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4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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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24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总结

现将市司法局2024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谋大局、促发展,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下发《全市法治建设情况通报》。围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23年度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内容,协同市法院,开展法治督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下发工作提示单。以工作提示单的形式,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应议工作实现“双下降一提升”的基础上,做到“出庭出声出效”。

2.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将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实施意见》,先后两次征求6县(区)和包括市人大政协、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等共计61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采纳了市委办、市委网信办、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意见建议,拟报请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审议。起草《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考核评价细则》,拟围绕“法律七进”重点任务对牵头的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系统考核评价,确保《关于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实施意见》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筹备召开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重要议题。大力推动XX县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收官工作。全面梳理总结试点经验材料报送省厅。在XX县召开试点迎检工作安排部署会,全力以赴做好省厅在XX县召开现场会和司法部来溪实地察验的准备工作。

3.加强高质量立法工作。确定2024年度立法计划各部门按照《关于征集2024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要求报送立法建议书,与立法项目建议涉及的主要责任部门进行沟通,筛选出符合XX发展实际和立法目的的项目,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2024年立法计划项目,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4件,分别是制定《XX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修改《XX市安全生产条例》,调研《XX市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协同立法《XX市促进XX都市圈旅游协同发展条例》;政府规章项目4件,分别是制定《XX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改《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调研《XX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管理办法》。立法计划确定后,与人大法制委、专门委、市住建局和市气象局召开立法论证会,针对立法项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分析论证。目前,立法项目均稳步推进。完成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仪式准备工作。经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推荐,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从19家调整为29家。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仪式,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审查了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投公司、市委组织部等7家单位的9件会议征求意见函。审查了市国资委起草的《2024年XX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共代理市政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其中上年结转4件,以上5件案件正在审理中。

5.加强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审核办结市本级文件10件,其中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市政府非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市委市政府文件8件,均按规定程序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向省政府、市人大及时、规范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收到5个市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经审查,符合相关报送程序,予以登记备案。对2023年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委文件、本部门发文以及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文件分别进行装卷归档工作。

6.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共办结件行政复议案件28件,其中,维持15件,终止7件,确认违法5件,驳回1件。做好行政应诉办理,收到一审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15份,在法定时限内做出答辩、提交证据15份,代市政府出庭应诉12件次。开展案件内部讨论机制,针对复杂疑难案件和新型行政复议案件开展集体讨论2次,并形成集体讨论意见。听取当事人意见9人次。

7.做好行政复议立案受理。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不予受理2件,受理30件(行政处罚12件,信息公开4件,行政确认1件,不作为5件,行政征收0件,行政确权1件,投诉举报0件,行政强制4件,行政给付1件,其他2件)。加大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力度,为该法顺利施行奠定基础。

8.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对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关于人大常委会调研行政复议情况的预通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整理统计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和困境,并贯彻实施好新行政复议法,对县(区)有问题案件进行指导。

9.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行业管理。一是开展律师行业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开展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考核以及信誉等级评定工作。二是加大‘两公律师’队伍建设。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XX监管分局发送《关于在我市金融系统相关单位推进公司师注册的建议函》,积极推进驻X金融系统相关单位开展公司律师申报及注册工作。下发《在XX市民营企业开展第一批公司律师试点报名工作的通知》,经统计无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三是规范行业管理。分别召开了2023年度工作会议、第六届六次会长办公会议、律师行业党委2024年第一次(扩大)会议,进一步规范了律师行业的工作。四是持续开展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工作。2月29日,XX市法院、XX市司法局、XX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诉前调解员培训工作会议,调解员分享调解经验,提升调解技能。五是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考核工作。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初审和复检工作,汇总考核结果并形成考核报告。六是开展服务村居活动。向各县(区)司法局转发《关于做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各县(区)“法律明白人”名册,督促各县(区)司法局落实好此项工作。七是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为了纾解企业急难愁盼,助力企业一季度顺利复工复产、实现开门红,目前,组织22家律师事务所共计走访企业17家,采纳企业意见12件,为企业解决问题9件。八是向各县(区)司法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及重要会议期间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修订《XX市律师协会办理投诉案件程序规定》和《XX市律师行业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10.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检查事项明确、检查依据明确、检查方式明确、检查时间明确的方式报送2024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关于印发〈XX市2024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共包括14个市直部门的36项检查事项,涉及199家企业),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为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在XX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采取“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对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局等三个部门开展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并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全年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我市2023年处罚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报表,按要求报省司法厅。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全市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市共568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成绩及格469人,考试及格率82.6%,同比提高10.3%;成绩不及格73人,考试不及格率12.9%。开展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人员培训,结合城市管理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职业特点,紧紧围绕规范执法程序的主题,针对《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实务等问题,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规范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调查取证、事实认定、适用依据、执法程序、案卷制作等方面的相关知识点进行专题讲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6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起草制定《XX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本政办发〔2024〕5号),提出“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局面”等6项重点任务,制定了21项具体工作举措,积极打造“1+4+6+N”行政执法XX“新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参加国务院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统计线上培训会议,统计汇总全市承担执法监督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相关信息,指导县区完成线上信息填报,为建成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奠定基础。牵头持续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制发《XX市司法行政系统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并组织涉关业务科室开展全面自清自查,建立完成自清自查线索基础台账。同时,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制发《关于调整XX市司法局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制发《关于印发〈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整治重点聚焦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三类情形,确保相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力解决,全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实现有效提升。

11.全面加强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明确2024年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年”,要求全系统要全面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软件、硬件工作标准,切实提高实体平台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夯实基础,积极推进实体平台建设。按照“临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原则,各县(区)均已建成以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补充,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共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97个。二是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整合司法行政优势职能,深化为民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的硬件建设,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管理,为人民群众提高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季度共参与矛盾纠纷调处582次,解答咨询服务968人次。三是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法治教育普及活动,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一季度全市共举办大型法治宣传活动7次,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开展村(社区)普法宣传活动、法律讲座、法律培训48次,接受培训人员2900人次。四是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微信群进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律咨询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辖区内社区、村的调委会主任加入微信群,每周保证2至3条信息推送量,与群众形成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切实使辖区居民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积极惠民生、聚民智,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2.持续做好“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一是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3月7日,联合关工委到群力教育集团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打破在课堂为学生普法的常态,通过校园广播的方式为学生家长开展普法教育,既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也有效的扩大了普法的受众群体,为积极防范因矛盾引发的家庭纠纷,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校方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资料300余份,发放援助联系卡200余张,并向校方宣传了法律援助的途径和方式以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春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活动”。二是开展春暖农民工活动。为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元旦至春节期间,XX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多角度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19人次,线下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80余人次。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5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15万元。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活动中,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手册》、《农民工维权指南》、《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等宣传资料8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13.不断拓展公证服务维度。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管理,促进公证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XX市司法局与XX市公证协会组成公证年度考核小组,到全市6家执业公证机构开展2023年度实地考核,对公证处及公证员2023年度执业活动、公证质量、公证档案管理、内部制度建设、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示范公证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进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二是全市各公证机构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放管服”要求办理公证业务,严格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要求,通过“预约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着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一季度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2051件。电话、现场、在线平台咨询解答1000余人次,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弱势群体、退役军人减免公证费用3000余元。利用“零接触”公证平台远程视频办理公证18件,为行动不便、地处偏远农村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4人次,一季度全市公证服务实现“零投诉、零错案”的良好效果。

14.推动仲裁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制度优势,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多元化解决纠纷方式的实践,切实取得实在成效,最终化解多起纠纷“堵点”,为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仲裁力量”。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争议(纠纷)19件,其中借款合同纠纷6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6件,买卖合同纠纷2件,股权协议纠纷2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3件,结案5件,其中裁决2件,不予受理2件,撤回仲裁申请1件,涉案标的额3508.76万元。

15.做好群众对接工作。一是实行重大行政审批事项预约上门审批服务。当事人遇到重大审批事项(承诺件)需要办理时,可以提前联系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上门审核材料,对于符合审批条件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当场指出,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XX市营商环境的持续向好转变。二是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请台账制度,做好当年度预约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登记台账,记录好预申请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在集中受理申请期,逐一通知,并及时跟踪。对于部分年龄较大,电脑操作不熟悉的申报人员提供申报材料、申请流程等各方面的全流程跟踪指导,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好办、快办、暖心办”的审批服务。三是持续推进落实2024年XX市“办事方便”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版政务服务事项服务目录,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及时对我局的公共服务类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及维护,对我局行政许可及行政确认共计52项事项进行了调整,累计调整内容300余处。四是一季度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1件,其中即办件7件,承诺件4件。为律师跨省调转出具情况说明2次。五是法考工作。完成2023年法考统一批次考生的资格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查工作。开展2023年法考统一批次的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

(三)着力抓创新、造品牌,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6.全力打造赓续普法历程、传承红色基因“1+N”普法工作新模式。一是更新维护“全国XXXX展示馆”。更新3块展板内容和解说词,进行了展馆日常维护,一季度迎接市领导、市直单位参观2次。二是认真开展“法治相伴平安春节”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制定印发全市活动方案,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动员部署会,推动市、县(区)两级多部门联动,以“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消防安全、治理赌博、酒驾、烟花爆竹、极端案件等五个领域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期间,全市累计发放普法宣传单26000余份,开展“法律七进”活动45场、安全大排查100余次,悬挂相关宣传条幅200余幅、LED屏幕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35000余次,“XX普法”等市、县区两级7个普法微信官方公众号推送相关宣传信息210条。

17.加大新媒体普法工作力度。一是做好“XX普法”

新媒体普法宣传工作。对“三同步”网评员队伍人员进行了调整。制作播发“春节防骗指南”普法微视频,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一季度,“XX普法”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普法宣传资讯380余条。二是筹备开展XX市“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十周年”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制定印发竞赛方案,发放知识竞赛题库,整理参赛队伍名单,安排布置活动场地,积极筹备竞赛活动相关工作。三是认真完成普法宣传基础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2023年普法科全年收、发文件进行了收集整理,做好归档工作,为“八五”普法末期验收夯实基础。

(四)聚焦保安全、护稳定,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18.始终把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完成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自纠工作。撰写并完成报送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整改情况报告、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在党组会议上传达《XX市四季度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情况通报》主要内容。撰写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见,并在局党组会上汇报。

19.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一是人民调解工作。在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由分管局长组织召开专项会议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和重点人员管控情况,抓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命案防范治理工作;下发了《春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通知》、《关于做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组织县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统计《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及调解情况统计表》,要求县区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参与县区、市直部分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打分;提供平安XX考核工作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参加政法委组织的平安XX建设及命案防范治理工作督查;撰写《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全域式人民调解大格局》调研报告;提供人大代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提案反馈意见;制定促进科2024年度工作计划一览表;对我省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初步调研。

20.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启动各县(区)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行动。

21.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在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置帮教对象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到位;协调县区局对重点帮教对象实施必接必送原则;对辖区内安帮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统计。

22.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举措。开展全市社区矫正领域命案防范治理工作培训;统计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力量和执法保障情况;部署我市加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维稳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并报送社区矫正常态化排查工作情况及全市社矫对象安全隐患排查报告;重新确认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送社区矫正领域相关舆情风险排查情况;制定并下发《2024年春节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和《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制定《开展心理矫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县区社区矫正领域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各县区社区矫正领域“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情况进行日排查日报告;报送社区矫正领域营商环境情况表。

23.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做好“两会”期间场所维稳安保工作。围绕警情、戒情、社情、舆情开展综合研判,确保不发生涉访“三类”事件和负面舆情炒作;针对安防设施、消防安全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把握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及重点物品进行严格管控;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突和反恐维稳能力;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所领导带班、警察双人双岗值班,坚决杜绝脱岗、睡岗、漏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到位情况。保障了“两会”期间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下季度工作打算:

1.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应议工作实现“双下降一提升”的基础上做到“既出庭又出声”。

2.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在XX县作为“全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地区”两年工作基础上,在全市全面铺开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

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严格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4.稳定推进立法计划,对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积极参加省厅组织开展的全省行政复议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5.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答辩及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庭应诉,高质量完成应诉工作。筹备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活动;准备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就典型案例,对各县区进行标准化指导。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答辩及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庭应诉,高质量完成应诉工作;积极参加省厅组织开展的全省行政复议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6.做好普法工作。做好省厅在XX县召开现场会和司法部来溪实地察验试点工作。组织开展XX市“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十周年”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全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制定印发全市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五是筹备全市“法律明白人”培训。

7.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制定《XX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分细则》,组建“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专项活动,针对特殊群体,探索多种形式的“五进”法治宣传活动稳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平台的服务工作;制作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制度汇编;接受省厅辽宁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解答质量评估。

8.加强律师工作。构建律师普法工作新模式,推进“普法职业共同体”立足本职岗位,开展系列联动普法活动。有效发挥律师服务社会功能。持续开展“全生命周期”和“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活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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