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制度【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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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制度是为确保工作连续性和应急响应而设立的,通过合理安排人员轮班,保障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是否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值班制度【推荐8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值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人员组成

总值班:当日值班领导

带队值班:学校中层

成员:各年级班主任、宿管中心工作人员;

分组:每天分三个小组值班,高一年级部每天指派一名年级部副主任和两名班主任,高二、高三每天指派一名副主任和三名班主任;宿管人员由宿管中心自行安排;学校指派一名中层干部带队。

考核与考勤:学校安全值班办公室。

二.值班时间段:

1、 周一至周六

(1)大课间(上午、下午)。做好大课间楼层巡视,每组负责一个年级。

(2)中午。

学生放学后,带队领导带领巡视组到食堂、教学楼、寝室、校园周边进行巡视,以校园周边为主。

(3)晚自习下。

① 值班组:三个值班组分别到三栋宿舍楼巡视,确保就寝秩序、排除安全隐患。

② 寝室管理员:待住校生人数清点完毕、就寝秩序稳定后,值班组人员方可离开寝室。值班组人员离开后,宿管人员进行二次巡视,发现问题要如实记录,并与次日将记录情况反馈给值班办公室。

3、 周日

(1)白天。每个年级部安排一名班主任,与安全办工作人员、带队领导一起集中到校园周边排挡、小卖部、台球室巡视,驱散聚集学生、制止学生不良行为。一天上下午至少各巡视一次。

(2)晚自习下。与周一至周六相同。

三.值班要求

1、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佩证上岗。

2、所有当天值班人员在上午第二节课下、下午第二节课下、中午放学、晚自习下迅速到安全值班办公室集合,接受电子考勤。其中,大课间只需签到,中午、晚上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中午签到时间11:50—12:10、签退时间13:10—13:30,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小时,晚自习下签到时间9:40—9:55、签退时间10:20—10:50,间隔不得少于40分钟。如学校作息时间变动,签到、签退时间另行调整。

3、值班人员要如实记录值班情况,能就地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通知到年级部、班主任。当日值班结束后将值班记录表交安全值班办公室专职人员保存。

四.考核与通报

1、学校每周根据值班记录表进行一次统计,并通报到各校长、处室、年级部。对于涉及违规违纪的班级按照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处理。

2、学校每周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一次统计通报,对于无故缺席的班主任、值班领导将扣除相应的班主任绩效、行政值班津贴。并取消其该学期的评优资格。

值班管理制度【第二篇】

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职责落实、管理落实。

1、值班人员值班地点门卫、办公楼,值班范围办公大楼、公司重点部位、车间及公司内部区域,值班人员务必监守岗位,按时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务必经总经理的批准。

2、检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3、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状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响应的措施。

4、值班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或影响值班的事情。

5、值班人员在公司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措施,对技术防范设施设防,发现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6、值班人员遇有职能单位进行检查等公务活动,要用心主动配合,协助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

7、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巡逻人员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向公司有关领导提来源理意见。

8、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单位内部夜间发生的案件的处置,公司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9、值班人员是公司夜间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直接职责人,对单位内部夜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值班管理制度【第三篇】

1、办公室财产保管。如有借出物品,一定要登记并及时催还。

2、将工作内容及时登记在日志上。收到请柬、文件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及时登记备忘。做好交接工作:做了什么事,那些事已经处理,那些事情还需要处理,请记在值班日志中。

3、按时到岗,观察办公室的整洁和卫生状况,根据情况打扫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喧哗、吵闹,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有领导前来会议,要主动打招呼、倒茶,热情接待。

5、要熟悉院办老师及相关领导,见到老师要尊敬称呼。

6、接听电话时,主动客气应接相关工作,面向不同部门、单位、人、事。联系相关具体老师,急事马上汇报,并作好记录。

7、值班必须签到,代班的同学需写清楚帮谁代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8、下班时要整理好办公桌。关闭所有电器。

9、如办公室没开门则及时与xx联系。

10、熟悉本部门工作情况,严禁在办公室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11、培养后备干部:相关工作建档和部门工作运行情况、开展情况,负责人加强业务指导。

12、本制度自XX年x月xx日正式执行,请各值班人员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值班的制度【第四篇】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省政府《义务值班值宿制度的》的精神,全面加强我校安全管理三级值班值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办负责编排教学楼领导及教师值班值宿表,平时每月制表一次。

二、带班领导值班期间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抓好更值人员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教师应具体做好值班值宿工作,领导更夫细检细查认真检查各要害部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和通知保卫部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四防安全工作。

四、按时交接班,两小时巡查一次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五、不得随意变动,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通知校办和保卫室,以便安排代职人员顶岗。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忠于职守,不擅自离岗漏岗,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八不准”规定,不准脱岗、睡觉、看电视、听收音机、玩牌、聊天、饮酒、不做其它与值班值宿无关的事情。

七、值班人员要具体负责对门卫更夫的`检查和督促,对上级机关及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安全部署、临时通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重大事宜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

八、假期值班表在放假前排定,并提前下发各部门。

值班制度【第五篇】

一、值班分值中班和值夜班

1、值中班时间:每日上午下班 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 时止;

2、值夜班时间:每日下午下班 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 时止;

3、值班时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及接待业主(住户)的报修、投诉,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

5、值班时发生的一切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6、如有事不能值班,须事先向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顶班,自行调班,也须向办公室告知,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顶班者承担;

7、值班时,应将值班期间处理的问题及未能处理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二、交接班

(一)、接班:接班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客服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1、接班人员清点值班用品,如:值班记录本、笔、手电筒、被褥等;

2、认真查阅上班值班记录,询问上班工作完成情况;

3、发现异常及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二)、交班: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0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椅子、被褥等)。

1、检查当班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内容,认真如实填写当班情况;

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说明情况;

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所发生的未能解决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签字。

值班人员管理制度【第六篇】

为了加强对辅导员办公室学生干部值班的日常管理,维持正常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系办公室的良好形象,现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一下部分:

一、基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仪容端庄,微笑服务,举止文明、习惯使用礼貌用语。

第二条 请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

第三条 请保持办公室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第四条 不要在办公室内大声聊电话或吃早餐等。

第五条 请节约用电,最后离开者请负责关掉电源和锁好门窗。

第六条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以主人翁的态度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不得把办公用品据为己有。

第七条 办公室钥匙要保管好,不得随意外借,否则后果自负。

第八条 使用办公室计算机后应删除自己的文件,不要随意在桌面摆放文件

二、值班制度

第一条 值班时间安排

1、第1/2节课8:309:50;第3/4节课9:5012:00;第5/6节课2:404:15;第7/8节课4:155:30;晚上8:009:30。上一班次的值班人员离开前电话通知下一班次的值班人员,若晚上8:00到达。辅导员办公室老师不在应电话联系当天值班老师。

2、周一到周五全天安排值班,周六周日晚上安排值班。节日假期值班安排以当周值班表公示为准。

3、各部长负责通知、督促本部门干事完成值班工作。

第二条 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值班应主动向辅导员老师问好,示意自己当天值班。

2、如值班者确实有事,请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或辅导员邝老师请假,方便必要时人员调整。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及时签到,不得无故早退迟到。

3、值班人员负责完成辅导员交代的工作,若辅导员无安排工作可在办公室学习,禁止进行与工作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如上网聊天、看视频等。

4、晚上的值班人员结束值班工作前简单打扫办公室。

5、请值班人员如实填写《值班登记表》

6、如有来访者,请值班人员热情接待,并做好记录。

三、 考核制度

值班人员的出勤情况和态度表现将作为评优、选拔工作的参考,学生会办公室会定期考核并汇总情况。

机关值班制度【第七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 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 采购办是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第二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操作程序

第八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时,应按《*市政府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63号)中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字样的政府采购计划表。

2、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填报采购形式。

3、政府采购计划表应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4、政府采购计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应自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批复。

1、一般情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政府采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2、如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复,并将《*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政府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各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则上应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请。如因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七)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第十一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14号)执行。

第十二条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

第三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定期向市人民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二)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采购项目,未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值班规章制度【第八篇】

一、学校为确保安全,处理日常的各种事务,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

由中层以上领导带队或按上级要求,每个值班小组不少于2人。

二、值班工作的安排、统计、总结、考勤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管校长负责。

三、对已有值班任务的领导教师,应尽可能调整为无课,不安排出差等影响值班的其它外出工作。

四、值班小组组员有事不能值班,要提前向组长请假,并找好其它成员顶替,经当日值班组长批准后执行;

组长有事不能值班要安排好同级或以上组长顶替,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有事报校长后执行。以上所述要在记录本中详细记录。未按要求做的,一律按旷勤论处,后果自负。

五、每个值班小组,值班时间为不间断24小时,交接班时间为当日8点。

在此段时间之后接班的为迟到,交接时要写清楚具体时间。

六、值班小组的成员须自己亲自签名不得代签,每一笔记录都要写清执笔记录人,其后是成员签字。

七、值班记录要分时间段记录即:上午(8—12点)、中午(12点—下午上课)、下午(下午上课后—天黑)、晚上(天黑—0点)、夜间(0—6点)早晨(6—8点)6个时间段。

八、值班记录内容:

1、学校当天发生重大事件和活动。

2、上级领导视察情况。

3、早晚自习、早操情况。

4、各时间段检查巡视情况。

5、其它各类情况。

九、当天值班人员协助各主管领导处理当天发生的主要事务;

与学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保持通信畅通,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一边组织处理,并同时报告不得发生信息倒流事件;发生的'其它各种事件通报各主管领导及科室、班主任进行处理。

十、巡视要求

1、各时间段巡视以起点开始,间隔一节课时间左右为宜进行巡视。

2、巡视学生上课情况,出勤情况,校园内活动情况,教师上课情况,校园内流动人员安全情况,其它目视所及的水电设施,器材设备、校舍围墙的安全隐患情况,全校的门窗关闭、玻璃损坏等情况。

3、重点时间段如中午时段,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段,门口及校园内的治安安全和交通安全的防范与疏导。

4、住宿生的作息。

5、对室外照明的管理:天黑时开启,天明时关闭。

6、夜间时段的巡视,值班人员不得睡觉。要按要求巡视,对重点部位如电教室、语音室、微机室、学生宿舍等要到位,确认安全

方可离开继续巡视。

十一、奖惩措施

1、不按时交接班的,减发1/4值班补贴。

2、无故旷勤半天,扣发当日值班补贴并扣2分,无故旷勤,扣发2日值班补贴并扣4分。当晚不在校值班,扣发两日值班补贴并扣4分,半年内不能评先进等。

3、对记录不实的,内容不全的(对照本制度规定)每一项扣1分,最后累计从本处室考评总分中扣除(指中层校级领导)

4、对因没有在校值班期间而发生的治安被盗等各种情况要追究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含写检讨)警告等处分,并追究一定的经济赔偿。

5、对于值班记录详细的给予表彰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6、没有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勤处理。

7、经济赔偿的办法为:对因旷勤、脱岗期间发生的学校财产被盗造成的损失,由旷勤、脱岗者全部承担损失,一年内不能评先进优秀等。对未按要求巡视、渎职等发生财产被盗造成的损失,视情况应予赔付。

8、对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对于答应替岗而未到岗者,按旷勤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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