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深入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决定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方式,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专项监督。从7月份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xx带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相关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我市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xx和xx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也先后率调研组来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市政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省委、xx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矛调中心建设,通过集成多元手段,推动xx、调解、诉讼服务平台等整体入驻矛调中心,打造“10+10+X”联合接访、调处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受、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工作成效具体体现在:
(一)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我市坚持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注重源头治理、调解优先,不断探索加强源头治理工作的方法途径,做到了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有机统一。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形式,加强访调、诉调、专调对接,强化诉前诉中、仲裁立案前的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
(二)强化矛盾纠纷的基层治理。根据省委“全省一盘棋、市级抓统筹、县级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思路,全面构建起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的县级社会治理体系。通过“点线面”结合,打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基础。同时,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组织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乡贤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三)推进矛盾纠纷的智慧治理。我市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契机,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齐发力。一方面,在平台建设上,建立了人民调解数据管理系统、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12345政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推动“线上调”“掌上办”,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一地都不用跑”。另一方面,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有效整合“基层治理四平台”、12345政务热线等平台收集的信息,建立全市范围的涉访涉调数据库,实现县域社会矛盾“一网通调”,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深化。“最多跑一地”是“最多跑一次”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延伸,是“最多跑一次”改革从服务理念上升为治理理念的重要标志。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个别单位对中心管理机构的功能定位,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统一,工作准备仍有不足。如:与xx“三区两市”中,我市矛调中心办公面积明显偏少。中心建设在实质化推进中,有存在整而不合、联而不动等问题,没有真正发生化学质变。另外,对入驻工作人员,也存在着管理难度大、协调指挥难等问题,需要建立一套更为规范的机制,确保矛调中心各项工作顺利高效运转。
二是在工作力量上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充实。在整个多元矛盾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中,源头预防需要靠网格员,纠纷化解需要靠调解员。目前,无论是矛调中心的集中调解,还是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其人员力量大多具有抽调或兼职的性质,真正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调解人员比例偏低。同时,群众对调解的理解也大多是“老娘舅”“和事佬”的角色,认为调解的法律程序不规范、权威性不足,有些不愿主动选择调解。
三是在机制网络上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延伸。在省里统筹下,县一级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化解体系。但社会治理优质资源还要进一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当前,乡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功能性平台尚未实现很好的融合,乡镇(街道)以下的社会治理存在力量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制约了乡镇(街道)层面的社会治理能力。
四是在线上系统上还需要进一步集成共享。现阶段,各个部门和业务条线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一套智能化应用系统,但相互之间共享互通不够,存在“信息孤岛”和“信息打架”的问题。特别是其中政法机关的信息系统,很多都是由省级甚至国家层面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各类数据的共享互通存在体制上的壁垒。法院、检察院、公安局、xx局等部门的一些信息涉及到对具体人员的举报投诉,也有大量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增大了信息的公开和共享难度。
三、几点建议
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和全链条的社会治理紧密相关,要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当前,市委正在全力推进矛调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最多跑一地”改革,为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必须统一认识、提高站位,乘势构建起更为多元、灵活、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最多跑一地”是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很多,工作协调难度大、环节层次多。矛调中心建设工作,本质上是打造一个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共同体,涉及到资源整合、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复杂的内部调整,因此,要认真研究分析中心建设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统筹做好中心的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和社会稳定研判工作。要全面把握矛调中心“三个平台”的功能定位,理清近期目标、中期规划和远期愿景,在打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中心指挥体系、发挥指挥调度功能,及时感知和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要规范矛调中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即接即办、教育疏导、会商研判、协调办事、公开监督及评价回访等机制,优化内部流程,形成工作闭环。
二是加大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市、乡镇、村(社)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专家库,加强品牌调解室建设,加大调解员工作奖励力度,有效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要把乡镇(街道)、部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推动调处化解责任落到实处。要完善调解与仲裁等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手段,健全诉调、仲调对接分流等协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和应用,做到“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同时,不断推广ODR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用好司法建议促进纠纷化解。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要下沉网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和网络向下延伸。压实镇村两级以及事权单位的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等职能,紧密结合综治中心功能作用,做强镇村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整合村社警务室、调解室、xx室、微法庭“四室”,联动警务人员、村社工作人员、调解员、网格员“四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要强化政法各单位相互配合协调机制。落实首办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职责和工作机制清单,推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三要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针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提前介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社会等手段分类施策,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四是努力突破制约,进一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最终实现“最多跑一地”,需要下大力气解决信息系统问题,打造一个高精度、跨部门的风险研判与处置平台。一要严格落实“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加快打造统一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二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协调沟通共享,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一件事”的思路,以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为依托,全面打通系统壁垒,实现业务协同,对线上受理的矛盾纠纷自动分级分类、交办流转、监督考核,形成线上管理闭环,确保全程留痕、节点可控。三要谋划建立一体化的社会治理“智慧大脑”,强化智能化设备在中心安保系统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效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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