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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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作为非涉粮县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粮食机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和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完成应急保障重点工作和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牢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把粮食安全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一)加强领导,筑牢粮安地位。今年以来,区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成立“双主官”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把责任扛在肩上。为加强组织领导,对粮食应急指挥部进行了调整,负责全区粮食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等单位相关领导组成,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粮食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科学配置,完善应急机制。统筹规划,努力整合现有资源,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在辖区内审核认定了16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急配送企业3家,应急储运企业1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1家(位于X县),构建自上而下、内外结合、运营正常的区粮食安全网络保障体系;组织开展了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2次,掌握应急供应的重点环节和程序流程,知晓一旦遇到应急时应该如何操作,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协调契合度,进一步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粮食事件的能力。

(三)反对浪费,提倡厉行节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带头把“珍惜粮食、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树立文明节约的消费观念,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为扩大宣传范围,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学校通过张贴标语、宣传栏、宣传折页、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和学生宣传爱粮节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高度重视,加强市场监测。组织实施了971批次的大米快速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仓储条件、是否明码标价、运营情况等内容进行定期抽查4次,建立了检查工作台账,详实记载检查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到检查内容不缩水,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区粮食质量安全,为守护居民“舌尖安全”保驾护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有待提升。粮食加工企业承担应急能力不足,加工企业非我区属地企业且为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一旦发生粮食应急情况非国有加工企业能否严格执行政府指令是关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粮食应急供应的顺利进行。

(二)专业人员配置有待加强。粮食股现有三人,但均是兼职多项工作,缺乏专业人才,在工作中无法做到统筹兼顾。

(三)粮食应急演练有所不足。由于我区非产粮县区,粮食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应急处置能力有所不足,实战能力亟需提高,相关培训活动参与较少,导致可能出现粮食应急保障准备不够充分。

三、下一步措施

1.加强动态管理。根据网点的变化情况,认真做好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增补和信息更新工作。明确专人随时掌握网点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反馈市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委每三个月或半年应对确定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基本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非特殊原因,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设立条件从资质条件、环境卫生、产品质量、经营管理、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量化评估,合理统筹安排,及时补充调整,并办理相关手续。

2.实施奖惩措施。相关部门要指导、帮助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搞好经营,不断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尽力协调解决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将拟定奖惩制度,对积极配合应急保供的网点建议由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要取消其应急供应网点资格,经营过程中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3.浓厚宣传氛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粮食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是针对出现的粮食浪费现象,予以坚决制止,在政府机关、街道、学校、商超等场所开展节粮和反食品浪费宣传,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社会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区发改委将持续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全区粮食保供稳价的水平,保障全区粮油市场在紧急情况下不脱销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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