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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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一篇】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为抓手,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现将总结如下:

一是为确保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我县于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二是因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划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意识形态属性、执法任务的动态,向上申请保障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2人4个编制划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批复),同时严格编制管理,不挤占、挪用文化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文化综合执法人员在编在岗。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统一使用执法标识、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文化综合执法的日常办公、队伍建设、执法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执法服装、人才培训、执法办案、“扫黄打非”等费用。

按照相关要求,一是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均已入驻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及福建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二是完成我局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事项数据核对工作。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事项项(因市级“四级四同”导致公示权责事项数量与网上办事大厅不符),其中:行政权力事项项(含行政许可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项;内部管理(审批、审核)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50项。

截至目前,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有47家,其中歌舞娱乐家,电子游戏(艺)家,网吧家,音像制品家(未注销),出版物经营单位家,印刷企业家,电影放映单位家。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家。

(一)创新审批理念,转变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审批模式,切实解决窗口办事难、效率低等问题,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多次提供“上门服务”。自“最多跑一次”实施以来,我局窗口在完成“最多跑一次”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服务延伸至乡镇,以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下沉。

(三)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加强改革后续监管。

根据市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列入了我市第一批“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一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无需再到文化部门重复办理。

(四)以行政审批为核心,行政工作有效展开。

截止至今,我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18件审批件,严格按照“最多跑一趟”的要求,进行网上受理。其中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度核验4件、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者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单位年度核验12件、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1件、申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审批1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文化市场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全面、真实、准确填写业务资料,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着力于行政审批提速,以增加审批时效。

(五)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今年年初,组织了游艺娱乐、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音像制品、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条例、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参加人员60余人。

(六)加强自身素质,提升自身综合水平。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一是我队多次举办队内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含盖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写作,案卷制作、传达学习上级举办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等相关内容,营造了“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必须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目前共参加培训3人次,全面提升了文化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

(六)坚持依法行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不断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管理体系,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先后开展了“、、、、、”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

截止目前,文化执法大队共出动检查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次,接“”举报2次,处理率100%,共立案处罚起,办结起,罚款元。经过治理整顿,有力打击了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面向公众社会、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七进”活动。我局通过“文化三下乡”、“宪法送机关”、“安全生产月”“扫黄打非进校园”、“科技宣传周”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各种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培训教育2场,培训从业人员60人次。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培训,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受到了教育,有效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和群众的法制意识。二是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法规。精编“网吧违规加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版权纠纷”、“销售非法出版物”等典型案件,在局网公开发布,将执法过程形成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

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二篇】

使这次宣传活动在校园继续深化和延续。二是结合版展宣传开展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以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娱乐场所、黑网吧和落实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重点整顿网吧市场和娱乐市场;以取缔校园及周边流动书摊、流动音像制品经营摊点查缴政治类、淫秽色情、宣扬暴力和盗版等违法出版物为重点整顿出版物市场;通过专项治理使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兜售现象得到切实解决盗版盗印教材教辅读物得到有效遏制。

(三)“娱乐场所整治行动”规范市场。大队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规范全县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规演出、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以及使用盗版软件行为,查处含不健康、不合法内容的各类歌曲、娱乐和演出活动。“三考”期间,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环境,大队领导带队,中队分组日夜不间断巡查,严厉查处不按上级规定时间营业的娱乐场所,为“三考”保驾护航。今年娱乐场所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40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单位4家,立案查处1家。

(四)“清源”行动有新突破。打击侵权盗版和各类非法出版物,开展印刷打字复印行业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全面检查了县城印刷单位、书(报)刊店、音像店和部门单位的内部刊物,收缴违法刊物和音像制品1000多册,盗版、涉黄光碟800多张。下半年,我队开展了驾驶学校培训教材专项整治,先后对全县各所驾校的培训教材逐一进行了检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立案调查9起,有效规范了我县专业培训教材。

(五)“文化市场创国文整治行动”成效显著。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公益广告近ktv场所工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全县ktv场所覆盖达100%。根据创建考核细则的标准,我队联合县创建办、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2份,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了在创建考核中文化市场全面达标。

(六)“广播影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播出。对电影放映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制定了放映单位巡查责任目标,确保全县影院未发生一起放映未获得放映许可证或没有公映授权影片的现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接收地面卫星电视的违法行为,今年共收缴非法接收卫星电视器材120套。从严查处私设小片网行为,全面开展农村小片网调查摸底,对我县丫江桥仙石非法小片网进行了查处,该小片网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时间长,用户多、影响大,我队经过多次调查,已向县政府提交了整治取缔方案。

(七)“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到位。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10月份以来,我大队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的网吧和娱乐场所,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和下一步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车辆78车次,检查经营场所110多家(次),下发改正通知书17份,为全面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文化执法形象。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能够提高群众的认知度,还能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今年年初,我队精心筹划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组织“走进校园”、“深入群众”等文化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000多份,资料10000多份。在县电视台新闻节目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在法律节目《政法在线》中以案说法,在新闻网上发布执法工作信息等等,今年在各媒体发布信息(节目)共50多条(期)。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文化执法宣传,营造气氛,解疑释惑,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塑造了文化执法队伍“阳光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基础投入,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大队成立以来,全体队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致把钱用在刀刃上,为了适应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需要,提升科技监管水平,大队今年克服经费不足的困难,为办案人员配置了办案电脑、摄像机、投影仪、录音笔等设备。今年年初,争取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投入近百万元,建设了“xx县文化市场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建设9月份全面竣工,“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改变了以往完全靠人工巡查,管理容易出现监管漏洞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监管效率。

(三)动员社会力量,构建社会监督体系。今年我队利用走访和开展宣传工作的机会,走进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的同时,与在校老师、学生家长之间有了更亲密的联系和互动,大队精心选聘了县关工委老领导、在校教师、学生家长等45人为我县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壮大了社会监督员队伍。8月份,我队组织义务监督员和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共100多人进行了业务集训,强化行政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提升广大文化市场监管效率。

(四)坚持业主培训,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为了提高经营业主的'文明经营和依法经营意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我队每年都组织文化市场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培训班邀请市局专家和专业人士授课,经过培训考试的给予颁发培训合格证,坚持不懈的培训工作培养了广大经营业主自觉的法律意识。今年4月,我队召开了全县文化经营单位业主大会,与300多位业主签订了《文化市场依法经营责任书》和《创建国家文明县城责任书》,进行了文化市场文明经营培训,结合创建工作,开展行业自查自纠,要求经营户对自己存在的问题逐项自查自改。经过努力,在8月份我县创建工作考评中,文化市场全面通过考核,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五)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在“扫黄打非”办的领导下,我队牵头,联合公安、工商、文广新、消防、电信、广电等部门,成立了“联合行动小组”,通过建立长效联合行动机制,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联合行动队伍,解决了以往组织难、行动慢的问题。我队积极协调各部门关系,加强部门协作,争取了文化、公安、工商、电信、法院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效提高综合执法的执行力度,树立了严肃高效的综合执法形象。

今年到目前为止,我队市场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60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500多家次,责令整改25家次,警告30家次,立案查处39件,办结案件39件,罚款30万元,网络系统办案率达95%以上,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及赔偿案件。

今年大队通过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队伍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对高科技、新领域的文化经营管理无从下手;队伍小,市场大,监管工作存在难到位的现象等等。在明年工作当中,我们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力争取得三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努力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突破。重点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争取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执法队伍。根据我县文化市场的特点,采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着重对执法办公系统运用、文化产品的识别、广电技术、电脑网络技术应用等进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技术精、充满活力的执法队伍。

二是努力在监管手段方面取得突破。充分整合市场监控资源,利用好监控平台技术,提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水平。同时,我们要逐步引入一些对高科技、网络经营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技术鉴别装备,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工作的效率。

三是努力在监管领域方面取得突破。打破旧思维,创造新动力,突破以往市场监管厚此薄彼的旧框架,明年我们下决心要办理3—5件有影响力的新案件,将执法工作逐步深入到各个文化市场领域,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

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三篇】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依法严查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制度,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学习范围。特别是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将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当中,以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逐步增强。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和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带队,将文化旅游市场划分为三个片区,通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暗访暗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要抓手,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治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以经营娱乐场所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是否存在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是否存在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图书音像制品、印刷企业是否有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存在拉拢腐蚀文体部门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现象等等。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张贴宣传单、设立文化旅游市场举报电话(0943-6121305)和举报信箱等方式,动员文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余人次,重点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70余家次,有效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整治排查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把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手段,重点排查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图书、音像、印刷行业、网吧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曲库是否健康、有无存在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现象进行检查,同时对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各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并督促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组织开展并主动联合公安局、网信办、县市场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在案件办理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克服办案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对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按规定移交,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的原则。立案后的案件严格按程序查办,绝不手软,绝不留情,严格依法办案。

今年以来,我队以国庆7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共出动检查1232次,办结案件16件,移交1件。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旅行社联合执法检查2次,出动检查4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1家次,办结案件1件,移交1件;联合工商、教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调查处理答复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置办的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4件、调查答复县“扫黑办”转办线索5起;检查印刷出版发行单位460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60余册,办结案件8件;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演出经营活动单位24次,办结案件4件;开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吧98家次,办结案件2件;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270家次,办结案件1件;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140家次,现场整改隐患7次。受理举报2件,办结2件。有效的维护了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是第一工作任务,将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场所分包到每个执法队员,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二是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始终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单位有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责令企业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措施,切实保障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平稳运行。三是文化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文化经营场所,督促指导各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张贴安全生产挂图,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引导从业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暨“扫黄打非”联合行动,其他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的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企业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等的执法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教辅材料、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出版销售企业。严厉打击了出版物批销企业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

(一)文化市场监管力量不强。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手段也须不断的改进提高,这务必要求监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但目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结构状况显然离这个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二是由于以前机构改革的原因,目前定编在执法岗位上的现有的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接触执法工作时间短、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工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兴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不足,导致工作方式简单,执行检查的方式和办案手段单一,不太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执法装备设备短缺。目前,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没有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由于工作涉及全县18个乡镇,而且受所监管行业的性质所限,检查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大多在节假日和晚上(如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监管工作有很强的随机性和时效性,若错失了关键的调查取证时间,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因工作经费不足,证据采集及保存所需的声、像设备等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所需的硬件设施的装备设备也未配置到位。

(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不全。一是缺乏联合监管机制。由于监管机制未能适时建立,执法大队往往只在一些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对于文化市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方式来进行解决。二是缺乏服务机制。由于监管部门大多注重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大多关注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规范,但对文化经营项目的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服务工作没能适时跟进,更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服务长效机制,导致目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缺少规划,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个体小,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经济总量偏小、结构层次不高等问题。

(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任重而道远。一是网吧市场。个别网吧时有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上网等违规现象存在,推进实名制上网制度效果不理想,网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娱乐演出市场普法宣传不到位。一些民间演出团体,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或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现象亟需规范;一些歌舞娱乐场所还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就擅自开门营业的乱象亟需整治。三是出版物市场。好多出版社为了利益最大化,违规出版的期刊杂志,一号多刊现象层出不穷;一些游商、摊贩将盗印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采用流动售卖、称斤出售、低折扣等方式在农村集市上或县域内贩卖,而且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窜销售,查处困难大。

20**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点法律和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法规、条例以及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对文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文化水平的执法人员因人而异的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在日后的执法中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技能。

(二)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持续保持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线索隐患。同时,通过讲解、发放宣传单方式,动员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三)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娱乐场所及网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二是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三是净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排版、制版、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查处侵权出版印刷行为,集中清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加大对校园周边盗版教材教辅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加大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医疗机构散发的含有出版物内容广告印刷品、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的等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四)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新领域的监管。学习、摸索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电影拍摄等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以弥补我县在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中存在的短板。

(五)排查隐患,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人员高度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跟进督促整改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程序,规范案卷,在日常检查中做到严格程序,记录详细、方案完备、及时上报。

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四篇】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贯彻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执法为民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文旅局领导班子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全市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积极作为,积极为实现“一百双千三区”战略发展目标做贡献。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清镇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决贯彻省和贵阳市、清镇市关于繁荣发展文化旅游市场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旅游产业化”发展目标,在市执法支队以及清镇市文旅局局领导班子的指导支持下,扎实做好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扎实推进日常执法监管。完成“双随机”平台抽查事项规范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清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优化配置,对平台抽检、录入、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坚持“双随机”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持续常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日常检查。一方面,工作日每日抽取双随机任务3-5个,对文旅企业及经营场所进行随机检查,截至目前,已抽取双随机任务295个,完成平台信息录入217条。另一方面,在节假日以及市内重要节会、重要活动等时段组织进行各类专项检查,确保特殊重要时段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截至目前,开展市“两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业技能考试、五一节、端午节等专项检查12次。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出动车辆78台(次),检查场所447家(次),推动形成规范化、全覆盖监管格局,不断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能力。二是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在市社防组的统筹下,不断压紧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应急预案,检查指导企业进一步从严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信息登记等措施。针对广州等地疫情反弹情况,适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采取明察暗访形式监督企业抓好防控。同时,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对被市督查组督查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家网吧作出警告和处罚责任人员处理,以案示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两码”运用、强化防控意识和能力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攻坚整治工作方案》《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召开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2次,景区景点、网吧、ktv、旅游酒店、旅行社、旅游运输公司等文化旅游行业经营场所法人及负责人300余人次参会并签订《清镇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同时,强化落实“三个清单”机制,对纳入清单管理的12个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定人、定责、定时整改,已整改完成11个,正在整改1个(帅游健身馆因未通过消防检查,尚未办理《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此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五个一”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四是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以“雷霆行动”为抓手,狠抓旅行社和旅游购物、旅游从业人员监管工作,坚持每周调度各乡(镇、街道办)工作动态,保持严管态势做好涉事购物店日常监管,严查严打关停涉旅购物店2家(贵州天齐公司一楼、电商物流园),全力做好时光贵州、寻味贵州、电商产业园以及百马大道、金马大道等重点区域、重要通道、景区景点周边巡查,坚决防止违规购物店死灰复燃。同时,坚决贯彻省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的通知》和贵阳贵安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着力强化对涉旅购物场所的经营管理,对拟营业购物店(时光贵州、贵州天齐)要求经营者必须按程序报备后方可营业。五是扎实推进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治理。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整治“三大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序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管理,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环境,坚决防止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泛滥的重大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六是扎实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探索完善游客诉求表达和利益保障渠道,探索建立投诉案件即接即办、快处快办、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办理时长,着力在提升办结满意率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累计接到游客投诉63件,办结63件,办结满意率100%。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做好投诉易发多发的景区景点、旅游酒店、旅行社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强文化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文化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形成知法守法遵法的工作格局。七是扎实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紧跟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着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以满足和胜任新时代新形势对执法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执法队员参见省和贵阳市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学习机制,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务素养和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参加省和贵阳市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四期9人次,极大提升了执法能力。

今年以来,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急需整改的问题和亟待提高的工作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队员能力水平有差距,队伍结构不合理。二是执法检查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学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四是业务工作和分工责任需进一步厘清。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今天的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的执法工作,着力为清镇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抓健全机制,常态落实监管责任。立足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格局,聚焦重点难点,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双随机”力度和覆盖面,抓实抓牢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常态检查全覆盖、专项检查有成效的工作格局。二是抓责任主体,筑牢市场安全基石。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健全完善“三个清单”,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效,大力推进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在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管理上进一步发力,推动形成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旅发展环境。三是抓市场生态,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全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案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下重手打击查处文化旅游市场乱象和顽疾,坚决清除文旅市场“毒瘤”,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治理,坚决维护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生态。四是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文旅形象。围绕“三增一降”目标,聚焦监管创新、执法创新、服务创新,千方百计提升赴清游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探索建立旅游投诉快处快办机制,构建游客诉求快速响应、意见建议快速回应、堵点痛点快速清理的游客服务工作格局。同时,探索建立游客服务前置工作机制,着力在减少投诉量上下功夫。五是抓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政治能力和执法业务学习机制,用好用足“学习强国”“两学一做”“全国文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等平台,着力培育学习型实干型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确保胜任时代和形势需要。同时,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五篇】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市场活动。

第五条委托机关委托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委托事项、权限,并将委托文件、依据等材料分别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文化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

第七条委托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应当经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等执法条件。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第九条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决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委托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条综合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对有关物品、工具采取暂扣、封存或者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向当事人出具加盖委托机关公章的书面通知书,制作清单,载明财物名称、型号、数量、保存地点等事项,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第十一条依法采取暂扣、封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暂扣、封存的财物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查明不宜继续暂扣、封存,或者暂扣、封存期限届满的,依法解除暂扣、封存;。

(三)根据法律规定可予以拍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的,依法予以拍卖、处置。

第十二条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复制、摄录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后,依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

(二)需要暂扣、封存有关证据的,依法决定对有关证据采取暂扣、封存等强制措施;。

(三)依法没收先行登记保存的违法财物的,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综合执法机构对暂扣、封存或者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遗失。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解除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认领;当事人不明确或者经通知不认领的,应当发布财物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不认领的,可以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五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

当事人在收到听证权利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

依法作出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案情复杂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委托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除依法当场处罚外,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案情复杂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依法检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间内。

第十八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发生重大事件时,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即时向委托机关报告,并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和处理情况。依法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委托机关应当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制度落实、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和文化市场秩序情况。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省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级公安、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配合综合执法机构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委托机关对其委托的事项不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有渎职、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委托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的;。

(二)执法不当,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三)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本地区文化市场秩序混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七)伪造、篡改、隐匿和销毁证据的;。

(八)侵占、挪用罚没财物或者侵占、使用、损毁被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六篇】

今年以来,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历下区文化(旅游)局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委、区纪委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务学习、廉政教育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双创”及“证照合一”等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主动转变工作思路,深化服务效能改革,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优良的社会文化环境。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为确保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紧紧围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延伸至执法各个科室及所有下属经营单位,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先后制定了《7017年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文化市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问卷》,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明职责,抓落实。

(二)畅通渠道,加强自查自纠。

根据《方案》,大队召开全体队员会议,传达《方案》精。

神,讨论改进工作的方法,畅通渠道征求意见,开展自查暗访找问题。大队通过全区文化经营业主会议等方式公布执法监管工作特点和要求,并作为监管测评本职工作履行情况的指标之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为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全区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建设、文化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宣传执法工作。2017年8月,我们开展了执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盗版教辅教材危害和识别方法,为执法工作普及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效能。

在国务院推出“五照合一”、“先照后证”工作要求以后,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前置后移。这一新的变化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探索将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加以强化。区文化局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文化市场的所有审批业务已经全部通过平台进行办理。实现网上受理和审批流程、结果的网络核查。执法大队根据信息及时跟进进行事后监管,提升了执法效率,提高了服务效能。

(四)规范执法,依法履行职责。

《营业执照》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主动介入监管,开展上门服务,督促业户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等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审批备案手续。大队坚持依法行政,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党的十九大保障行动等工作,治理整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先后开展了三次网吧市场专项整治、两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检查、2017年初“三级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在九月份进行的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中,国家检查组随机抽查的两家网吧全部在历下区,均未出现任何问题。截止到现在,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出动电动车、汽车等各型车辆970余台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271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规经营网吧20家,责令停业整改316家,1家网吧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被吊销《网络文化许可证》,取缔无证“黑网吧”2家。通过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发展,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实现了互促共进,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近几年,全队克服人手少、困难多、任务重等不利条件,团结协作,艰苦努力,依法行政、勤廉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局里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中,查出大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转变发展方式上研究不够深入透彻,工作较忙乱;二是在**重大难题上措施不够强劲有力,重点解决的问题和目标不够明确,行风排查的问题不够具体细化;三是在指导基层工作上方法不够科学合理,管理与服务的位置没有摆正;四是在提升队伍素质上机制不够强化完善,造成管理上时紧时松,纪律不够严明,部分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执政为民的观念不牢固,对工作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在行业作风上,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后,归纳出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执法工作时,工作中有时会因为碍于情面,在执法上失之于宽,要求不严;二是在政务公开方面,由于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比较简单;三是在工作作风上,在个别干部职工身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心浮气躁、怕苦怕累、工作飘浮、办事拖拉、纪律松懈、要求不严、缺乏热情等现象;五是全队存在着开拓创新意识与不断变化的形势不相适应。

因,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重点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整改工作,把行风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并把它作为全年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措施,改进作风。以本次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为契机,严格执行以下“六不准”。即:不准行政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工作中不准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对前来办事的不准作风散漫、态度粗暴;不准对监管对象“吃、拿、卡、要”;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娱乐、聊天。

四是严肃纪律。端正行风政风必须要有铁的纪律和铁的手段作保证。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露问题,勇于查处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护短遮丑,决不姑息迁就。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忘初心,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创新,进一步加强各方面措施,以好的党风政风行风,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区文化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而积极努力。

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七篇】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依法严查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制度,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学习范围。特别是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将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当中,以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逐步增强。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和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带队,将文化旅游市场划分为三个片区,通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暗访暗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要抓手,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治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以经营娱乐场所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是否存在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是否存在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图书音像制品、印刷企业是否有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存在拉拢腐蚀文体部门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现象等等。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张贴宣传单、设立文化旅游市场举报电话(0943-6121305)和举报信箱等方式,动员文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余人次,重点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70余家次,有效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整治排查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把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手段,重点排查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图书、音像、印刷行业、网吧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曲库是否健康、有无存在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现象进行检查,同时对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各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并督促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组织开展并主动联合公安局、网信办、县市场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在案件办理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克服办案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对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按规定移交,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的原则。立案后的案件严格按程序查办,绝不手软,绝不留情,严格依法办案。

今年以来,我队以国庆7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共出动检查1232次,办结案件16件,移交1件。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旅行社联合执法检查2次,出动检查4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1家次,办结案件1件,移交1件;联合工商、教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调查处理答复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置办的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4件、调查答复县“扫黑办”转办线索5起;检查印刷出版发行单位460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60余册,办结案件8件;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演出经营活动单位24次,办结案件4件;开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吧98家次,办结案件2件;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270家次,办结案件1件;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140家次,现场整改隐患7次。受理举报2件,办结2件。有效的维护了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是第一工作任务,将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场所分包到每个执法队员,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二是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始终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单位有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责令企业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措施,切实保障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平稳运行。三是文化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文化经营场所,督促指导各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张贴安全生产挂图,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引导从业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暨“扫黄打非”联合行动,其他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的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企业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等的执法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教辅材料、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出版销售企业。严厉打击了出版物批销企业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

(一)文化市场监管力量不强。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手段也须不断的改进提高,这务必要求监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但目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结构状况显然离这个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二是由于以前机构改革的原因,目前定编在执法岗位上的现有的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接触执法工作时间短、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工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兴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不足,导致工作方式简单,执行检查的方式和办案手段单一,不太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执法装备设备短缺。目前,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没有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由于工作涉及全县18个乡镇,而且受所监管行业的性质所限,检查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大多在节假日和晚上(如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监管工作有很强的随机性和时效性,若错失了关键的调查取证时间,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因工作经费不足,证据采集及保存所需的声、像设备等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所需的硬件设施的装备设备也未配置到位。

(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不全。一是缺乏联合监管机制。由于监管机制未能适时建立,执法大队往往只在一些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对于文化市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方式来进行解决。二是缺乏服务机制。由于监管部门大多注重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大多关注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规范,但对文化经营项目的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服务工作没能适时跟进,更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服务长效机制,导致目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缺少规划,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个体小,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经济总量偏小、结构层次不高等问题。

(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任重而道远。一是网吧市场。个别网吧时有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上网等违规现象存在,推进实名制上网制度效果不理想,网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娱乐演出市场普法宣传不到位。一些民间演出团体,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或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现象亟需规范;一些歌舞娱乐场所还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就擅自开门营业的乱象亟需整治。三是出版物市场。好多出版社为了利益最大化,违规出版的期刊杂志,一号多刊现象层出不穷;一些游商、摊贩将盗印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采用流动售卖、称斤出售、低折扣等方式在农村集市上或县域内贩卖,而且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窜销售,查处困难大。

20**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点法律和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法规、条例以及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对文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文化水平的执法人员因人而异的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在日后的执法中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技能。

(二)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持续保持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线索隐患。同时,通过讲解、发放宣传单方式,动员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三)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娱乐场所及网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二是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三是净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排版、制版、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查处侵权出版印刷行为,集中清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加大对校园周边盗版教材教辅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加大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医疗机构散发的含有出版物内容广告印刷品、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的等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四)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新领域的监管。学习、摸索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电影拍摄等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以弥补我县在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中存在的短板。

(五)排查隐患,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人员高度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跟进督促整改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程序,规范案卷,在日常检查中做到严格程序,记录详细、方案完备、及时上报。

综合执法个人总结简短。

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八篇】

今年以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文化市场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执法大队依法履行文化旅游体育综合执法职责,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执法检查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在文化旅游体育广电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各项法律工作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严格按照《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规范》,明确管理员,坚持各项执法工作实现平台操作,在平台上办理业务,实现资源互通、信息共享。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工作速度和质量,扩大数据覆盖率。**至**月份,举办了**期网吧、歌舞娱乐、艺术类培训学习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业主**多人次,切实提高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多份、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消防安全等知识;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向各企业、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消费者突出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

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围绕整治任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落实执法人员责任,明确执法人员的监管区域和监管任务,实行责任化管理,执法人员分片包干,采取重点执法、常规巡查、暗访调查的方式开展日常执法监管。

(一)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结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制定《**市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方案》,以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为带动,重点开展市场整治。重点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擅自停止实施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ktv曲库是否含有违禁歌曲、被列入黑名单的网络音乐产品。

(二)开展艺术类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按照全区艺术类培训机构管理要求,召开艺术类机构工作会议,督促各艺术类培训机构积极适应政策调整,服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日常监管。

(三)出版印刷日常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到全市出版物经营单位、中小学周边、商城等经营场所,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确保出版物市场安全稳定。重点对辖区内各出版物经营单场所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出版物,是否存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是否存在宣传邪教、不法传播的出版物;中小学周边文具商店、商城小商品经销店、流动摊点是否违规销售出版物、销售不健康内容儿童卡片等进行重点检查。

(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为了维护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安全,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中小学校周边**米范围内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经营场所,加大对印刷、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健康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应对文旅市场消费人群增多,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的特点,进一步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执法巡查力度,持续不间断的开展疫情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提升疫情防控管控能力,杜绝疫情隐患发生,确保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领域市场安全稳定。压实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明确了疫情防控责任人,进一步压实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执法大队加强巡查坚决防范网吧、ktv、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市、**市疫情防控政策,于**月**日发布“文化市场临时关停公告”,紧急停止网吧、歌舞娱乐、电影院等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执法人员积极行动,连夜持续排查,做到全市按时按规停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于**月**日安排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执法人员分头行动,检查各场所营业前场所消毒、口罩佩戴、人员测温、登记、扫码、落实预约、错峰、限量等防控措施。紧盯“全国中高风险区”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及时利用工作群做好风险提示,积极排查上海、吉林等地区返青人员。督促各经营场所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排查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

建立了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定期巡查制度,重大隐患排查制度,保持高度戒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市场的安全规范有序。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了目标任务。建立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一户一档”工作台账,从经营场所的安全消防制度、从业人员信息、经营台账、巡查日志、生产自查等方面,切实加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管理。执法人员深入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宣讲活动,紧盯文化市场网吧、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确保在清明节、五一、端午节期间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在文化市场领域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扫黑除恶、禁毒、治安管理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提升文化市场社会治理水平。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文化市场行业扫黑除恶工作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持续对行业领域破坏市场秩序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的有力打击。执法大队在全力阻击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各行业领域主体持续开展线索摸排,重点摸排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未按规定悬挂证照和警示标志等违法违规现象;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印刷、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印刷市场全面清查印刷企业生产的印刷品内容是否合格,印刷品承印手续是否齐全等,营造健康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等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建设美丽**参与度。

**至**月份,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共出动人员**多人次,检查文化市场**余家次,行政处罚**家,罚款金额**元。排查安全隐患**处,主要隐患问题为:场所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安全出口垃圾桶堵塞,现场立即整改;排查疫情防控隐患**处,主要隐患问题为:场所进店消费人员记信息记录不全、登记管理人员疫情防控不认真,现场予以立即整改;重点对疫情防控登记不及时,戴口罩不规范,验码测温不到位等的经营场所情况进行反复查,反复指导。通过持续整治和积极预防,文化市场平稳有序。

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九篇】

20xx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全力以赴做好净化文化市场工作,全面开展文旅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知识产权保护日等宣传活动8次。

3、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活动。开展全县中小学家校校园周边治理工作和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风、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

4、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协助各经营场所健全双重预防建设体系,对**等两家双重预防示范店进行督导,线下标识标牌安装到位。目前,我县**基本完成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线下设施建设,下一步将在全县全面推广。

5、开展党史主题教育,按时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主题日活动,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的谈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谈话。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通过文明交通岗、清洁家园、卫生区打扫除、9月9慈善日公益捐款等党员示范活动,树立集聚力、团结意识和荣誉感,有两名党员分别被评为全县优秀党员和县直党委优秀党员。

6、组织执法队伍集中培训,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执法权”权责“下放”乡镇执法队伍培训学习。

7、督促局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3起信访案件办理,未出现重访再访情况。

8、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娱乐场所监管操作实务的学习,每周二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9、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10余台次,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县出版物市场秩序,增强了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确保了我县社会文化安全环境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和谐稳定。

10、积极应用“执法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成果统计,按月报送文化文物和扫黄打非及安全信息,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息30余条。

11、开展河南省防返贫检测帮扶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受灾信息采集录入,填写智慧乡村农户门牌号编制核实问卷,及在洛阳智慧乡村信息系统核算2021度收入,到**村宣讲防汛、疫情政策。

沿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第十篇】

1、建立了文化市场监管稽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各稽查队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3、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结合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执法大队议事规则和廉政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举报受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市场执法监管力度较大。

2、严格落实举报受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文化市场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实行快速调查核实,并及时做好回复。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58起,办结回复58起,办结率100%,回复满意率97%。

(三)文化市场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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