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工作报告极简版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推5篇】
最高检工作报告强调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权益,未来工作如何落实?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极简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最高检工作报告极简版 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去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主题教育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迸发出来的激情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扎实行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带领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2020年2月至4月,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3751人、起诉2521人,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29件。一是迅速出台办案规范。疫情突如其来,依法防控更显重要。为适应办案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30日出台专门规范。其后,会同相关政法部门发布指导意见,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与国家卫健委等作出部署,对伤医扰医犯罪一律从严追诉;与海关总署等共同规范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严防疫情境外输入性风险;与相关领导机关、政法部门共同发布指导意见,助力复工复产,促进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创新以案释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按部就班。自2月1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在办的批捕起诉案件释法,首次会同公安部发布典型案例,首次以每周一批的频次,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特点,分专题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突出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收到规范司法、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三是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从一开始就注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从快”。犯罪嫌疑人是确诊或疑似患者的,首先保障救治,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情节轻微的涉疫犯罪落实从宽政策,依法不批捕576人、不起诉117人。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各地特别是湖北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下沉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以法与情写就中国抗疫故事检察篇章。经历这次大考,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加深刻体会到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146292件,同比上升%。其中,审查逮捕案件935432件,审查起诉案件1413742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8520件,公益诉讼案件126912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11686件。
一、积极参与、促进国家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全力投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在推动依法治理中守初心、担使命。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88490人、提起公诉1818808人,同比分别上升3%和%。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支持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健全反恐维稳常态机制。坚决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0654人,同比上升%。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93587人,同比上升%。突出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3543人,同比上升%。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力度,起诉71765人,同比上升%,网络空间不容犯罪藏身。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8个指导性文件,对107起重大案件直接挂牌督办,派出专家组督导孙小果案、杜少平操场埋尸案、黄鸿发家族案等重大案件。共起诉涉黑犯罪30547人、涉恶犯罪67689人,同比分别上升%和%。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不认定9007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2148件。促进深挖根治,起诉“保护伞”1385人,同比上升%。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0178人,同比上升%。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监管、源头防控。为脱贫攻坚助力。起诉扶贫领域“蝇贪”877人,向扶贫款物伸手必严惩。向因案致贫返贫的6000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7589万元,同比分别上升%和%。盯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起诉恶意欠薪犯罪902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0322件。为美丽中国添彩。对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非法采矿等犯罪从严惩处,起诉50800人,同比上升%。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236件,同比上升%。山西浑源32家采矿企业私挖滥采,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省委和省政府重视、支持,三级检察院联动,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治理4万余亩。
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法治是最佳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坚定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指导;对1971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办案机关取保候审;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排查出2687件,已督促结案1181件。湖南湘潭57家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立案侦查后6年未结,涉案企业融资难、经营难。检察机关发出监督意见,57起案件全部撤案并退还扣押财物。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出台政策,允许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积极作为促创新。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1003人,同比上升%。针对查处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有的被侵权企业因不了解案件信息、难以行使救济权问题,推广上海经验,在6省市试点审查起诉时主动告知被侵权企业诉讼权利,刑事追诉与民事维权并重。妥善办理涉技术创新案件。浙江一企业生产的“平板走步机”因尚无国家标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检察机关主动商请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研究,走步机国家标准由此确立。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监检办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定责任。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4234人,同比上升%。已起诉18585人,同比上升%;不起诉704人,退回补充调查7806人次,不起诉率、退补率同比分别增加和个百分点。对秦光荣、陈刚等16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对13起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对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871人,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就防治校园性侵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后,去年又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督导,与河北、河南、陕西等地省领导夜查寄宿学校安全管理;地方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联合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万余所。推广上海、湖北、重庆等地经验,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2948人,同比上升%。专门发布检察政策:凡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决不纵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追诉的,依法送交收容教养或专门学校从严矫治。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全国检察机关新收群众来信491829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四级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1613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对1244件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公开听证,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去年底又开通联网办信,流转、查询、反馈全程提速。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邢台董民刚案、杭州盛春平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江西、广西等地检察机关对侵害方志敏、雷锋等英烈权益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8件;山西、陕西等地检察机关协同军事检察机关,对改进英烈纪念设施管理提出检察建议1047件。食药安全底线不容触碰,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35778件;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惩治袭警违法犯罪指导意见,维护民警执法安全就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
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制定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政策。务实推进检察对口支援,促进新疆、西藏、青海、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更好发展。辽吉黑检察机关协同服务东北全面振兴。京津冀检察机关联动服务民营经济、携手办理互涉案件、依法保障律师跨区执业。深化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协作,促进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环境治理难题。
二、跟上、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贯彻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关于“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新要求,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新规定,在履职办案中守初心、担使命。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更保持社会长期稳定。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万人降至6万人,年均下降%;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比从%降至%。与此同时,从严规范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新类型犯罪增多,“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长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增长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倍。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反映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内涵有新期待。刑事犯罪从立法规范到司法追诉发生深刻变化,刑事检察理念和政策必须全面适应、努力跟进。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检察官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是犯罪追诉者又是无辜保护者。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91290人、不起诉41409人,较5年前分别上升%和%。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75457人,较5年前上升279%。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张志超强奸案”,认为原起诉、裁判证据不足,应落实疑罪从无原则,支持山东检察机关提出改判无罪意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检察机关以在案事实、证据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同量刑建议,同时听取律师意见、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办案难度倍增、检察责任更重。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落实。去年12月适用率达%,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高出其他刑事案件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推广北京、山西、广东经验,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法制部门或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302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4364件。常态化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对侦查、审判环节羁押5年以上未结案的367人逐案核查,已依法纠正189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8035人次。坚决贯彻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全程同步监督特赦实施,确保准确无误执行到位。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申诉持续高位运行,去年受理142203件,同比上升%。注重精准监督。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提出民事抗诉5103件,同比上升%;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3172件,改变率同比增加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972件,同比上升%;法院已裁定再审4583件,采纳率同比增加个百分点。大力整治虚假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330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270人,同比分别上升%和154%。浙江绍兴检察机关发现一当事人频繁起诉,同一法院为此作出生效裁判50件。涉案借条中出借人姓名空白、无利息约定,无支付凭证,被告亦缺席庭审,实为“套路贷”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打“假官司”。遂监督撤销原判并将涉黑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该团伙14人落入法网。共同破解执行难。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437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批捕2318人,同比分别下降%和%。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56件,同比上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件,同比下降%。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去年10月起开展专项监督,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已化解行政争议378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一当事人认为其养老保险金从行政机关核准时发放有误,要求从退休起补发,因超过起诉期限被驳回。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案涉当事人重大权益,起诉期限虽过,但行政行为确有不当,建议补发,问题终得解决。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125件、行政公益诉讼119787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服务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推广福建、山东等地圆桌会议和公开送达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对2018年办理的10万余件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发现逾期未回复、实际未整改、整改不彻底的8751件,跟进督促履职。2019年发出的103076件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项调查二次供水安全状况,向省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后得到高度重视,促进了整改落实。对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后公益受损未能解决的,提起公益诉讼4778件,同比上升48%。法院已审结3238件,支持起诉意见3225件。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探索立案7950件。北京海淀、湖北荆门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商户向孩子售烟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国家卫健委等8部委主动深化青少年控烟部署。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各级人大重视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43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1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1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决定,给予有力监督支持。
三、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重要要求,深入贯彻检察官法,以过硬的本领守初心、担使命。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中央巡视,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最美奋斗者”张飚、方工学习,潘志荣、施净岚、王勇等新时代检察官形象深入人心。12位检察人员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广西易燕平没能走下他挚爱的公诉岗位,湖北熊成伟、福建李望厦牺牲在疫情防控前沿,海南王才东倒在了扶贫一线,守住初心、担起使命是对他们最好的缅怀。
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专业化建设又有加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建立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四级检察长办理案件57636件、列席审委会5682次,同比分别上升%和%。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
创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19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件”同比下降,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创新检察业务建设。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10期研修班,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司法理念;与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协调内蒙古、海南与其他省份基层检察官互派互补。积极参与“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让检察实务融入法学教育,助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中央和有关部门早有“三个规定”。“过问”主要是陈述情况、了解进展,多为监督公正司法;“记录、报告”有利约束检察官,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面对多数不实的“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上率下,要求“逢问必录”,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四级检察院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共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有关事项18751件。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减存量、遏增量,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和事业单位6人在内的1290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同比上升%,5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查处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的检察人员42人。坚持实事求是,对严抓严管查处更多案件的给予肯定,鼓励抓早抓小,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四级检察院同步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面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5836条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150件,对36件有新进展的往年建议跟进反馈。邀请376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获得监督、赢得支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56件提案。继续向各民主党派中央面对面通报重点工作,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健全与全国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省市两级检察院与当地工商联协作,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起诉案件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740人,同比下降%。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逐案评查、落实司法责任。与司法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促进刑罚执行严格公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一体建设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服务热线和检察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服务群众统一窗口、一个平台。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主动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以专项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734件。推动建立省级检律会商机制;普遍设置律师通道、律师会谈室;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邀请万余名律师驻检参与接访。检察机关真心欢迎、真诚信赖人民律师。
一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依法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福建厦门等地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联络员。与全国妇联建立合作机制,综合整治家暴、性侵等违法犯罪。总结江苏、四川经验,会同民政部等11部委将服刑和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起诉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5928人,同比上升9%。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46610人,同比上升%。持续推动平安医院建设。起诉伤医、聚众扰医等涉医犯罪1637人,继2018年同比下降29%后再下降%。伤医扰医犯罪必须“零容忍”,北京检察机关对民航总医院杀医案快捕快诉,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510人,同比上升%。对126名因遭受不法侵害陷入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同比上升%。与中央军委政法委联合推动军地检察协作。开设退役军人信访“绿色通道”,用心用情服务“最可爱的人”。着力保障对外开放发展。维护司法主权,共建共享多边双边合作机制,办理司法协助、个案协查190件,有力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甘肃等西北五省区检察机关携手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天津、海南等地深化“自贸检察”。广西检察机关推动建立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承办3期东盟国家检察官法官研修班。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深知,新时代检察工作只是破题,还有不少问题、难题。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三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四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够,配套措施不完善。五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尤显不足。六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尚待完善,违规办案、以案谋私时有发生,杨克勤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七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大力加强,一些部署没有落实到位。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是对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
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坚持“稳进”,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集中力量办理进入起诉高峰的涉黑涉恶案件,助推长效常治。严惩贪占扶贫款物犯罪,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从严惩治金融犯罪。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参与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促进疫后社会治理。
第二,深化“落实”,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民法典审议通过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
第三,持续“提升”,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70年来,伴随着共和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征程,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置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最高检工作报告极简版 篇2
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万件
助力中国之治
●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万人
●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万人
●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涉爆、毒品犯罪万人
●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万人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发布典型案例1704件
●发出检察建议18万余份促推诉源治理
促推高质量发展
●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万人
●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万人
●办理涉案企业合规相关案件5150件
●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万人,已起诉万人
●对48名归案“红通人员”提起公诉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万人亿元
●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制发6个检察意见
保障民生福祉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
●通过强制报告追诉犯罪5358件
●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
●检察机关收到的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
●42名大检察官带头办理疑难信访积案475件
●开展专项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万件
●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2178人
维护司法公正
●办理诉讼监督案件万件
●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万人、不起诉万人
●创设巡回检察制度,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73次
●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万人。
●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万件
●起诉虚假诉讼犯罪5121人
守护公共利益
●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万件
●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万件
●促请追偿受损国有财产、追缴土地出让金亿元
●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万件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万件
●办理海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4562件
●办理各类新领域案件万件
锤炼过硬队伍
●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影响性案件万件
●首创“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共压减万个程序性和内生案件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2022年检察人员记录报告有关事项万件
●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监督成案万件
最高检工作报告极简版 篇3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x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立足检察职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操纵股市、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40604人,提起公诉54891人,分别比上年增加%和%。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部署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14件,立案侦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121人。
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抓住规划调整、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重点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056件。结合办案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投资
安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42件。 强化知识产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870人。围绕促进可持续发展,起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严重破坏能源资源保护的犯罪嫌疑人17725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等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3人。
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依法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听取各方诉求,客观分析案件性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注重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使执法办案活动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重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8756人,同比减少%; 提起公诉1201032人,同比增加%;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51095人、不起诉39754人,同比分别增加5%和%。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禁毒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广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原则,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拟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可能引发或激化矛盾,及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预案。
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就检察机关所作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建立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办理群众信访804873件次。对近年来办理的31347件涉检信访案件进行评查,纠正存在错误或瑕疵的2333件。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亲情会见、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等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3738人、不起诉3437人,同比分别增加5%和%。
最高检工作报告极简版 篇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3月7日下午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维护安全稳定,以能动检察助力中国之治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万人,比前五年上升12%。
●依法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创新以案释法,持续发布101件典型案例。
●积极促推依法治网。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万人,年均上升%。
●少捕慎诉慎押促治理。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
●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共发出检察建议18万余份。
聚焦服务大局,以能动检察促推高质量发展
●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万人。
●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
●以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创新发展。最高检及29个省级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万人,已起诉万人,其中原省部级以上干部104人。
●持续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四年来,检察机关收到的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5%。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烈合法权益。
●用法治力量护卫特殊群体。专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诉8516人。
加强诉讼监督,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2021年起会同公安部在所有市、县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对10件原判十年以上的重大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改判无罪。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被纳入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万件,比前五年上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万余件。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7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9件。
拓展公益诉讼,以能动检察守护公共利益
●以制度优势实现最佳办案效果。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万件,年均上升%。
●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会同32家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意见13个,推动协同履职。
●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中国。主动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坚持从严治检,以能动检察锤炼过硬队伍
●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持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
●创设“案-件比”做实科学管理。共压减万个程序性和内生案件。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勇于刀刃向内,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强基导向,2020年制定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5条意见。
●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2023年工作建议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第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第六,建设堪当重任的检察铁军。
最高检工作报告是检察机关工作的总结和指导文件,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检工作报告极简版 篇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九大以来,伴随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指引人民检察事业前进方向。
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创新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新格局,践行人民至上,能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人民检察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万件,比前五年上升40%;其中,2022年受理审查逮捕万人,受理审查起诉万人,比2018年分别下降%、上升%;办理民事案件万件、行政案件万件、公益诉讼案件万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倍、倍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170件,制发指导性案例13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和倍。
一、维护安全稳定,以能动检察助力中国之治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在深化诉源治理中践行人民至上。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万人,比前五年下降%;起诉万人,比前五年上升12%。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支持新疆等地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决贯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进入常态化后以打早打小促常治长效。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万人,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万人。从严惩治、有效遏制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涉爆、毒品犯罪,起诉万人,比前五年下降%。对已过追诉期限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310起陈年命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严惩拐卖人口犯罪,2021年起协同公安机关以专项行动深挖历史积案,两年间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3152人,比前两年上升16%,其中发生在五年前的积案占31%。依法惩治促社会秩序持续向好,2022年受理审查起诉杀人、放火、爆炸、绑架、抢劫、盗窃犯罪为近二十年来最低,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依法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办案规范,突出惩治严重危害疫情防控秩序、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创新以案释法,持续发布101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指导依法战疫,有力维护社会秩序。起诉借疫情诈骗、哄抬物价犯罪从2020年5176人降至2022年197人,起诉制售伪劣口罩等防疫物资、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假药劣药犯罪从954人降至192人。疫无情,法有度。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致病毒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起诉542人;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67人,重在教育疏导,社会效果更好。今年初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及时牵头对相关办案规范依法作出调整。
积极促推依法治网。针对网络犯罪持续大幅上升,2020年建立专项办案工作指导机制,明确检察办案65条规范;2022年协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23条办案指导意见。五年间,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万人,年均上升%。协同公安机关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挖幕后金主、严惩团伙骨干、全力追赃挽损,起诉万人。一跨国犯罪集团虚构网络投资平台,诈骗数百名受害人亿元,四川检察机关依法起诉582人,其中12名骨干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坚持全链条打击,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从2018年137人增至2022年13万人;对情节较轻或受骗、胁从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从宽处理、教育为主。8所院校57名学生跨省实习,误入诈骗团伙,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或督促撤案,涉案学生均回归正常学习生活。会同教育部开展校园反诈,发布典型案例,警示犯罪、关护学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第六号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
少捕慎诉慎押促治理。2020年全国两会上,我们分析二十年间重罪持续下降、轻罪持续上升的重大变化,提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严重犯罪决不动摇,较轻犯罪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这一办案理念被确定为刑事司法政策。政法机关协同落实,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降至2022年%,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低;不捕率从%升至%,不诉率从%升至%,均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高。同时,2022年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提出复议复核、当事人提出申诉比2018年分别下降%和25%。运用大数据有效监管,轻罪不“关”也能管住;不起诉但应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
认罪认罚从宽利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文件,依法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已超过90%。主导落实中,检察官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促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与在场律师充分沟通,准确提出量刑建议;同时认真听取被害方意见,重视维护其权益,工作量和难度倍增,但诉讼质效明显提升。2022年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97%,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个百分点。上诉、申诉大幅减少,更利罪犯改造、促进社会和谐。
典型案例推动法治进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发布典型案例1704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指导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案,连续三年发布17件典型案例,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是前五年的倍。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办理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建议公安机关以诽谤罪立案,推动自诉转公诉,确立网络人格权保护公诉原则;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从严追诉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万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9109件,协同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恶意损害公益必须惩罚性赔偿。指导江西检察机关办理民法典实施后首例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案,侵权人依法承担相关损害赔偿款数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安徽、广西、重庆、陕西等地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积极适用该制度,让以身试法者承担重罚,警示潜在违法犯罪。
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溯源促标本兼治,是法治中国建设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紧盯老百姓身边的安全,研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地方检察机关联动,以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共发出检察建议18万余份,推动社会治理谋在前、预在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窨井伤人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第四号检察建议,该部牵头6部门联手共治,整改窨井安全隐患101万余处。针对寄递毒品等违禁品问题向国家邮政局发出第七号检察建议,该局与11部门携手治理;2022年起诉寄递毒品案1769件,同比上升%。认真总结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发案规律,向应急管理部发出第八号检察建议,助推抓早抓小抓苗头,促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聚焦服务大局,以能动检察促推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践行人民至上。
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万人,比前五年上升%。护航金融安全,从严追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起诉万人,比前五年上升%。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助推将各类金融活动纳入有效监管。聚焦资本市场安全,向中国证监会派驻检察室,强化协作机制,指导办理49起重大财务造假、操纵市场案。协同中国人民银行等开展专项行动,起诉洗钱犯罪4713人。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起诉万人,比前五年上升%。一些不法加油站、黑加油点购销“非标油”,隐匿收入、偷逃税款、危害生态环境。浙江、北京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调查中,运用大数据筛查涉案油罐车行驶轨迹、装卸油时间等信息,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移送主管部门处置,追缴税款亿元。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税务总局协作推广该监督模型,合力破解监管难题。
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促进保就业保民生。2018年发布11项检察政策,明确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试点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5150件,已有1498家企业整改合格,3051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另有67家企业整改不实,243名责任人被依法追诉。某网络公司非法爬取一外卖平台数据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涉案行为情节较轻,并考虑该公司为长大型科创企业,管理粗放致涉案,可启动合规整改。严格落实监管、认定整改合格后,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结案当年,公司新增员工700余人,营收增加亿元,纳税增加1000万余元。惩治促矫治,企业获新生。
以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创新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天津、山西、山东、海南等29个省级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共建协同保护机制,挂牌督办重大、影响性案件。2022年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犯罪万人,比2018年上升%;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37件,是2018年的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抗诉“蒙娜丽莎”商标行政纠纷案,再审改判,十年争议画上句号,并促进统一了类似商品、近似商标认定等法律适用标准。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绍兴轻纺城300余家经营户遭假冒纺织花型著作权人恶意起诉敲诈,检察机关深挖黑灰产业链,监督纠正62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从严追诉背后犯罪,严惩假维权真敛财。
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万人,已起诉万人,其中原省部级以上干部104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从2018年1470件增至2022年万件,自行补充侦查从19件增至2913件,不起诉从278人增至534人,监检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出台指导意见,会同国家监委发布典型案例,起诉行贿犯罪万人,震慑“围猎者”。携手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对48名归案“红通人员”提起公诉,对54名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持续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专项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对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万人亿元,分别是前五年的倍和倍。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推广江苏、贵州经验,促推7部门出台专项规范,整治电捕蚯蚓严重破坏土壤生态行为;与自然资源部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整治乱占耕地,监督怠于申请强制执行、不规范执行等案件万件,涉土地30万余亩。
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制发6个检察意见,精准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保障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京津冀检察机关常态化服务协同发展,助推法治雄安建设。辽吉黑、沪苏浙皖、赣鄂湘、川渝深化检察协作,服务东北全面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西北五省区检察机关携手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依托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以及中国-东盟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平台,在参与全球治理中展现中国检察担当,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参加世界自然保护大会等国际会议,讲好中国公益保护故事。五年来,办理涉外刑事案件2万余件、刑事司法协助案件885件,依法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践行人民至上。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长大。扎实履行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四级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或专门办案组织,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出台检察政策: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从严追诉;网络猥亵等同线下犯罪追诉。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被纳为法律规定。已通过强制报告追诉犯罪5358件,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719人;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不予录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迹人员被解聘。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身心尚不成熟,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万人,适用率由2018年%升至2022年%;对犯罪较严重的起诉万人,比前五年下降%。创新履职融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万份;协同民政部等出台意见,推动将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以公益诉讼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国家就此出台专项治理规范;指导河北、上海、江苏等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对电竞酒店、盲盒、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予以规范。万名检察官在万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携手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针对一起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案暴露的校园安全问题,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各级检察院与教育行政部门协同落实,共建平安校园。一号检察建议融合“六大保护”,要在社会各界支持下“没完没了”抓下去。
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是2019年全国两会上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四年来,检察机关收到的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5%。回复不是目的,根本在案结事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42名大检察官带头办理疑难信访积案475件,基层检察院受理的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对争议大、影响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万件,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化解率超过80%。内蒙古两牧民因草场划界讼争多年,检察官实地走访,在争议草场主持听证,持续二十余载、跨越两代人的纠纷终以现场打桩定界、双方握手言和了结。
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长期申诉,2019年起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万件,其中争议10年以上的2134件。45名当事人因18年前购买的违建房被拆除,先后提起行政诉讼144件,因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后申请检察监督。北京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拆除并无不当,当事人诉请赔偿亦合情合理,经多轮磋商促违建方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案结事了。“按程序办”决不能躺平为“程序空转”“结案了事”。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烈合法权益。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制定军地检察协作意见,服务强军目标。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2178人,比前五年上升%;办理涉军公益诉讼781件,年均上升%。采纳代表建议,专项开展空军机场净空保护公益诉讼,并向应急跑道、舰艇航道、军事设施保护等领域延伸,督促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对3470名遭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发布惩治破坏军婚典型案例,推广云南“军娃”司法保护经验,让军人安心保家卫国。对侵害英烈权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63件,刑事追诉20人。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万处,做实尊崇英烈、永远铭记英烈。
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编写检察机关服务台胞台企手册,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在台商投资区设立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及时妥处涉法诉求。支持港澳台同胞担任广东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与中国侨联携手维护侨胞侨企合法权益。以公益诉讼保护涉台涉侨文物,让乡愁有寄托、家国驻心怀。
用法治力量护卫特殊群体。助力平安医院建设成效明显,起诉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从2018年3202人降至2022年467人。会同全国妇联对涉案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诉8516人。携手中国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重庆、四川、福建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权益等开展公益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外卖骑手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指导天津、辽宁、江苏等地检察机关同步跟进。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受家暴妇女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万件,是前五年的倍;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9431人,比前五年上升%。老弱妇幼残需格外护好,法律特别保护必须落实。
四、加强诉讼监督,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充分发挥融入式监督的优势,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在监督办案中践行人民至上。五年来,共办理诉讼监督案件万件,是前五年的倍。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2021年起会同公安部在所有市、县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信息共享,把制约监督做实、协作配合做好。2022年监督立案万件、督促撤案万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万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倍和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万件,对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上升倍。会同公安部持续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企“挂案”,督促办结万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年间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万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万件,比前五年上升%;法院已审结万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万件,改变率%。
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检察官既是犯罪追诉者也是无辜保护者。坚决防止错捕错诉,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万人、不起诉万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0%和%。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对10件原判十年以上的重大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改判无罪。谭修义因一起灭门惨案被判处死缓,羁押2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罪,同时督促公安机关继续追查真凶。有罪则决不允许逃刑。辛龙杀害女友后制造坠亡假象被判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全面复勘现场、重新鉴定、完善证据,依法提出抗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其死缓。每一起刑事冤错案件,检察机关都难辞其咎。组织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325件刑事错案,以“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的严肃态度,对551名检察人员追责问责。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被纳入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级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73次,覆盖全国所有监狱,发现并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597次,覆盖全国%的看守所,监督纠正混管混押、所内斗殴等问题。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万人,比前五年上升19%。持续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对判处实刑未执行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万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万人。推动查处监管人员职务犯罪235人,对监督不力的42名派驻检察人员和6个派驻单位问责,力促日常监督落实。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万件,比前五年上升%,法院已审结万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万件,改变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采纳率%。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万件,比前五年上升%,采纳率%。专项监督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离婚析产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依法纠正4万余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5121人。就民事公告送达不尽规范和虚假诉讼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第二号、第五号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探索对纷争不止案件开展民事检察和解,促成当事人和解6847件。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72件,比前五年下降%,法院已审结56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38件,比前五年上升4%,改变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9件,比前五年上升%,采纳率%。一公司员工下班后被指派自驾送货,途中撞伤致残,未被认定工伤,诉讼、申诉历时8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接续抗诉获改判。针对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后离不了、撤销难问题,在妥善办好个案基础上,会同民政部等制定专项规范,推动处理类案1100余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万件,是前五年的倍,采纳率%。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万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出台专门规定,严格规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立案侦查5993人。辽宁检察机关深挖扫黑除恶和教育整顿发现的线索,从压案不查、重罪轻判等问题入手,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92人,所涉30起“漏罪”被立案侦查,15起“前案”被撤销原判,对65起关联民事行政案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
亲清检律关系共促司法公正。2020年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年度会商机制,地方检察机关同步推进;近期联合发布10条意见,尊重、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针对执法司法中阻碍律师依法执业问题,监督纠正8741件,比前五年上升%。全面推开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律师异地阅卷,查阅案卷更便捷。与司法部等出台意见,规范检律交往行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五、拓展公益诉讼,以能动检察守护公共利益
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中践行人民至上。
以制度优势实现最佳办案效果。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万件,年均上升%。行政公益诉讼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检察机关提出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针对公益损害具体事项,先与职能部门磋商、促请主动履职,再以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独特优势。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依法提起诉讼4万件,%获裁判支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法治尊严。
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会同32家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意见13个,推动协同履职。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万件,促请追偿受损国有财产、追缴土地出让金亿元。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万件。针对一些“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危害健康,组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促请查处涉案问题产品61万余件。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指导河北、湖南、甘肃、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开展红色资源、长城、古城遗址等公益保护;指导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与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共建“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27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专门发文,29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决定,促进、支持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履职尽责。
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中国。持续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万件,年均上升%。万峰湖、南四湖水域连接多省,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不一,污染多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四级检察院合力,助推地方政府联手共治,再现一湖碧水。贯彻长江保护法,制定实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检察举措;立案推动多部门协同解决船舶污染顽疾。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18项检察举措,会同水利部开展专项行动,山西、河南、陕西等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共护黄河安澜。西藏、青海等6省区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合力保护雪域高原。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山东、广西、海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海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4562件,服务海洋强国战略。
公益保护领域不断拓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4个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法律,增加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障等9个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办理各类新领域案件万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六、坚持从严治检,以能动检察锤炼过硬队伍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把践行人民至上更优落实。
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精心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编写、用好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履职教科书,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积极推动检察官与监察官、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同堂培训万人次,促进统一执法司法理念。聘请万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借智借力提升监督办案能力。弘扬新时代检察英模精神,“最美奋斗者”张飚、方工引领忠诚奉献;“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施净岚、王勇等彰显法治担当;“全国模范检察官”王朝阳、蒋春尧、曹艳群等66名检察人员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激励我们不断奋斗前行。
持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完善“四大检察”办案规则,动态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规范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确保用权有依据、放权不放任,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影响性案件万件、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万次。以提升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2199名检察官在扎实考核下退出员额,能进能出成常态。
创设“案-件比”做实科学管理。针对不少案件程序反复、增加讼累,2019年首创“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案子”与经过若干办案环节、程序统计的“案件”相比,考核首办负责、案结事了。共压减万个程序性和内生案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与2018年相比,2022年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分别下降80%和%,自行补充侦查上升倍,个案平均审查起诉时间减少天。公正是质量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勇于刀刃向内,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监督,对省级检察院党组实现巡视和“回头看”全覆盖。坚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五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10人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地方检察机关3403人因利用检察权违纪违法被查处,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40人,杨克勤、蒙永山、张本才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司法腐败多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中央和有关部门早有“三个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须记录报告。为做实“有问必录”,2019年起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季度通报,推动如实填报渐成自觉。2022年检察人员记录报告有关事项万件,是2019年的倍。整治顽瘴痼疾,重在抓、要在实。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强基导向,2020年制定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5条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员培训薄弱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省、市级检察院定点帮扶,以点带面、压茬推进。制定检察对口援助28项举措,支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检察工作加快发展。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研发车险欺诈骗保、医保基金诈骗等大数据监督模型800余个,批量发现类案监督线索20万余条,监督成案万件,科技助法律监督更加有力。
各位代表,监督者必受监督。我们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民法典等新颁布、修订的法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四级检察院一体落实审议意见。聘请98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2800余人次。精心办好1044件代表建议;落实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万条意见建议,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源动力”。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助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开展。认真办理政协提案313件。连续五年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省级检察院跟进走访民主党派省级组织,接受监督更实、效果更好。与全国工商联健全工作机制,务实推进非公经济平等保护。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依法重新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复查、总结教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发布检察办案数据、典型类案。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开放日覆盖四级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万件次。以舆论监督为镜,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检视、反思,积极改进工作,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各级党委全面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30个省区市党委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意见,16个省区市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一些省区市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保障、促进检察履职更加有力。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新时代十年,人民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实现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这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于检察血脉;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守初心担使命;必须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坚持深化自我革命,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做实,一些检察理念、政策、措施落得还不实。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针对性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现象依旧存在。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检察工作依旧薄弱。四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够。五是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需持续强化,专业化人才短缺,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3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擘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人民至上,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加大惩治网络犯罪力度,持续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依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讼争,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融入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深化用好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三,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创建中国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完善金融证券检察机制。履职反腐败斗争,助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加强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强化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权益司法保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第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更有力监督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对司法活动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全面深化巡回检察。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健全虚假诉讼惩防机制。加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突出抓好法律明确赋权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促进立法,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第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统一,研究制定《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科学监督管理,严肃司法责任追究。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引领勤勉高效、担当作为。深化智慧检务,加快推进数字检察,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第六,建设堪当重任的检察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强基导向,深化基层检察院创先争优,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奋力开创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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