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行业研究报告范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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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行业调查报告【第一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行动相当迅速。全市电话会议以后,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或分管农业领导为指挥长的领导专班,组织召开了各层面会议。多数乡镇制订了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工作专班及技术专班。镇还专门落实了2000元防控经费。乡镇实行了对专业大户由分管领导责任包干的防控措施。

(二)工作主动扎实。防控措施到位。

1疫情普查全面进行。各乡镇组织对全市月份以来疫情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根据市指挥部统一安排。为全市科学制订防控措施提供了有力依据。镇普查工作安排早,完成早,情况真实全面。

2监测报告认真负责。各乡镇进一步完善了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制度。认真分析疫情形势,随时掌握疫情发展态势,重点加强了种猪场、规模养猪场的疫情监测工作。各指挥部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值班以来,共接到疫情报告12起,市指挥部及时派专家赶赴现场进行了处理。

3防疫补针效果明显。各地在猪蓝耳病疫苗未分发前。共补免生猪10万头,有效地构筑了猪瘟免疫屏障。杨林市、、街河市等乡镇基础防疫工作扎实,至今尚未发现一例生猪疫情。镇还自购蓝耳病疫苗为重点区域90头生猪进行了免疫接种。

4消毒灭源扎实有效。全市共组织消毒药品250件。并且由村防疫员统一上门服务,既保证了消毒工作到位,又实行了科学消毒,全面彻底,确保了效果。、等乡镇由镇统一解决消毒经费,促进了消毒工作迅速完成。各防疫监督组督促各养殖场、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建立了定期消毒制度,对流通环节跨区域性调运牲畜及其产品的车辆实行严格清洗消毒。

5检疫堵疫严格把关。一是除省设油榨口边检站长期设卡堵疫外。严防外地仔猪带进疫病。三是严格执行屠宰场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无标无证生猪和病死生猪禁止进场宰杀,严禁病死猪上市交易,凡没经检疫的猪肉禁止进入市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四是各生猪调运站(集并点)严格凭免疫耳标和产检证实施检疫合格后开具运检证。

6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各乡镇通过多种形式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特别是严厉制止打击不法猪贩通过造谣乘机收购生猪的行为。使防控知识家喻户晓。

7畜牧生产有序发展。当前周边省市疫情严重。科学应对疫情,疫病防控与畜牧生产两不误。尤其是加大了良种母猪发展力度,大力培植发展后劲,积极引导养殖户实行健康养殖、规范化养殖。镇大力实施了3123工程,生猪发展稳中有升。月底生猪饲养量在50头以上的养殖户达到24户,比去年增加16个;该乡镇全强和兴民两个种猪场发展形势良好,另外又建成了两栋150标准化猪舍;全年有望实现出栏万头目标。镇为激励生猪生产,此期间已拿出28500元资金对生猪养殖进行奖励。对2006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的养殖户奖励500元,年出栏200头以上的奖励2000元,年新增良种母猪5头以上的农户每头奖励100元。全镇共奖励了27个农户。该镇现新填栏仔猪10000头,新增良种母猪50头。

二、存在问题

(一)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从全市疫情普查情况看。但稍有不慎,将引起疫情扩散。目前仍有镇村2组、5组、村4组、镇村13组、村6组、村4组、乡村4组等村组疫情比较严重。

(二)疫情报告不够规范。一是少数乡镇疫情上报随意性较大。动则向市指挥部报告;二是村级疫情报告没有登记,档案记录不完善。

(三)设卡堵疫困难较大。一是各路卡工作条件十分艰苦。设卡堵疫需要公安、交通部门加强配合。

(四)病死猪处理方法不当。目前仍有不法商贩收购病、死猪现象。没有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处置病害猪,有的将病猪出售,有的将死猪乱丢,极易引起疫病传播流行。

(五)违法经营时有发生。少数不法商贩造谣惑众。听说谁家猪有病,便借机压价收购病猪。全市不凭标证收购生猪现象时有发生。镇木天河村存在黑杀坊,、斯家场等镇有不法猪贩给生猪注射重金石粉后出售。

(六)应急物质储备不足。各乡镇疫苗、消毒药品、应急资金基本没有储备。

(七)白肉销售急剧下降。近期省市内外疫情严重。害怕食用猪肉,造成全市范围内市场白肉销售急剧下降。市城关定点屠宰场日屠宰量由以前的100余头下降到30余头,少数乡镇市场甚至已经没有白肉销售。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严密监测。严密监测,随时掌握疫情动向,及时上报疫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工作,强化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不扩散蔓延。

(二)消毒灭源要强化落实。各地要对消毒灭源工作认真检查督办落实。

(三)严格实行区域性控制。对当前疫情较为严重的镇村2组、5组、村4组、镇村13组、村6组、村4组、乡村4组等村组实行区域性控制。控制工作由市指挥部发出控制决定。禁止运畜车辆通行;对过往物流严格消毒,对控制区域内实行长期消毒,对病死生猪规范处理;待最后一头发病生猪康复14天后,若再无其他新的生猪发病,则解除控制。

(四)重点部位严格监督。抓好调运、交易、市场、屠宰检疫工作。对上述重点部位及运输车辆认真抓好清洗消毒工作。严厉打击收购病死猪及无证无标生猪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屠宰场、调运点、集并点、仔猪交易所的监管力度。斯家场、纸厂河、等乡镇要迅速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五)路卡检查必须过硬。全市5个边境检查站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对来往车辆抓好查证、验物、消毒等工作,严防外疫传入我市。

(六)认真开展免疫注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到位后,各地要认真抓好猪瘟的免疫补针工作。要迅速抓住重点,完成免疫任务。

生猪养殖行业调查报告【第二篇】

家住樱花路的上海市民李薇万万没有想到,平时对食品十分挑剔,以至于被一些朋友说成“矫情”的她,会因为瘦肉精而中毒。

9月13日,李薇从樱花路菜市场买来排骨炖土豆和豆角,吃完后不久,感觉胸口有些发闷,第二天一早起来,心跳得厉害,手也抖个不停。她老公也有同样的感觉,手抖得连敲键盘也难,一度无法工作。

9月15日,李薇从报纸上终于明白,原来她和老公的病征是瘦肉精中毒。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国芳介绍,截至9月18日17时,共有409名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未出现死亡病例。

根据上海市药监局等机构的调查,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导致本次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是生猪运销户李春林从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购入上海。事故发生之后不久,上海多家媒体也报道说瘦肉精猪来自浙江海盐,而这些猪的产地是嘉兴嘉善和嘉兴南湖区。而之后,新华社发表署名文章,称嘉兴方面认为该批猪肉猪内脏没有流出嘉兴、事前的尿检也呈阴性。

到了9月19日,上海方面给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了一个情况通报,该通报称,“现已确认,导致本次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系生猪运销户李春林从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购入上海。从该屠宰场的屠宰记录发现,2006年9月12日晚,李春林实际收购并屠宰了274头猪。这些猪分别通过顾建良、吴文龙两名中间人介绍收购。其中144头购自平湖区新丰镇朱某的养殖场,130头购自嘉善县姚庄镇徐伟忠的养殖场。该批次274头猪中,仅210头有宰前检疫证,另64头由驻场检疫员违规补开。”

据李春林交代,这些猪宰杀后,189头运往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9009和9055号摊位,批发给了上海市内66个贸易市场,其余85头运往上海杨浦区军工路国泰批发市场1号摊位(摊主杭忠财为李春林妹夫),另外,所有猪肝、猪肺等内脏,均以每斤0.2元的价格当场销售给了该屠宰场周边的小贩。

也就是说,按照上海方面的调查,瘦肉精猪肉来自浙江,上海等地的媒体报道中,也确认了这一点。

问题猪肉到底来自何方

9月26日前后,本刊记者来到嘉兴采访,当地相关官员反复说到一句话:“问题猪肉未必从嘉兴流出”。

张君敏是嘉兴农业经济局原畜牧处处长、最近才成立的嘉兴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她认为,上海方面的说法还有一些疑问需要核实。

张君敏告诉《望东方周刊》记者,“我们在网上得到上海瘦肉精中毒事故的猪肉可能来自嘉兴的消息后,海盐县展开了这方面的核实调查,我们确实有生猪检验证明开了出去,猪内脏中有300公斤的大肠,检验证明上写的是“猪副产品”,但检验员看到的确实是大肠。至于其他的猪肺、猪肾、猪肝,都不在检验之内。在检验过的这批猪中,肝、肾、肺应该没有流入上海市场。”

为何猪内脏有没有流出嘉兴市场是个关键问题呢?张君敏告诉《望东方周刊》记者,“从技术角度来看,多数瘦肉精中毒者是因为吃了猪内脏,因为瘦肉精在猪肺、肾和肝等器官残余量比较高,如果提前结束使用瘦肉精,则猪肉中的瘦肉精含量很小,如果连吃子猪肉都会引起中毒,那么这头猪的瘦肉精使用量肯定非常高了。”

也就是说,如果嘉兴方面能证明当时嘉兴确实没有猪内脏流入上海市场,而上海瘦肉精中毒有一批是吃了猪内脏造成的,那就说明上海市场的那批问题猪肉可能不是从嘉兴流出的。

另外一个疑点是,据李春林交代,今年9月12日晚在海盐县屠宰场共屠宰了274头猪,这些猪都是通过两个中间商采购得来。两名中间商分别称,嘉善县姚庄镇一养殖户供应了130头生猪,南湖区新丰镇一养殖户供应了144头。但在各方前往调查时,南湖区的养殖户则坚持自己只提供了120头。相差的24头究竟从何而来,需要进一步核查。

嘉兴市有关人士称,这其中的24头猪可能是问题关键所在。

据浙江省海盐县畜牧兽医站的检验检疫记录,根据有关部门对嘉善助旺镇姚庄村徐某的核查,确认其销售生猪130头但从未使用过“瘦肉精”,而对南湖区朱某的核查也表明,其销售生猪为120头,也没有使用“瘦肉精”,且售前尿样抽检为“瘦肉精”阴性。

上海市药监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国芳则表示,这批问题猪肉来自浙江海盐没有问题。他告诉《望东方周刊》记者,“上海市这次瘦肉精中毒中,根据我们了解,都是因为食用了猪肉而不是猪肝。检测结果表明,瘦肉精含量为1165.05ug/kg,这个含量已经相当高了,而这只是猪肉。如果是内脏,那结果十分可怕,很可能会出现死亡病例。”

嘉兴市有关人士则告诉《望东方周刊》记者,“现在嘉兴市警方也介入了调查,但关键的人证李春林和嘉兴两个养殖户都控制在上海警方手里,要得到确切的事实真相,就需要这三个人交代真相。我们嘉兴方面也希望尽快得出确切结果,如果这批猪肉确实是嘉兴产的,那我们肯定要找出相关责任人,让他们接受法律制裁,我们在各方面也改进工作,但如果不是嘉兴方面产的,也希望能早日澄清。”

毫无疑问,批发户和两个养殖户的口供目前至关重要,本刊记者9月26日、27日数次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了解情况。该局宣教科负责人张伟告诉《望东方周刊》记者,“任何案件,在法院审理完毕之后,一切细节才能对外公布,而且瘦肉精又不是一般的经济案件,影响范围很大很敏感,我们不能随便说话。”

谁在赚取瘦肉精暴利

除了上海近年已发生7起瘦肉精中毒事件外,广东、浙江等地都发生过瘦肉精中毒事件,发生频率比以前大为增加。在一些专家看来,瘦肉精事件频发可能和养猪产业不景气有关。

张君敏告诉《望东方周刊》,“瘦肉精确实能够给不法养猪户带来利益,现在城市居民都喜欢吃瘦肉,不喜欢肥肉,瘦肉型猪比肥肉猪肯定好销,价格也相对较高,现在农村的收购价中,猪贩子可能愿意出比普通猪高2~3毛钱每斤的价格,也就是说,如果一头出栏毛猪是200斤,用了瘦肉精之后则可以增收50~60元。”

张君敏说,养猪行业是微利行业,最近一年来,许多养殖户每养一头猪可能要亏损60元,主要是市场和价值规律在起作用,猪肉价格下跌,而饲料价格有所上升,因此养猪户很难赚到钱。

张君敏告诉记者,“最近几年来,嘉兴市针对瘦肉精问题行政处罚了300多人,有3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十分严厉,但还是难以彻底挡住使用瘦肉精现象。”

体制当然是其中原因。以上海这批导致瘦肉精中毒事件的猪肉为例,这批猪肉证照齐全,却还是难以阻止问题猪肉走上市场。

据了解,从食用“瘦肉精”到最后变成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涉及五个环节,多个部门。第一环节是“瘦肉精”的药品生产企业,由药监局、工商局负责;第二个环节是饲料企业,由农业部负责;第三个环节是养殖企业和养殖户,也是由农业部负责;第四个环节是屠宰企业,由商务部负责;第五个环节是猪肉市场,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和工商局负责。养殖户的猪要上市,首先要报检,然后由检疫部门上门进行速测尿检。这一关就要进行“瘦肉精”含量的定性测试,只有呈阴性的猪才能开出质量保证书。随后,有关部门会将打上标记的合格猪送至签证点,开具检疫证明,随后送至屠宰场。最后,屠宰场也要对宰杀前的生猪进行尿检,再查一遍“瘦肉精”。

但为何如此层层设卡,还是有“漏网之鱼”呢?原因肯定是多样的,以尿检为例,许多媒体都追问为何不是每头猪都检验。但专家认为,猪尿检的成本是每头20元以上,如果全国每年7亿头猪都尿检,则成本至少是140亿元。这个数字甚至可能超过有些年份的养猪业利润,毫无疑问全面尿检很难推行。

对瘦肉精销售的监督环节也有很大漏洞。瘦肉精作为一种化工原料,在一些医药企业会使用到,但作为饲料添加剂,则是被严格禁止的。但这个环节的监管很难进行。2006年9月25日,本刊记者以客户的身份,致电江苏常州的一家化工企业,要求购买瘦肉精,该企业一位销售负责人说需要证件才能销售瘦肉精,因为这个产品是国家控制管理的。当记者提出能否借用其他企业证件时,他表示只要有证件就行。

生猪养殖产业调研报告【第三篇】

一、全面分析,充分认识和正确对待今年的农业生产形势

自今年6月份以来,我县降雨量明显偏少,干旱持续时间之长、旱情之重都是我县有气象记载以来较少见的。根据气象部门统计数据,在农作物需水量最大的5—8月份的四个月期间,全县降雨量仅为毫米,比往年同期少毫米,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20多天无有效降雨的严重干旱。全县今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近50万亩,其中不同程度遭受旱灾面积就达到万亩(包括绝收面积万亩),农作物受损失严重,减产已成定局。同时造成动物所需饲草供应量大幅度减少,新造林木成活率极底,近年来已成活的树木也有不同程度的旱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今年的农业旱情较重,但农业主导产业得到发展,效益较好。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对农业形势进行科学分析,统一思想,正确对待,有效应对。

养猪产业稳步发展。一是养猪业向适度规模和集约化方向发展。一家一户分散饲养不断减少,中小规模养猪专业户不断增加,截止目前养猪骨干基地(2—4口母猪饲养户)现有2568户,饲养母猪7122口;出栏百口以上的规模猪场(5口以上母猪饲养户)440户,饲养母猪4244口;年出栏万口以上饲养户(500口以上母猪饲养户)2户,饲养母猪1352口,散养户(1口母猪饲养户)由去年的6500户减少到现在的4066户。二是良种猪繁育体系逐步完善,全县宏都、顺达、泰昕、慧丰源四个种猪繁育基地已经形成,年可提供二元基础母猪6000口,可满足2000户适度规模养殖户(存栏基础母猪3口)的优良种猪需求,有力推进了养猪良种化进程。三是养猪产业链条趋于完整。我县养猪产业龙头企业宏都食品有限公司下属的良种猪繁育基地、年出栏万口的育肥猪场(上半年出栏商品猪2500口)和年屠宰能力60万口的屠宰加工厂相继建成投产,标志着我县养猪业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宏都屠宰加工厂今年1—8月份共屠宰生猪44909口,我县养猪产业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截止8月底,全县猪饲养量为万口,其中存栏万口,出栏万口。

蔬菜产业效益明显。一是产业规模化。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万亩,其中设施蔬菜万亩,预计总产量可达亿公斤。二是种植品种多样化。全县设施蔬菜除日光温室的主打品种黄瓜、西红柿、春秋棚主要品种百利西红柿外,还分别种植了欧红和倍盈西红柿、彩椒,怀安城农业科技示范园种植了西芹、西红柿、彩椒等十多个新品种,在新品种推广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三是种植模式探索发展。通过专家调研,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局提出了早春茬、秋延后多茬种植等模式,在今年的示范推广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如在西红柿定植前抢茬播种叶类蔬菜,亩收益1000多元,对立体多茬种植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有效提高了种植效益。同时,全县不少农户尝试种植了香西瓜、特用玉米、特菜姜等,在种植品种上也做了大胆探索。四是今年市场价格较高,菜农收益明显。全县明地蔬菜主要品种架豆亩收入3000元,春秋棚亩收入7000—8000多元,日光温室亩收入达到万元,比去年均有大幅度提高,初步估算蔬菜产业今年可增加收入7000多万元。

各乡镇各部门对今年的旱情要有明确的认识和正确的对待,农业形势虽然不容乐观,但绝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悲观失望。我们要找准确着力点,挖潜力,抓机遇,把损失降到最低。虽然出现了严重的旱情,但县委、县政府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不能变,各乡镇和各单位要紧盯目标,强力举措,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民减产不减收,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目标的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左右;确保第二批30个贫困村万人稳定脱贫出列,并做好启动第三批贫困村的前期工作;全县猪饲养量达到45万口、奶牛饲养量达到6300头,实现龙头带动以养猪为主畜牧业的快速发展;蔬菜种植面积达到万亩(其中设施蔬菜万亩),加强蔬菜后期管理和绿色通道工作,确保在大旱之年蔬菜产量和效益有较大幅度增加;全面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耕还林工程,做好生态工程补植和杏扁嫁接管护工作;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解决800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改善水浇地面积万亩。

二、围绕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后四个月的重点工作

分析形势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下一步工作,总体要求就是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工作目标,认真应对干旱灾害影响,深入扎实做好农业工作,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实现农民在旱灾之年不减收,力争多增收。

(一)抓好农作物田间管理。启动一切可利用的抗旱设施,确保全县20多万亩水浇地农作物正常生长,认真抓好田间管理,合理调配水资源,重点对有收成的地块进行保浇。要抓好万亩蔬菜的后期管理,确保蔬菜产量旱年不减产,把良好的形势转变为较高的经济效益。要坚持生产已接近尾声露地蔬菜销售的良好态势,确保春秋棚蔬菜产销两旺,鼓励农户在早收获的蔬菜地复种一茬秋菜,力争日光温室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连续不间断种植生产。要因势利导,用成功致富典型引导农民,加强宣传发动,为今后加快设施蔬菜发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抓好农副产品销售。要确保蔬菜运销“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保证我县优质蔬菜及时远销外运。一是要加强蔬菜产品的安全检测,认真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严禁超标蔬菜外运和上市,确保我县外运和上市蔬菜不出现安全问题。二是要规范市场管理,严禁蔬菜经纪人利用市场垄断谋取暴利、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保证蔬菜采购价公平合理,保护好农户和菜商的利益。三是充分发挥农业信息网站的作用,及时准确农产品供求信息,有效解决在市场销售和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蔬菜在旱灾之年卖出好价格。

(三)抓好畜牧业发展。以养猪为主的畜牧业是我县确立的农业第一主导产业,是不受干旱影响的“铁杆庄稼”。去年以来到现在,养猪价格经历了暴跌暴涨,目前正处于恢复性增长时期。我们要引导农民抢抓机遇,用足用好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农民扩大生产。一是抓生猪发展的基础。要围绕良种繁育抓扩群,迅速增加基础母猪数量,鼓励养殖户以全县四个良种猪繁育场为中心,引进优质二元基础母猪,继续推广猪的人工授精技术,加快养猪良种化步伐。加快实施周转猪项目,全面落实信贷资金。二是抓生猪养殖规模。重点是发展扶持养殖大户和养殖小区,大力推行健康养殖模式,发展标准化规模饲养,改变生产条件,改善养殖环境。鼓励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建设,引导农民建立养殖小区,对圈舍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减少疫病发生,提高生猪生产能力。要充分发挥宏都食品有限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和养猪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市场、基地、农户连接起来,形成抵御市场风险的利益共同体,畜牧局和宏都食品有限公司要加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三是出台扶持政策。县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不变,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推进生猪养殖发展。奶牛、养羊、珍稀动物养殖发展也要稳步推进,确保我县畜牧业在大旱之年不伤元气。四是落实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要抓住目前生猪市场价格较高和国家出台养猪业扶持政策的良好机遇,宣传鼓励有积极性的农户投资发展养猪业,扶持规模养殖场、有养殖基础的骨干农户扩大养殖规模。

(四)抓好生态工程建设和林果产业发展。全县生态工程和林果业的发展受旱情影响较大,工程进展与要求有差距,造林成活率不高,补植任务很大。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克服困难,全力攻坚,确保退耕还林万亩和京津风沙源15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按要求全面完成。各乡镇和发改、林业、水务、畜牧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生态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施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林木成活率,完善建后管护措施,切实把生态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把因干旱落下的任务补回来。杏扁嫁接改造工作要认真抓好后期管护,严格按林业部门制定的管护程序操作,为我县林业后续产业发展打好基础。

(五)搞好劳务输出和培训。劳务输出在农民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尤其在今年大旱之年更要抓好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工作。劳动、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素质工程”、“阳光工程”、“双万人培训”等渠道,抓好秋冬季劳务的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和务工技术水平。要密切关注在外地务工农民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确保农民合法收入得到有效保证。同时,要抓住农民秋收后的农闲时间,实现劳动力有计划有组织的向龙头企业、煤炭企业等就近转移。要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劳务输出收入,减轻因受灾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

(六)积极开展救灾工作。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要摸清受灾底数,同时要特别关注受灾严重的重点村、重点户的生产生活困难,力争把旱灾给群众造成的损失和带来的困难降到最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做好牲畜饲草饲料的存储工作,保障全县畜牧业稳定发展。

生猪养殖产业调研报告【第四篇】

关键词:病死猪;风险;无害化处理;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5-33 -03

一、我国猪肉市场现状及病死猪流入市场动因

(一)我国猪肉市场现状

我国是生猪养殖及消费大国,也是世界大的猪肉消费国,根据USDA统计数据,2014年全球猪肉消费总量10,万吨;其中,中国2014年猪肉消费量达到 5,万吨,占世界猪肉消费总量的一半以上,达到52%;欧盟2014年猪肉消费量2,万吨,占世界猪肉消费总量18%;美国2014年猪肉消费量万吨,占世界猪肉消费总量8%。同时中国对国际猪肉市场也占有一定份额,因此猪肉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国的民生大计,对亚洲乃至全球地区的食品安全也有重大意义。

病死猪是生猪养殖中的自然产物,也是我国畜牧生产中最主要的废物流之一,我国生猪养殖基数大,每年产生的病死猪数量多,而病死猪生前大多经过药物如抗生素一类的治疗,有高浓度的药物或其代谢物的残留,因此,一方面,病死猪一旦流入市场将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同时也损坏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另一方面,那些被抛弃于江河湖海、路边堆积的病死猪,将增加疫情传播的可能性,对我国的生猪养殖市场造成威胁。

(二)病死猪流入市场的问题及原因

1.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问题

养猪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以深埋和焚烧为主,但仍然有病死猪被丢弃和病死猪流入市场的隐患;与个体户相比,饲养规模大的养猪场无害化处理更为规范,但总的来说我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仍有待探索;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认知度不高且补贴不到位;虽然政府采取行动防止流通环节病死猪流入市场,病死猪和病死猪流入市场的隐患仍然存在;猪肉批发零售环节中的批发环节、大型连锁超市和猪肉连锁专营店等能够实现对问题猪肉的追根溯源,但是农贸市场缺乏监管,给了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可乘之机。

2.病死猪流入市场的原因

第一,填埋范围小,补贴少。部分地区仅仅对于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而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病死猪要挖坑、消毒、填埋,成本高达200元以上,而根据现行补贴政策,养殖户需要自掏腰包。将其售卖给收购商,虽然价格低于猪肉市场上20元一斤的猪肉价,仅有3到4元,但是对于想弥补损失的养殖户仍然会选择将病死猪出售。

第二,监管不利,有法难依。一方面,我国监管部门的权责不明,我国有近十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但是这些部门之前责任分工不明,在面对监管时大多采用“踢皮球”的方式推脱责任;另一方面,我国《刑法》中,适用病死猪肉犯罪的条款主要有第140、143、144条。据了解,当前制售病死猪肉案件,大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除非金额大,社会影响深的案件,一般刑罚较轻,判处几年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罚款,这也是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甚至服完刑后不悔改的原因。

第三,食品检测不规范,进入市场相对容易。我国的食品进入市场相比于国际市场较容易,食品商标注册门槛较低,反观国际市场,商品条形码成为商品的“身份证”,没有条形码的商品不能进入市场,而欧美等国家的条形码普及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五,而我国食品标志的不明,大众不了解食品标志的含义,也就没有什么辨识可言,同时对于市场上的半成品以及熟食的贩卖,大众更不在意,而病死猪肉大部分就是通过腌制D肉、半成品等途径进入市场。

三、方法选择及其模型构建

(一)方法选择

使用 SPSS 和EVIEWS统计软件对问卷收集的数据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进行实证检验运用计量模型分析等方法,识别养殖户处理病死猪风险行为的关键影响因素,并挖掘养殖户处理病死猪风险行为对病死猪流通链的影响机理。同时综合运用关联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分析方法。

(二)模型构建

从生猪养殖户的角度来看,作为生产者,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原则,养猪户是否出售病死猪以及是否向政府报告疫情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惩处与养猪户能否得到更多的利益。

养猪户的收入与其饲养生猪的成本密不可分,因此可将养猪户是否出售病死猪对其家庭收入的影响表示为:

Y=(p-c)(n-n’)+p’n’-δ1c’n’+γ(1)

该式中y为养猪户家庭收入,p为生猪的单位价格,p’为病死猪出售价格,c为单位生猪的总生产成本,n为生猪出栏头数,n’为病死猪头数,δ1成为出售病死猪被发现的可能性,c’为养猪户出售一头病死猪受到政府惩罚的成本,γ为养猪户其他收入。对(1)式进行静态分析可得如下情形:

从(2)和(3)式发现,养猪户家庭收入与出售病死猪被发现的可能性和遭受惩罚呈负相关关系。

根据国家政策,养猪户可以选择向政府报告生猪死亡疫情,从而有 的可能性获得一定量的政府补贴。但是养猪户将不能再出售病死猪,并需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i为政府对每头病死猪的补贴,由此可得到养猪户向政府报告疫情而获得家庭收入的影响为:

Y=(p-c)(n-n’)+ δ2in’+γ (4)

利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在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养猪户在生猪因病死亡时,若出售病死猪的收益大于向政府报告疫情获得的收益,那养猪户可能会出售病死猪;若向政府报告疫情获得的收益大于出售病死猪得到的利润,则养猪户可能会选择报告疫情。本文就养猪户是否出售病死猪与是否报告疫情进行展开分析。

理论上认为,养猪户是否出售病死猪和是否及时将疫情上报政府不仅仅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还与养猪户的价值体系和养猪户的风险态度有关。价值体系偏高的养猪户会认为向市场出售病死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因此可能会选择无害化处理或者向政府报告;不喜好风险的养猪户会担心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自己得到的处罚,因此在疫情出现的第一时间就向政府报告来寻求解决方案。

四、数据来源及描述性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选取南方某县作为研究样本的采集地点。该县是全国畜牧业百强县市,年平均出栏生猪200万头,存栏110万头。生猪长期供应周边大中型城市。该县具有一定的养殖经验,因此此样本对于东部沿海省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该数据是在2015年1-3月进行调查中得到,由县政府筛选出的养猪户260家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前对调查员进行培训,正确理解每个题目的问答方式,并且每份问卷实行实名制,留有受访者的联系方式。共回收问卷251份,回收率达% 。

(二)样本描述及分析

养猪户选择处理病死猪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方式:报告有关部门处理、深埋或焚烧、抛弃、卖给收购贩、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出售。%的养猪户选择将病死猪深埋或焚烧,但是有%的养猪户选择卖给收购贩,而仅有%的养猪户会向政府报告。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因为深埋病死猪需要一定的成本,必定会减少养猪户的利润,所以一些养猪户会选择其他的处理方式。

国家规定,生猪不正常死亡时,需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疫情,控制疫情的扩大,而且上报疫情的养猪户可以获得政府一定量的补贴。但因此病死猪将由政府部门的集中处理,养猪户将不能再出售病死猪来获得收益。据分析,有53%的养猪户选择上报政府防疫部门,%的养猪户遇到疫情时从未报告政府。2%的养猪户不一定选择上报,%的养猪户偶尔上报,说明这些养猪户会根据其实际利润情况来选择是否报告疫情。

将对病死猪的处理方法及在养殖过程中遇到疫情是否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交叉分析,“从未”上报的养猪户中有74%选择卖给收购贩和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出售:选择“上报”的养猪户出售病死猪的情况几乎不存在,但会有%的养猪户选择卖给收购贩来获取收益;选择“偶尔”上报疫情的养猪户出售病死猪的比例较高。由此可以发现,针对于上报疫情和出售病死猪的不同情况,养猪户会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出发点,经比较收益后做出选择。

五、实证分析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模型设定

本文研究利用三个模型分析养猪户是否出售病死猪以及是否向政府报告疫情的选择问题。本文将养猪户对病死猪的处理方法作为因变量, 养猪户的回答有:报告有关部门处理、深埋或焚烧、抛弃、卖给收购贩、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出售,用Yi表示,其所代表的值分别为1、2、3、4、5;Yi≥4代表出售,Yi

Yi = βXi + C

其中Xi为自变量,C为误差项。

(二)变量的赋值、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三)回归结果分析

上表是用不同变量对病死猪的出售行为进行回归所得的结果。

养猪户病死猪出售行为的代表影响因素分析:

1.养猪户自身因素。由表5可知,养猪户的受教育程度对其出售病死猪的行为有正向影响,但是显著性水平较低,但是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养殖户认为这一行为是理性的,可以减少养猪户的损失;养猪户的年养猪净收入同出死猪出售行为呈负相关的关系,收入越高出售病死猪的行为越少;同时养殖收入在家庭收入占比与该行为有着正向关系,这意味着,养猪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率越高,其出售病死猪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会越大, 因而通过出售病死猪来提高收入的动机会增强,就越会出售病死猪。

2.养殖成本方面。饲养规模同病死猪的出售行为有着负向关系,随着饲养规模的扩大,养猪户越注意防疫,病死猪的出售行为也少。

3.有关部门对检疫的重视程度及养殖户自身对免疫的了解程度。检疫频率同病死猪出售行为有着负向关系,随着检疫频率的降低,病死猪的出售行为增加,有着非常高的显著水平,表明许多养猪户可能在不知道猪生病的情况下对病死猪进行出售;生猪疫病防治知识的了解程度同病死猪出售行为有着负向关系,对该知识的了解程度越高,病死猪出售行为越低,拥有防疫知识的养殖户可以减少病死猪的数量;强制免疫同病死猪出售行为有着负向关系,显著性水平较高,表明有关部门对养殖户所养殖的猪进行强制免疫可以减少病死猪出售的行为;同时养殖户对生猪生物安全的了解程度同病死猪出售行为有着正向的关系,但是显著性水平极低。

4.对有关部门政策的了解情况。对处罚条例的了解程度同出售病死猪行为有着正相关关系,对处罚政策越了解,出售病死猪的行为越少;同时病死猪处理的补贴同出售病死猪行为有着正向关系,收到补贴的养殖户出售病死猪的行为减少;对上报政府病死猪同出售病死猪行为呈反向关系,向政府报告的养猪户出售病死猪行为少。

六、数据质量与内生性问题分析

(一)数据质量。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主要通^向养猪户直接了解得到,对于出售病死猪的行为之类的问题具有较强的隐私性,可能存在着低报出售病死猪行为的情况,本文的若干问题可能会存在着低报的问题,但是无法避免此类问题,直接得到养殖户的真实信息,所以本文的数据仍然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二)本文所进行的回归分析所使用的数据是界面数据,单方面分析了影响出售病死猪的因素,没有涉及政府政策和政府措施对于其他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无法对政府政策对病死猪出售行为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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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林海,许国艳,HU Wuyang. 生猪养殖户病死猪处理影响因素及其行为选择――基于仿真实验的方法[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2):90-101+127-128.

[3]乔娟,刘增金。 产业链视角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研究[J]. 农业经济问题,2015,(02):102-109+112.

[4]吴林海。 基于DANP方法的生猪养殖户病死猪处理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的识别研究[A].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第十八届学术年会论文集――A08系统工程方法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应用[C].中国系统工程学会,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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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andura, A.:Social Foundations of Thought and Action: A Social Cognitive Theory, Prentice Hall,1986.

作者简介:

苏航,女,山东莱芜人,江南大学商学院学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李俞伟,男,浙江龙泉人,江南大学商学院学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诗怡,女,浙江桐乡人,江南大学商学院学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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