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情况调研报告优推3篇
农民工面临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不足、居住条件差等问题,影响其生活质量与家庭稳定,如何改善其生存现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农民工情况调研报告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农民工情况调研报告 篇1
近期,xx县农业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全县劳务输出大乡,就xx县返乡农民工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民工返乡基本情况
20xx年9月以来,全县农民工提前返乡人数逐月增多。据统计,返乡农民工达29982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总人数的83%左右。其中,因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1080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人数的2% 。目前xx县尚未出现农民工返乡潮。
二、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
1、因金融风暴返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导致沿海地区部分企业倒闭、停产、减产、降薪、减员,全县因此返乡农民工达1080人,占返乡农民工总数的2%。
2、因季节性等因素返乡。西北、东北等建筑行业受季节影响返乡农民工达28902人,占全县返乡农民工总数的96%。
3、因灾后重建返乡。地震中xx县农房损毁多,是省级重灾县之一,政府规划重建总户数达8888户,要求20__年12月底完成,灾后重建任务较重,导致农民工提前返乡达6225人,占全县返乡农民工总数%。
4、受中央惠农政策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新的粮食收购政策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具有吸引力。回乡创业兴办实体130人,占全县回乡总人数%。
三、返乡农民工结构性特点
一是从地域分布上看,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返乡农民工达1493人,占%。
二是从行业分布上看,制造业、建筑业农民工返乡达26983人,占90%。从事制造业的返乡5696人占19%,从事建筑业的返乡21287人占71%,从事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的仅占6%。
三是从年龄结构上看,29岁以下15590人占52%,29岁至40岁10493人占35%,40岁以上的3899人占13%。
四、存在问题
农民工经过城市工作与生活的“洗礼”,学到了现代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掌握了熟练的技能技术,带回了多年积攒的资金,是家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股生力军。但仍存在一些不利影响。一是xx县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受金融风暴影响,经济将持续疲软,企业用工也会减少,对劳动力转移输出影响较大。大量农民工回流,目前只有少量求职者现身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由于该县本身就业岗位有限,加之受金融危机影响能提供的岗位也在减少,预计今年将对该县人力资源市场构成冲击,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二是沿海一带的企业受国际金融风暴影响停产倒闭的速度比较快,面比较大,目前在当地观望和处于“半就业”状态下的农民工有可能在后期陆续返乡。三是当前返乡农民工大部分年龄偏大,没什么技术特长,再就业难度相对较大,需要政府引导。四是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规模小、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不高,面临融资难、人才缺、土地紧张等困境,急需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扶持。五是如不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失业返乡后的培训、就业、社保转移接续、随返子女入学、土地经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问题,将不利于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
五、决策建议
针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的部署,积极应对,主动解决农民工返乡新问题,努力把各种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促进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加强动态监控。在劳务输出重点地区设立农民工返乡监测点,做好在外务工人员的稳定工作和在当地的转岗推荐就业,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的规模和速度。各乡劳务部门每周上报一次本地农民工返乡情况。为减少农民工返乡后就业生活困难,要建立农民工返乡回流基础台账,加强动态监控和统计分析。
2.搭建就业平台。加强对农民工的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区的联系和衔接,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外劳务办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同时合理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巩固与外省大型企业的劳务合作基础,将输出重点逐步转向长三角地区及环渤海湾等受金融危机影响小的地区和行业。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及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契机,加强区域劳务合作,为农民工外出务工开辟新的渠道。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加大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量,降低农民工求职成本,畅通求职渠道,充分发挥各类职介机构的中介组织作用。
3.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提高农民工培训补贴专项经费。动员社会培训资源,利用农民工大量返乡时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4.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全县确定3个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乡,扶植示范乡创业就业培训,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吸纳当地劳动力。各乡要在创业场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就业扶持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鼓励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兴办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5.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探索农民工养老保险可接续、可转移的办法。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多渠道提供和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方针,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活动,严厉打击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因企业裁员发生的劳务纠纷,切实维护该县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情况调研报告 篇2
受国际金融风暴的袭扰,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部分外向型企业正在遭遇“成长的烦恼”,限产、停产或者外迁。出口企业订单减少、利润下滑,许多大中型制造企业也迅速收紧扩充步伐,导致大批工人被裁,或被迫休假,致使部分农民工纷纷踏上返乡路程,提前归家的现象。最近,我局农调队对返乡回流农民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报告如下。
一、全县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其成因
1、返乡回流总人数。我们对所辖17个乡镇的315个村进行了摸底调查。20xx年前三季度,全县外出务工人数为万人,其中在省外务工的万人,截至12月底,全县共返乡回流约5200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
2、返乡回流时间。今年,农民工返乡时间明显早于往年,过去一般在春节前后10天以内,今年返乡的启动时间至少提前了1个多月,长的达到90天以上。
3、返乡回流农民工年龄结构。据统计,返乡回流农民工中,16-25岁占10%,26岁-40岁占32%,40岁以上占58%。由此可以看出,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以36-50岁的大龄农民工为主,部分从事高体力,低技能工作的农民,因文化水平较低,失业后,很难在当地再找到新的工作。
4、返乡回流农民工的地域及行业分布。返乡回流农民工集中在沿海及珠三角、长三角和我国北方,其中以沿海一带为主,占65%以上,县内返乡人员在2%以内;返乡回流农民工中85%以上来自对外出口和中小型企业,其中,从事制衣业、玩具业、机电业所占比例最高,达到65%,其次为建筑业,占20%。
5、返乡农民工工资情况。调查表明,65%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的工资不按时但可以足额发放,两者累计,高达%的农民工工资可以得到足额发放。由此可见,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但在调查中,部分农民工对现有的按年度或项目结算工资的方式颇有怨言,希望按月发放工资。调查发现,农民工收入状况有所改观。被调查者中,平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的占%,收入在1000元至1500元的占%,两者合计,八成以上农民工月均收入超过1000元。61%的农民工对收入状况表示基本满意。调查分析认为,目前全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20元,而农民工的月均收入多集中在千余元,这相对于城市用工来讲明显偏低,加之农民工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其付出和收入并不成比例。农民工之所以对其收入状况满意度较高,究其原因,关键是其对进城务工的期望值较低,虽在城市务工,但他们仍以在农村务农收入为参照,所以比较容易满足。
6、返乡农民工回流的原因。企业经营不景气是农民工提前返乡的主要原因。据返乡农民工反映,农民工提前返乡主要是其所在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多出现破产、停工、歇业等情况所致。如安福镇望城村的农民工周尚松说“:十几年过来,都是下半年这个时候最忙,唯一今年10月份就已经接不到活干了。”其所在工厂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外订单明显减少,工厂开工不足或停工,对工人或是放假,或是采取自然裁员,特别是十月份以来,开工时间不足一半,所拿的工资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二是外出务工相对收入较低。据调查,目前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收入一般在1000元左右。据太浮镇王化村的杨振国说,他在深圳三和兴玩具厂务工,月收入一般在1200元左右,但每天必须工作10个半小时,而且每月只能休息2天时间才能拿到这么多,如果按正常工作时间,月工作22日,每日8小时,那么他们就只能拿到月800元的底薪。而且工厂每月还要扣住宿费等。由于城市生活费用较高,又一时难以找到工作,被解雇的农民工只能选择返乡。三是国家最近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国家1000亿投资计划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返乡具有吸引力,让他们感觉在家乡也可能存在发展的机会。
二、采取有效措施,从容应对农民工返乡潮
这次农民工返乡带回来的不是消费和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而是再就业的困难和基层工作稳定的压力,这些思想活跃的农民精英该如何管理成为摆在基层政府面前的'新课题。近年来,进城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工集中返乡,意味着众多农民家庭收入锐减。大部分农民工返乡,让我们得以再次思考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富余劳力如何培训,如果行之有效,不失为转“危”为“机”的新契机。
为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效缓解他们的失业之痛,xx县委、县政府制定了返乡农民工帮扶计划,拟定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切实为农民工搞好“五送”工作,即:送岗位、送信息、送培训、送政策、送温暖。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采取以下七项措施,帮助返乡农民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全力为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介绍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方联系用工单位收集岗位,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实际,进行个别推荐和进场求职相结合,千方百计为他们找到适合的岗位。
二是免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使返乡农民工具备用工单位所需掌握的技能。
三是积极协调配合工商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四是积极协调配合税务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减负。
五是举办创业人员经验交流座谈会,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返乡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六是积极帮助吸纳返乡农民工的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对吸纳、安置返乡农民工就业的企业,按其安置返乡农民工人数,帮助其向县小额贷款中心争取人均不超过4万元,贷款期限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吸纳返乡农民就业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农民工交纳了保险的,通过“绿色通道”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促使更多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降低用人成本。
七是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返乡农民工,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救助,妥善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
农民工情况调研报告 篇3
为深入贯彻《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三周年专项行动的通知》(XX人社办发〔20xx〕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持续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xx月-xx月期间,某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辉带领劳动监察股工作人员先后深入部分部门、企业、项目施工现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落实主要做法
(一)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一是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学习《条例》,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和施行的重大意义,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深入理解《条例》规定,开展《条例》专题培训考试,确保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二是通过在场镇、广场等人流密集地方,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学条例、用条例”社会舆论氛围。三是深入辖区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工地进行《条例》宣讲活动,就如何落实《条例》进行宣传指导,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款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维权告示等保障措施,以及违反《条例》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让《条例》宣传深入工地“最后一公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制度落实、监管。一是推进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对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应纳尽纳。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处置欠薪预警信息,迅速消除欠薪隐患。二是运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全面推动保障支付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落实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
(三)畅通维权渠道。一是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二是建设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开举报投诉方式,实行首问负责制。三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多元处理机制。四是通过综合运用行政协调、部门联动、行刑衔接、法律援助、劳动争议仲裁等方式,提升农民工欠薪问题处置效率。
(四)开展专项联合检查。我局劳动监查大队联合某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四川德才律师事务所、四川辉浩律师事务所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重点走访了县城范围内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程单位,主要审查每个农民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用人单位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项目部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形成《条例》执法威慑力,从“根”上解决欠薪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条例》实施三年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逐年减少,总体趋势向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一)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增强。部分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项目工地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淡薄,在务工之前,农民工并没有主动地去了解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致使其在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时,只会对工资提出具体要求,而不会去关注一些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权益,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导致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欠薪问题难以受到法律制裁,违法成本低。
(二)部分企业、项目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支付方式不合法。人工费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以及银行代发工资工作未完全落实,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未按规定将30%的工程款拨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月足额发放。有些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仍然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
三、建议意见
(一)着力宣传培训。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和进行用工管理信息公示,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充分利用媒体、公众号、滚动LED屏等方式进行宣传,各种专项检查进企业、项目、工地进行政策讲解,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其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持续推动《条例》落实。坚持将《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把抓制度落实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化工作相结合,勤检查、勤督促。督促市场主体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从项目开工到竣工全程严格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完善基础资料、规范台账管理、进度及时拨付,推动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面落实,实现源头治理。以打造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示范工程项目为目标,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强化落实建设单位、用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实,一旦发现欠薪苗头,应及时干预解决。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国资、叙兴、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失信约束作用。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政府部门和社会民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落实,能更好地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条例》的落实,做到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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