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习俗总结【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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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风俗【第一篇】

关键词回族;婚姻习惯法;共性与特性;发展变化

一、区域间回族婚姻习惯法发展变化比较

回族习惯法既不属于伊斯兰教法的一部分,更不能等同于伊斯兰教法。伊斯兰教法是一整套宗教教义和法律制度,它规定了所有穆斯林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伊斯兰教法要求所有穆斯林顺从的意志,奉行伊斯兰法律制度。在伊斯兰教中,宗教与法律是一对等量齐观的概念:宗教的法律化、法律的宗教化是伊斯兰教法的本质特征。但是,随着回民族的形成而产生的回族习惯法在我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即他不属于国家法的范畴,不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虽然,回族习惯法的主要渊源是《吉兰经》,是根据《古兰经》的精神实质而建立起来的,但是,回族习惯法是回族先民移居中国为适应中国传统文化的需要的同时保持原有文化特征的结果;因此,回族习惯法中不但有伊斯兰文化的因子,也有汉族文化的因子,抛开回族习惯法中汉族文化的因子,单纯强调伊斯兰教的因子,将回族习惯法归属为伊斯兰教法或等同于伊斯兰教法是不全面的。

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和河北大名县分处东西部,地域差异较大,回族婚姻习惯法在发展变化中也各有特点:

(一)两地间回族婚姻家庭习惯法发展变化的共性。尽管两地分处东西部,但是在婚姻习惯法发展方面存在了很多相似之处”第一,回族婚姻习惯法中有关宗教的内容依然发挥着明显的作用”尽管我们在河北大名县调查中发现,宗教的力量对回族婚姻习惯法影响已经减弱,但无法否认的是其依然是回族婚姻中不可回避的事实考量,在回族婚姻家庭中起着主要的作用”我在与河北大名县回族同学交谈中发现,回族青年尤其是女性只要能够找到合适的回族对象,一般不会接受和异族通婚”而且很多回族青年都表示自己的配偶应当是本民族的,而且结婚应当遵循回族的风俗。第二,两地回族婚姻观念趋于开放,在河北大名县,异族通婚已经成为了现实,许多青年崇尚自由恋爱,都可以按照自己意愿选择配偶,宗教家庭因素对他们的干扰相对减弱,而且很多父母在这一方面也不在有硬性的要求,当然,尽管在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回族家庭婚姻普遍受到和家庭长辈的干涉,但生活相对富裕!文化程度较高的家庭,则相对开放和包容,这些青年可以自由恋爱自由结合。

(二)两地间回族习惯法发展变化的特殊性。两地回族婚姻习惯法发的展变化存在共性,同时也各有特点”第一,宗教力量强弱差异明显,由于人口的聚集程度地域开放程度的影响,河北大名县回族婚姻习惯法中宗教色彩逐渐的淡化,回族风俗表现出与汉族的风俗趋于融合,形成了一个有机互动地整体,而青海大通的回族习惯法表现的更加独立,其宗教色彩还很明显,与汉族以及其他民族在风俗方面差异较大,如在服饰方面。第二,女性地位方面两地有很大不同,河北大名县回族处于东部地区,社会经济变革影响比较直接迅速,比较容易接受新观念新思想,在女性地位方面的改变也就比较明显,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影响甚微,女性地位与汉族女性基本没有区别,女性思想更加的开放,权利意识较强。

二、回族婚姻习惯法地域差异的原因分析

首先,经济发展水平方面”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位于青藏高原上,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落后,因此传统回族婚姻观念占据主导地位,河北大名县处在社会经济改革前沿的,回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基础教育持续的改善,随着文化素质的提升,回族开始放弃某些婚俗,逐渐导致婚俗习惯日益现代化,其次,在文化交流融合方面,由于河北大名县回族与汉族杂居生活,各方面联系比较紧密,回族婚姻习惯更多的受到汉族婚俗文化的文化影响;而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回族虽然也与汉等民族杂居共处,但更多的表现为小聚居特点,在一个封闭的文化圈内必然导致族群相互影响较少,回族婚姻习惯法也相对守旧,再次,在家庭和宗教方面,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回族由于历史原因,气氛浓厚宗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主导作用,到现在,在调整婚姻关系上还发挥着主要的作用][,青海大通回族对待家庭婚姻上比较看重宗教教义和父母家族之命;而河北大名县,尽管对比较的虔诚,但是在很多人的眼中,宗教教义并不是不能被打破的,是可以变通的,宗教力量在多元的社会文化冲击下不断减弱,尤其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回族青年更加的独立,家庭对他们的约束减少,回族婚姻自由选择更多家庭婚姻观念更加开放,传统婚姻习惯受到了挑战。

三、两地回族婚姻习惯法比较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回族在我国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地域环境不同,回族婚姻习惯法的特点表现也不同,尤其近年来,各地法治建设进程不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回族婚姻习惯法保留程度不同,回族婚姻习惯法地域性差异存在也是合乎情理的,符合历史发展变化规律,但是在考察对比两地回族婚姻习惯法差异性的过程中,不难发现一些共性,比如回族从形成到现在,始终反对禁欲,反对绝欲,反对终生独身等;又如,回族对婚姻条件看的很重,一般不与非穆斯林通婚,与非穆斯林婚配会先议条件,即使穆斯林内部通婚也会对教门、根基、贫富进行考察,这些婚姻观念和风俗习惯经过数百年的历史积淀和地域考验仍然存在,说明了这是回族婚姻习惯法最为核心、最为本质东西,是回族婚姻习惯法中回族民族性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1] 魏彦芳。论回族婚姻习惯法与栅姻法的冲突及调适――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为例[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2(9).

回族风俗【第二篇】

[关键词]回族;风俗习惯;回族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12-0062-02

回族是我国56个民族中的一员,人口居于全国第三位。由于历史的原因,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主要分布在今天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等省区。回族文化与所有其他民族的文化一样,成为一种历史的积淀,带有民族的传统和特色。

泰勒认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 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认为:“文化是一个组织严密的体系,同时它可以分成基本的两方面,即器物和风俗,由此可再分成较细的部分和单位。”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提出了文化模式概念,她非常强调民族文化的个性发展,即独特性。她认为:“人类学把人当作社会的产物来研究。人类学所关注的是一个社群与属于不同传统之其他社群的差别处,也就是一个社群的体质特征、工艺技术、风俗习惯与价值标准。”

回族文化以伊斯兰文化为背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环境,相互影响而形成一个相对独特的文化体系。而这些文化都反映在回族的日常生活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习俗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必然建立在物质生活基础上。就回族来说,它形成于元明时期,生产力较发达,因而回族在生产领域呈现出明显特点:一是他们所从事的主要职业是农业,但对其他行业也都有涉及;二是有相当数量的回族投身于商业活动,并成为回族生产方式或经济生活中最富有活力和特色的一部分。这一切都取决于回族民族性格和生活消费的独特要求,通过经商这种专门生产方式,首先,提供了共同经济生活的条件,推动了回族在全国不同居住区域内的发展;其次,促成了回族对汉语的使用以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从而维系和巩固了回族文化,更促进了本民族的成熟和发展。

二、饮食习俗

饮食文化是回族历经千年所创造的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回族的勤劳和智慧,也体现了多种文明的融汇和交流。从整体来看,回族的饮食习俗主要受伊斯兰教的规定和禁忌的影响,各地回族除了严格遵循伊斯兰教经典中规定的食物禁忌,不吃猪肉、自死动物、动物的血以及猛禽野兽的肉等。由于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的差异,北方的回族多以面食为主食,南方的回族则以大米为主食。“青海的托茂人以及蒙古族地区的部分回族以肉食为主。藏族地区的回族则以青稞面做的‘糌粑’为主食, 而且日常生活中也爱喝酥油茶。” “福建泉州民间传统食品酥油花茧、邑饭,云南的牛干巴、油茶等。”尽管吸收和融合了其他民族的饮食习俗,却始终保持着伊斯兰教的信仰和本民族的风俗禁忌,以及民族自我意识,促进了民族关系的改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入居城市的回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不断增加,因此推动了回族城市饮食业的发展。为了适应城市中不同阶层回族人士的需要,由职业厨工创造或提炼的“清真菜系”开始问世,而在回族聚居的大街小巷,则涌现出多种多样的回民小吃摊档。这些都构成了回族文化中不可替代的地域特色。

三、服饰文化

服饰是构成回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承回族文化的载体之一,体现出这个民族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水准。回族服饰和汉族服饰大致相同,所以历史上有“汉装回”之称,但是二者之间仍有区别。回族的服饰不提倡华丽多彩,讲求素雅大方,回族传统的服饰文化中男子喜爱戴白色圆帽。圆帽分两种:一种是平顶的,一种是六棱形的。讲究的人还在圆帽上刺绣精美的图案。回族妇女常戴不同颜色的盖头。盖头也有讲究,老年妇女戴白色的,显得洁白大方;中年妇女戴黑色的,显得庄重高雅;未婚女子戴绿色的,显得清新秀丽。也有不少已婚妇女平时戴白色的带檐圆帽,圆帽分两种:一种是用白漂布制成的,一种是用白线或黑色丝线织成的。服装方面,回族青年和老汉爱穿白色衬衫,外套黑坎肩(俗称“马夹”),黑白色搭配显得干净、利落。妇女穿右衽的大襟衣服,前胸或衣边绣有精美的图案。由于社会历史的发展和回族生存地域的多样性,也体现了回族服饰文化的多样性。

))四、婚丧习俗

婚姻习俗是一个民族人生礼俗文化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婚姻习俗。中国各地回族的婚姻习俗,由于所处地域的不同,在某些方面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在甘肃、宁夏、青海等地,阿訇念过“尼卡哈”后,亲自向众人抛撒核桃、枣儿、花生等,人们争先去抢这些象征幸福、吉利的果品。不仅如此,青海闹房比较厉害, 三天无大小,不仅戏闹新郎、新娘,还戏闹新郎的父母。生活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回族,其婚姻习俗中已渗有南方少数民族的某些习俗。因各地风俗人情的不同,回族婚俗颇具生活情趣,同时也反映了回族的生活水平。

回族的丧葬习俗基本上遵循伊斯兰教的礼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回民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都实行土葬,忌火葬,主张速葬。在西北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方便,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人不信风水,也不看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亡人去世后,最多停留三天,入土前要焚香、传经、做“都哇”,意为祈祷。对亡人表示怀念或纪念,之后举行七日、月头、百日、周年等活动。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回族风俗【第三篇】

关键词:县乡村;旅游现状;发展前景

中图分类号:F590;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为认真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乡村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做出品牌。我密切关注我县 “乡村民俗旅游””的发展现状和优势,通过一段时间的下乡走访,开展了“乡村民俗旅游”发展状况的调研工作。现就我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浅析如下:

一、发展现状

随着城镇居民绿色消费、生态旅游、回归自然观念的形成,我县以小庄村为代表的“乡村民俗旅游”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本村农民带来了非常可观的经济收入。小庄村共有161户603人,其中土族人口593人,占全村总人口的%,耕地亩,人均耕地不足2亩。2012年有民俗旅游接待户90户,占总户数的56%。去年,全村总收入470万元,其中旅游收入占总收入的%,共接待游客12万人(次),人均收入为8000余元。2012年计划整治主巷道、民俗文化广场建设、水冲式厕所、示范户建设,大力推动民俗旅游发展。这已成为当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也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经济来源,也是拓宽旅游业的新途径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实践。

二、突出成就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多年来我县以土族民俗为主题,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在村民自我发展的同时,建成了西部民俗文化村、纳顿民俗风情园、姚家大院等上规模的民俗旅游接待点,并且在2000年互助故土园景区被评为AAAA景区,为展示土族文化创建了具有代表性的窗口。在此基础上,为加快农家乐旅游发展,将小庄村周围3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定为旅游规划区,专门开发土族民俗旅游。

(二)加快民俗资源开发

近年来,不断加大旅游资源开发力度,挖掘土族民俗文化,丰富了一批极具特色的旅游项目。推出了以饮食品偿、婚俗体验、歌舞欣赏、服饰及手工艺品展示、风光游览为主要内容的土族民俗旅游项目,从而使我县成为全省民俗旅游的亮点。同时,天佑德大酒店被评为三星级酒店,进一步提升了互助旅游的形象。

(三)打造特色经营

县镇在深入分析农家乐客源市场现状结构和消费趋势的基础上,帮助“农家乐”经营户牢固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观念,以民俗小吃、民俗文化作为主要发展载体,从村庄建设、农家乐布局到餐饮,结合地方特色,突出“乡土”的农家风味,形成鲜明的地方特色和个性风格,扩大农家乐民俗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加大旅游行业管理

为引导民俗旅游规范发展,我县出台了《互助土族故土园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下发了《互助县民俗旅游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民俗旅游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使接待水平进一步提高。并对全县从事民俗旅游接待一年以上的接待点、风情园进行了星级评定。并着力加强对经营户进行岗前培训,先后组织了有关人员开展实地教学培训,到经营户家中逐一示范,规范服务行为。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商、卫生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健康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必须三证齐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乡村旅游有了较快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档次较低,规模不大,旅游项目不丰富,综合竞争力不强。现阶段,我县“农家乐”旅游接待大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长期的规划和指导,导致农家乐开发层次低,品位不高,竞争盲目。二是部分接待户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思想严重,在接待中庸俗化、商业化土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资金短缺,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尤其是小庄村没有下水,旱厕影响民俗村的形象。四是旅游要素整合不够,旅游商品匮乏,旅游产业链条衔接不紧,旅游带动能力不强。经营户没有形成整体的宣传推介氛围,游客潜在的需求由于没有得到很好地组织与引导,很难转化为强大的消费力。五是民俗旅游接待不规范,有序竞争机制尚未形成。由于“农家乐”从业人员主要以农民本身为主,对旅游相关知识知之甚少,没有系统的管理知识,缺乏管理经验,服务意识不强,经营理念落后,存在重效益,轻质量的现象。大多数“农家乐”还只是停留在提供简单的餐饮和住宿的初级阶段。

四、发展思路

(一)加大政府支持和引导

把民俗旅游发展放到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在领导力量、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制定奖励政策,调动经营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大力发展旅游业的良好氛围。

(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制定对农家乐旅游开发有利政策,并纳入到全县旅游总体开发规划中。帮助农民做好短期和长期策划、宣传和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农家乐旅游的发展环境,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把自身发展与配套产业相结合,把短期效益与永续发展相结合。

(三)突出民族特色,打造民俗品牌

把壮大民俗旅游产业、挖掘民俗文化作为特色产业来抓。注重形成个性特色的餐饮文化,整理开发土族农家乐菜系,积极挖掘互助土族特色食品锟锅、酿皮、狗浇尿、萱麻饼、白水肉、羊肉手抓等民俗小吃,提高农家乐烹饪技艺。收集富有本地特色的民间文化,把民风、民俗、民谣、民歌引入农家乐,不断丰富和利用安召舞、轮子秋、土族盘绣为主的土族民俗文化,发展民俗特色的“农家乐”旅游接待点,突出农家“乐”的魅力。提高农家内涵,打造民俗品牌。

(四)因地制宜,抓好乡村旅游发展

小庄村进一步扩大游客接待能力,提高档次和水平,从而与中国土族园、精品度假区、彩虹故乡农业生态园、青稞酒工业旅游、酒吧一条街、现代农业示范园等联成有机整体。北山景区要加快规范化建设。南门峡要设置垂钓台,供游人垂钓、娱乐。高寨镇大力发展“土鸡”经济、回族风味小吃等形式的旅游。佑宁寺利用宗教文化、生活特色及旅游产品生产,延长旅游产业链。

回族风俗【第四篇】

关键词:大学生;党建工作;宗教信仰;民族高校

我国的民族高校大学生民族成分多,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也高。因此,大学生中具有宗教信仰的比例也较高。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民族高校大学生对宗教的认识多数都处于一种模糊意识阶段,缺乏相应的宗教知识,更没有明确的宗教观。民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用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宗教观来占领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大学生的头脑,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可靠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民族高校必须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在大学生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面临新的课题。研究发展少数民族大学生入党过程中,民族风俗和宗教对其影响以及如何摆脱民族风俗和宗教束缚是民族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的重点。

一、民族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中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依据

民族的风俗习惯指的是各民族在衣着、饮食、起居、生产、婚姻、丧葬、节庆、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相沿成习、广泛流传的喜好、风气、习气和禁忌。风俗习惯具有民族性、群众性、地域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经济、文化、生活方式,历史文化传统和心理感情,它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民族风俗习惯,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是以当地该民族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文化生活为基础,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的。民族风俗习惯问题是民族问题中的一个敏感因素。各民族的风俗习惯都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对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一贯政策。

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民族高校的大学生很多都是来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宗教影响较大的地方,他们在入学前或多或少的都接触到一些本民族的风俗和宗教活动。如何在民族高校建立长效的学生党员培养、教育和发展机制,让少数民族大学生脱离宗教束缚、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共产主义理想是摆在民族高校党建工作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

民族高校是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选拔和输送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其肩负着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就是培养与造就一批优秀的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如何在民族高校中将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纳入到我们党的队伍中来,关系到这一历史任务能否高质量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与加强民族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意义

加强民族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有效排除民族风俗和宗教影响,让少数民族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将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纳入到我们党的队伍中来,为我们党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优秀的后备人才,对维护民族高校的安全稳定,加强党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基础、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都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一,促进民族高校和谐与稳定。民族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党员的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势必会对民族高校和谐与稳定产生积极的影响。少数民族学生党员是生活在学生中的一员,他们会了解到很多老师难以及时掌握的事情,可以将很多不稳定因素及时汇报给老师,这样就会使诸多不稳定因素消失在萌芽状态。

第二,巩固祖国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安全稳定的政治局面。远离宗教的束缚的、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的少数民族学生党员的回归,势必会增加我党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基础,充实这一地区的党员干部队伍,从而极大的促进边疆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我国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多数都是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党员都是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拥有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的优秀学生,他们会用自己渊博的学识来建设家乡美好的未来。

三、民族风俗、宗教信仰对民族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影响大学生党员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重任,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同宗教信仰在哲学层面上讲是矛盾对立的。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大学生党员做为特殊的学生群体,在马克思主义与宗教信仰之间的抉择只能是前者,而不能含糊其辞,这是方向和原则问题。民族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中,如何正确对待大学生受民族风俗、宗教信仰的影响,将更多少数民族大学生培养和发展入党。

第一,民族院校的大学生60%以上是少数民族学子,80%来自民族地区。大学生受民族风俗和家庭影响信仰宗教多数是在大学入学之前,信教大学生中回族、藏族等具有宗教信仰传统的少数民族学生占多数,这是民族院校的大学生的家庭和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影响在信仰领域的反映。因此,民族院校在大学生党建工作中,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宗教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风俗习惯,尊重大学生民族风俗习惯,关心和帮助这些学生的学习、生活,呼唤他们积极靠近党组织,自觉接受党的教育。

第二,民族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中,如何界定大学生是信仰宗教,还是民族风俗习惯,还是受家庭影响的民族文化。大多数少数民族大学生认为宗教信仰作为一种民族文化,并非基于崇拜和信仰,大学生对宗教的这种模糊认识,势必影响到发展大学生入党问题的现实抉择。因此,民族高校发展大学生时必须正确对待来自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家庭的大学生的风俗习惯,不能因他们的民族风俗而不加大对他们的培养和发展。

第三,民族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中,应尊重少数民族大学生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就是要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尊重各民族的生活方式。不能因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风俗习惯,否定他们对党的追求和忠诚,相反,这些大学生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让他们明确党的宗教政策和民族理论知识,从而坚定他们对党的追求。

四、民族风俗、宗教信仰对民族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对策

民族高校大学生活宗教信仰状况调查。通过设立合理的调查问卷、选定合理的调查对象来对民族高校大学生的宗教信仰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掌握基本准确的大学生信教比例,分析大学生信教原因,确定大学生信教的宗教的程度等。

寻找正确引导民族高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的方法和策略。民族高校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我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让大学生自觉抵制宗教对教育的渗透和影响。民族大学生要树立起国家和民族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科技和教育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的思想,处理好宗教同民族、同教育的特殊关系,脱离宗教思想的干扰和束缚,努力用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扎实的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真实本领,将个人的幸福、理想,以及人生价值的实现与振兴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地区事业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实现小康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对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培养教育,使其在摆脱民族风俗和宗教的影响后,进一步成为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中共党员。

第一,建立有效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民族高校要狠抓大学生的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养和教育工作,理顺关系,建立有效工作运行机制。确立“以党建带团建,用团建助党建,党建团建一起抓”的工作宗旨;建立学校党委、院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让民族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发挥最大的功效。

第二,注重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数量和培养质量。做好在民族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重要的一点是强化培养教育,建立一支数量多、质量高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三,建立系统的培养教育体系。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需要有系统的理论教育体系作保证。党团组织只有做到工作方案一盘棋,具体落实有分工,突出工作层次性,递进性,才能使工作形成实效。

第四,逐步完善教育内容和方法。少数民族大学生对本民族的风俗和宗教信仰有着很深的感情,很难在短时间内就将其信仰完全转变。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教育内容和方法上多下功夫,积极为他们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在实践中锻炼和考察他们的意志。

参考文献

[1]吴相顺。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理论和政策[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3(5)

[2]王世翔。大学生党员宗教信仰问题研究[J].大众文艺:学术版,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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