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例8篇】
法律援助工作有效提升了社会公平,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推动了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24年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执业律师援助向协调、指派、购买社会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转换。重点为妇女权益家庭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重点将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劳动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问题、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事项。我中心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8件,其中刑事45件,民事395件;代书30余份,认罪认罚168件。
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资源,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xxx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顾问团成员。顾问团内设12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应12个乡镇(街道),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各乡、镇、街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本级工作站的联系人,负责协调本工作站的.相关事宜。通过微信、电话咨询,现场解答,法律文书审查等方式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持续发挥“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工作站”的作用。律师值班方式采取比较灵活的现场值班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从而更方便贫困、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服务,能够更及时的为贫困、弱势群体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法律代书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全年两个值班律师工作站共解答各类咨询50余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68件。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县教育系统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我校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乡中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书记以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同时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月结合讲座、手抄报、作文、视频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的各项活动。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莫乎尔乡中学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巩留建设作出新贡献。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3
近年来,__市各级妇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切实履职尽责,完善服务功能,认真接待妇女儿童来信来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加强协调,大力实施“维权行动计划”,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合议庭制度、妇女法律援助制度等,实现了维权工作的统一规划。近五年来,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援助案件783件,占援助案件的2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有未成年人被告250人,均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审结离婚案件8960件,判决离婚的1807件,调解离婚的3513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0件,其中涉及女性260人;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万份,其中女性劳动者签订合同万份,占签订合同总数的42%;为万名女性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820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家庭纠纷、家庭报警1428起,查处侵害妇女案件1253起,其中刑事案件507起,治安行政案件746起,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1、建立完善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基层现有的资源,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普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在公、检、法、司建立少年审判合议庭、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岗66个。连续两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站点”建设达标活动,建立妇女维权站935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8个、乡级101个、村(社区)级824个。
2、开展普法、疏导、调处等工作。组建了500多具有一定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又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和调解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心理疏导、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县(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7县(区)人大任命了12名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五年来已参与陪审案件120多起。
3、加强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市、县(区)妇联均配备了专职维权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先后组织260多名维权干部参加市、县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监督员、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坚持举办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先后培训农村普法骨干6700多人次。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维权网络,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着力解决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各级法院在司法活动中认真遵循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优先原则,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特别是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对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住房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和引起纠纷原因的责任承担划分上,充分考虑妇女儿童所处的弱势地位和对儿童的健康成长给予足够的重视,坚决依法给予保护。近五年来,成功调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纠纷案、妇女毁容案、老人赡养和子女抚养等案件5970件。__年3月,崆峒区柳湖乡八里村老年妇女李芝洲被继子赶出家门,市、区妇联协助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手段为李芝洲追回占用的征地补偿款1。1万元,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崆峒区白水镇妇女朱小玲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离家出走,被人诱骗囚禁5年后逃回娘家,市、区妇联闻讯后,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为其母女三人解决了户口及最低生活保障,住上了廉租房。__年末,__县妇联受理__某离婚居住权受侵害一案。__某,女,57岁,__县__镇__社区东园居民小组居民。__年离婚后,外出打工,未将户口迁出。__年,在外打工多年的她回到原地,但居委会不承认她为该居委会居民,不划拨宅基地,致使她无处栖身。她多次找居委会班子,但因意见不统一未能落实。县妇联受理此案后,多次为她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帮助她妥善解决。县妇联工作人员在入村调查、了解情况并核实后,与民政部门、土管部门多次协调,要求__某享受该居委会居民的合法平等权益,希望镇政府出面解决。最终,居委会委同意为__某划拨宅基地一处,县民政局救助2万元,县妇联救助4600元,帮助她盖起了新房。此案在今年妇联系统维权维稳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中,被全国妇联评为三等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办理难度较大。由于弱势群体大多数生活在偏远农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特别是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的案件,他们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在遭强奸或家庭暴力等情况下,大多选择沉默,不及时报案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导致调查取证困难,加大了办理难度。
二是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妇联经费紧张,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拿不出专项工作经费,因此,捉襟见肘的法律援助经费与日益增多的法律援助案件矛盾凸现,使许多应该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法律援助站为妇女维权的阵地作用,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确保正常运转。继续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为符合受援条件的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要为弱势、贫困妇女减免诉讼费用,使她们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2、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为了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必须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培训。要将在工、青、妇、团、残等社团组织和法律院(系)等其它组织中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培训计划,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整体素质。
3、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村组。在偏远的村组要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偏远山区、农村的群众树立维权意识,让经济困难的群众在面临法律问题时懂得申请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加强,也有利于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4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情况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年月日――月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一是注重各镇援助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5
今年来,在局、乡领导直接关心支持下,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法制夹湖、和谐夹湖”这个目标,我们坚持以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我所共受理法律援助5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xx件。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嬉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制定完善九项服务制度。
二、是扩大了服务渠道。设立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创新开通了司法所微博,多型式多渠道接听群众的法律咨询,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
三、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举办了一次村联系点负责人法律援助培训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在圩镇、社区举办活动两次,悬挂标语3条,通过户的形式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位xx多份,法律援助进一步深入人心。
五、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6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把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民心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706件,其中,涉及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484件,为1544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解答涉及残疾人法律咨询10642人次,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放宽申请法律援助条件,将经济困难标准由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2倍,各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积极出台多种措施,进一步降低残疾人法律援助门槛。东营市对本市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滨州市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日照市对残疾等级为一、二等级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青岛市对涉及赡养、扶养、抚恤金、人身伤害、医疗事故等纠纷的本市一二级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均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整合部门资源,积极推进工作站建设,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当地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6个,普遍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转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工作联络机制等工作制度。开通残疾人来电来访“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同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申请服务。今年以来,已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194次。全省90%法律援助机构实现临街落地并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残疾人拐杖、轮椅等辅助工具,开辟残疾人专属等候区,体现人性化服务。
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品牌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通过现场咨询、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联系,开辟专栏,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及申请程序。今年全省已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294场次,为保障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7
xx市工商局检查支队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以查处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为工作重心,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办案主力军作用,加大对违规直销、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互联网经济违法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我队共立案查处案件37起,案值1273万元,至目前,已办结案件30起,已入库罚没款共计万元,没收未拍卖物品价值33余万元,两项合计万元。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竞争执法领域取得新突破。
规范直销经营取得新突破。为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直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
1、开展对辖区直销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了解辖区直销企业的经营情况;
3、积极完善并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直销监管工作水平。
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违规直销经营行为。
上半年,我队共排查直销企业经营网点35个,立案并办结违规直销案件2起,罚没入库共万元。
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取得新突破。针对近阶段贩卖走私无中文标签洋酒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我队开展了打击贩卖走私洋酒的专项行动,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贩卖走私洋酒案4起,没收走私洋酒400瓶,罚没金额预计达41万元。
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新突破。今年,检查支队根据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拓展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领域,积极开展竞争执法工作。今年我队对粮食行业、互联网络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检查,查处漳州某公司使用过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虚假宣传销售大米案,罚款11万元,并对2起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二)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今年来,我队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与英国国际洋酒协会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几大白酒厂家建立打假联络机制,形成合力,将打击商标侵权、贩卖无中文标签洋酒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整治相结合,重点打击销售假冒、贩卖无中文标签走私洋酒等食品违法行为,延伸食品监管执法领域,从严从重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队共查办食品案件起9起,案值万元,已入库罚没金额27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网络商务监管领域有新拓展。
针对网络商务这一热点领域,我队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网络违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检查支队成立网上巡查小分队,专人专岗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日常巡查,根据互联网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并根据巡查情况对涉嫌违法信息进行甄别、筛选后提交办案大队立案查处,现已对芗城某木业有限公司、芗城某服装店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龙海某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4起网络违法系列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有力打击互联网违法经营行为,促进了网络电子商务市场良性发展。
(四)维护消费权益有新举措。
上半年,我队接到群众反映情况,称辖区三家医院在从事医疗服务时滥收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我队迅速出击,对消费者反映情况展开调查,并依法对三家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现该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我队还充分发挥工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的职能作用,配合消保部门开展商品质量监测,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钢材、不锈钢、铝合金三种商品作为抽检产品。通过对辖区65家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随机确定其中的11家经营户,5种商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共历时两个星期,抽取各类样品27个。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8
新安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实现了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为维护新安的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新安、平安新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能够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不稳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具有既改善民生、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全县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度财政预算提高至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我们大力改善法律援助的办公条件,20xx年10月将法律援助中心从原来的老城旧址搬迁至新城繁华地段办公,由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办公面积偏小,对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标准还有差距。20xx年11月, 局领导在县城繁华路段重新选择两间临街门面房,面积80余平方,严格按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要求落实。又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电话等办公设备,新充实1名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了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在全县13个乡镇、产业集聚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6个行政村,村村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工、青、妇、残、军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二是在县城繁华地段建立了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接待室设置了公示栏,摆放了饮水机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统一挂牌上岗,实现了接待规范。
三是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在县法院、县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代理或其他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非诉讼案件限时办结、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告、案件回访、案卷质量评查等制度,实行了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对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实时掌控。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少审查步骤,快速启动援助程序,实现当事人申请“零等待”。
为了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我们每年定期专门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进行了以《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了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月督查、月小结、月通报,保证各工作站在及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要强化服务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接待咨询3085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
一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农村集会日和节假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巡回展出宣传版面、入户走访、上门受理申请、回访受援人等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方便群众了解和选择法律援助服务。在今年的“三八”节、“八一”建军节以及新兵入伍以后,在县新城繁华路段,走进军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义务解答咨询。
二是实施“法律援助亮化工程”,按照方便群众、喜闻乐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四个一”,即:实现每个社区制作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墙体标语,每个乡镇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农村每户居民有一张法律援助宣传单。目前这一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是党委政府便民、惠民的实事,事关民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扣目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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