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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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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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在应急响应期间,学院大楼实施封闭管理,不允许各层次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进入学院大楼,大楼外设立临时隔离区域。
教职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大楼处理应急事务,须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工作证或一卡通并接受检查、询问和体温检测。
2、应急响应期间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考试、研讨会、报告会等,一般情况下不安排教职工出差。
3、全体学生未获得准确开学日期前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4、寒假留校学生(含留学生)不得随意出入校园,体温监测情况每天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并进行线上数据填报。
确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学校的,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在外出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返校时,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返校时出现发烧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按照相关流程处置。
5、在津教职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来校进院。
近1个月来有湖北湖北等“封城”地区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上述地区离开者的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津,何时返津等候通知。其他地区教职工如需返津,须在返津前向学院联系人告知出行日程和健康状况等,返津后每天监测体温,自行居家观察。
6、密切排查师生有无接触疫区往来人群的情况,一旦发现新冠疫情疑似情况或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学校并按学校防疫预案进行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人群的风险。
如涉及课程教学、教学研究实验,由学院协调安排,并按规定上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实验设备处等相关部门。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二篇】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市面临境外输入和市外输入病例风险持续,冬春季本地疫情风险增加。为科学精准做好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的总体思路,前定本工作方案。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应当按规范进行核酸检测或将发热病人护送到砲台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可疑发热病人引导至隔离留观区进行隔离留观;发热病人居家隔离的,与家人保持距离,佩戴口罩,不准出门走动。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各村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加强返乡人员登记,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动态,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外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对于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按属地防控指挥办要求开展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辖区内有码头的村要落实港澳流动渔民和中高风险地区来的船只人员疫情防控举措,严防输入性风险,一旦发现及时报告。
3.加强对返乡人员管理。要做好返乡人员摸底登记造册并上报,密切掌握返乡人员动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加强宣传导、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就地过节,错峰返乡,减少把疫情带回农村的风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安排“点对点一站式”返乡免费专车,统一安排务工人员返乡。交通运输工具提供消毒液等便利服务,引导务工人员返乡途中全程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减少旅途疫情传播风险。务工人员返乡后要主动报告村委,尤其是近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储存、运输等从业人员、或有其他流行病学史的,不能隐瞒行程,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提倡村民非必要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农村播散风险。
4.重点场所防控。各村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祠堂、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等重点场所进出人员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消毒灭源。抓好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生产环节及冻库冷链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大屠宰环节检查力度。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推进农村改厕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保持环境和家庭消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并定期更换口罩。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孽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简办习俗活动。倡导“特殊时间特殊方式过年”,镇村要宣传筒单过年,通过发布通知通告,发动理事会、老人会等好群众思想工作,要停办春节和元宵节前后游神赛会、拜老爷聚集性或其它聚集性宗教活动,婚丧嫁娶必须简办,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7.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广播、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微信群、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若出现发热、干咳、无力等可疑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要及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做好自我隔离,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呼吁村民要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出行,鼓励春运期间错峰返乡。要在出行前充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搭乘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长途出行时,全程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疫情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本地疫情,村在属地防控指挥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单元和防控区域的封控;组织动员村民接受核酸筛查,做到应检尽检;负责对防控区域内隔离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保障。
9.快速响应。发生本地疫情后,各地按照《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揭市卫应函[20xx]141号)开展应急处置。镇村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上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10.疫点管控。若有疫情发生,区镇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根据病例的活动轨迹和活动过的场所适当扩大防控区域范围。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对最小防控单元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村及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11.流行病学调查。市、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镇卫生医疗部门、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病例活动轨迹,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疾控机构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对于偏远地区公安轨迹定位较为宽泛,存在较多视频监控盲区的地域,应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力量。通过发布公告、村(居委会)发布通告等宣传形式鼓励村(居民)主动报告(自己或他人)接触到个案及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象的活动轨迹和活动场所。调查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甄别密切接触者,摸清传播链。
12.核酸筛查。若有疫情发生,上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将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13.人员管控。按照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重点人群三层排查机制要求,初步评估判定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第一时间采取人员管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第1、4、7、14天接受核酸排查。必要时对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采取集中隔离;一般接触者交由村委进行居家隔离,接受第1天、第14天两次核酸检测;对防控区域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排查,做好自我健康监护。
14.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区镇一级人员在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同住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229号)要求,除“三类人群”外,集中隔离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人单间隔离,隔离点驻点医生加强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向其强调出现不适及时上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送医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每日早晚检测2次体温并上报村委。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5.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及时转诊可疑病例。镇中心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诊室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可转至上级后备医院排查,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6.环境消杀。各村要对公厕、快递集散地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污水消毒处理和新冠肺炎病w毒核酸监测,由相关部门处理。
17.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行政村、自然村网格化防控管理,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8.物资和人员保障。各村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物资的储备,镇中心卫生院加大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和村个体诊所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力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护物资和工作经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上级指挥部的统筹下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指引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配合开展演练,确保应对有序有效。
19.狠抓落实。各村(居)委会、单位要严明纪律,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狠抓落实。对农村地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台账。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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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1)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1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1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四篇】
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优秀10篇”,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xxx,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对于14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14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以及国务院、自治区、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
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
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
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
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动出击,第一时间成立专门机构,及时转发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我区一系列疫情防控救治方案预案。制定发布机场、火车站进藏人员排查流程图,医疗机构发热病例排查流程图和疫区返藏人员村(居)管理流程图,规范筛查程序,严格筛查传染源。组建新冠肺炎专家救治组,确定13家定点发热门诊和8家定点救治医院。在发热门诊设立单独的就诊区、检验区、隔离区,开展分类就诊、分类筛查、分类处置。指导安排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将其他住院病人转运到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腾出200张传染病病床,全区预留床位673张,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优先保障防控一线,做好打持久战准备。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会舆论。通过采取有力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唯一一例输入型确诊患者2月12日治愈出院,实现我区医务人员“零感染”,连续15天无新增确诊和疑似病例,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开学、复工在即,返藏人员增多,输入性风险增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学研判疫情防控新形势,聚焦筛查、隔离、检测、分诊、救治等各重点环节,对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安排,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反复论证,制定了更加周全的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以更规范的机制、更有力的举措、更有效的救治确保我区新冠肺炎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努力提高救治水平。
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医疗救治组,设立办公室、新冠肺炎确诊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再次明确自治区13家定点发热门诊,确定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为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各地(市)、县人民医院为辖区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将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纳入自治区级定点后备医院,必要时征用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拉萨市东城医院和拉萨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用于集中收治全区新冠肺炎患者。
预案提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属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各地(市)定点医院和县级定点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本地(市)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认为无法承担医疗救治工作的,可向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控医疗组申请援助,统筹调配医疗救治力量实施救治。那曲市、阿里地区在救治工作中可申请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医疗救治或转运至自治区级定点医院。
预案要求,医疗机构要完善病例发现和报告机制,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旅居史或可疑暴露史,提高患者检出率,对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经专家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的,要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尽快将疑似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排除。
预案明确,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
预案还就合理分流患者,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好病例集中收治转诊与转运、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医疗救治信息报送、患者费用保障、医务人员待遇保障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1.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向当地工信部门申请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
4.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成立专门应急队伍,坚持领导带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疫情危险能够反应迅速、有效处置。
5.实行每日承诺履诺制度。每天下班离岗前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次日上岗前报告履诺情况。下班回家职工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
6.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防群控,员工之间相互监督落实防疫承诺履行等情况。
7.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要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当地工信部门。
8.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区域作为外市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保证好隔离职工的生活和待遇,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建设隔离场所统一安排。
1.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假期出行信息。工作期间,每天登记情况,存档备查。
2.全面排查接触外市及重点疫区来滨人员等情况。除不需隔离人员外由外地返滨职工,严格执行带薪隔离观察14天措施,确认健康后再上岗。
3.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延后返岗。
4.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5.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确保人流物流有序出入。
6.明确检测人员任务,压实责任,配齐额温枪及其它体温检测仪等装备,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7.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缩小生产单元,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限定工作区域。生产单元之间相对隔离,防止串岗、乱岗。
8.疫情结束前不召开大型会议,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压减会议数量。
9.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对有恐慌心理的员工加强交流和心理疏导。职工合理诉求或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1.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口罩、消杀产品等疫情防控用品短缺问题,由各县(市、区)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协调解决;本地区确实无法自行解决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解决。
2.配备专职消杀队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合理使用消毒剂,遵循“五加强七不宜”,真正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五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个人手卫生。“七不宜”: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不得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做预防性消毒。
3.加强对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并保持空气流通。
4.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1.严格落实进出通道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人员聚集。
2.加强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消毒,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单独设置货运通道。设置特定的接洽区域,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4.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5.单独设置的司机及押运货人员休息室。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
1.加强就餐卫生管理。对职工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消杀防疫,保证就餐环境安全、食材安全和餐具卫生。
2.实行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就餐时单人单桌,防止交流交谈,做好错峰就餐时间安排及人员用餐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五篇】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i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1)、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对我公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公司生产生活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各个环节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台账。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六篇】
为全面防控经开区疫情蔓延,切实改善经开区疫情防治工作,通过对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消杀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整治,针对长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开展疫情防控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规,对疫情进行常态化防控管理,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应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及集团公司党委、环境公司党委、贵分公司党委的号召,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及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按照在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不降标准、不降档次的工作要求,团结一致,恪尽职守,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确保经开区生活垃圾日常日清及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指挥部。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妥善化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安全隐患,结合公司实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作业与安全部,由作业与安全部部长助理李芸担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长:唐向峰。
副指挥长:赵国彬。
成员:韩忠燕、代素莲、周湛、安念、邓仁男、胡德贵、杨莹、周小俊、郑发发。
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疫情防控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为:防疫卫生消杀组、后勤保障组、应急隔离处置组、防疫宣传督查组。各工作组需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以达到及时、有效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并及时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各工作小组职责。
防疫卫生消杀组主要职责:
(一)做好废弃口罩的收运和处置。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贵州省住建厅关于在疫情期间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的具体要求,京河公司安排车辆和人员专职对废弃口罩进行收转运,确保废弃口罩日产日清。
(二)加强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各项消杀工作。积极做好防疫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及员工的防疫防控工作。由作业部安排大型水车,按比例配兑适当消毒液,针对作业部转运站、停车场、公厕等重点区域,要严格按照定时消杀与适时消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疫消杀,登记消杀台账,不定期督查消杀情况,全面落实重点区域的消杀工作。另外,针对疫情期间上岗员工要定期抽查员工体温状况,全力防止交叉感染,保护员工和群众健康。此外,对外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进入作业区域。各中心、车队要做好作业车辆的消杀工作,督促驾驶员定时对车辆进行消毒消杀。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加强后勤保障力量,确保应急物资供应。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做好基本防疫措施,公司为一线员工配发了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基础防护用品。为保障环卫作业需求,公司积极与各大物资供应商协调,多渠道采购口罩、消毒液、手套等防护用品,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的供应。
应急隔离处置组主要职责:
负责启用应急隔离点;负责对应急隔离人员的监控;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思想工作;配合疫情调查组调查隔离人员近期健康状况、14天前活动轨迹;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体体温探测;负责稳控员工情绪,做好情绪疏导;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疫宣传督查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健康宣教,正确引导员工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全体干部职工普及新冠肺炎的防疫常识,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会、不外出,避免交叉感染。在办公区域、公厕、停车场等醒目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画册,普及防疫常识。要紧紧围绕_“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联防联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食堂防疫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帽子、围腰等卫生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卫生消毒,凡出现咳嗽、发烧、腹泻等症状一律停止上岗。后勤物资部要对食堂操作间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食堂卫生。防疫期间,公司用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出食堂聚集用餐,一律不得使用公共餐具,由食堂统一分发盒饭,错峰用餐。
(三)加强办公区域防疫工作。办公区域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由作业部安全中心负责每日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并登记消杀台账,特别要对办公区域的公共卫生间进行适时保洁及消杀。同时,设立办公区域废旧口罩回收点,统一收集员工废弃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四)做好疫情期间安全工作。疫情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尽量不集中开会,以电话或微信方式联系传达;要求公司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一线保洁员驾驶员安全认知的普及,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保洁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要求员工做到废弃口罩、手套丢入专用垃圾桶;降低疫情隐患,保证员工的安全。
(五)每半月对员工动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动向,向专业防疫机构提供及时的人员流动信息,将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及时报送至属地办事处,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人员的情绪疏导工作,劝说被隔离员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治疗。
(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信息、监督工作情况等重要上报数据,要力求保证准确、准时的按规定上报。
(七)注重作业质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京河公司要积极做好经开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全力维护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常态化防控工作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方案启动期间,全体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畅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成员一律取消所有休假,24在岗带班。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确保半小时内集结。
(三)物资保障。
对疫情期间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酒精、人用消毒液等由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确保防护用品能第一时间供给。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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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夏防行动更加科学、规范,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防疫效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夏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全镇全年动物防疫计划,制定《2014年中扬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行动内容。
今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年保持在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太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牲畜要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周报按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时间安排。
此次夏防行动从7月20日开始,8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25日。根据区方案要求制定本镇夏季防疫行动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经费安排、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26日-8月10日。一是指导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半个月时间,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补免。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8月11日-8月19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8月20日前完成夏防行动总结上报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畜牧兽医站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迅速成立夏防突击队,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村(居)主任明确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此次动物防疫工作。免疫疫情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各村(居)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上报本村(居)疫情,如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防疫质量。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积极配合畜牧兽医站防疫突击队,采取集中拉网式的工作方式,防疫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牲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3)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居)包片领导和驻村(居)干部是本次活动的督导员,负责对各村(居)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督导。同时,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督查。对在本次夏季防疫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本次动物重大疫病防疫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防疫工作的单位将通报表扬,对完成较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以强化督查和严格考核来推动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工作,圆满完成防疫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市、区检查验收。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八篇】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兼顾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切实发挥集团领导作用,狠抓具体职责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切实保障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体系。
总体负责领导协调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决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协调的重大问题。
(二)综合协调工作组职责。
负责接收和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指导和落实,并提出防控措施;统筹负责集团疫情防控工作内外协调沟通,积极对接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市疾控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和工作需要统一协调、调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三)后勤保障工作组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做好区疫情防疫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度工作;做好集团车辆调配工作。
(三)信息核查工作组职责。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五)舆情宣传工作组职责。
(六)督导检查工作组职责。
三、防控措施。
(一)对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
(二)干部职工进入单位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单位;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联系社区处理,并核实行程。
(三)后勤保障组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发放防护物资,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状态异常的人员进入单位。
(六)加强重点人员台账管理,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干部职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干部职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干部职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随意流动。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组织管理。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二、参选人员健康监测。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九篇】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市企业有序开展复产复工,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
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
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
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测温设施,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给其戴上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
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口罩使用量不低于2周。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参加会议,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勤通风。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间隔用餐。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就餐和面对面就餐。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设隔离留观室。
有条件企业需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企业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到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八)健康教育。
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遇见卫生防病相关问题,可致电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咨询。
(九)强化人文关怀。
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十篇】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转载于::2020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诊所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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