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房工作管理制度总结(最新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言】此例“医院药房工作管理制度总结(最新4篇)”的文档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第一篇】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药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间。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药房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及税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认真进行总分支机构核算,合理安排和处理分支分支机构的核算,满足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要求,由总机构统一计算,总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年终由总机构进行汇算清缴。

6.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税务和审计人员组成,岗位职责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税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税管理具体要求

第五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三章支票、发票管理

第十五条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六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七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十九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一条总机构财务部负责购买发票,并分发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开票员于每月1号向总机构汇报上月发票使用情况,开票金额等。由总机构财务部核对其各分支机构的开票情况。

第四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个人劳务报酬;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借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六章处罚办法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1月1日开始执行。

第八八总分支机构的商品采购管理

第四十二条总机构实行“采、供、销”三统一模式。总机构负责商品的全面采购,二级分支机构和三级分支机构不允许单独采购。三级分支机构缺货时,统一报二级分支机构业务部,二级分支机构上报总机构业务部。由总机构业务部统一采购商品,采购的商品统一配送到各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配送到三级分支机构,商品款由总机构支付。

配送药品的价格和价款的结算方式由总机构统一制定和计算,各分支机构收到药品后,根据送货单据核对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数量、金额等,核对无误后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第八章总分支机构存货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存货采用历史成本记帐原则。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存货盘点分随时盘点、定期盘点和年度盘点。

第四十六条随时盘点由各分支机构库管员负责,库管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清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台帐记录的物资数量和实际物资数量相符。

第四十七条定期盘点每月由二级分支机构的财务部和各三级机构的库管员负责,每季度总机构出纳要代表财务部亲自到各个分支机构和库管员共同盘点库存物资,盘点后出纳员要填写库存物资盘点差异记录表,列明盘点遇到的`情况,库管员签字后交财务部。

第四十八条年度盘点由总部财务部负责组织,营运部、办公室、审计员参与,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全面大盘点。

第四十九条年度盘点的职责:

1、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资产盘点表。在实地盘点时负责记录。

2、营运部负责在实物存放地点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度量衡量器具,并进行详细的检查,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3、审计员负责对盘点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盘点的程序

4、由财务部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准备所需盘点表格。

5、存货保管部门把存货按规定标准堆放好,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放置物资品名标识牌。盘点期间已收到物资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识。

6、盘点小组实地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添入盘点表。

7、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要编制盘点报告,详细分析盘点中遇到的问题、盘盈和盘亏的原因分析,提交总经理审批。

8、总经理要召开专门会议,确定盘盈盘亏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所有盘点资产都要保持静止状态,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物资的进出及移动。

第五十二条盘点结果处理:

9、盘盈资产处理:资产盘盈后,要将资产重新登记入帐。盘点小组要添制一式两份的盘盈资产登记表,经过盘点小组负责人、监盘人、存货保管人签字,一联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一联交存货保管人登记存货台帐。

10、盘亏资产处理:资产盘亏后,要确定资产盘亏的原因和责任人,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盘点小组要添制一式两份的盘亏资产登记表,经过盘点小组负责人、监盘人、存货保管人签字,一联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一联交存货保管人登记存货台帐。财务部要按盘亏的资产种类、数量、金额从存货帐户中转出,扣除相关责任人的罚款金额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帐户;把责任人罚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帐户,收到罚款后从其他应收款中转出。

第九章二级分支机构和三级分支机构现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总机构每月月末对二级分支机构备用金进行盘点清查;二级分支机构对三级分支机构备用金进行盘点清查。营运部督导每月应对所管辖区域的各分支机构现金进行抽盘。总机构财务部应定期检查营运部的盘点资料,并定期对各分支机构现金进行抽盘,每月末最后一天各分支机构盘点库存,层层监督盘存。盘存后的报损报溢表由营运部副经理统一上报总机构财务部,由财务部按区域做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十四条三级分支机构每日销售日报表(收入明细)在18:30之前上报二级分支机构财务部,二级分支机构汇总三级分支机构的收入日报表,在19:30之前上报到总部财务部。各分支机构每日营业收取的现金存入公司法定账户,并于每星期周一8:00之前把上周存款凭单交于二级分支机构财务部;二级分支机构于每星期周一14:00之前把上周存款凭单交于总机构财务部。每月收取并如实登记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填写《营业外收入登记表》,月末前层层上交财务部;这样能够保证分支机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能及时确认,且不存在滞后现象。

第五十五条储蓄业务卡与取款密码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及出纳分别保管。各门店备用金不得超过20xx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超额借支,应经营运部经理及分管副总审批后办理相关借支手续。

第五十六条各门店的备用金有店长写借款单,借款单有营运部经理签字,财务部审核、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放款。借款单并交给会计入账。

第五十七条各门店和总部的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十章各门店借支、费用报销核算制度

第五十八条各门店需要借支办理门店事务的,由门店负责人填定借据,写明借款用途,由营运部经理签字,由财务部长签字,最后需要总经理签字,出纳确认以上签字无误方可付款。门店发生的费用必须要出具正规的发票,办理费用报销流程,出纳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章总分机构纳税核算制度

第六十条每月1-15日,由总部财务部统一核算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并确认总部和各二级分支机构的税金,由总部财务部统一存税款,总机构和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申报缴纳税款。

药店岗位职责制度【第三篇】

1药店店长岗位职责

(一)岗位描述

1、部门:门店

2、直接上级:业务副总经理

3、直接下级:店长助理、柜长、驻店药师、营业员

4、基本职能:负责本门店的计划采购、经营管理,一切日常事务的管理。

5、责任范围:负责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工作责任与经济损失。

(二)工作细则: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管理方针政策,按g、s、p规范门店工作,对门店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负具体责任。

2、贯彻执行总办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购药,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质量指示制订相应的措施,严格执行并传达落实。

3、按门店发展趋势,起草本门店长短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执行。

4、负责门店排班,日常事务的分工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指导相关工作。

5、负责协调质检,驻店药师做好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查效期药品,及时处理门店质量投诉,对门店药品质量负相关责任。

6、遵守物价部门下发的药品价格体系,保证上柜商品明码标价,价格标签填写齐全,及时有效的对本店商品价格开展自查工作。

7、贯彻执行规范服务,处理解决门店纠纷。

8、保证门店财务出入相对平衡,对利润负责。

9、负责门店商品计划的核实与传递以及单据、日报表的保管,负责门店办公用品计划的申报与领发。

10、负责门店授权范围内的折扣,挂帐管理,相关报表的量化分析。

11、上传下达,协调管理层与执行层间的关系。

12、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条理清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懂市场营销,热情稳重,有主人翁意识。

13、积极完成上级交待的其他工作。

14、处理好周围商家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好本店内部员工关系,依靠员工,关心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5、认真推行文明经商,规范服务,争创各种荣誉称号,提高门店的社会信誉度。

16、迅速处理好突发事件,如火灾、停电、盗窃、抢抢劫等。

门店管理制度

一、创业文化:

宗旨:把服务做成良药,时刻关注您的健康

精神:团结、勤奋、务实、创新

理念:只要您光临,一切好商量

二、规范服务用语:

1、您好!欢迎光临!

2、您好!您需要什么帮助?

3、您好!请稍等!

4、您走好!

5、祝您健康!

6、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7、对不起,这是我的错。

员工管理制度

1、新进的员工进入卖场试用期七天,其中前三天通班,后四天自班,试用期若合格后,由店长按排上班。

2、统一着装,左胸前佩戴微笑牌、工牌,女生不浓装艳抹,不披头散发,男生不留长发,发现一次给予负鼓励5元。

3、员工在卖场内不允许聊天、靠货架、接打电话、吃东西、会客、带孩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负鼓励5元。

4、员工在卖场内部不允许出现恶性竞争,诋毁同类产品,发现一次负鼓励5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如介绍不当引起顾客投诉或退货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的,第一次负激励5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

5、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集体活动。

6、交接班搞好各自的卫生责任区,货物及时上柜摆放,由店长检查合格方可下班。

7、上班迟到、早退负激励5元/次,旷工第一次负激励5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原则上不同意调班,私自调班,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

8、商品交接表没有按时做的发现一次扣5元。

9、卫生不合格的发现一次扣5元。

10、上班不得带小孩,不得有亲友陪同,会客须向店长请假,且不超过10分钟。

11、本店经营管理由店长负责,所有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药房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三、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四、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五、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六、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七、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八、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九、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供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十、公布本源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十一、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用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35 1931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