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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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第一篇】
一、工作任务
严厉打击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首府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樊新和、辛建军、唐庆令、嵇广江、王晓鹏、周耀宇、宋亚君兼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规则;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相关主管部门,并要求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要将检查及处理情况以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专报的形式上报市人民政府。
三、整治重点
(一)不按规划审批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二)非法占用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的,囤积土地不按规定时限进行开发的;
(三)未办理建设手续、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的;
(四)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或者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五)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囤积房源、炒卖房号、哄抬房价、违规定房的;
(六)弄虚作假抽逃注册资金的;
(七)无营业执照、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服务、房屋测量、房屋拆迁的;
(八)商品房销售环节中“短斤缺两”侵害购房者利益的;
(九)虚假广告或其他违法违规广告进行营销宣传侵害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的;
(十)利用合同欺诈违法的;
(十一)物业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违法违规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
四、工作内容
(一)明确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组织发改、规划、国土、行政综合执法、房产、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是两个环节:
一是开发环节。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完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会同规划、建设等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
二是交易环节。对未取得预售许可就采取收取定金或押金等方式提前销售的,由市房产局负责,会同发改、建委、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并责令退还收取的定金或押金;对利用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进行营销宣传的,由市工商局依法查处,对涉及到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违法营销宣传的,由市工商局会同市房产局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进行违法宣传的,由市工商局依法对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同时进行严厉处罚;对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不正当竞争、虚假信息、捂盘惜售、炒卖房号、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房产局会同市建委、发改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信息共享,实施闭合式管理,形成联动机制。
由市规划局负责,将审批通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其他相关内容及时报送市建委、行政综合执法、房产、林业、工商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所受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及内容,实现信息共享,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调查,形成联动管理机制。对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绿地率、停车场以及其他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规划实施建设。对不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不得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由市建委负责,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年审时,要征求发改、规划、房产、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多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资质年审时不予通过,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停止办理未通过资质年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建设项目的手续。
(三)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由市建委牵头,会同规划、房产等部门,尽快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作为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办理情况的有效载体,将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衔接起来;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试行办法》《**市居民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房地产企业资信等级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由市工商局负责,会同市发改、房产等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管理,对属于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等违法行为不得广告,特别是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不允许其商品房预售广告。同时,要求广告单位对房地产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杜绝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广告的,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的,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价格法》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由市规划局负责,将供热、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环境卫生设施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凡建设条件不具备的,不得为建设单位出具规划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由市建委负责,会同规划、水务、市政市容等部门,在**建设工程政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供热、供排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设施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落实情况,凡配套公共基础设施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由市房产局负责,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在办理预售许可前,要组织规划、建委、林业、水务等部门联合现场踏勘,对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确定的绿地率、停车场、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供热、供排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设施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对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落实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
由市建委负责,会同规划、国土、房产、水务、燃气、供热等部门,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竣工后的综合验收管理,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住宅与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
(五)加快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
由市房产局负责,会同建委、规划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对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等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进行公示,增强市场透明度,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或者房地产企业纵容雇佣工作人员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违规从事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由市房产局负责,会同建委、国土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行为,整治严重影响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的各类展销会、推介会,对于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予以降级直至取消注册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中介服务资质,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七)加强物业监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由市房产局负责,会同发改、建委等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与收费质价不符,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不认真解决群众投诉致使矛盾激化上升等行为,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引导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八)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理性购房。
由市房产局负责,会同建委等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我市房地产市场状况,增强透明度,及时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房地产的各项政策、购房需注意的事项,同时要尽快公布已取得预售许可的住宅项目,印制以购房指南、购房路线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单、宣传册免费向广大购房群众发放,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理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由市建委负责,会同发改、规划、房产、国土、工商等部门,加快构筑房地产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对房地产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记入房地产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在资质年检时不予通过,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限制其开工新项目。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及自查阶段(7月1日—7月1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及重点,组织开展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建立通畅的投诉渠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公司要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自行纠正,对引起的举报投诉自行解决,努力弥补自身工作的不足,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检查整改阶段(7月11日—10月15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每单位5人),对20**—20**年审批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对象包括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及外地在**市备案登记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的企业,重点对近两年内开工建设的和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
(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
对第一、二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完善制度的方式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综合整治同加强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水平,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第二篇】
(一)政府机构
美国从事房地产市场监测的政府机构主要是普查局(USCensusBureau)。
普查局除了每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外,每五年还要对经济活动和州以及地方政府进行一次普查,每年普查局还要进行100多项其他调查。普查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从个人和单位收集统计信息,汇总成统计数据。普查局的局长由总统任命,同时还需得到参议院的确认。
(二)行业组织与协会
1.全美房地产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Realtors,NAR)。全美房地产协会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拥有40多万名会员而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协会。现在该协会的会员总数已超过85万,在50个州及关岛、波多黎各等托管地建有州协会(stateassociation),在全国1500多个地方建有地方协会(localassociation)。
2.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HomeBuilders,NAHB)。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公布的数据主要包括住房市场指数(HousingMarketIndex,HMI)和住房机会指数(HousingOpportunityIndex,HOI)等。该协会总部位于华盛顿,首要的目标是为所有的消费者提供拥有安全、体面和负担得起的住宅的机会,改善房地产行业和建筑行业的经营环境。
3.按揭银行家协会(MortgageBankersAssociation,MBA)。按揭银行家协会公布的数据主要包括周按揭贷款调查(WeeklyApplicationsSurvey)和各种住房按揭贷款的利率等。该协会是代表雇佣50名员工以上、分布在全国每个社区的房地产金融业的部级协会,总部位于首都华盛顿。按揭银行家协会的最高决策层是其董事会,由21人组成,负责管理协会的一般事务。
二、各监测机构公布的房地产市场数据
1.建筑支出。建筑支出统计的是在特定时段安装或建设的建筑的价值,包括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建筑设备租金、建筑商利润、建筑设计和工程成本、项目管理成本、建筑期间的利息与税金支出。
建筑支出报告中的数据分为总建筑支出、私人建筑支出与公共建筑支出三部分,其中总建筑支出统计的是在特定时段内某工程所有项目的价值总和,而不管个体项目何时开始或工程款何时支付给建筑商。
2.新房开工。普查局每月公布新住宅建筑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新房开工许可数量、已经许可但尚未开工的数量、新房开工数量、在建数量和完工数量。新住宅建筑报告不包括旅馆、大学宿舍等集体居住建筑以及移动住宅。
当住宅的奠基工作开始时即计入当月的新房开工统计,该项统计始于1992年9月,包括在原宅基基础上的完全重建项目。美国并非各地都需新房开工许可,但新房开工数量包括那些不需要许可的住宅项目。
3.住房空置率和自有住房比率。住房空置率和自有住房比率被公共和私人部门广泛运用,从而判断是否需要增加新的房地产项目,此外,出租用房空置率还是用于预测未来经济走势的先行指数的组成部分。
住房空置率和自有住房比率季度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下月的最后一周公布,年度数据在四季度报告发表后公布。
4.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全美房地产协会从大房地产经纪商处获得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数据,样本数量达到旧房销售统计样本的一半,相当于所有交易数量的20%。目前有一些住房数据被视为房地产市场的先行指标,如新房开工、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和新房销售等。但这些指标与旧房销售的统计关系并不令人满意。例如,新房销售占所有房地产交易的15%左右,由于其基于上月签订的购房合约,因此被视为先行指数,但新房销售样本规模较小,数据的波动性大,要多个月的数据才能看出趋势。
因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反映的是实际旧房销售,因此PHSI是未来房屋销售活动的准确和可靠的指标,经全美房地产协会统计,超过80%的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在两个月内结算交付,剩下的20%中决大多数在3—4个月内结算交付。
以2001年的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平均数量计算的指数值为100,全美房地产协会在每月的第一周公布两月前的PHSI,除全国的指数外,还包括四个地区的指数。
5.新房销售。新房销售报告每月由普查局公布,目的是提供私有、单家庭住宅销售的统计数据,报告的内容包括:新单家庭住宅的销售数量、新单家庭住宅待售的数量和已销售新房的中位价格与平均价格。
一旦签订销售合同或接受定金,该新房就被认为已销售,而不管房屋是处于尚未动工、在建或☆☆已完工阶段。新房销售调查并不跟踪至房产最终交付,即使最终交易未完结,该房屋也被认为已销售。
新房销售调查中的价格是买卖双方在第一次合同签署时或交付定金时约定的价格,不包括订单变化或其他因素引发的价格变化。新房销售的历史数据起始于1963年,除公布全国的总量外,还公布东北部、中西部、南部和西部的地区数据。
普查局的当地统计人员访问样本建筑许可办公室,抽取建筑许可样本,并跟踪这些建筑是否开工、完工和出售。
6.旧房销售。旧房销售占美国房地产销售总量的85%,因此,全美房地产协会公布的旧房销售数据是衡量住宅市场发展趋势的主要依据。每月的25日左右,全美房地产协会公布全国和四个地区的单家庭独立住宅(SingleFamilyHouse)旧房的销售数量和价格数据。NAR网站上公布的旧房销售报告包括最近12个月的月度数据以及最近三年的年度数据,其他历史数据需要付费购买。
地方协会每月向NAR的研究部报送旧房销售数据,调查占旧房销售总量的30%~40%,并且只有已交付的旧房才被纳入统计范围。全美房地产协会每季公布的各州旧房销售报告是基于所有700多家地方协会的调查数据,而每月公布的旧房销售指标是基于160家地方协会的样本调查数据。
旧房销售数量数据要经过季节调整并折算成年度数字以利于月度和季度之间作出比较。特定月份的年率数据代表如果该月的销售速度能够连续维持12个月的总销售数量。
7.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调查。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NAHB)通过调查公布的指数主要包括:NAHB-WellFargo房地产市场指数(NAHB-WellFargoHousingMarketIndex,HMI)、NAHB-WellFargo住房机会指数(NAHB-WellFargoHousingOpportunityIndex,HOI)和房屋改建市场指数(RemodelingMarketIndex,RMI)。
HMI基于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每月对其会员的调查,特别是单家庭住宅部门,反映房地产业的脉搏,调查让会员对总体经济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进行评级。HMI是对不同扩散指数(diffusionindices)的加权平均,包括当前新房销售、未来6个月的新房销售和可能购新房的交易。前两项的评级分为好、一般和差三等,后一项的评级分为非常高、高、平均、低和很低五等。当前新房销售的权重为,未来6个月新房销售的权重为,可能购新房的交易的权重为。
HOI的定义为当地中等收入的家庭按照标准按揭贷款条件可以买得起的住房销售比重。因此构成HOI的两大因素为收入和住房成本。收入方面,NAHB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公布的都市地区家庭中等年收入估计,NAHB假设家庭能承担将28%的总收入用于供房,这是按揭行业的传统假设,该估计值再除以12可以得到每月的数据。住房成本方面,NAHB每月从第一美国不动产经纪公司(FirstAmericanRealEstateSolutions)处获得交易记录数据,包括各州、县的房产销售时间和价格等。房主每月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按照30年期固定利率按揭贷款和10%的首期假设来计算。在本金和利息之外,住房成本还包括当期的物业税和物业保险。HOI即是都市地区每月可供房的收入超过月住房成本的记录比重。
2001年住宅改建市场规模达到了1530亿美元,相当于GDP的2%和住房总支出的2/5。未来十年,住宅改建市场的年增长速度至少将达到5%,在此期间该市场的规模甚至将超过新房市场的规模。NAHB的房屋改建市场指数基于对房屋改建商的调查,并正成为该行业的衡量标准。NAHB通过向15000个房屋改建商发放调查问卷,最终选中约2000家改建商作为样本。NAHB的调查产生两个指数来描绘住宅改建市场状况,一是现期市场条件指数(CurrentMarketConditionsIndex),二是未来预期指数(FutureExpectationsIndex)。
8.周按揭贷款申请调查。周按揭贷款申请调查由按揭银行家协会进行并向订阅者公布详细的调查数据,该调查共包含15项指标,覆盖固定利率和可调整利率的购房及再融资常规和政府贷款申请情况。报告的内容还包括与前一周、前一月和前一年相比按揭贷款的数量和金额的百分比变化,此外还有平均贷款规模、平均合约利率水平、再融资和浮息按揭贷款数量与金额占按揭贷款总量的比重等数据。报告公布的指数分别为经过季节调整和未经季节调整的市场指数(MarketIndex)、购买指数(PurchaseIndex)、再融资指数(RefinanceIndex)、固定利率按揭/可调整利率按揭指数(FRM/ARMIndex)、常规指数(ConventionalIndex)和政府指数(GovernmentIndex)。
周按揭贷款申请调查报告每周三公布,反映此前一周的按揭贷款申请情况,历史数据可以一直追溯到1990年。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第三篇】
部门及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征集相关资料,并在榆林城区进行了实地视察。为了切实搞好这次视察活动,视察前组织部分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就视察路线、房产企业的确定、视察内容以及视察方法广泛征求意见。视察结束后,又召集榆林城区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榆林市房地产市场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住房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辅“三位一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基本解决了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得到完善。
XX年至XX年10月份,全市共建成商品房面积万㎡,完成销售面积万㎡,空置面积万㎡,空置率为%,其中XX年1-10月份全市建成商品房面积万㎡,销售万㎡。
XX年榆林市区商品房均价1646元/㎡,XX年涨至2300元/㎡,XX年更是涨至高层4000元/㎡、多层3000元/㎡,XX年1-10月份,高层3900-4100元/㎡、多层3000-3200元/㎡。尽管XX年下半年以来成交量下降明显,但房价仍未下降且略有上升,这主要是受建材价格、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XX年特别是二、三季度以来,榆林城区楼市发生强势反弹,从低迷逐步走向火热,5-10月份刚性需求促成成交量大幅反弹,房价平稳上扬。
经济适用住房也是影响榆林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因素。XX年--XX年全市累计完成经济适用房万㎡,其中XX年完成22万㎡;XX年完成万㎡,同比下降%;XX年完成45万㎡,同比增加了%,安置住房困难户8510户。目前在建经济适用住房23万㎡,小高层均价2300元/㎡,多层均价约1800元/㎡,在房产市场占有较大份额。
廉租房建设起步较晚。在实物配租方面,榆、神、府等7个县区申报了建筑面积万㎡(1540套),总投资亿元,其中榆阳区等5个县区已开工万㎡、850套。
二、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分析
1、房价起伏较大,楼市回暖较快。榆林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撤地改市特别是XX年以后逐步发展壮大,多以本土企业为主,一些经营思路、开发模式、营销策略、管理经验、广告宣传、市场定位、经济实力等方面较好的企业脱颖而出,消费者对撤地改市后房价涨幅的心理预期,加之中国宏观经济利好的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在“买涨不买跌”消费心理的作用下,在某些大楼盘开盘时甚至出现了排队买房的现象,各种因素导致榆林特别是榆林市区的房价起伏较大(见图2),充分暴露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全和不完善。金融危机以来,榆林的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XX年全市共建商品住房空置面积按主体竣工口径计算约万㎡,空置率约为63%,交易量大幅下降,开发量明显下滑。XX年全市房地产上市交易面积万㎡,交易额亿元,交易面积较上年下降近40%,开发量下降10%,到XX年第一季度,更是跌到了低谷,下降了%。7县区XX年第一季度较去年第四季度下降了61%,到了第二、三季度强势反弹,7县区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促成今年二、三季度榆林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主要源自两大动力:一是去年一度低迷的楼市积压了的购房需求在今年上半年集中释放;二是救市政策效果显现。上半年为防范通货紧缩,保持经济增长,稳定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增强了消费者的购房积极性。同时,相对宽松的信贷政策明显促进了房地产商的开发热情,进而引燃了XX年三季度楼市的大爆发。同时,银行信贷支持也是助推房价快速回升的主要原因之一。截止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已达1092亿元,居全省第二,较年初增加206亿元,较年初增加137亿元,增长%,同比多增76亿元,增量已相当于XX年全年的%,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个和个百分点。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67亿元,较年初新增4亿元,其中,6月当月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新增亿元。金融机构为积极配合国家启动和鼓励消费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增加了对居民消费的信贷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榆林房地产市场较快回暖。
2、区域发展不平衡,南北差异较大。由于我市经济南北差异较大,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房产业也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目前我市仅有榆、神、府、定、靖、横等北部6县区有规模较大的房产市场,绥、米、子等南部
6县区房产市场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同时,房价也存在较大差异。如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神木县XX年-XX年全县共建成商品房面积60万㎡,房价高峰时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的房价达到5400元以上,南部县区的房价则普遍较低,基本和我市的人均收入水平相一致。
3、投资型购房减少,消费者趋于理性。XX年以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房价的过快增长,导致很大一部分购房者把购房作为一个投资项目,助推了房价的强势上涨。但从XX年第三季度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持续低迷,投资型购房客户明显减少,一些潜在的购房者也在持币观望。一部分经济基础好且在榆林房产投资中受益的人则到西安、北京等周边的一线、二线城市购房。消费者购房逐步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更是一种刚性需求在推动,泡沫成份在逐步减少,榆林的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走向成熟。
4、土地价格大幅上升,土地开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和土地储备是房地产企业进行房产开发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榆林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从XX年起实施,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严格化及供地方式的规范化,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式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土地使用权供应也将由经营性用地招标挂逐步完善到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价格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水涨船高。房地产企业对土地需求比较旺盛,其土地价格逐步抬高,开发成本大幅上升(见表4):
XX年以前,榆林城区土地价格亩均价为万元,而XX—XX每亩均价为万元,XX年亩均价万元,基本与XX年以前持平,土地价格的变化正与榆林城区的房价基本吻合。据调查,XX年上半年榆林城区房地产企业未参与土地竞拍活动,现在建和销售的商品房,是以前的储备土地。XX年金融危机以来,房地产企业均未冒然购地,他们对这场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持续时间、宏观调控政策变化、房价走势等不确定因素难以作出准确科学判断,土地购买热情不高,对土地价格的心理预期不是很乐观,导致土地需求锐减,土地价格明显回落。同时土地购置费用上涨,土地开发成本大幅提高。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购置费用,从XX到XX年呈现先高后低的趋势,从高速增长到大幅回落。XX年至XX年,榆林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土地购置费用快速增长,增速达到倍;之后受市场影响,房地产投资热情减弱,使得XX年至XX年土地购置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41%。依据榆林市商品房屋销售额和销售面积计算出来的平均销售价格(现价),从XX年的2050元/㎡上升到XX年的2394元/㎡,上涨了344元/㎡,涨幅达17%。从宏观政策调控的层面上来看,土地严控、银根紧缩、所得税预征都对开发商造成一定的压力。总体来讲当前支撑房价上涨有三大因素:一是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居民住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住房的更新换代成为时尚。与此同时,XX年股市持续低迷,存款利率较低,房地产市场恰恰成为投资者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经济发展与消费增长是支撑房价增长的重要因素。二是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上看,随着近几年以来的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增大了土地获取价格,从而直接推动了房地产成本的上涨。三是受拆迁成本加大、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工人工资水平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房地产投资成本。消费需求的改变使商品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也增加了商品房建设成本,促涨了房价。土地开发投资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准备,是将“生地”变为“熟地”资金的投入,进行土地平整等“七通一平”的过程。从XX年—XX年,每平方米土地开发成本由263元上升到794元,增加了531元。
5、房地产资金来源借贷比重增加,自筹资金比重减少。XX年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本年度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占到17%,到XX年上升到33%;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的比重分别由51%、32%下降到XX年的42%和25%。在省内其他地区房地产公司贷款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我市房地产资金来源中的国内贷款稳中有升,也是我市支持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政策的具体体现。XX年国内贷款达到48%,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分别占到27%、25%
企业自筹资金和以定金及预收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下降,反映了房地产投资者和大多购房者处于观望状态,人心的稳定及市场信心的重建都需要时间,目前房屋销售仍处于调整期。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实施政府干预,在有效地遏制了工业经济持续下滑的势头,加之中省宏观政策的相继出台和“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目标的实施,榆林的房产企业逐步走出低谷,从第二季度开始,榆林的房地产受国家调控政策的推动,投资者信心显着增强,销售额明显增加,房地产业可以说率先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对榆林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我市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
1、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1998年废除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市房地产业进入持续稳定发展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大。从1998年到XX年,房地产行业年均增长24%,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1998年到XX年,扣除土地购置费后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从不到1%上升到%。由房地产开发投资到引致的相关产业经济增加值,可视为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率,1998年到XX年榆林市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间接贡献率从3%上升到10%。
2、房地产对投资增长的贡献。对经济增长贡献40%是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贡献比重很大: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第四篇】
首先,我代表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对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联合检查工作组的各位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地感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__]37号)和《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__]16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房[20__]407号)要求,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上,坚持“点面结合,防治并重”,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_年以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相关文件统一部署,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实际情况,讨论落实我市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点工作,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阶段性成果明显,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了商品房违规销售3起,不规范广告20余起,违反商品房“一价清”行为1起,共进行约万元行政处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30余份,有效地落实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机构,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自20__年9月6曰三部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早于全省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工商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房管处,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办公室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参照市区工作机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扎实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二)周密计划,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__年9月6曰-30曰)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制定下发了《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建设、物价、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第二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3月)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督查各县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对查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阶段(20__年4月—20__年7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建设、物价、工商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总局。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巩固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第四阶段(20__年8月—20__年9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总结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工作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工作。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的方式将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做法固定下来,推进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第一、二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依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和部署,下一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并做好转段衔接工作。
(三)明确分工,深入专项整治的各个重点环节。根据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活动安排意见,我市重点开展了查处整治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管理、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等六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市建设局从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入手;市物价局从房地产价格成本构成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市工商局从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了各自行业监管的工作力度;同时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全市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拉网式排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专项整治活动氛围。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为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9月15曰我市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大会,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就本次
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__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__和__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工作,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__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__投诉89件,受理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__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__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万元,违规面积约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__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__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__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__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效果还不太平衡,工作力度、工作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五、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联合“十一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八部委4月6曰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市建设局将牵头组织市工商、物价、税务等十一部门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联手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力度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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