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参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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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工作总结1
20PC年,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根据《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PC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司综〔20PC〕17号),结合本局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及时制定工作意见,明确效能建设要求
根据市司法局和县效能办关于20PC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尤溪县司法局20PC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并以尤司〔20PC〕27号文印发各基层司法所、公证处、机关各科、室、中心,让全体工作人员明确20PC年度效能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以“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为核心,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持续深化“马上就办”,以实际行动回应广大民众对尤溪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二、贯彻执行《条例》精神,完善效能建设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从学好《条例》入手,做到“两结合”,即:一是以科室为单位采用“集中与自学相结合”形式进行逐条学习,熟悉和掌握《条例》各条款的内涵和要义;二是“学用结合”,要求全体人员在学习中自觉把《条例》精神的贯穿于服务发展、全面履职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之中。同时,根据《条例》、《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尤溪县开展“转作风、提效率、解难题、抓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等精神,认真制定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岗位责任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促使全体人员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自觉性。
三、深化“马上就办”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氛围
一是及时制定行动方案。根据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订并印发《尤溪县司法局深化“马上就办”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马上就办”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马上就办”岗位责任和各项制度,不断拓展“马上就办”服务内涵,着力提升机关办事服务效能、质量和水平。二是认真落实马上就办。做到不管是涉及部门的业务往来,还是群众的服务维权,在不违法违规的前提下,只要手续齐全、要求合理,都做到“马上就办”;对需要补充材料才能办理的事项,都能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所需材料及时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都能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其相关的权利或办理部门,做到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或拖办,切实解决“效能低下”问题,积极营造“马上就办”良好氛围。尤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把“法律援助”审批时限10个法定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联合司法所紧密结合人民调解工作,采取坚持“三个注重”,推行“三项服务”,加强“三项监督”等措施,确保“马上就办”取得实效,使勤政为民、高效服务更加自觉化。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督促。围绕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本局《20PC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基层司法所20PC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细则》,按照绩效管理职责,加强指标运行全程督促,相关科室适时通报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有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四是坚持比、学、赶、帮。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组织开展“内业档案卷宗”评比、法援案件“三比”、人民调解“三比三看”、“金牌”、“优秀”调解员评比活动;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五个一”评比、月学法季考试、基层司法所跟班学习等岗位练兵和司法所位次评比活动。五是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在服务窗口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坚持落实“七个一”要求,即对来办事的同志登记表一次给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登记事项一次说清,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人、一声再见相送,把服务体现在工作的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让群众满意,力求在落实工作中改进作风,在改进作风中提升服务。
四、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依法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强化干部管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教育管理实行“季汇报”制度,严格执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有关规定,实行日常业绩“月申报季评议”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季评议公示制”,要求全体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职权规范行使,自觉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公物管理。进一步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严格实行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等报批制度。三是加强督查测评。继续实行“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内部测评与外部测评”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扩大督查测评覆盖面,重点加强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四是坚持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办要求,认真核对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做好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调整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局机关按季度办好司法行政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 坚持把“三公经费”、“三重一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人事任免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窗口单位做好业务范围、办事(案)流程、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人员去向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到凡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都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五、严格效能制度落实,畅通信访投诉渠道
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实施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负责人为所在科室全体人员负责的责任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效能督查力度,严格执行效能问责追究制度。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全面落实《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尤溪县开展“转作风、提效率、解难题、抓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尤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及县局关于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考勤定期公示制度,促使全体人员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岗等,在岗情况去向牌上及时标明,私事请假提前办理书面报批手续,开会、下乡、外出办事等做到事前登记并按规定审批报备,出差按规定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并凭出差审批单报销有关旅差费用;坚持执行办公电脑专人负责管理制度,做到办公专用QQ不加入本系统外任何人员和聊天等非办公之用。三是畅通诉求渠道。认真落实信访及效能投诉件限时办结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6323694)等形式畅通效能投诉渠道。一年来,积极做好主要领导每月信访接待日工作,认真解答县信访局(12345平台)转来的关于“如何获得法律援助”、“农村林改分得的山是否属于可执行财产”、“退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订金”、林春连信访事项的函的处理等6个法律咨询问题和妥善处置1个投诉及3件批转件问题,切实做到信访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每件 “办实办好、群众满意”。四是开展明查暗访。以整治队伍中个别人员精神懈怠、工作平庸、自由散漫、奢侈浪费等为重点,加强机关科室的协作配合,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自律。先后四次不定期地开展上班纪律执行情况的内部督查活动,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系统内通报。一年来,没有发生因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工作“庸、懒、散”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执行不力、服务缺位、效率不高以及法律服务乱收费、不守财经纪律行为被投诉的事件。
一年来,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效能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创新意识不够强。有少数干部习惯于凭老经验、老思路、老办法处理事情、解决问题,工作中懒于思考、被动应付,思路不宽、方法不新。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抓手,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为优化尤溪软环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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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总结2
根据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加快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求真务实、迎难而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开展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严密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切实把效能建设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组织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结合工作职责,严抓工作作风。我局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民营企业管理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以及工作步骤,为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把增强雷厉风行、积极作为和提升工作效能观念转化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强化了各级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到位率。
(三)严格效能督查,推进工作落实。为做好效能建设中自查自纠工作,使机关效能建设更具针对性、实质性,我局把效能建设与纠风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及时把部门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工作纪律公诸于众,使群众办事有规可循,有理可讲,并设立投诉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效能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解放思想、服务意识、工作纪律及长效机制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教育,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走向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把效能建设与推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为我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四是进一步做好效能建设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经受得起考验。
效能建设工作总结3
我认真落实《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和《镇机关处室效能建设工作考核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全面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为抓手,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体系为目标,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处室效能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加强。
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制。财务室工作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忠于职守。今年,先后参加市、区财政局等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财务室人员在接听电话、接待来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来电来访时,热情周到,态度诚恳,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不敷衍搪塞,不推诿扯皮,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坚持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三是落实服务承诺制。财务室工作人员坚持廉洁自律,不推诿扯皮,从不利用手中权力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四是落实办文办事限时制。财务室办文办事,均实行限时制度,对上级机关要求报送的公文或局属各单位报送的请示性事项,根据具体时限要求,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理,无拖办、漏办事件。
五是落实AB岗制。财务室x名工作人员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凡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无法到岗的,均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由顶岗人员代行其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业务,无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等现象。
六是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对局属单位来财务室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能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对当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
七是落实离岗告示制。处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无擅自离岗、串岗。因特殊事由,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留下联系方式等,提醒服务对象注意。
八是落实责任追究制。财务室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等有关规定,无不按照规定依据、程序、权限、时限履行职责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