所承担的职业风险极不适应,造成人员“留不住”、“过渡下就走”,影响了队伍稳定。全区实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59个,缺建160个,有乡镇专职消防员1071人,尚缺872人。志愿消防队和农村、社区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滞后和财力紧张等影响,建设缓慢、整体发展水平较低。此外,全区还没有大型的消防综合模拟训练基地,现有训练场地狭小、设施简单,一些综合训练项目无法实施,制约了部队灭火应急救援训练的开展。

 

(七)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信息沟通不畅

 

公安消防部队除防灭火任务外,还承担应急救援职能。“十二五”期间全区消防部队年平均接警出动达到10238起,比“十一五”时期上升57.3%。目前全区的应急联动机制还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多点投入”的现状,未能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不能适应应急救援作战快速协同处置的需要。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要利用“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作为学习宣传的契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实现消防宣传“全覆盖、无盲区”。要创新消防宣传形式、内容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灭火和逃生技能。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建议各级政府参照xx市政府出资购买消防服务的做法,加强对社会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志愿者的指导和培训。要建立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消防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消防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健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落实的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规划落实,提高执行力

 

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统筹发展城乡消防工作,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队站、供水、通信等纳入城镇化总体规划和城镇改造,并积极推进、带动农村消防事业的发展。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切实解决违章建筑和机动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问题;对全区公共消防设施状况进行排查,保证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发挥功效,特别要对消火栓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并明确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确保及时进行更换和维护。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发改、住建、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严格定期检查消防规划的落实情况,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解决有规划不落实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

 

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加大钦、北、防地区消防专项经费支持力度,对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解决消防投入不足困难。推进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切实解决新建、扩建城市道路的消防设施配套,特别是消防栓缺配问题。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增配常规器材和特种防护装备建设,逐步配备一定比例的“高、精、尖”消防装备器材。各级政府应严格按照区、市、县三级规划的要求落实培训基地建设任务,并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

 

(五)进一步强化重点整治,从源头减少消防隐患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下大力气抓好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十小场所”(小学校、小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场所等)、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和公众聚集场所火险隐患等消防薄弱环节的整治工作。对难于整治和新型的火灾隐患重点防控地区要采取挂牌督办等措施切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石化行业要加强对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的专项和经常性检查。要重视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对火灾易发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要加大力度对电动车停放点进行整治、对非法改装电动车现象进行严查,设置独立的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区域,切实排除城中村及人员密集区域的消防隐患。

 

(六)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消防现役编制不足问题。要研究出台政策,从经费投入、装备建设和管理、人员待遇等方面对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特别是合同制消防队建设进行规范,保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人员的稳定。探索建立北部湾石化企业专业救援队伍,进一步充实专业应急力量,全面提升石化企业应急救援水平。

 

(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应建立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与各应急联动单位应急指挥平台对接,对气象、水电、医疗等信息资源实现共享,实行扁平化调度指挥。要根据本地区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区域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协调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演练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八)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规章,推进消防法制化建设

 

建议自治区政府尽快出台《xxxx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xxxx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和修订完善《全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水源监督管理和进一步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范围。根据xx石化产业发展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区更加严格的《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针对xx市消防安全管理实际需要,建议xx市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结合近年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适时启动对《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修订。

 

关于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常委会议: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代理主任xx为组长,部分州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司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于5月中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及xx、xxx、xx县(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其他县市书面汇报),并深入部分商场、医院、重点企业、消防队(站)、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采用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近年来,我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较好地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年增加公共消防投入,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消防队伍战斗力,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火灾隐患。全州消防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消防情况汇报,亲自带队深入消防一线检查指导。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将其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中,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政府领导主动作为,带头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在重要节日节点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季度推动工作开展。州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延边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保障了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落实监管职责。全州各级政府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积极宣传贯彻“一法一例”。相关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并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力度,逐步形成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三是强化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推动建立微型消防站,每年组织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人员和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逐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全州共建有市政消火栓835处、水鹤172处、取水码头8处,重点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144处,消防水源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器材配备逐步完善。全州消防救援队伍现共配备执勤消防车107辆,一次性载水量为746.5吨、泡沫99吨,配有消防船艇17台,基本个人防护装备14457件(套)、抢险救援器材2168件(套)。三是消防经费保障逐年增加。“十三五”以来,全州各级政府不断增加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xx年到位资金8128万元,增长10%。通过多年的建设,实现了载水量、高层救援、空投救援等装备配备的跨越式发展,全州作战单元车辆配备,在全省率先达到100%。消防救援通讯在全省率先达到城区覆盖率100%和乡镇覆盖率80%以上。

 

(三)消防安全治理进一步深化。一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xx年以来,全州共检查社会单位113225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6312条,责令“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单位1528家,临时查封单位1512家,治安拘留473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二是加强专项整治力度。近年来,以冬春和夏季等季节性火灾防控为基础,全州先后组织开展了养老福利机构、外墙保温材料、综合楼及歌舞厅等针对性专项整治。先后责令拆除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6000立方米,整治综合楼及歌舞厅隐患348处,整治手续不全的养老福利机构隐患93处、关停取缔27家、立项新建10家、转移安置老人870人,并推动整改了延边城市展示中心等四家州级大型活动场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加强基础防控措施。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逐级明确了消防工作责任人和管理人。深化智慧消防建设,投入190余万元建设了城市消防远程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全州125家重点单位接入监控体系中,实现了实时监控。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漏电保护器43511个、巡更打点设备5612个,通过强化物防技防手段,有效提升了火灾防范能力。

 

(四)消防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不断增强。全州消防部门年均接出警1700余起,在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相继完成了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保任务以及抗击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连续13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二是社会应急救援能力有所提升。建立了区域联勤联动联战机制,将微型站、小型站、专职队和社会应急救援联动力量全部纳入消防应急救援作战体系。建立125支易燃易爆单位内部工艺处置队,公安、气象、地震、水利、消防等部门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建设,11个行业的14名专家组成灭火救援专家组,协助科学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社会面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所提高。

 

(五)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入。组织策划了12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在特殊节点由3大电信运营商向全州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100余万条次,录制电视专访24期、专题片6部、曝光火灾隐患单位12家次。将消防教育纳入党校教学计划,组织讲座18次培训2000余人,聘任102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推进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制作了1200余份《典型火灾警示录》光盘,累计放映1000余场、观众3万余人,消防宣传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州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火灾隐患问题依然突出。目前,我州尚有6家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完毕,其中,xx、图们、敦化、珲春、龙井、xx各1家。尚有25家无手续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院尚未整改完毕,其中,xx3家、图们2家、敦化和xx各1家、珲春和汪清各5家、龙井8家。此外,一些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自身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到位,存在侥幸和应付心理,导致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动态火灾隐患现象较为突出,有的商圈建筑附近及老旧住宅小区消防车道被占用停车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消防安全监管不够到位。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部分行业部门涉及到取消、重组或合并,工作职责也有不少调整。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而消防部门不再负责此项工作。当前正处于改革过渡期间,有些部门工作人员对新的职责认识不清,对具体工作内容掌握不明,使得消防工作未能很好的衔接。大部分行业部门虽然重视消防工作,可在具体落实上缺乏独立履职能力,过分依赖消防部门,履职尽责的工作意识和水平有待提升。个别行业主管部门疏于消防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不积极主动,导致消防安全隐患增多,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三)消防基础建设仍有较大差距。一是消防信息共享水平较低。“智慧消防”还缺乏成熟的技术和管理机制,一些有价值的公共信息资源和商业数据及重要的应急救援建设系统尚未纳入全州信息化消防平台。二是消防站建设数量不足。全州消防救援队伍现有8个大队、11个中队,指战员388人。对现有消防站执勤情况来说,负责火灾扑救的半径较大,不能在有效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置。如xx国际空港开发区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二十多家,附近的xx高铁站、朝阳川镇及三道湾镇均无消防站。三是消防水源建设尚显滞后。根据实际,应建设市政消火栓1385处,现有835处,完整好用的有695处,损坏率16.77%,总体欠账550处。现有市政消防水源,还存在被圈占、埋压、锈蚀、损坏等问题。四是消防车辆等装备还不齐全。消防部队转隶改制后,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但现有车辆装备仅能满足普通灭火作战需要,且10%以上已经服役超过10年,难以满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配备要求。如,只有xx、珲春分别有一台54米、53米高的云梯车可用于50米以上高层进行救援,而全州各县(市)50米以上建筑已经大量存在。另有装备维修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灭火侦查机器人、8旋翼载重无人机和百米登高云梯车等装备未配备,特种防护、侦检、破拆、救生、堵漏输转、洗消排烟、水域救援等器材也需补充。五是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征召不足。我州消防人员配备与国家规定标准相比缺配较多。目前,全州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30支,按照相关标准,我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该达到645人,但仅有队员398人,数量严重不足,其中有50%的合同制消防队员没有编制。另外,全州消防部门一线监督执法人员严重短缺,目前仅有24人,人均年检查单位超过2070家次,任务繁重。

 

(四)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一法一例”的宣传教育还存在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形式落后、手段单一等问题。一些地方、单位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投入不足,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很少关注公共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消防安全状况,不会使用灭火器具、不会扑救初起火灾的现象较普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几点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依法全面加强和创新消防管理工作,努力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我州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要狠抓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扛起责任。通过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的职权范围,理顺工作关系,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责任机制。二是强化政府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好政府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消防管理社会化体系。对火灾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的消防安全问题,由辖区政府出面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攻克难题。三是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社会单位制定并执行好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推动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有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二)要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一要认真履职尽责。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各负其责、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和制度,制定消防宣传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二要全面加强监管。各行业部门要对监管领域、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派出所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人员、组织、经费、培训等保障工作,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基础。三要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各行业部门要积极配合,不断加大火灾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如采取限期整改、搬迁、取缔等强有力的措施,尽快整治养老院手续不全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对商圈附近、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等消防通道被占用现象的整治,有效保障人员聚集区域的消防安全。

 

(三)要不断完善消防基础建设。一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智慧消防”纳入数字延边建设之中,加快建设进度,研究将消防应急救援相关系统纳入全州信息化消防平台。二要加速推进消防水源建设。出台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市政消防水源在规划、投资、建设、验收、维修保养、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责任,切实解决消防水源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尽快补足消防水源欠账。三要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召力度。按照标准加快补齐专职消防队员,同时给予政策保障,尽快解决身份编制、工资待遇等问题。

 

(四)要努力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和水平。一要持续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要抓紧配齐所缺消防主战车辆,更换超期服役车辆装备,优先保障消防队站建设、车辆装备等重点工作。要尽快配备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和干粉消防车。二要加速推进消防站建设。尽快开工建设和龙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消防站,在xx市新建完成1座消防站,并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要求,抓紧乡镇消防站建设,如,xx市朝阳川镇、汪清县春阳镇等专职消防队(站)建设问题要加快研究解决,确保乡镇消防队伍整体战斗力的提升。

 

(五)要持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一要扩大社会宣传面。在全面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强化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二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提示性、警示性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黄金时段播放消防公益短片和提示字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型媒体,重点宣传预防火灾、逃生自救等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要加大培训力度。重点抓好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防火单位和重点岗位职工以及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消防教育培训,提升防范和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

 

  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任重道远。面对新的消防形势和问题,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一法一条例”,坚决守住安全红线,不断推动我州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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