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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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月*日至*月*日,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我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进行巡察。*月*日,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县委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抓整改作为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决心担当,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1次整改工作会商会、推进会,审定整改方案及具体措施,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强化整改落实。按照“原因找准,责任厘清,措施定实,整改到位”的要求,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2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完成时限。对能立行立改的具体问题立即整改到位。需要开展专项整治的难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整改任务,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

(三)形成常态长效。坚持举一反三,制定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县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县公园管理若干规定》《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机制,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深化整改成效,将巡察成果转化为绿化工程建设的强劲动力,确保我县城市绿化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二、聚焦反馈问题,落实落细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方面问题整改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有关单位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会等形式,认真梳理学习成果,促进“学研用”贯通。三是落实学习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关于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精神,将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2.树牢为民服务理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开展国土绿化”“不刻意追求奇花异草、名贵树木”等精神。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绿化设计方案审核,从源头规避此类问题。

3.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二是充分论证公园设施安全性,邀请相关专家对观光塔进行安全检测。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县公园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广场喷泉开放等公园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需求,适时开放。

4.展现生态宜居理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开展苗木修剪,满足居民采光需求。三是加强绿化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四是追究违约责任。对养护单位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5.消除绿化安全隐患。一是严把设计关。加强小区入口两侧绿化设计审查,在设计环节督促设计单位充分考虑绿化遮挡视线的安全问题,从源头规避潜在隐患。二是建立主管部门与乡镇联动配合机制,及时处置绿化遮挡等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提升村居网格员业务能力。四是举一反三。开展绿化遮挡视线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闭环处理到位。

6.坚持树种因地制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完成死亡树种补种工作,加强后期管养。三是加强绿化设计把关,邀请上级部门及林业专家对工程树种适地性进行论证。四是开展绿化项目业务培训,举办绿化项目业务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追究违约责任,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六是完善制度机制,修改完善《县绿化导则》,倡导以乡土树种开展绿化,严禁使用名贵花木。

7.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一是压实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古树名木季度巡查机制,完善台账记录。二是提升古树名木修复水平。坚持“一树一策”,开展古树名木修复保护,听取专家意见,制定修复保护方案。三是及时开展古树认定工作。联合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和属地乡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树木予以保护。四是提升业务能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业务培训,学习古树名木专业知识,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对具体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8.坚持科学决策。一是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组织学习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二是完成死亡苗木换植工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夏季苗木栽植施工方案。四是压实主管部门责任。举一反三,落实夏季苗木栽植的相关建设规范,避开夏季高温栽植苗木。

9.完善公园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县级管理制度。出台《县公园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园管理,强化监管责任。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公园养护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水体污染情况,做到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到位。

10.认真开展文明创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文明创建工作职责,专题部署,加强调度。二是提高办事效率。针对文明创建相关投诉,做到及时交办,及时整改。

11.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理论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统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严格审查相关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设定,督促项目加快推进。

12.提升绿化养护水平。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讲话精神。二是完善监管制度。修订《绿化养护考核暂行办法》,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严格要求技术人员在岗在位。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绿化园林养护项目,对缺失、死亡、残冠苗木更换补植。四是强化监管,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追究违约责任。对绿化养护单位进行处罚。

(二)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存在廉政风险方面问题整改

13.防范关键环节廉洁风险。一是提高廉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压实责任,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二是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小额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组织开展财会知识,招标采购培训,进一步学习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及绿化工程管理知识。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招标办理流程,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规范专项经费管理,建立健全招标采购项目上会、审批、审查机制等内控机制。四是对有关负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4.推动园林绿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统筹设计。围绕推进园林绿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三岗村和美乡村进行设计规划。二是创新发展模式。组织开展县苗木花卉产业主题沙龙会、苗木花卉座谈会,听取群众意愿,探索“政府搭台,群众唱戏”发展模式。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设兰君园艺智能温室,打造兰类种质资源库。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赴先发地区,学习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理念。

15.压实监督责任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压实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落实。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县林园中心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参加党组会议,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强化团队建设。县产城控股集团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并明确专人对园林绿化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召开园林绿化项目专项培训会,就绿化工程项目巡查关键要点等进行学习。

16.杜绝绿化工程建设“翻烧饼”。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对《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的集中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二是提高业务水平。召开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培训会,提升工程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严格项目评审。明确在项目实施前,对在建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评审,项目设计前与规划部门对接,复核土地性质。

17.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规范工作要求。对绿化养护施工提出明确的安排部署,调整养护单位作业时间,避开早高峰,设置路障安全作业。二是完善管理办法。印发《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巡查督查考评工作。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政府热线办理质量,及时回应诉求。

18.严格招标管理。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关于推行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对2024年以来进场交易招标采购的74个项目完成公平竞争审查。三是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进场交易的园林绿化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形成情况报告。

19.规范招标流程。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招标采购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规范招标程序。严格履行招标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三是加大教育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加强零星工程管理。一是加强政策学习。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小额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作要求。二是出台相关制度。制定《县林园中心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全面梳理排查。采用EPC打捆招标的方式,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21.规范国企招标行为。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开展招投标法规及物业采购制度学习。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信服物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与工作意识。

22.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出台相关制度。出台《县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制定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细化管理举措。二是规范项目现场管理。压实责任主体管理责任,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规定,保障项目建设品质。三是严格落实项目考核。成立质量巡查小组,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对在建、养护项目开展月底考评,巩固在建养护项目绿化成果。

(三)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23.夯实“一把手”责任。压实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压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头雁”作用,带头落实党组会议研究重要内容。

24.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范围、标准。

(四)关于巡察整改方面问题整改

25.紧抓问题整改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力度不减。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仍有反复,坚持紧盯不放、强化调度。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成效。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等内控制度,加强财务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压紧压实责任。

三、强化政治担当,巩固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持之以恒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强化整改力度,确保见底清零。始终端正整改态度,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狠抓问题整改力度不减。对正在推进的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强化调度、严格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攻坚克难的重点难点事项做到跟踪督促、常抓不懈,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做到标本兼治,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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