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值宿制度报告【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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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值宿制度报告【第一篇】
一、汛期做好值班值宿工作。昼夜值班,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值班值宿人员必须做到“四勤”、“三清”和“三快”,注意“五时”。“四勤”即眼勤、手勤、耳勤、脚勤;“三清”即险情查清、信号记清、报告说清;“三快”即发现险情快、处理快、报告快;“五时”即黎明时、吃饭时、换班时、黑夜时、狂风暴雨时。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报讯规范》,做到报文无错报、无漏报。
三、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详细记录重要的.电话内容(如:防汛、调度、指令等),做好水情传递工作,并认真、准确的回答有关领导询问汛情。
四、值班人员要经常与气象部门联系,了解天气情况,随时注意天气形势,当有恶劣天气出现时,应立即进行模拟降水的洪水预报,并将预报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如发生险情,调度值班人员要实时跟踪落实方案的实施情况,对方案中的关键步骤和环节要密切注视,并逐一记录。
五、当接收到上级领导部门关于水库防汛、工程运行等方面的指示、水库运行及防汛设施出现问题或超出日常工作权限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认真落实《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制度》,做好日常巡视及观测记录。
值班值宿制度报告【第二篇】
(5)处理值班期间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值班岗位,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并注意工作上的衔接。
二、特殊情况值班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值班值宿制度报告【第三篇】
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院总值班管理,确保院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规范的是医院总值班每日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参加值班的同志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交接-班。
二、院总值班由行政职能科室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医院的行政、业务方面的重大和临时事宜,确保全院工作正常运转。
2、接待非办公时问来访、签收文件、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3、负责协调组织赴外地的出诊抢救和院内外急会诊。
4、如遇紧急重大事件、重要疫情时,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立即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带班院领导汇报,按照带班院领导的指示办理落实。(注:如遇紧急情况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三、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设备,掌握电话的使用与操作,值班期间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四、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2:00一14:30分,下午17:30~第二日上午8:00时。节假日24小时/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值班人员要协助做好值班室的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注意维护室内卫生,爱护值班设施。
六、院总值班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要掌握基本的管理知识,例如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电话、疫情的处理程序、急会诊的有关程序及每日的值班记录等。
七、院总值班在履行职责期间,遇有大型抢救,如:车祸、中毒事件等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及上级机关。同时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协同有关科室组织抢救。
八、院总值班在遇到院内治安问题及医护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时,要协同保卫科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
九、院总值班可调配的力量:
1、急诊科、临床科室人员情况
如遇大型抢救、院内急会诊请在10分钟内赶往现场,可调配内科总住院医师、各临床科室值班医生前往诊治、分诊病人,同时通知各科主任及时补充医务人员。
2、全院医技科室值班人员包括:检验、放射、超声影像、西药房等部门值班人员。
3、后勤、财务、保卫等部门值班人员包括:总务科及所属班组、住院处、收费处、保卫科值班人员。
十一、院总值班的经常性工作有以下几项:
1、组织抢救:调动有关医护人员,协调科室间的关系。
2、处理投诉:分析原因,耐心说明,淡化矛盾,以求公平合理的解决。
3、办理欠费:接到急诊科收治“110”、“120”欠费病人,如须院总值班协调,请及时通知入出院处按相关程序办理。办理过程中可扣押当事人的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并请其签字留据,嘱其尽快交款。
4、协调床位:如遇临床科室需收治急诊病人,但暂无床,请总值班协调有关科室,借床以解病人之急。
5、取血:如遇紧急用血,请总值班通知“120”值班车辆到急救中心血站取血。
6、借仪器:为急需科室协调呼吸机、监护仪等抢救设备。
7、接上级指令性任务、会议通知等,如需协调处理的紧急事宜,请及时请示带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
8、如遇媒体采访,请及时通知带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
9、解决临时性问题。
十二、院总值班工作程序
1、每天早上8:00正式交接-班。
2、熟悉掌握院总值班职责。
3、病房或急诊科出现问题应在10分钟内到现场了解并处理。如遇重大抢救,要报告带班领导和区卫生局总值班。
4、对于病人投诉,要热情接待,在不违反医疗原则的情况下,设法为病人解决问题。
5、如遇外伤、脑外伤、烧伤及传染病等需转院时,一定要先行联系,说明情况之后再做安排。
6、在值班过程中,对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要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件内容、处理结果等)。
7、次日晨8时,由总值班人员将钥匙,交接-班记录本等交下一个总值班人员。
1.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患者)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当掌握全院危重患者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转院患者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总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 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 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 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休息期间负责该值班医生组和无经管医生的所有病员的临时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新病人的处置。下午在行政上班时间开始后,听取73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巡视本组及无经管医师的各组病人,重点巡视高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做好医疗措施的记录工作,并扼要记入交-班本中,必须在值班医生到岗,完成交-班后才能下班。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必须在护理站黑板上写清去向或所至科室的电话号码,同时向值班医生、主班护士说明,接到病区通知须立即返回病区。
(二)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值班值宿制度报告【第四篇】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鳌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镇委、镇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镇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
镇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办事处、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镇政府总值班室实行双人专职昼夜值班;
(二)政府机关、办事处、所属部门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事处、所属部门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值班安排)
镇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安排,编制好值班工作一览表,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执行;
(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
(四)各值班室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检查指导)
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镇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值班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
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办事处、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队伍建设)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要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
值班室须配备传真机、有线无线电话等通讯设备。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
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
党政办公室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对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为保证本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本机关的办公秩序,搞好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院机关大楼设一、四楼值班室和一楼安检门法警值班室,一楼由门卫负责24小时值班,四楼由负有值班任务的'干警由办公室安排轮流值班,每人值班时间为1天,周而复始,值班干警按顺序轮流。一楼安检门值班法警由法警队安排人员值班。
二、四楼值班人员应于上午上班前15分钟到岗,交接-班时要做好重要情况交接登记。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值班表安排顺序值班时,应提前报经值周领导同意后,与本院干警调班。
三、值班干警职责:
1、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中午和晚上在一楼值班室值班的干警,注意按照警报器布防、撤防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警报器的布防和撤防事项。
2、负责上情下达,值班电话24小时接听,并做好记录、传达;上班时间值班电话由四楼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下班时间由一楼值班人员负责接听。
3、负责维护办公秩序,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发现当事人等影响办公秩序,应及时制止,劝阻不听时,立即报告值周领导。
4、四楼值班员负责做好对外来人员进入五层以上楼层的劝导、解释、控制工作。
5、四楼值班员负责上下班按铃、办公楼公共场所门窗及电灯关闭等有关事宜。
6、四楼值班人员在上班期间为总值班员,一楼值班人员在下班期间为总值班员,负责督促门卫遵守值班制度,如发现门卫擅自离岗,责任在于值班干警。四楼值班人员应住在本院宿舍(星期二应住在本院办公楼),一楼值班人员及门卫应住在办公楼内。
四、值周领导职责:
3、负责处理值班人员报告的事宜;
4、负责每周周评(星期五上午将值周情况向院长汇报)。
五、值周领导发现当事人等严重影响办公秩序,扰乱法庭秩序,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可以直接依法决定,全院干警应当积极服从值周领导的决定。
六、值周领导周一、二、四晚上应住本院宿舍,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七、一楼值班干警除节假日外,中、晚二餐提前十五分钟在本院食堂就餐。下班时应保证在岗。
八、机关及法庭的值班干警应在晚上10点前把当天值班情况向值周领导报告(包括节、假日);未报告的,扣50元;如擅离岗位的,还要给予批评教育。
九、值班人员对影响办公秩序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值周领导在接到报告后没有尽到职责,致使办公秩序受到影响的,值周领导与值班人员应视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十、法庭人员周一、二、四必须住庭;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报值周领导同意;抽查未在岗的,扣发50元。其他时间值班,由法庭自行安排,每月1日上报办公室备案。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于院党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机关干部按要求轮流进行值班值宿。
2、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3、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对机关所属楼层负全面责任,同时对基层单位值班情况进行调度。
4、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漏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他人进行调换,但必须与办公室打招呼,否则按漏岗处理。
5、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办公室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警告,两次不在岗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给予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6、值班值宿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值班值宿制度报告【第五篇】
为了加强学院的治安秩序,确保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处理各类案件,搞好防范工作和值班值宿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处办公室负责制定《保卫处干部值班安排表》(以下简称《值班表》),保卫处干部均应按照《值班表》值班。
二、凡保卫处保卫干部均参加值宿。
二、值班值宿人员职责:
1、负责检查指导在班期间的防范工作,检查督促门卫守卫人员、重点部位、宿舍更夫的守卫工作。
2、负责处理当班发生的校园内的刑事、治安和一般案件,及接待处理有关事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巡逻队,进行校区巡逻与地区巡逻,排查一切安全隐患。
四、值班值宿人员应该认真,严肃处理当班时发生的一切事件原则上不过夜,处理不完的由值班人员向处领导汇报后,由处领导安排移交工作。如有重大事件发生,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请示。
五、值班值宿人员,一律在指定的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值班,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及时检查,指导防范工作。并及时认真做好值班值宿记录,不准随意串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有事必须向领导请假。
六、值班值宿地点: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8036110、88036119、88036098。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干部参与学校的值班护校安全保卫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干部值班期间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警惕性和纪委性,确保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安全。
1、 职责范围:值班期间接收上级电传并负责妥善处理;对宿舍区、教学区、食堂工作区、图书馆、仓库、微机房等重要地区进行安全检查;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清校;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
2、 值班巡视规定:要特别加强节假日和夜间的`护校工作,做好护校日记。干部值班巡视次数不得少于2次,重点加强夜深人静容易发生案件时段的巡视,避免案件的发生。
3、 干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巡视时除外),做到无绳电话不离身,不允许人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绝对禁止酒后上岗或聚众玩耍。
4、 值班的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一旦发现问题或案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保护好作案现场。 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
干部参与学校的值班护校安全保卫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干部值班期间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警惕性和纪委性,确保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安全。
一、职责范围:值班期间接收上级电话任务并负责妥善处理;对教学区、仓库、监控室等重要地区进行安全检查;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清校;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
二、值班巡视规定:要特别加强节假日的护校工作,做好护校日志。干部值班巡视次数不得少于2次,重点加强楼梯、东西消防通道的课间巡视,避免学生磕碰伤事件和学生斗殴事件的发生。
三、干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巡视时除外),做到无绳电话不离身,不允许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绝对禁止酒后上岗或聚众玩耍。
四、值班的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一旦发现问题或案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主管领导报告,事件比较严重还要向公安部门和教育局汇报,保护好案发现场。
五、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值宿制度报告【第六篇】
为加强和规范值班值宿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值班室由保卫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理 由挪做他用。
三、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宿的老师及学校安全工作 的负责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 各种安全问题。
五、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备查 阅。
六、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七、忠于职守,有效地防止重大案件、事故发生。
1.教师在值班期间,要按时到岗,8:00前、16:00点与更夫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做好交接手续。不迟到、不早退,未经请假不准不来。认真填写值日值宿记录簿。
2.值班教师要多次巡视校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保护校舍安全设施完好。
3.值班教师对学校的外来人员要做好详细地记载。
4.值班教师要认真收发并做好记录,及时传达上级的通知。
5.教师在值班时要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酿酒、不赌博,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6.值日值宿教师都要爱护值班室的物品,保持室内清洁。
7.值班的教师要遵守时间,坚守岗位。
8.迟到、早退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值班值宿人员为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任何教职员工不得推诿、拒绝学校安排的值班值宿工作。
二、学校值班室由保卫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做他用。
三、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宿的老师及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
四、值班值宿人员负责对校区的门卫、宿舍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并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重大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协助学校保卫处和有关部门处理事故、案件。
五、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备查阅。
六、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七、忠于职守,有效地防止重大案件、事故发生。
1.及时到岗,做好记录。严格按值班表执行,领导查岗如发现漏岗、睡岗的情况,按正常考勤的“旷工”处理。
2.到岗后与更夫对学校室内外安全进行巡逻检查,有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学校内不允许出现用电现象。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奖金25元。
4.出现安全问题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在岗期间不允许用学校电话聊天。
6.在值班期间学校财产发生丢失、毁坏现象,由当事人按原物进行赔偿。
7.所有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不得酒后值班。
8.不准擅自留校外人员住宿,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奖金。
值班值宿制度报告【第七篇】
1、值班值宿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穿工作服,配证上岗。
3、上班时严禁睡岗、结伙聊天。
4、上班时不得私自会客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上班交接签字不得弄虚作假。
6、对进厂人员要进行严格的验证、登记。
7、值班时不得喝酒,严禁赌博和拉帮结派。
8、服从上级分配,做好夜间保卫安全工作。
9、夜间值班人员如需要调班(轮流值班),必须告知主管领导。
10、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11、夜间值班人员交-班时,必须由当日接-班人员签字。
一、车间实行停气后值班值宿制度,车间主任负责安排轮流值班值宿。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严禁擅离岗位,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三、值班人员上岗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留宿外人。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填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将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详细进行记录。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每隔2小时要对车间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特别是有重要设备和电气设施的部位。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时必须向车间领导请假,经批准备案后自行找其它班次人替班。
八、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彻底消除学校一切不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加强值班值宿,坚决杜绝学校财产的丢失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受到各种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岗,做好交接-班手续。
三、严禁私自离岗、空岗现象的发生。
四、严禁私自调岗,有事须向领导小组申明。
五、发现问题和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注:领导成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
六、执班者要不定期巡视,严格禁止值班时玩牌、麻将,更不能赌博。
七、不得勾引社会闲散人员到校玩耍。
八、注意防火、防汛安全,值班者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等危险电器,以免发生火灾。
件等,除按价赔偿外,还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胜利二中
为了确保学校管理正轨化、制度化,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严格管理校园,增强值日值宿教师责任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制定学校值日、值宿制度。
一、值日、值宿教师必须准时到岗,不准脱离岗位。常巡视检查教学楼及校园,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二、教师在值日、值宿期间,禁止中途离岗。
三、对值日、值宿教师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漏岗,空岗者罚款50元;学校当日出现一切事故,或造成损失,责任与损失由当日值日或值宿教师承担。
四、值宿教师做好清楼工作,不许外人在楼内过夜,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五、值日、值宿教师不得在校内搞非法活动,如有违法、违纪现象,责任自负。
六、值日、值宿教师搞好值日、宿室的卫生,保持地面洁净,被褥叠放整齐,记好值日、值宿记录。
七、值宿教师应按时起床,并和更夫做好交接安排工作。
八、禁止私自串宿。严禁喝酒和非公务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九、值日、值宿教师在离开值班时,应及时查看并关闭楼内电源。
十 值日教师要做好报刊、文件、书信的收送工作。
十一 值班时间,值日: 7:3011:30
12:30-16:30
值宿:18:00- 6:00
更夫: 6:00- 7:30
11:30-12:30
16:30-18:00
19:00- 7:30
以上各项制度因工作失职出现事故,责任自负,此制度从即日起实施。
为了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此制定值日值宿制度如下:
1、值班教师要尽职尽责,及时到岗,做好交接,并填好记录。值宿教师在学生就寝前半小时到岗,次日学生起床半小时后方可离岗。
2、值宿教师协助舍务教师检查,管理学生。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必须向校长请假,不许擅自找人替班,否则按漏岗处理。
4、假日正常值班。
奎勒河中学
值班值宿制度报告【第八篇】
一、服从的安排,按时交接-班,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一次巡查,夜间来人登记。
三、、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情况报案,并通知带班。
四、准时上下班,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事件。
七、值班期间职责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1、机关干部按要求轮流进行值班值宿。
2、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3、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对机关所属楼层负全面责任,同时对基层单位值班情况进行调度。
4、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漏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他人进行调换,但必须与办公室打招呼,否则按漏岗处理。
5、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办公室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警告,两次不在岗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给予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6、值班值宿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一条 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办公室会值班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本局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实行由领导负责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三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假的或确需全部外出办事的,需事前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办公室负责人另行安排人员进行递补值守办公室。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警觉性和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机关内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联络畅通,认真做好信息传真接收和传达工作。突发事件、紧急公务、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 值班人员如遇群众来访,要认真细致听取群众意见,能够帮助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疏导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超越政策权限胡乱答复。对上门推销产品、回收杂物等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办公楼(室)。
第七条 本制度从20**年*月起执行。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避免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确保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保证完成值班任务,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发观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带、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并保障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3、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综治办和街办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4、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做好交接-班的登记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违反制度,给单位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按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给予值班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7、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且在全体职工会议做出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
8、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则加倍处罚。
1、已知病假、抽调、出差不排班。临时请假、出差人员由科室领导(或本人)负责自行调整,在值班登记簿备案!
2、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值班人员不能在值班时间出去吃饭。
3、晚上值班,可以在第二天上午休息,不可在下午休息。
5、值班负责人具体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在带班领导出差期间承担带班领导责任。
6、违反值班制度的按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值班工作,规范值班行为,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地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省厅《值班局领导坐镇指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局市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局统一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机关值班工作由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值班监督检查列入警务督察范围,由局领导、纪委、督察、政治处和指挥中心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长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大队。
第二章 值班组织
第四条 机关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和民-警轮流值班制。
第五条 局领导实行正副班和周带班制度,局领导每轮带班时间为一周(本周一8:30时至下周一8:30时),白天可以在各自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晚上正班局领导在市局总值班室值守,副班局领导随时待命。值班期间,应保持电话和350兆电台通信畅通,正、副班局领导应每天进行沟通联系,认真记录《值班日志》,并做好班次交接工作,交接-班在总值班室进行。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实行值班长负责制,值班长由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科民-警轮流担任,在110接警台24小时值班,实时掌握110接处警情况,及时处置接警员遇到的各类复杂警情,必要的情况下直接指挥调度。
第七条 值班民-警(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大队中层以上领导)按政治处每年确定的值班次序循环轮流值班;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科值班自行安排。值班民-警白天在本单位上班,晚上在市局总值班室值守。
第三章 值班职责
第八条 正班局领导主要职责:
(一)情报研判。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维稳形势,根据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特点、规律,指导有关单位科学部署警力;针对近期未破重大案件,督导采取有力措施攻坚;针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苗头隐患,督导采取有效稳控措施。
(二)勤务指挥。熟悉重大案事件处置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对当日重大、疑难案(事)件,开展分析研判、决策部署、指挥处置等工作。
(三)信息审核。督办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工作,对拟上报、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重大紧急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四)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掌握全市公安机关值班备勤、夜间巡防及当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五)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在指挥中心召开的视频会议。
(六)急需处置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副班局领导主要职责:
(一)一旦发生重大、疑难、紧急警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待分管业务局领导到达现场后,做好交接工作。
(二)实地检查基层单位值班备勤、巡逻执勤等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情况记入《值班日志》。
(三)正班局领导因故离开值班岗位时,代为履职。
第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值班长主要职责:
(一)带领接警员认真受理、登记当日的报警、求助电话,按规定下达指令,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做好重大、疑难、紧急警情的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向值班局领导和指挥中心主任报告,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向全体局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并跟踪报告、通报处置情况。
(三)指导接警员做好110报警、求助电话的回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挥中心主任。
(四)检查110接处警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机关值班民-警值班期间,要当好值班局领导的参谋助手;一旦发生重大、疑难、紧急警情,迅速赶赴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员开展处置工作。
第四章 值班纪律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警容严整、精神饱满、行为规范、严守警务秘密,保证通讯畅通,准确掌握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做到随叫随到,快速反应。
第十三条 正班局领导值班期间,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外出的,应报请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副班局领导接替主班职责后,方能外出。
第十四条 机关当日值班民-警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事因病或因公出差必须按程序批准后报主班局领导批准后,由本单位另行安排替班民-警。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因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因工作重大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市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重大、疑难、紧急警情:
(一)数额特大的盗窃、诈骗等侵财性犯罪警情;
(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情节较为严重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警情;
(四)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警情;
(五)重特大灾害事故类警情;
(六)两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警情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警情;
(七)其他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严重妨碍社会正常秩序的警情。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指挥中心负责解释,自传发之日起执行。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执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觉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验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耗损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根据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规定如下:
一、双休日、节假日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一名科室人员值班,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或门房。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带班领导批准可提前协商调换。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四、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五、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对值班脱岗或对无故不到岗人员,一经发现,扣除当月优化发展奖,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局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处理。
九、值班工作情况由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
二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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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应急值班主要职责:记录和处理来电、来访、传真及需要协调的有关问题,负责山西省粮食局每日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并及时处理每天24小时各种应急信息,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向省局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
第三条 应急值班人员职责
(一) 应急值班员职责
1、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熟悉有关规定,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2、负责接收上级部门下达的通知和下级单位(或个人)上报的相关情况信息,要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地作好记录,并填写《值班信息》报告带班领导,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将有关情况处理意见上报或下达。
3、熟悉局机关日常工作规则和程序。非工作时间及公休、节假日接待来访人员要准确答复,对于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向带班领导请示。
4、管理好应急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不得使用应急值班电话拨打正常工作以外的任何电话,更不能使用应急值班电话拨打声讯电话和聊天,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5、加强值班室管理和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更不得在应急值班室进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二)带班领导职责
1、负责对值班员报送的值班信息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批、阅知领导和承办处室,并通知承办处室,若能处置的直接办理,处置后报告局领导。
2、负责值班信息、处置信息的上报下传。在带班期间,若有未处置完的事宜,应向下一位带班领导详细交待,并指出需要续办事项及时间。
3、带班期间所收到的信息和处置情况要清晰、简明地填写在《值班日志》上。
4、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第四条 应急值班安排
(一)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值守,分白天和夜间两班负责制。
(二)应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由处以上领导轮流轮流带班。
(三)应急值班安排,每月20日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下个月带班领导,并将值班表发至有关人员。
第五条 应急值班处置程序
(一)应急事务处置。要按照“及时、准确、保密”的要求,做到“及时受理,按职责分工,分类报出,按领导批示上传下达”。
1、做好电文、信息收录工作,对来往重要电文信息要在专门的应急值班记录本上认真记录;内容包括来电人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电文信息等内容,若有不明事项要询问清楚;值班记录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完整准确、书写清晰。
2、对接收的上级部门下达的指示、下级单位上报的情况和紧急事务信息,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按处室分工提出拟办意见,报告局领导,根据局领导批示进行处置。
3、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要将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同时,对事故进行认真判研,进一步详细了解基本情况,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和涉及的范围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省政府、国家粮食局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报文字报告;来不及呈报详细报告的,可先做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值班人员可越级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局领导意见,在1小时内直接向、省政府、国家粮食局报告。
第六条 应急值班人员守则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记录信息准确 、高效,反映情况迅速及时。
(二)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三)接听来电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表述清楚,同时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熟悉应急值班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能严格按照程序,有条不紊,沉着处置。
(五)值班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带班领导若离开太原市,需重新确定带班领导,并通知应急值班室,值班员要在值班日志上记录。
(六)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为加强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着保安服上班。
二、早晨6点开门,晚上11点关门。
三、值班人员白天值班不得离岗,做好来访人员及办事人员、车辆的登记、询问工作,培训班学员凭住宿卡进出大门。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无关车辆不予停放。
三、代收邮政信件和报刊杂志。负责大厅电子显示屏及监控系统的开机和管理。
四、做好值班室周围环境卫生工作。
五、夜间11时锁门后本单位、居住在院内的职工家属驾驶汽车、摩托车进出一律不能按喇叭并要低速行驶,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六、值班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班员晚间在值班室就寝,并加强晚间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叫门要立刻予以打开。
七、进出大门因有坡度,要提醒车辆和人员特别注意安全。
八、负责单位院内的路灯照明管理。
一、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1、 县教育局机关值班共分为七个值日组,实行行轮流值班制度。
2、 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每组值班人员从周一上午8:30到下周周一上午8:30。
3、 电话要24小时畅通,保证上传下达。
4、 遇有上级交办的'事情,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交主管局长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局长。
5、 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交接-班人员要相互通报情况。
6、 出现值班人员缺岗空岗情况,罚款30元。
7、 出现治安案件的,追究带班人员和有关责任人政治经济责任。
1、全体人员要加强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分管局长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
2、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下班时各科、室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电脑、热水器、电灯、电扇等所有用电设备开关,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3、实行节假日及晚上轮流值班制度。平时按值班表值班,重要节日按临时值班表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4、晚间值班时间按市政府规定执行。因故原排定人员不能值班时,由所在科、室内部自行调整,不得出现脱班现象。
为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管理,确保局机关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迅速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局机关值班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按年度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平时白天上班时间由办公室做好值班工作,下班时间和双休日、节假日由值班人员值班。
2、重大事件、春节、国庆节值班,另行安排。
三、值班人员主要工作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6、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管好值班室的工作生活用品。
四、值班工作要求
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意见作出相应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迅速报告局主要领导,然后按主要领导的意见办理,迅速通知相关人员。
3、对市安监局、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等单位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加强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并对值班人员登记考勤。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以便安排。局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一次值班未到位的,扣除当班人员当月全部值班工作经费。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和其它严重后果的,要依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得聚众打牌。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认真搞好交接-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交-班前必须做好清洁卫生,清点好值班工作生活用品,交给接-班员。接-班员要负责核查核实,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办公室。
4、严格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水情、雨情、风情、雪情、雾情等灾害情况和来电、来客来访登记,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如有领导办公或开会,值班人员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民政局值班表。值班人员共分七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成员由34人组成。每个小组每周值班1天,按分组顺序进行,本周星期日值班后,星期一连续值班,其他小组值班时间依次顺延。
二、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下班后到下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到第二天早晨上班前;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昼夜值班,第二天早晨按正常上班时间交接-班。
三、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留守接听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局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等交接-班时通知有关人员。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人员记入《值班记录》,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不空岗。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
2、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3、值班人员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全体值班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
4、如上级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发现空岗现象,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做出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关人员各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切实做好农业局机关值班工作,确保机关有序安全高效运转,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局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值班实行统一安排,由办公室按月排出值班人员和领导值班顺序,每天挂牌提示。
三、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协调本单位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单位负责人调换其他人员替班。单位负责人外出不能值班的报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单位人员替班。局领导外出不能值班,由办公室主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协调安排。
四、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每个值班组人员3名,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局领导担任。
五、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来客登记,遇有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根据批示进行处理。
2、认真填写来客登记,引导群众到有关科室、单位办事。
3、交接时须将来客登记、值班钥匙及有关情况交代清楚。
4、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急需离开,必须告知带班领导。
5、严守值班纪律,不准将单位外人带到值班室留宿。
六、局里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空岗,对值班人员提出批评,并由责令相关人员说明情况。
七、被、政府和上级机关通报空岗的,对空岗人员除按上级规定处罚外,罚款50元;一年内同一人员被上级通报空岗两次的罚款100元,取消本人一切评先资格,并做出书面检查。因为个人失职,对单位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我局将实行局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夜班制度。现特制定值班制度如下:
1.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自觉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临时替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巡视,接-班、交-班、值班期间定时检查各办公室门窗、车库门锁、大门及其他重点部位安全情况;加强巡逻与监管,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向公安部门报警。
4.值班人员当日值班结束后,要及时做好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及时清理值班室卫生。
5.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饮酒、赌博等影响值班的娱乐活动。
四、及时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做到政令畅通、上传下达;
六、认真检查机关各办公室和机房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八、因脱岗、缺岗或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视情给予当日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凡是值班工作失职被、县政府或县纪委及以上级别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事人本人及所在科室年终综合考评按照机关科室综合考评办法和职工个人综合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分值的扣分,并按下列方式予以经济处罚: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机关所有工作人员要按值班安排顺序表依次搞好值班。
2、带班领导要认真落实值班督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值班负责人要搞好协调,保证人员在岗,如确实不能到岗,必须安排他人替班,并同时报告带班领导批准。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以保安等人代替值班。要按规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来人登记、休息时间工作治安巡查,保证不发生治安事件;要负责打扫值班室的卫生;要落实好交接-班制度,接-班时要认真查收值班钥匙、值班电话卡及值班室的办公生活用品,如发现值班用品不全,要与交-班人查清丢失原因,并报办公室协调处理后方可接-班。
4、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值班工作中不遵章守纪以及其他失职行为实行通报批评;对值班中擅自离岗、脱岗,不履行午间、夜间巡查职责和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的失职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连续一周的值班处罚;对值班工作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本年度不能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