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党的XX大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地方机构改革主要任务。近日,《X市X区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印发,就统筹推进我区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这次全区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现代化治理为导向,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根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街道基层管理体制,落实编制职数规范管理,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X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主要把握四个方面:一要始终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切实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二要紧紧围绕健全完善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和体制机制来展开,不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X实践的动力和活力;三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上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四要始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效率。
区政府机构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重点是加强科学技术、金融监管、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优化和调整,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受区政府委托,现就区政府机构改革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理顺社会工作领域机构职能
区信访局由区委工作机关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继续单独设置,接受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
区民政局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涉及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区民政局仍要协助区委社会工作部做好工作。
二、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将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整体划入区政府办公室,人员编制随职责相应划转,保持平稳过渡。不再保留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优化数字科创领域机构职能
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更名为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仍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数据局牌子。进一步推进科技管理职能转变,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统筹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突出抓工业经济和行业发展职责,突出数据经济性、资源性、发展性和数据要素资源功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结合。
优化数据管理职责。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区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相关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实施数化X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协调推进全区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统筹数字化发展相关领域规划,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指导督促重大数字经济项目实施。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协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等职责。
区行政审批局加挂区政务服务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仍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局)承担。将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四、强化乡村振兴领域机构职能
区政府办公室继续加挂区乡村振兴局牌子。原承担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职责,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涉及帮扶、监督评价和乡村建设的内设机构要保持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突出乡村振兴工作职责,优化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确保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有效推进。
五、完善老龄工作领域机构职能
区民政局划入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工作职责,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六、整合政策研究领域机构职能
区政府研究室职责划入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委政策研究室加挂区政府研究室牌子,仍作为区委工作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区政府研究室牌子。
七、优化两办运行机制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实行一体化运行体制,占用两个机构限额,部门领导职数按两个机构核定,运行管理中实行内设科室统筹设置、人员编制统筹管理、领导职数统筹使用,党建、纪检、人事、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实行一体化。
八、重构城市建设领域机构职能
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分局调整设置为X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为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派出机构,同时列入X区政府机构序列,实行市、区双重管理。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划入区建设局的建设计划和项目管理等职责,承担区级相关建设管理工作。
组建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划入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区改造更新局职责,划入区建设局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
不再保留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九、更新投资促进领域机构职能
区商务局加挂区投资促进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招商局牌子。
十、优化调整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在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加挂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机构规格正处级。
将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更名为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仍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
将区大数据中心由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区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
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待按规定报市委编委批准后,再按程序发文实施。
改革后,区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23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
总的看,本次区政府机构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的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破解基层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难题,既立足解决当前体制机制问题、又着眼促进全区发展行稳致远,既不折不扣落实“规定动作”、又注重彰显X特色,优化了区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了职责关系。通过改革,区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运行管理更加高效,必将更好发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作用,为加快打造“五个示范引领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X实践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下一步在机构改革实施工作中,我们将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部署,抓好改革关键环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肃改革纪律,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