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调查队统计法治工作总结
调查队法治工作总结强调了法治宣传、案件处理和法律服务的有效性,推动了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的深入融合。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调查队统计法治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调查队统计法治工作总结
2023年,XX调查队在XX调查总队执法监督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XX国家调查队系统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为盘山调查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教育,拧紧思想"总开关"
1.党支部重点学。XX调查队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列入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领会、研究贯彻,确保党员干部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
2.全队集中学。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继续纳入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全体干部会、集中学习、学习强国等学习机会和平台,狠抓学法用法,切实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报统计造假案例,进一步提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
3.调查对象参与学。在数据质量核查和业务培训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统计"双随机"检查工作,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把执法现场作为普法一线阵地,做好对企业、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现场教育工作,将普法宣传融入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提高政治站位,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防火墙"
1.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制定《XX调查队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由分管副队长带队对全县13个乡镇实现"拉网式"核查,重点核查2023年前三季度农业和畜禽报表质量,发现问题当场指正责成整改。对于个别数据质量问题较大的乡镇,约见分管农业农村领导,反馈问题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在核查过程中共发现5个问题,其中未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方面1个问题;统计数据失实方面4个问题,畜禽专业4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联合XX调查队共同开展农业和畜禽数据质量核查,形成工作合力,督导检查各乡镇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再次对数据质量、统计基层工作不到位、基础薄弱环节进行深挖细掘,听取市队指导意见,补齐短板,共计走访核查10个乡镇。三是每月底在住户调查平台进行每户数据审核以及比对,在审核中未发现乱编乱造数据雷同的情况,未发现代记代录现象发生,有效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2.聚焦源头数据质量,认真自查自纠。重点对制度落实、样本管理、基础台账建设、数据处理上报、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分管副队长带队于9月底前完成26户主要畜禽监测规模户的实地走访全覆盖,业务人员完成对二季度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账机一致性的全部自查,共计151笔,不存在账机不一致的情况。住户方面,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入户走访工作,做到定期走访,将走访全覆盖,做到不漏一户,确保记账户家庭信息与纸质版台账相匹配,对有人员变动情况的家庭,及时将纸质版台账以及平台问卷信息进行修改,记账户所提供的数据真实准确。
3.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XX调查队严格遵守《国家统计局XX调查总队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国家统计局XX调查总队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优化统计法治环境质量,建立"双随机"检查机制,顺利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3家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户的检查任务,对企业提供的统计资料真实性进行检查,核实上报数据与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数据衔接情况,不断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并宣传了统计法相关知识。
(三)深化普法宣传,织密普法"宣传网"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队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2.抓好关键节点法治,促进统计普法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利用"9·20统计开放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现场讲解等活动方式,向周边商铺及过往群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发放《统计二十六个不得》宣传资料、手提袋、雨伞等宣传品200余份。利用业务培训会、统计执法检查等时机,面对面地对乡镇统计人员和企业进行宣传教育,促进学法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涉统人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不强。个别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法治观念淡薄,存在未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部分数据来源的相关凭证不够齐全。个别调查户对统计工作不够支持、不重视。
(二)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形式主要采用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单方式,忽视了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素质的养成,对机关干部、乡镇统计干部宣传统计法规较多,对调查对象、企业统计人员宣传较少,宣传覆盖面小,宣传效果欠佳。全民普法宣传力度还不足,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程度有待加强。
(三)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现有统计执法持证人员1人,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持证人员身兼多职,缺乏专业的执法知识和水平,执法经验不够丰富。不会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统计执法高频次要求和人员力量不匹配,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统计法治工作需要。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各专业数据核查任务,开展专项统计执法检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增强统计执法的主动性。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统计法治观念不强的乡镇和调查对象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
(二)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搞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着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
(三)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持证考试,尽早实现独立完成统计执法工作,以更加有效的发挥统计监督检查职能。组织持证人员参与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实战训练,每季度选择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起到提升执法人员能力、锻炼队伍的效果。
(四)持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在现有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对统计生态和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再深查再细究,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继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压实责任,强化组织,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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