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实用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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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一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自贡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召开自贡市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的报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拟向社会披露的报告》、《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采用银行借款方式融资解决资金流动性紧缺问题的请示》、《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审批权限授权的请示》、《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编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设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相关问题的请示》。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办法的请示》、《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立自贡市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6个科,5个区县管理部。从业人员84人,其中,在编43人,非在编4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实缴单位2164家,新开户单位154家,净增单位130家;实缴职工万人,新开户职工1万人,净增职工1万人;当年缴存额亿元,同比增长%。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亿元,同比增长%;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5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同比增长%、%。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个人住房贷款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亿元,当年归还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亿元,融资余额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亿元。其中,活期亿元,1年以上定期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万元,同比降低%。其中,存款利息收入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万元,同比降低%。增值收益率%,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万元,提取管理费用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其中,人员经费万元,公用经费万元,专项经费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和%。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万笔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租赁住房占%);非住房消费提取占%(离休和退休提取占%,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其他占%)。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90-144(含)平方米占%,144平方米以上占%;新房占%,二手房占%。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双职工申请贷款占%。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282笔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万元,异地贷款余额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
截止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及职能无变化,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化。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按照《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等3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自公积金管委发﹝﹞5号)文件规定,2016年缴存基数限额:上限为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3943元;下限为上年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380元。全市缴存比例为7%-12%,无变化。
(1)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按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
(2)贷款利率。2016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内未调整,即:五年以下(含五年)为%,五年以上为%。2016年1月1日起将存量贷款利率调整为按此利率执行。
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无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5万元。具体为:普通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再交易房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其中: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银行转移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且小于其银行贷款本金剩余余额。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有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优化业务流程。还清公积金贷款由上月申请、下月办理调整为即时办结;优化按年提取业务流程,将职工公积金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签订由原贷款办结后签订调整为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并办结。二是增设服务窗口。在政务大厅新增1个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3个服务窗口,有效缩短了职工办理业务等候时间。三是完善服务设施。中心7个公积金服务网点全部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提供手机充电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周到舒心的服务;各网点增设了自助终端,方便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信息及相关政策情况,修改个人基础信息和打印相关资料;扩容了归集窗口排队取号系统,扩大了业务受理量。四是开展业务培训。先后组织缴存单位和房屋开发企业经办人员培训,促进了缴存业务规范开展,贷款办理便捷高效。五是创新宣传手段。借助《行风热线》、自贡电台直播节目等平台与职工互动交流;大力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进企业、机关、社区、学校、医院等“五进”活动;寄送10万余份附有公积金政策的公积金对账单。
2.快速推进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完成了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12329服务热线、短信系统等服务渠道初步建成,并开展上线测试。二是有序推进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作为全国16家、全省唯一的试点单位,完成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测试,并向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提交测试报告。三是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落实市政府关于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确定了新建网站的内容设置和页面布局,丰富、完善了网站内容,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网络服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统筹谋划系统升级改造。
一是优化业务系统。调整公积金委托按年提取签约流程,在公积金贷款合同执行时,同步生成按年提取协议,简化职工签约流程。二是制定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方案。根据行业领先核算理念,积极谋划业务软件升级工作,探索贷款自主核算、商贷按年提取等新功能。
进一步深化落实公积金“贯标”工作成果,综合服务平台所有数据字段命名及设置均严格落实《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有效规范数据标准,便于数据采集及分析。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二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扬州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8名成员。管委会三届五次会议于1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审议通过2016年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和年财务预算报告、财政审计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缓缴企业报告、扬州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运行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一般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5个处室,下设4个分中心、3个管理部(广陵管理部待建),业务指导江苏油田分中心、仪征化纤分中心。从业人员135人,其中,在编88人,非在编4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4784家,新开户单位1085家,净增单位1042家;实缴职工万人,新开户职工万人,净增职工万人;当年缴存额亿元,同比增长%。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亿元,同比增长%;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增加7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个贷比超过95%的地区可计算贷款额不超过上限的.70%),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二套及二次以上贷款减半发放。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同比增长%、%。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仪征化纤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87笔亿元,江苏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3笔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亿元。其中,市中心亿元,仪征化纤分中心亿元,江苏油田分中心亿元。
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增长%、%、%。个人住房贷款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12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无。
(四)购买国债:
无。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亿元,当年归还0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亿元。其中,活期亿元,一年以内(含)定期亿元、一年以上定期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比上年同期增加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亿元,同比下降%。其中,市中心亿元,仪征化纤分中心3388万元,江苏油田分中心4668万元。存款利息收入678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亿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687万元、保证金利息收入825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58万元,资金运作保持较高水平。
(二)业务支出:2016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亿元,同比增长%。其中,市中心亿元,仪征化纤分中心1489万元,江苏油田分中心212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亿元、归集手续费用167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59万元、贴息贷款利息6305万元、其他1202万元,各项业务支出均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三)增值收益:2016年,由于缴存职工年度结息利率政策调整影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亿元,同比下降%。其中,市中心亿元,仪征化纤分中心1899万元,江苏油田分中心2547万元。增值收益率为%,同比下降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亿元,提取管理费用494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01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091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亿元。其中,市中心上缴亿元,仪征化纤分中心上缴130万元,江苏油田分中心上缴2077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亿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亿元。其中,市中心上缴亿元,仪征化纤分中心上缴1013万元,江苏油田分中心上缴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2939万元,同比下降%。其中,人员经费1305万元,公用经费601万元,专项经费1033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361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221万元、138万元、1002万元;仪征化纤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77万元(其中仪征化纤分中心历年综合管理费450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4万元、462万元、31万元;江苏油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0万元、1万元、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4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其中,市中心‰,仪征化纤分中心为0,江苏油田分中心为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增值收益不低于60%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亿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和%。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万笔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租赁住房占%,其他占%);非住房消费提取占%(离休和退休提取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其他占%)。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比上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双职工申请贷款占%,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2.异地贷款:
无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297笔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1753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945笔亿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2117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比上年同期下降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出台实施意见。一是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重申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二是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效益不佳、经营困难的缴存企业,经审批后(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最低缴存基数即可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5%。三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连续亏损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如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可按规定程序提出缓缴申请,经市中心审核并报市管委会批准后,可以缓缴,缓缴时间由6个月放宽到1年。文件实施以来,全市已累计有10家企业先后提交了缓缴、降比申请,经市中心审核审批通过的有6家,其中降低2个百分点的企业有1个,降低3个百分点的企业有3个,降低5个百分点的企业有2个,涉及缴存职工900余人。
(二)出台《关于在扬工作的境外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对台港澳人员、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员以及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仍在我市工作的人员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继续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并开展商业银行短期融资。
201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比持续攀升,且区域不平衡,为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及时满足职工购房需求,市中心统筹调剂系统内资金,商借油田、仪化资金,统筹使用企业贷款保证金,同时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亿元;经市政府批准短期融资规模5亿元,当年发放亿元。
(四)适时适度调整收紧有关使用政策。
经市政府批准先后三次发文,暂停“商转公”、降低贷款系数、收紧相关提取政策、提高首付比例等措施。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三篇】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备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开户条件:
1、属于北京辖区新成立单位;。
2、暂未办理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
开户材料: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国家机关);。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
8、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原件;。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10、《单位登记表》。
开户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向单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供开户申请;。
2、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管理部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
4、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8.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四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五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召开1次全体会议,通报了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增值收益实现及分配情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审议通过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安排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烟台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8个科,7个管理部,7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5人,其中,在编153人,非在编1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实缴单位9166家,新开户单位917家,净增单位515家;实缴职工万人,新开户职工万人,净增职工万人;当年缴存额亿元,同比增长%。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亿元,同比增长13%;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5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5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分别同比降低%、增长%。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亿元。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万笔272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个人住房贷款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亿元。其中,1年以内定期亿元,1年以上定期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万元,同比降低%。其中,存款利息收入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万元,同比降低%。增值收益率%,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万元,提取管理费用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26万元。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26万元。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90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93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万元,同比降低%。其中,人员经费万元,公用经费万元,专项经费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无逾期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当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890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和%。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占%。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万笔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租赁住房占%,其他占%);非住房消费提取占%(离休和退休提取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其他占%)。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8%,比上年同期减少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5000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90-144(含)平方米占%,144平方米以上占%;新房占%,二手房占%。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双职工申请贷款占%,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28%,高收入群体占%。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455笔1585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984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5871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最高基数确定方法:烟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基数确定方法:不低于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3145元;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145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600元。(《关于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烟住〔2015〕23号)。
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4976元;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155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710元。(《关于确定20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烟住〔2016〕16号)。
据《关于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文)要求,已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全部予以调整,且允许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单位申请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现缴存比例执行标准: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低于6%,不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单位可申请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5%。
(二)当年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文件,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按住建部信息系统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组织系统改造,目前已经完成了系统研发、测试及人员培训工作,根据中心安排择机实施系统上线。接入结算应用系统项目已纳入政府采购招标环节。
(四)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6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起案件,均在执行中,维护了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六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规定,现将全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7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从业人员2482人,其中在编1482人,非在编1000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全年实缴单位117417家,新开户单位15698家,净增单位10749家;实缴职工万人,新开户职工万人,净增职工万人;当年缴存额亿元,同比增长%。
截至20底,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二)提取:全年提取额为亿元,同比增长%;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同比分别增长%、%。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个人住房贷款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亿元,当年应收贷款本金亿元,实收贷款本金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亿元,项目贷款余额亿元。
(四)购买国债:全年未购买国债,当年兑付国债亿元,收回国债亿元,国债余额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存款额亿元。其中,活期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亿元,1年以上定期亿元,其他存款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全年业务收入万元,同比降低%。其中,存款利息收入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万元,国债利息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业务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增值收益万元,同比降低%;增值收益率%,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万元,提取管理费用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待分配增值收益万元。
全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其中,人员经费万元,公用经费万元,专项经费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全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与去年持平;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75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和%。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图42016年缴存单位按单位性质分类占比图。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图52016年实缴职工人数按所在单位性质分类占比图。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万笔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租赁住房占%,其他占%);非住房消费提取占%(离休和退休提取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其他占%)。
图52016年提取额按提取原因分类占比图。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90-144(含)平方米占%,144平方米以上占%;新房占%,二手房占%。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双职工申请贷款占%,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图62016年贷款人数按收入水平分类占比图。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7497笔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万元,异地贷款余额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446笔203821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450笔203936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22个,贷款额度亿元,建筑面积共万平方米,可解决22297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18个、额度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2个、额度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个、额度7亿元。2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六、其它重要事项。
1.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住建部、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自7月1日起,全省全面落实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至12%之间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程序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截至年末,超比例缴存的2819个单位万人全部规范到位,减轻单位负担亿元;317个困难企业万人降低了缴存比例,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12个困难企业万人缓缴了住房公积金,减轻企业负担亿元。
(二)开展专项检查情况。
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督导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放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政策,大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大检查,确保信息披露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配合国家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抽查工作组对聊城市和东营市胜利油田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服务改进情况。
推进全省12329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顺利完成平台硬件设备建设、机房建设、专网搭建以及短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威海、泰安、济宁等6个城市实现与省短信平台对接,为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短信服务。
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为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七篇】
xxxx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定员13人,下设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产管理科、住房公积金管理科3个科室,主要从事油田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以及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等住房专项资金管理业务,同时挂xxxx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xx公司分中心牌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上隶属xx公司直属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业务上接受xxxx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和指导,作为被授权人每年与其签定授权书,按授权范围从事管理和开展业务。直接管理xx公司、xxxx公司分公司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托管中油测井公司xxxx事业部、东方地球物探公司xxxx事业部和xxxx地区教育局xxxx教培中心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现状。
(三)住房专项资金情况。
住房专项资金是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逐步积累起来的用于职工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xxxx公司住房专项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目前这三项资金的累计余额:亿元。
2、住房维修基金。
3、住房补贴。
二、xx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健全率实际完成100%,达到了考核指标100%的要求;
5、安全工作符合专项考核办法要求,实现了安全无事故;
6、资金安全符合专项考核标准要求。
三、xx主要工作。
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指挥部党委和指挥部的领导下,不断加强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调研,规范油田住房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积极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努力提高房产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营水平,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分析总结房改经验,研究确定发展方向,不断推动油田住房分配货币化向纵深发展。
一是系统总结油田“十五”期间房产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制订“十一五”发展计划,并根据油田发展规划、住房现状和职工住房需求,提出了油田“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
二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油田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全面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组织开展住房****出租政策及房价体系调研论证,拟订了《xxxx公司深化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油田住房价格实施意见》,在不同层面征询意见,现已形成了意见草案,提交指挥部研究决策。
三是根据集团公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解决职工遗属住房困难的意见》,拟订了本油田采取发放一次性住房困难补助办法解决职工遗属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经指挥部及油田公司共同研究通过,得到了全面落实,把集团公司和xxxx公司对职工遗属的关心照顾及时送达住房困难的职工遗属。
四是组织开展油田外站待派住宅的清理和需求分析,制订外站待派住宅分配排队打分标准,开展抽样测评分析,拟订了《油田调售外站待派住房的实施意见》,提交指挥部研究决策。
五是根据油田现有房源和无房职工状况,结合“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在xxxx石油基地九区和兰州等外站建设住房的计划,以缓解房源紧张矛盾,满足油田职工的住房需求。
六是根据指挥办公会议安排,就xxxxxxxx物业管理处《关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等人员搬迁酒泉基地有关费用的请示》,起草批复意见,做了回复处理。
(二)努力建设公平、公正、公开。
的住房分配制度,不断提高油田房产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三公开、一排队、一监督”(即:待派房源公开、住户信息公开、住房调售结果公开、职工按打分排序自主选房、接受群众监督)的住房调售制度,坚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页的“房产信息”窗口公布住房调售程序、规则及住房分配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使住房调售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耐心向申请住房职工解释住房调售政策,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及时与xxxx油田沟通有关酒泉基地二期工程建设住房的房源分配事宜,达成了建成住房优先满足xxxx公司房源计划的初步意见。
四是协同xxxxxxxx物业管理处,完成了长期在xxxx矿区工作职工搬迁酒泉基地工作,及时为搬迁职工办理原住房退售手续和购买酒泉基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不断规范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模式,强化资金管理,全面提高油田住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三是合理安排资金办理金融业务,确保油田职工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今年1-10月份累计业务收入万元,为职工个人账户分配利息万元,实现增值收益万元。
四是根据中油集团公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财务资产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调查和自查的通知、自治区建设厅和xxxx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整改措施的通知要求,中心成立自查整改工作组,对油田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专项资金的建账、缴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和全面自查,先后迎接集团公司审计部、财务资产部安排的住房专项资金的内部和社会专项审计以及自治区对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整改工作的督查,对自查、审计、检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油田住房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和基础工作。
(四)调整理顺管理机制,规范完善内部管理,提升中心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根据中心工作职能和业务需要,调整理顺内部机构,并根据指挥部人事部门统筹安排,按照《指挥部机关和直属单位、驻外机构机关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公开竞聘方式选拔聘任中、初级管理人员,建立起了竞争上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用人机制。
二是完善中心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风廉正责任制和业务运行规则,坚持不懈的抓好法纪教育和廉政建设,并根据指挥部xx工作部署,明确中心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将中心xx业绩考核指标及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科室。
三是按照指挥部开展“安全环保基础年”活动要求,开展整章建制,制订修订了中心岗位责任制和《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财务印签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资产设备管理办法》、《管理费用及办公材料领用管理制度》等19项内控制度,细化和规范中心基础工作和业务管理,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四是把创建学习型部门、提高员工素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开展业务交流,要求、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学历考试、职称考试,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创建“自我超越、改善心智、团队精神和系统思考”的学习型组织。
五是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突出服务”的工作理念,制订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措施,公开办事程序,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结办制”,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为油田各单位和广大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2009年工作设想。
2009年,xxxx公司的房产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将顺应国家。
和集团公司改革,在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对石油独立工矿区的有关政策,完善油田内部住房交易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模式,逐步实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高房产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益。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指挥部“市场提升、持续创新、打造品牌”三大战略和经营目标,在保持油田房改政策连续性和平稳性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符合石油独立工矿区政策的油田住房制度,不断推进职工住房向社会化、市场化、商品化过渡。按照“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总要求,加强住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政策和执业程序,防御资金风险,实现保值增值。
(二)工作目标。
3、资金安全达到专项考核标准要求;
4、安全工作达到专项考核办法要求;
5、可控管理费用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三)重点工作。
1、严格住房分配制度,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调售油田住房。
要严格职工住房调售制度,认真落实“三公开、一排队、一监督”的住房调售规则,定期公开待派房源,公开住户信息,公开调售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使住房调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建立油田内部住房交易市场,完善油田房产管理制度。
首先要引入房产市场交易机制,配套完善有关住房购买、承租、退售、置换、继承、转让、过户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程序与标准,建立符合住房交易市场化管理原则和油田实际的住房内部交易市场,推进油田房产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的进程。其次要组织开展维修基金使用情况调查,研究制定指挥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宅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决策、中心管理帐户资金、物业申请立项、计划审查预算、房管下达费用通知、审计审定决算、中心财务部门核销的工作程序和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和使用住房维修基金。
3、启动职工住房权属登记业务,规范住房产权产籍管理。
要在协调油田外办及离退休职工管理部及时办理外站已售住房产权证的基础上,与地方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进行咨询协商,启动油田职工住房权属登记业务,根据房屋产权管理需要和当事人申请,对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的设立、转移、变更、预告、注销等进行记载、公示,以规范油田住房产权产籍管理,实现住房管理由实物管理向产权产籍管理转变。
4、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归集及运营管理,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一是要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照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政策,做。
好油田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资金管理工作,及时结转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利息,通过合理的资金运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油田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监管,做好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的核定。三是按照修订后的《xxxx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做好职工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业务管理与服务。
5、继续做好xxxx公司住户搬迁酒泉基地工作。
xxxx“下山”的二期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xxxx局初步计划于xx底或2009年初组织住房分配和搬迁,我们要及时与xxxx局沟通酒泉基地住宅房源分配事宜,并制定xxxx公司有关住房分配搬迁、旧房退售、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方案,顺利实施酒泉基地住房分配与搬迁工作。
6、规范、完善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制度,做好住房补贴的审批、发放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油田职工住房普查档案资料管理,健全油田职工住房补贴档案,规范住房补贴审批发放资料,不断完善住房补贴审批业务,确保住房补贴审批发放规范、有序运行,并加强与集团公司房改部门联系,及时完成住房补贴清算工作。
7、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业务管理与服务水平。
要不断加强中心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动态、业务指南、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及信息服务功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升级,拓展服务项目,开展延伸服务,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房产管理政策咨询与业务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结办制”,为油田各单位和广大职工提供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
8、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业绩指标。
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育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执业素养。要不断规范业务,强化内部管理,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业绩指标。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落实管理服务职能和实施专业化管理方面尚存在不足,在推进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和市场化运作方面尚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围绕指挥部的中心任务,树立全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做出成效,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xx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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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八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现将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省直单位、中央驻长单位和大专院校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稽核(政策法规)部、信息部、信贷部、归集部、12329客服部、识字岭营业部、河西营业部和友谊路营业部共10个部室,其中识字岭营业部、河西营业部和友谊路营业部为3个对外服务网点。从业人员77人,其中,在编38人,非在编39人。
中心网址:
公众微信个人号:湘直公积金xzgjj-wx。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实缴单位2719家,新开户单位391家,净增单位301家;实缴职工万人,新开户职工万人,净增职工万人;当年缴存额亿元,同比增长%。截至年底,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较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亿元,同比增长%;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职工家庭和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一致。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同比分别降低%和增长%。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亿元。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个人住房贷款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增加1家。
2.全年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项目贷款余额为零。
(四)购买国债:未购买国债,年末国债余额为零。
(五)融资:2016年未发生融资事项,融资余额为零。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亿元。其中,活期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亿元,1年以上定期亿元,7天通知存款6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存款利息收入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万元,同比增长%。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万元,同比降低%。增值收益率%,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万元,提取管理费用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其中,人员经费万元,公用经费万元,专项经费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0万元(代偿后)。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金额为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暂没有发生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和%。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万笔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租赁住房占%);非住房消费提取占%(离休和退休提取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个月未就业提取占%,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其他占%)。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90-144(含)平方米占%,144平方米以上占%;新房占%,二手房占%。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双职工申请贷款占%,无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171笔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万元,异地贷款余额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截至2016年底,暂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暂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8%,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6年,省直中心增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承办行1家,为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发文,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016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3,即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对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缴存额比例不低于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出约定提取还贷业务。为进一步改进提取方式、方便客户办理、缓解窗口压力,2016年中心新推出委托提取业务,签约的客户在首次办理还贷提取业务后,每年将定期自动从客户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年度还贷金额至阳光住房公积金卡,直到账户余额不足或贷款结清为止,避免客户每年来回奔波。
2.新建友谊路营业网点。2016年9月,中心友谊路营业部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覆盖主城区的“识字岭、河西、友谊路三位一体”营业网点布局的全面建成,方便客户就近办理,扩大了省直中心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也分流了各营业厅的窗口压力。
3.提高信贷工作效率。设立二手房业务专区,将二手房、银转按业务集中友谊路网点办理,引入公证、银行一站式服务,直接缩短办理时限达15个工作日;贷款发放实行财务网银直接划转;取消了银转按业务中“反担保人”要求;对非风险项目取消反担保金。
4.优化12329客户服务。一是推出“12329”短信服务。2016年7月,中心按照住建部要求,正式上线“12329”短信服务系统,将原来依托光大银行“95595”短信服务系统改变为自主“12329”短信服务系统,为签约客户提供账户变动、贷款办理提示、还贷和逾期提醒等多种短信内容。全年共发送各类短信123万余条,数据转移无遗漏,平台运行安全稳定;二是畅通民意渠道,高度关注广大客户的各类诉求和意见建议,妥善处理,化解客户的矛盾和疑惑。2016年中心通过12329客户服务平台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3件、工单39件、意见建议17条,全部按规定及流程给予客户满意的答复,进一步提升了中心的整体服务水平。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制订综合信息系统版提档升级实施方案,将在全面实施,实现住建部“双贯标”标准。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全年共寄发催建、催缴通知430份,《整改通知书》26份,发送催建催缴短信6120条,并在“湘直公积金”网站对33家应建未建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全年共查出提供假房产、假婚姻证明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34笔。共查出提供假房产、假婚姻证明等原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10笔。中心已督促当事人限期退回非法套取和套贷的住房公积金,对造假提取的35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予以限制2年,对套贷造假事实属实影响贷款资格且予以限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5年的1人,限制期间,当事人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任何业务。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九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2名成员,20召开了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基数调整方案等,并对《关于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等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设7个管理处室,4个办事处,3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5人,其中在编84人,非在编8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实缴单位20948家,新开户单位2844家,净增单位2028家;实缴职工万人,当年新增开户万人,其中新开户并缴存职工万人,净增职工万人;当年缴存额亿元,同比增长%。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7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亿元,同比增长%;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截至20,提取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三)贷款。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分别同比增长%、%。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武进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金坛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溧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亿元。其中,市中心回收亿元,武进分中心回收亿元,金坛分中心回收亿元,溧阳分中心回收亿元。
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个人住房贷款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9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亿元,实收贷款本金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0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0亿元,当年归还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亿元。其中,活期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亿元。一年以上定期0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万元,同比降低%。其中,市中心万元,武进分中心万元,金坛分中心万元,溧阳分中心万元;存款利息收入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其中,市中心万元,武进分中心万元,金坛分中心万元,溧阳分中心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万元,同比降低%。其中,市中心万元,武进分中心万元,金坛分中心万元,溧阳分中心万元;增值收益率%,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万元,提取管理费用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万元,武进分中心上缴万元,金坛分中心上缴万元,溧阳分中心上缴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万元,武进分中心提取万元,金坛分中心提取万元,溧阳分中心提取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其中,人员经费万元,公用经费万元,专项经费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其中,市中心、武进分中心、溧阳分中心为0‰,金坛分中心‰。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6704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为零。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和%。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万笔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租赁住房占%,其他占%);非住房消费提取占%(离休和退休提取占5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其他占%)。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通过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万平方米,占全市住房销售面积的2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当年净增贷款发放量、累计住房贷款发放量双超各商业银行,居全市第一。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050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90~144(含)平方米占%,144平方米以上占%;新房占%,二手房占%。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双职工申请贷款占%,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2.异地贷款:2016年,未发放异地贷款。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3377笔亿元,当年贴息额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2258笔亿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亿元,建筑面积共万平方米,可解决1751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比上年度增长%,缴存基数上限为18100元,基数下限保持不变,常州市区(含经开区)为1830元,金坛区和溧阳市均为1590元。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
2016年7月13日起,制定实施了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实施细则,明确对符合申报对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可申请下调最低至8%。政策实施以来,共有4家企业申请降比。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由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2016年,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上年结转资金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调整后,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将统一为%。受政策影响,2016年我市共向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派息亿元,比增加5500多万元,涨幅21%。
3.明确出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和偿还异地贷款规定。
2016年4月26日起,明确我市出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和偿还异地贷款的业务操作规定。截至2016年底,共计596人次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31户职工提取万元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4.多渠道服务。
大力推广单位网上业务,全年新增开通单位2200家,开通网上业务单位总数达到13661万家,占全部缴存单位的69%;发挥网站作用,住房公积金网站全年浏览量达260多万人次,网络回复主任信箱、市长信箱等来信454封,答复职工咨询5000余笔;12329服务热线全年呼入总量38万次,同比增长%,其中人工接听量达到16万人次,接通率99%;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职工发送电子对账单、政策宣传、贷款逾期提醒、满意度调查等服务短信10万余条。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开展综合服务平台调研和准备工作。
5.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坚持做好午间延时服务、周六便民服务和预约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全年共计开展特色服务3500多人次;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结率,不断提升直联支付在提取业务中的占比,实现提取业务在窗口的一次办结,全年直联提取亿元,占提取总额的%,有万人次职工受益实现了快捷办理;通过现场和网上两种培训方式,为全市1450多家缴存单位经办人开展培训。
6.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对全市391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情况开展入户调查;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情况调查,抽样调查20家企业1000名农民工并形成调研报告;发放住房公积金文件汇编800本,住房公积金一点通读本2400份;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发稿91篇次,依托中心网站和微博发布信息600余条,开展在线调查、在线访谈3次;制作法制宣传橱窗展板16块,开展现场宣传1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余份,现场回答职工咨询500多人次。
继续实施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共为100户困难家庭发放贴息资金万元,贴息额同比增长%。
2016年,针对企业欠缴住房公积金和不规范建缴住房公积金共立案6起。其中,3家单位通过行政调解结案,2家单位行政处罚4万元,1家限期缴存万元。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立案的1家单位限期缴存万元。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第十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潮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
2、关于商业银行公积金业务考核结果通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潮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4个科室,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0人,其中,在编21人,非在编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实缴单位1758家,新开户单位169家,净增单位115家;实缴职工万人,新开户职工万人,净增职工万人;当年缴存额亿元,同比增长%。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亿元,缴存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亿元,同比降低%;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同比降低%、%。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个人住房贷款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无新增减。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亿元,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亿元。其中,活期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亿元,1年以上定期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亿。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万元,同比降低%。存款利息收入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万元,国债利息收入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万元,同比降低%。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900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万元,同比增长%。增值收益率%。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万元,提取管理费用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其中,人员经费万元,公用经费万元,专项经费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和%。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占%,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国有企业占%,城镇集体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其他占0%。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万笔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租赁住房占%,其他占%);非住房消费提取占%(离休和退休提取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其他占%)。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比上年同期增加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238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90-144(含)平方米占%,144平方米以上占%;新房占%,二手房占%。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双职工申请贷款占%,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中等收入群体占%,高收入群体占%。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79笔288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93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708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和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8%,比上年同期减少8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公通20163号《关于个人征信相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个人征信相关问题试行满一年后,作出正式通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家有关不动产改革的精神,经请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2016年9月对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申请条件作出补充完善和修改:
(1)取消原“以贷冲贷”办理方式,只保留“先还后贷”办理方式;。
(2)商业住房贷款满两年,且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
(3)已办理商贷的住房须已办妥《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根据2016年6月广东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等部门颁布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粤建金2016126号)及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的通知(潮府201621号)的精神,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调整为5%—12%之间。
4、根据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问题的通知》(粤建金〔2016〕239号)要求,2016年11月对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事宜作出授权:
(二)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2016年,已按住建部标准对整体住房公积金系统进行贯标升级,并完成验收工作。
2、已启动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系统建设,目前完成软件平台搭建,正在进行实际测试。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16年我市共办理“商转公”贷款93笔29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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