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总结【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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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强化政策落实、优化服务措施,促进了辍学学生的回归与持续学习,提升了教育公平与质量,成效显著,未来如何进一步巩固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总结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总结

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总结 篇1

控辍保学工作是全面推进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资料,尤其是对于农村中学来说,也是“普九”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在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我采取了各种措施,发奋做好该工作,取得了圆满成果。

一、提高认识,思想到位

开学初,学校就召开了全体干部教师会议,尤其是针对我们班主任老师,使我充分认识到了控辍保学工作的好处和重要性。从而使我对控辍保学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这也成为我一年来发奋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关心后进生,照顾特困生

只有思想基础是不够的,工作还是需要方法和手段的。在一年来,为了我班的控辍工作,我动了很大的心思,采取了各种措施。

1、摸清后进生和特困生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本班xx名同学,经济状况,家庭状况,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开学一个月内,我进行了摸底工作。从学生干部,小学教师,以及问卷调查中,了解了我班的后进生和特困生状况,并建立了后进生和特困生档案。

2、上报特困生的档案,为特困生学习扫清经济障碍。学校每年都会有社会捐资助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上报我班特困生状况,不仅仅为学校带给依据,也为我班的控辍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我班的xxx同学父亲因故去逝,只和母亲依靠种地为生,生活很艰苦。由于有了好心人的资助,此刻他的学习稳步上升。

3、建立学生家庭联系卡,上方详细准确记录每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坚持每一天考勤制度,严格学生请假制度。这样就基本解决了后进生逃课现象,一旦发现问题和家长及时沟通,避免了由于学生因厌学而误课过多的辍学现象。

4、实行经常家访的措施。以往在班主任工作中,对学生的病、事假确认后就不管不问了。今年,我对后进生和特困生采用了电话确认的方法。学生请了病事假,我在傍晚放学后,还要主动给他们通电话,问一问“病好了吗?”“明天能上学吗?”“事情办好了吗?”“有什么我帮忙的吗?”看似简单的话语,在家长和学生的心里却是暧融融的,拉近了班主任和学生以及家长的距离,为控辍工作扫清了许多障碍。

三、配合学校各种活动,促进后进生的转变

1、后进生往往在学习中缺乏兴趣,学校、班级对他们缺少吸引力。针对这种状况,我将开放班级的各种管理工作故意让后进生来做,增强他们的职责感。例如:窗帘让xxx同学来管,撮子让xx来管,扫帚,水桶……甚至于连粉笔和板擦都分配下去,并且每月总结。这样,让他们时时刻刻感觉到班级中自我的存在,感受到自己在受到大家的关注。

2、为了控辍保学,学校也开展了超多的活动,来吸引学生。诸如篮球赛,冬季三项赛,绘画书法赛,“十一”汇演,元旦庆祝等。做为班主任老师,我认真配合学校各项活动,从来不去敷衍。每次都按要求认真布置。这样,增强了群众的`荣誉感,使那些特困生和后进生感受到生活在群众中的乐趣。

四、开展“看谁进步大”评比活动

每个人都期望被别人关注,后进生也如此,因此在工作中我从不忽视他们一点点的进步。这样累积起来,我在班级板报栏中设置了一块“看谁进步大”的展示空间,每月评一次,让那些后进生也有机会进入同学和老师的视线。

经过一年的发奋工作,我班在控辍工作中表现突出,到达了上级的要求,并且有越来越好的趋势。但我仍然觉得还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做,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好。今后,我必须加大力度,采取更为得力的措施,把控辍学工作做得更好。

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总结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XX县构建了“责任控辍、依法控辍、扶贫控辍、关爱控辍、制度控辍、质量控辍”六位一体的“控辍保学”新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压实责任,实施“责任控辍”

首先,完善义务教育“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一是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县教体局与各中小学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乡镇与村(居)委会、各中心小学与村完小(教学点)、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其次,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府主导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一是乡、村两级每学期准确掌握辖区内九年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少年就学相关信息,对通过学籍比对筛选、家访等途径确认的辍学学生,逐一动员返校就读。二是学校对劝返的辍学学生,采取各种关爱措施,落实校领导和教师包干帮扶,确保返校学生留得住、学得进、能进步。

二、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依法控辍”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控辍”工作力度。一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公安、司法、教育、人社、市监、文广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开展本部门“依法控辍”工作,对不履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依法实施问责。开学初县教体局要求全县各校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及时入学的学生,进行劝返工作,并联合乡镇、司法部门下发复学入学通知书。三是全面清理劳务市场,对招用未受完义务教育少年儿童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同时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治理整顿。

三、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扶贫控辍”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天灾人祸面临辍学的学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及时启动各种资助机制帮助他们继续上学。一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可适当放宽,各校也积极创造条件,采取随班就读方式,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二是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乡镇政府、卫生院、村委会、学校等联合组织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将每名关爱对象按照“一对一”“点对点”方式分配至每位教师,形成师生结对帮扶制度。

四、关注特殊群体,实施“关爱控辍”

开展“精准关爱”行动,保障儿童少年完成学业。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监护人的培训,要求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要求外出务工人员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不得由此导致适龄儿童和少年辍学。二是各校切实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了后进生转化工作。并要按照“一长三员制”(即代理家长、生活辅导员、学习辅导员、心理辅导员)对留守儿童实施精准关爱,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确保留守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五、加强学籍管理,实施“制度控辍”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学生学籍和流动管理,及时调处转学学生学籍问题。一是每年3月、9月确定为在校学生学籍注册时间。每学期结束后两周为统计核查时间。开学初根据教育部以及省厅提供的疑似辍学儿童未建学籍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发现辍学学生,及时做劝返工作,并逐步为无学籍儿童进行注册。二是各中小学要及时统计学生学籍建档、入学、转学、休学、毕业、辍学、去向等各种情况,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全面分析适龄人口义务教育完成情况,并形成义务教育完成情况专题报告。

六、提升办学品位,实施“质量控辍”

各校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一是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二是以“德育”为载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帮助留守学生、学困生、厌学学生融入集体,激发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三是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配备学科教师,严禁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四是结合地方和学校实际,加强特色学校打造,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总结 篇3

“控辍保学”是“普九”工作中的根本工作任务,“不让一个孩子失学”是我校“控辍保学”工作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非常重视“普九”工作,尤其是“控辍保学”工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作好规划,制定好实施方案。在实施“控辍保学”工作中,强化对办学行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我校对控辍保学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做了大量工作,现总结如下:

(1)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计划与措施》,每位成员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均与每学年一次的教师考核相联系。

(2)实行“三包一挂”,进行全员管理。

我校在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包全校,教师包学生,政绩均与考核、聘评挂钩”的三级网络管理机制,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学校与老师签订了《学籍管理工作责任书》,各班级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每班确立了几名思想、学习等诸方面相对落后有可能辍学的学生为重点生,并建立起重点生档案,做到及时家访和面谈,开学初就全员出动对重点生家庭全访一次,对未及时返校的学生重点访,教师的及时家访达到了提高巩固率的目的。

(3)强化措施,实行全方位管理。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我校强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落实素质教育中所规定的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把“兴趣”还给学生。

第二,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我校按“降低门槛,拔高门框”的总体思路,并以课堂教学为切入点,实行异步教学,进行分类指导,让学生尝到学习的兴趣。

第三,严格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管理教学,落实“三必三选”,做到授课分必授和选授,作业分必做和选做,考试分必考和选考,真正使学生感到学习不是一种压力。

第四,学校组织教师深入调查了解学困生和贫困生的情况,对学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打破辍学念头;对贫困生给予减免杂费、书本费等物质帮助。让他们感到学校的温暖。本学期我校有两名学生成为了单亲家庭的孩子,学校分别给予了适当的`补助。

第五,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为让学生在校安全地度过每一天,我校组织后勤人员及聘请专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同时加大投入,绿化、美化校园,真正把学校变成学生的乐园。

第六,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规定》,及时对教师进行了法制教育,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4)建章立制,实行全员管理。

制止辍学工作必须天天讲,天天抓,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巩固率,我校采取了如下做法: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的,坚决给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努力,我校取得了一些成绩,确实感到由衷的欣慰和自豪。同时,也深深地体会到我们责任的重大。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大胆尝试,带领全校师生谱写更加辉煌的明天!

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总结 篇4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筑府办发〔20XX〕42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我局制定下发了《XX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和《XX区20XX年“控辍保学”宣传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照方案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我区“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为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成立“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机构,设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事务。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认真落实“七长五书”控辍保学机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七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并认真履行职责。我局多次召开“控辍保学”工作部署会,将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日程印发至各校委会、中小学,对“控辍保学”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各校委会、中小学按照实施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切实开展了“控辍保学”相关工作。

二、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确立“治贫先治愚,治愚靠教育”的思想,把“送子女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集中力量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宣传力度。

全区各校委会、中小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家长会议、宣传专栏等时间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做到“控辍保学”宣传到户,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切实做到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真正做到覆盖面广、切入面深。全区公路沿线、学校附近、乡镇街道等公共区域悬挂宣传标语100余条,制作宣传电子屏幕9个,印发宣传资料7万余份。同时,还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知识专题现场咨询。

三、多方动员,扎实控辍

利用寒、暑假期间,尤其是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时间,各中小学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建立健全辍学学生台账和包保台账,做好记录,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流动流浪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加大对家访工作的力度,确保其按时到校上课。同时,各学校积极协助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动员劝返辍学学生复学,对去向不明的学生,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和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切实开展联合工作机制,确保全区“控辍保学”工作得到落实、取得成效。

四、及时总结,积累经验

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全区各校委会、中小学及时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积累经验,反思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目前,我区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失学,全区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为%,全区中小学辍学率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总之,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全方位、多维度控辍保障,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避免少年儿童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失学辍学、因贫失学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因呵护关爱缺失而辍学,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且不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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