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流程【最新6篇】
传染病报告流程包括病例发现、信息上报、数据审核、流行病学调查、控制措施实施等环节,如何确保及时有效?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传染病报告流程”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传染病报告流程 篇1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4种。
2、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③住院患者如已确诊为疑似传染病,亦应填写传染卡,并应及时填写“转归订正”。
④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⑤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6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⑥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⑦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⑧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传染病报告流程 篇2
主管卫生工作的王海亮老师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教育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传染病报告流程 篇3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有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授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1、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传染病报告流程 篇4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山东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等,结合我校防控工作具体情况,特修订《第二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及保健老师为疫情报告直接责任人。学校疫情报告人由分管卫生的副校长担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教职工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登记日志上。
1.晨(午)检。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在早自习、中午上课前对班级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利用班级内配备的体温计测量体温,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登记排查。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级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通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保健老师要做好登记。疑似及确诊传染病病例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学校及县教育、卫生部门,以做到对疑似传染病病例的排查与监控。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特定疫情发生期间,只要有相似症状出现必须按规定上报信息)。
(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疫情报告内容包括发病的人数、时间、班级、症状等。
2.报告程序和方式
当出现上述疫情报告内容时,相应人员应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将本学校疫情情况汇总后,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教体局报告。
具体上报流程为:
教工→部门、年级责任人→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②学生→班主任→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③保安→保卫处负责人→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④食堂用工→食堂负责人→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⑤其他用工→总务处负责人→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3.报告要求
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信息日报告内容包括:每日疫情信息和每日工作动态。要每天对师生情况进行排查,如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要“零报告”;每日工作动态情况要条目化,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各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向上报告,做到及时、齐全、准确、规范。
学校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法定单位,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是主要责任人,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及保健老师是直接责任人。责任报告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报告内容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按程序报告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不报、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疫情的责任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流程 篇5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张薇),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对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学校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将与当月和年终奖金挂钩。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传染病报告流程 篇6
一、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限报告。
二、传染病报告病种(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7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甲型h1n1、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四、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防保科及医务科,防保科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
五、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七、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同时向院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八、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十、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勐海县中医院
2011年6月
六、医院感染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七、艾滋病消毒隔离防护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
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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