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处年度工作总结
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处积极落实安全管理,强化巡查执法,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道路畅通与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处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处年度工作总结
XX年,在高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努力实现"五个确保"为工作目标,以全面推进行政管理机制改革为中心,按照局年度工作目标的总体安排,具体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路政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局"五个确保"工作目标和年度路政工作基本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业务指标,维护了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完好和畅通。截止10月31日:
路政案件:发案1405起,破案1386起,破案率完成99%,结案1318起,结案率完成95%,档案合格率完成96%,损坏路产通知率完成100%,路产损失追偿率完成88%,收取路产赔偿费4,556,816元。
占用案件:共办理临时建筑手续4件,新增临建物控制率达100%,共收取占用费3,622,360元。
清障拖带:共清障拖带4295台次,其中事故车辆1246台次,故障车辆3049台次,清障拖带率完成99%,收取清障费2,015,137元。
(二)综合行政管理改革方面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机制改革,规范管理行为:
1、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在执法管理人员中开展2期"行政管理机制改革"大讨论,将代表性观点在局网站"行政管理机制改革"专栏登载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了大家对行政管理机制改革工作的认识;2期大讨论共发布了论文162篇。
2、在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局有关业务处室协作,将管理职权(综合和专项部分)进行细化,同时制定了行政管理事件(案件)的处理程序、管理时限、人员行为规范、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形成了局《行政管理文件汇编》,为我局行政管理改革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3、对全局行政管理文书进行了统一规范,并设计了行政管理电子报表,以迅速全面地汇集全省高速公路行政管理信息,供局领导决策参考。
从8月14日至10月31日,共办理综合行政管理案件579起,专项管理事件767起,其中催办1起案件,处罚21起,各单位联查次数总计29次。
4、与局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相结合,并落实年度培训计划,针对《条例》和《行政管理文件汇编》及行政管理文书制作等内容,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601名行政管理人员参加了《条例》开卷考试,并提出行政执法资格闭卷考试申请,经审核把关(15人不符合条件,其中学历不够的7人、到高管局管理岗位不足3年的8人),符合条件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加了闭卷考试并全部合格,目前正与厅法规处协调,为通过考试的行政管理人员办理执法证件。
5、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于10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要求,限期完善。
6、8月8日至11日,对全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分组对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了业务现场指导、解问答疑,统一要求各单位于8月14日起正式报送电子报表,并针对督导具体情况,下发了通报。9月26日、27日,局行政管理办公室组成三个联查小组,采取路面抽检、随机提问、分组业务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联检,并将联检中存在的问题及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检查及要求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管理人员对改革的认识,规范了行政管理行为。
7、与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结合,按照厅统一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综合管理方面
转变路政行政执法职能,结合《条例》出台及行政管理机制改革《方案》和《办法》要求,加强法制工作职能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1、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等有关部门,于10月25日出台了新的《吉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占用计价收费规定》,新的收费标准中,一是制定了新的机电系统计价收费标准,取代原来以局内文件形式规定的机电设备收费标准;二是删除了在路面打场、晒粮等部分过时的、与实际不相符的收费标准;三是增补了百米桩等新出现的收费标准;四是对波型钢板等部分收费标准进行了细化;五是对收费偏高或偏低的标准予以调整。新收费标准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
3、为明确行政管理责任,强化对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促进管理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管涉诉案件管理规定》,对涉诉案件管理的职责分工、管理程序及责任承担等作了统一规定。
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明确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代厅起草了《关于划定吉林省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请示》,已报厅。
5、针对我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起草了《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管理办法》。
6、协助厅建设处完成人大代表提案3件:一是针对"八一村境内高速公路国道涵洞雨季积水行路难"的提案,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察后,提出在涵洞内修建1米高的人行便道的意见。二是对省人大代表"规范高速公路地名线路标识"的提案中关于在长吉高速公路去沈阳、哈尔滨出口处的(长平高速)标志不合理问题,将长平高速改为沈哈高速,获得了代表的认同。三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小西屯标志不清晰和长春服务区生活用水冬季结冰堵塞桥涵提案:小西屯标识问题,通过现场踏察和随机采访过境司机,我们提出重新设立两个龙门架标识,替换原有标识的意见;长春服务区生活用水问题,我们同经营处现场踏察后,提出将北区生活用水引到南区的意见。
(四)超限治理方面
1、落实国务院九部委《XX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召开超限业务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按照"三个确保"的治超原则,与交警联合发布了《吉林省高速公路联合治理出口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出口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同时,为加强重点、难点地段的治超工作,在拉林河超限站设置了热融减速带,并于减速带启用前2天,在黑龙江拉林河收费站发放了8000张告知卡,提前告知过往司乘人员。
3、配合省计量研究院对9个超限站的固定及便携式检测设备进行了计量鉴定与年检。
4、按照省治超办要求,及时准确上报4种报表相关数据。包括货车交通量表(周报)、跨省超限运输车辆统计表(周报)、治理超限超载情况汇总表(周报)、重复超限车辆统计表(月报)。
截至10月31日,共检测车辆1,467,660辆,其中超限车辆4,745辆,卸载车辆306辆,卸载货物共吨,罚款1,934车次,罚款金额1,373,700元。
(五)路政常规业务管理方面
1、组织对高速公路沿线标志进行调查与调整,对全线原有的涉及救援电话的标志牌进行更换,同时增设人性化和安全管理的提示标志,为过往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服务环境。
2、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维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抓好"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范"的监管工作,并与指挥调度中心联合对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管理进行了检查。
3、为加强养护除雪车辆路面作业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研究并推进养护除雪作业车辆安全警示灯的规范设置,保障安全作业。
4、为了加大对盗窃路产行为的打击力度,与交警部门共同制定了打击盗窃高速公路路产的活动方案并采取行动。此次活动中,共破获盗窃路产案件2起。
5、针对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召开路政、超限档案交流会,根据国检标准,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执法档案制作。其中,我局的超限处罚档案已代表交通厅参加了省法制办举办的"质量杯"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六)执法监督方面
1、做好路政、清障、超限投诉卡的发放及对档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社会投诉事件。
截至10月31日,共发放路政投诉卡1376张、清障服务卡4263张,投诉卡发放率99%。
2、加强稽查,规范执法行为,结合局快速反应要求,全年共进行路政、超限稽查10次。
(七)其它工作
根据领导临时安排,完成了以下工作:
1、配合有关处室完成了吉林省5条高速公路开工仪式的车辆安全、保障工作。
2、配合计财处做好"十一五"期间兴建的高速公路中路政部门的规划预算;提出了《关于十一五高速公路标准配置意见》。
3、按照《关于上跨铁路、公路跨行铁路的防护设施调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完成了交通部铁道部联合要求的对上跨下穿铁路的公铁立交桥防护措施的调查。
4、与交警、属段管理处、施工单位协调,使长双烟铁路下穿长平高速公路施工工程顺利进行。
5、协助计财处修改《吉林省高速公路与东北高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协议》。
6、组织对沿线隔离栅铁丝网损毁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局养护部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行政管理机制改革应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在制度需进一步落实到位、档案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电子报表应更及时准确。
2、路政稽查和快速反应工作应进一步加强。按照全年重点工作目标,路政、超限稽查均予以实施,但系统性有待加强。
3、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强。通过抓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XX年工作思路
XX年,在管局领导下,我处将以"五个确保"为首要工作任务,继续围绕行政管理机制改革这个中心,在抓路政常规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总结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经验,采取具体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在局行政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全省高速公路行政管理监管职责:继续对全局行政管理工作实施督导,研究完善行政管理程序,并按期组织局联合检查。二是加强与指挥调度中心、分中心的配合,做好即办、转办案件和处理、处罚事件的报告、登记与验收等工作;三是落实奖惩制度,规范行政管理人员执法行为。四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的培训,年培训率80%以上。
2、加强法制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并上报新的《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结合《条例》出台和行政管理机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的要求,加强法制职能建设,对我局拟发并需法律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从法律角度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4、认真贯彻《条例》,依法规范管理行为,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沿线群众及过往司乘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依据《条例》第十七条,对已有和新建的高速公路提出控制建筑区划定范围,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争取尽早出台。
5、治理超限运输车辆方面: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有重点、有针对性打击超限车辆和违纪行为,年稽查不少于8次,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治超工作的相关政策,保障治超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超限全员进行1次超限运输岗位培训,重点学习高速公路管理业务知识和法律基本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三是按照治超办要求,及时准确上报《跨省超限车辆报表》、《高速公路超限车辆综合汇总表》、《货车交通流量报表》、《重复超限车辆报表》等相关数据。
6、与局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相结合,抓好路政内外业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破案率97%,结案率96%,档案合格率97%,损坏路产通知率100%,建筑红线控制率97%,路产损失追偿率88%;加强路政稽查和检查,按照快速反应预案要求,年稽查不少于10次,检查不少于2次。
7、落实救援快速反应要求,积极调动与协调高速公路及社会上清障救援设备,及时清障,清障拖带率达98%。
8、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维护工作的检查与监督,与指挥调度中心协作,进一步抓好"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范"的落实工作。
9、加强执法监督,做好投诉卡管理工作,并继续进行定期、不定期稽查工作。投诉卡发放率达到98%以上,投诉卡回访率达到15%以上,投诉案件的查处率100%,并于一周内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同时推行执法案件责任追踪,落实议案制度,通过召开针对重大案件、涉诉案件的议案会,规范案件处理程序,并发议案通报,年不少于2次。
10、加强法规宣传,不断加强沿线群众及过往司乘人员的法律意识。
11、积极采取措施,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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