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聚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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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总18篇)【第一篇】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自查报告情况如下: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管理工作是我局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局领导高度重视案卷自查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与法制科认真的逐卷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装订归档,做到案卷书写清晰、材料齐全。对于处罚案件一案一卷,按案卷时间先后分类归档。
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今年10月我局专门组织办公室、执法大队、行政审批与法制科对全局案卷进行评查,并按照市法制办要求认真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我局大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基本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要求,其主要特点:一是执法主体合法;二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处罚依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裁量适当;四是罚缴分离,使用统一的罚没款收据,严格执行罚没款收缴制度;五是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六是文字表达清楚,文书、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七是在办案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从案卷自查情况上看,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二是案卷归档质量不高,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卷号编写不规范。
(一)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二)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认真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认真落实查处分离、收缴分离、以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各项制度。
xxx市城市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工商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总18篇)【第二篇】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
受委托,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市本级管理的房产、建筑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1、查处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到位、违法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法定、处罚公正公开、一事不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保障权利等五条原则。
2、调查取证人员不少于2人,且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规范,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当事人均在每页上签字。
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诉讼权利等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公章。
4、执法人员不得捏造事实,滥用处罚权;
5、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行政处罚程序:发现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并制作笔录——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填写案件结案报告,并立案存档。
(二)行政检查程序: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巡查检查——发现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证据收集——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填写案件结案报告,并立案存档。
(一)办案人员:
3、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执法大队负责人:
3、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审核人:
1、负责职责范围内案件审查、上报、跟踪、落实及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
2、负责协助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工作;
4。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草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和执法程序规定;
6、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7、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和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普法工作;
9、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批准人。
3、负责组织制定本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
4。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6、负责组织抓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纠察)工作;
7、负责组织抓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和各项执法机动任务;
8、负责组织抓好局人事工作和财务装备工作;
9、负责组织抓好局的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领导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商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总18篇)【第三篇】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的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工商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总18篇)【第四篇】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局长张纲要(2007年11月23日)。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区人大代表评议区国土资源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2005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这是对我局工作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高度予以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计划,召开党组会和机关动员会,学习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评议工作文件,部署和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自查工作,充分认识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其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2005年以来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5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障和保护双赢,节约和持续并重,管理和服务双优”的目标,努力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以贯彻法律法规为手段,增强国土资源法制意识。
针对我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创建新机制、采取新举措、运用新载体,开展经常性的、多层次的、全方位的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突出重点宣传。我们紧紧抓住土地和法制宣传月这一有利时机,围绕“土地日”宣传主题,运用宣传车、街头咨询、“送法下乡”、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二是宣传覆盖面广。我们从基本内容宣传扩大到专业知识培训,从对象上分阶段、分层次推进,重点突出街道、村级党员干部和用地大户业主的宣传,召开各种座谈会,宣传讲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新的政策,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增强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开展特色宣传。我们充分利用网站、专报、广告牌、电视等传播媒体,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四是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四五”、“五五”普法教育活动,我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以“四五”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们制定了依法行政五年计划、行政许可、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范其行政行为。实行“三落实、三公开、三上墙”:执法责任落实到班子领导和各科室所及执法人;办理程序公开、办事人公开、监督人和监督电话公开;执法程序上墙、岗位职责上墙、岗位责任人上墙。并通过政务公开栏、互联网站等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我局还聘请2位律师作为常任法律顾问,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2005年来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含区政府)6宗,均胜诉;行政复议案件5宗,无撤销行政决定。六是针对行政执法中的难点,分局领导组织人员下企业村户开展执法调研,撰写《国土执法监察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举措探讨》等10多篇调研文章,并被有关部门录用。
(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我们牢固树立规划龙头意识,狠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报批和落实工作。一是紧紧围绕“保障与保护双赢”这条主线,2005年完成了《台州市椒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说明,10个规划修编的专题报告,椒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集。其规划成果已上报省政府审批。二是为确保重点项目的用地需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抓好规划局部调整。2005年来共依法对台缙高速公路、中心大道及拆迁安置、220kv外沙变、220kv栅浦变、110kv绿心变、社会福利院、市府大道西延等17个重点项目、3450亩土地进行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较好地解决了用地空间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规划,实行用途管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严把土地用途管制关、地类确认关、基本农田保护关、建设用地指标关、报件质量关,及时办理项目预审和农用地转用手续,既当经济建设的服务员,又当基本农田保护的守门员,使土地用途管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以明晰执法工作思路为先导,严查违法用地行为。
围绕“预防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一是以土地巡查为突破口,把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2005年来共开展执法巡查2203批次,14047人次,发现、制止违法用地2077处。二是营造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2005年来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59件、亩,没收建筑物31246平方米,拆除建筑物128133平方米,收缴罚没款3825余万元,还耕亩;打击非法取土75次,查扣运输船只64艘,拆除非法搭建的码头215处,查扣非法取土工具388件。三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全面开展了卫星遥感执法大检查和省5厅联合开展土地执法大检查。2006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局的高度重视下,历时三个多月,完成了卫星遥感等执法大检查工作。在这次大检查中,清理和查处2002年10月至2006年4年多时间来的违法违规建设用地行为。其中:完成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卫星遥感涉及我区监测变化图斑分别353个、332个的外业核查、数据统计工作,查处违法用地图斑分别为199个、135个,违法建设项目分别为311个、170个;完成省监察厅等5厅联合土地执法大检查工作任务,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37宗。一次性顺利通过了国家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的督查验收,并受到国家两部领导的一致赞赏。四是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坚持查事与查人结合。2005年来共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34人,已处理28人、立案6宗,移送公安机关侦查3宗。五是努力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由国土中心所,街道城建办,农办组成的联合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六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2005年来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1件,登记率、受理告知率、书面反馈率、到期结案率均达100%,受理直线电话584件,反馈率达100%、满意率达99%。2005、2006两年连续被区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市国土局评为先进单位。
(四)以强化责任制度为落脚点,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耕地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市下达我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万亩,因本区耕地紧缺,部分实行易地委托代保。调整后我区实际基本农田为万亩。目前已建立保护标志1466个(基本农田保护牌114个,保护界桩1352块)。为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建设。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工作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四化”要求,确定今年在章安街道开展示范区试点,制订了实施方案,并进入界定基本农田内业工作,力求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二是以建促保,落实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2005年来我区共完成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个、22404亩,1999年-2006年全区累计建成标准农田94040亩。2006年市下达给我区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万亩,我局积极与有关街道沟通,挖掘潜力,千方百计完成任务,如当时委托异地代建,则需5000元/亩,代建费仅此一项就为区政府节省资金3300万元(区内建设每亩仅补助2000元/亩)。三是千方百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我区编制了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充分挖掘有限空间资源潜力,建立了耕地储备库,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005年来我区在白沙废弃盐田、椒江水果场废弃果园等地共完成造田造地项目15个,新增耕地亩,2006年全区耕地保有量达万亩,实现耕地动态平衡。
(五)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为重点,努力破解难题。
1、努力破解农民建房难题。农民建房难是近几年的一个热点问题,我们坚持把解决农民建房用地指标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为解决农民建房计划指标不足。2007年,我们组织人员下街道、村居,对全区村民建房调查摸底,撰写了《关于我区农民建房的调研报告》,提出在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政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07年在用地指标紧缺的情况下,已安排落实村民建房用地指标672亩。2005年来,全区共批准农民建房用地4242户、5396间、亩,其中2007审批个人建房1828户、2175间、亩。计划用三年时间,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亩用地指标,基本解决农民建房问题。
2、努力破解建设用地难题。围绕“集约利用、保障供给”指导方针,拓宽用地渠道。首先,主动出击,积极向上争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2005年来争取省级重点项目8个,戴帽获取农用地指标1978亩。同时,千方百计向缙云、桐乡、海盐、仙居等异地调剂折抵指标4133亩,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努力提高建设用地项目的报批率、供地率。2005年来报批农用地转用8160亩,其中工业用地亩,公共设施543亩,商住用地亩,个人建房亩;共供地亩,其中工业用地亩,公共设施亩,经营性项目亩。三是努力盘活存量土地。我们对农转用后因征地等原因无法落实的项目,通过用地指标置换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841亩。四是努力复垦建设用地项目。完成下陈、三甲九塘废弃盐田和章安街道等建设用地复垦项目3个,获得省核拨指标1113亩。
3、努力加大市场化配置建设用地力度。2005年来我区共公开“招拍挂”出让土地65宗、2298亩,获取出让金万元、美元1400万元(其中经营性用地21宗、亩,万元、美元1400万元,工业用地44宗、亩、万元)。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从2006年9月6日起对工业用地全面实施“招拍挂”出让,严格依法操作。
4、努力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在征收征地报批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实行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等政务公开制度。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未经上述报批程序的项目,即使急需用地,我们仍坚持一律不予报批。同时,我们还积极配合上级开展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问题的检查,2005年来我区共批准征收征用土地6105亩,支付征地补偿费5790万元。
(六)以资源管理谋求长远发展为立足点,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地籍登记规范化管理。强化土地产权管理,确保登记土地权属的准确、合法、有效。2005年来,共登记发证18967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16228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273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009宗,抵押金额亿元、面积亩。2006年我局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地籍管理规范化先进单位。二是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2006年已完成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发证外业调查和测绘工作,查清可登记发证的有220村、950宗、10116公顷,为严格保护耕地,维护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建立“以图管地、以证管地”新机制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005年来共验收23宗,超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万元。四是不断深化地产市场管理。2005年来全区共办理地产交易7240宗、亩,收取其土地出让金8422万元。
(七)以生态环境治理地质防治为主线,加大矿管力度。
2005年以来,我们把加强地质矿产管理工作,作为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与区域经济可持发展战略的要求来抓。
1、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一是加强采矿业准入管理制度,在每年的3-6月份对矿山企业的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对老矿山全面实行有偿使用,工程性项目均按规定权限审批采矿权,实行有偿使用制度,2005年来共收取采矿价款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万元;三是根据台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要求,关闭椒江南岸等矿山,已将全区矿山企业数由原来5家压缩至现在的2家。
九、杨家岭等18家废弃矿山的治理工作,逐步改变了过去我区在城市建设中留下的千疮百孔现象。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和新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凡区域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设立警示标记,制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并发放到街道、村和受威胁的群众。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落实监测人和监管人,做到点点有监测。台汛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常性巡查,确保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方的人员全部撤离、疏散到安全地,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与防汛办联系,保持信息畅通。三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对区域内存在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进行方案编制,并对葭芷后许、中村、前所下浦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着手进行治理。
(八)以代表满意为中心,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
一是认真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的工作协调与沟通,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国土资源工作有关会议等,并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建议意见,自觉接受其检查与监督。二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及时处理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凡受理和答复的人大议案和建议,都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审阅分类把关,并分解落实到各职能科室办理,统一上报答复。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则要求主办领导、科室人员亲自向人大代表作诚恳细致的解释,并召开人大议案答复会议,当面向代表们答复,取得理解、支持和满意。2005年来共按时办理人大议案、建议的主办件25件,会办件13件。
(九)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加强系统队伍建设。
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一是班子团结和谐,务实进取。局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副职作用,明确职责;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信任、支持,上下形成合力。重大决策和财务开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广泛征求和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认真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二是勤政廉洁,纯洁行风。通过中心组、机关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防变思想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同志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突出渎职犯罪、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工作,每年都确定两个以上科室所开展评议、述廉述职。2005年来,我局以“廉洁国土”为主题,相继开展“读书思廉、警示教育、廉洁征文、作风建设、法纪教育、治理商业贿赂”等系列活动,建立了廉政勤政监察网络和党风廉政、机关效能、行风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教育、制度、监督、文化”为一体的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格局。2005年来,我区国土系统人员未发生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三是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以建立长效机制为契机,促作风转变,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开展“万人评局千人评所、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基层所规划化建设”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及原因分析。
(一)受体制限制,缺乏主动权。我局作为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终审权,其终审权在台州市国土局。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只负责椒江行政区域范围内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报等具体性工作,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权。与其他县市相比,我局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权,在办理一些具体业务时在时间上就难以保证。
(二)可用资源发展空间狭小。我区陆地面积仅有280平方公里(南岸约105平方公里,北岸约175平方公里)。且台州市在椒江确定了几个规划控制区:其中台州经济开发区30平方公里、滨海工业新城开发区区块16平方公里、绿廊生态控制区15平方公里、大学城规划控制区平方公里、绿心生态控制区5平方公里。故我区可用资源发展空间狭小。
(三)土地城市规划存在错位。一是规划衔接难以到位。我们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时间和空间上没有很好地衔接,且在用地空间布局上发生错位,使得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没有得到有效使用。虽然每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时我们都邀请建设规划部门共同参与讨论,但我们主动联系沟通仍然不够,在具体执行时仍与城市规划发生错位,特别是农村个人建房问题。二是城市规划临时调整频繁。城市建设用地和经济建设用地超常增长,需求规模无法预测,建设项目安排具有不确定性。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常常是在总体规划编制后确定的,且安排在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之外。三是规划用地意识淡薄。少数干群规划意识不强,用地单位优先考虑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多,影响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低。从1999年至今,我区总农用地转用亩,其中已供地亩、未供地亩(市大学园区亩、椒江区亩),供地率仅占%。未供地主要原因:一是我们把关不严,在上报农用地转用时,过多考虑街道或用地单位的意见,在明知部分地块的拆迁安置、征地工作没有全面完成,项目用地面积过大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农用地转用,导致报批后无法及时供地。二是规划调整频繁。全区农转用后涉及规划调整,拖延供地时间的有亩;受规划控制无法供地的有亩。三是项目自身原因造成无法供地。主要为市本级项目如台州市大学园区、浙大两院、市府大道西延段等项目2000多亩未供地。四是村级留地迟迟不上报供地。
(五)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不高。一是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的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不高,容积率低,土地产出率低。二是开工率低,建设用地项目竣工迟。因征地、企业自身等原因,全区2003年-2006年底工业用地供地后,未动工项目有72个(包括盐田招拍挂27个项目)、亩,最长的时间达4年之久;在已经动工的项目中,由于种种原因,部分项目建设期限拖长,且迟竣工投产,导致土地效益不能得到有效地发挥,产生土地闲置和资源浪费现象。我们在批后监督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管理。
(六)保障与保护的矛盾尖锐。耕地难以占补平衡,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是我区人均耕地不足亩,土地后备资源不足;二是近几年的充分挖掘和开发利用,使得原本就不足的耕地后备资源更显缺乏,靠“易地代保”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再次,当发展经济用地与保护耕地出现矛盾时,一些用地单位往往只顾眼前和局部利益,偏面强调用地“先上车、后买票”,手续越简单越好,眼前成本花得越省越好,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使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吃饭与建设、保护与保障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三是我们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效果不够明显,保护耕地资源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地矿资源少治理难度大。一是石料资源严重缺乏。目前我区仅有2家老矿山,位于大陈的矿产开采规模十分有限,位于江北的矿产规划开采由于山高坡陡,取材十分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与石料的供应矛盾在短时间内很难解决。二是废弃矿山大多是受规划调整仓促关闭,留下安全隐患无人料理,政府出钱治理但得不到当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八)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难度大。虽然我局不断加大力度开展土地执法监察,但违法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分析原因主要有以几下点:一是资源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由于受区域环境和土地资源紧缺影响,我区可用建设用地历年来都很紧张,但我区的经济发展又非常迅速,特别是小企业、家庭作坊对土地的需求非常大。两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造成违法用地。二是受规划影响。由于受城市规划控制致使许多村居点难以落实,有些地方十多年也没办法审批村民建房,使得部分村民违法建造个人住宅。三是经济利益驱动。一方面违法用地取得土地的成本低于合法的成本,另一方面违法用地获得收益高于农业生产净收入,而且在征地拆迁时,周边部分行政区域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也进行了补偿,更助长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多发。四是非法取土屡禁不止,盗采粘土、矿产资源行为经常发生,致使大量耕地和国有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和流失,我们虽然采取强有力的查堵打击措施,但无奈势单力薄,总是疲于奔波,效果不佳。五是执法力量弱,我区每个中心所只有1-2名专职监察人员,却平均要管辖2-3个街道的违法用地。如涉及强制拆除时,基本上每次都遭到围攻、谩骂、甚至被殴打,难以执行到位。六是我们执法队伍,在面对执法困难和压力时,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够宽,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尚有畏难情绪。
(九)队伍整体素质仍需提高。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国土资源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队伍素质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但目前还存在着忙于应付日常工作,轻于业务知识培训的现象,政策法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同志责任心、事业心、办事能力还不强,存在办事拖沓、催着办的现象,少数同志工作纪律有所松懈,违反效能等行为也有发生,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确立。
三、下阶段工作的初步打算。
以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突出保护与保障、服务与管理这两条主线,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一)边评议边整改,着力落实评议整改措施。我们将以此次行政执法评议为契机,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评议整改意见,结合自查的问题,再次召开系统干部职工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落实整改阶段工作。要对代表们的评议意见认真进行分类疏理,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立说立改。通过评议和整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推进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二)树立国策观念,着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创新机制,扩大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责任,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政策、新举措,切实增强其国土资源忧患意识、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合理调整规划,着力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为契机,有效调整用地空间。借乡镇改街道这一行政区域调整的契机,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今后3年内全区基础设施、工业区块、招拍挂项目和农民建房的用地需求。二是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用途管制,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坚持“保重点、压一般、保近期、压远期”的原则,充分利用有限的用地指标。三是健全完善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和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四)转变利用方式,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盘活存量、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农转用的报批工作,并严格审核,突出项目报件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二是深化工业性用地公开招拍挂工作,增强工业用地招拍挂工作的计划性,规范设定用地条件,以市场调剂优化资源配置,并做到实行净地出让,加强批后监管,特别是如期开工完工和投产使用。三是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优先考虑对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有重大推动作用、投入产出水平高、指标利用率高的项目。四是切实解决具体项目转而不用、圈而不建、土地利用率低的问题,确保用地指标有效供给。五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处理未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积极开展闲置、空闲地的专项整治,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六是继续完善土地储备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着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要求,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30家废弃矿山的治理任务。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重要隐患工程治理工作,重点要做好台汛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安全避让工作,执行好汛期明白卡、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害速报等工作,确保台汛期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六)采取堵疏结合,着力遏制违法用地歪风。继续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查结合”工作方针,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要加强同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紧紧依靠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时制止打击违法行为,真正对违法用地行为起到威慑与防范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堵疏结合,严肃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区里的部署,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大行动,全面查处全区范围内单位或个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建立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执法考核制度,加强对村居土地和规划管理、巡查和监督,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明显好转。
(七)提高队伍素质,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国土资源虽然实行了省以下垂直管理,但仍然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我们要主动接受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积极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当好参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们要在全面理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化大力气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体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职能转变、职责到位、能力提高,结合行政执法评议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评促改,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要素,着力解决国土资源队伍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突破,在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部门的满意度上有新的突破。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通过行政执法评议自查工作,我们找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正在查纠落实措施。但对存在问题还未找准、找全,恳请你们对我们的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多提宝贵的评议批评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不足、找准问题。我们将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虚心接受,切实整改,力促国土资源工作全面发展,上新台阶。
工商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总18篇)【第五篇】
遵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安常法[]4号)文件精神,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征集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制度,明确责任。我局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依法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制定了具体且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按“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各股主管范围内的矿山行政执法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出现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不同岗位,从局长到矿管员等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确认局长为我局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其权限和责任范围,制定了《矿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矿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由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股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一次评议考核,并把各个岗位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和业务水平,我局积极参与市、县级组织的法制培训,年初以来组织了2期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所有的执法人员都按规定申报、办理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在执行公务中,严格依照法律依据、执法程序,以及文明执法的要求,做到不故意刁难,不敲诈勒索。在对我县矿山无证开采、超界开采、拖欠规费、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做到亮证执法。该停产整顿的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单;该限期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该关闭的给予坚决关闭。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切实维护矿主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要求听证、行政复议等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
(三)政务公开、透明执法
我局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配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大执法透明度,做到行政执法有告知,事前事后有监督。着力使我局实现“五个明显”,达到“两个优化”,即: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行为明显规范,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严格票证、档案管理
我局按照有关罚没款管理规定,要求各股在行政执示中做到票款分离,由指定的机构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及时上缴。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由专人管理,做到领取文书有记录,归档有序号。
1、今年我局虽加强了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矿管执法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虽有较大提高,但离法制真实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时也出现较为简单的执法行为,未能很好做到以法服人。
2、今年虽大大地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但由于以前基础较为薄弱,未能做到面面具到,部分群众和领导对矿业法律法规还产生较模糊的认识。
3、由于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建章立制正处于摸索过程中,有些制度及机制还存有不完善的地方。
xx年x月xx日
工商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总18篇)【第六篇】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文体广新局认证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对单位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职责是组织监督、检查、管理文化市场经营者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调查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章的行为,代表文体广新局执行处罚决定,组织承办文化市场活动纠纷仲裁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监督。建立完善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公开制度、重大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适时评估修订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一是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干部共同执法,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办理登记、许可审核、审批等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要认真调查取证,仔细制作并正确使用法律文书,规范文书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一案一卷,集中保管、专人负责。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认真落实“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法律依据,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一一公开,使前来办事的人明白各项要求,一次性把事情办好;公开收费和罚没标准,便于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公开案件办理结果,避免办人情案或循私枉法;公开文书档案资料,允许相关人员的查证质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自20xx年年初,就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严格执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基本制度,执法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情况。对举报案件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处罚,重大案件,执法数据,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和报告,在执法过程中,如有凝点和过错之处,及时纠正,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以保证执法过程中不出现偏差和错误。通过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包括群众投诉及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了事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的追究措施,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工商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总18篇)【第七篇】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xx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x市工商内部明传()88号]精神,我局于xx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和《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情况、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况、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从xx年3月开始至xx年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和费用、做好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我局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庆县工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流程表。xx年之始,组织系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公司法》,把学习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考试相结合,我局还组织了基层法制员为主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一是开展了自学,二是组织了培训。主要集中培训21次,参加人员600人(次),由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另外,我局还采取培训后考试和“一月一法”考试,对《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试,同时,还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项,并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
自xx年以来,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以及企业准入登记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20xx年案件共83件,立案45件,案值万元,罚没收入万元。xx年案件81件,立案58件,案值万元,罚没款万元。xx年1-10月,案件163起,立案125起,案值万元,罚没收入万元。xx年至xx年共有复议案件2起。我局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县局党组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其次是抓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是开办基层工商所培训班,以案促学习,在实战中进行学习。完善有关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错案和过错行为的追究力度。xx年至xx年10月止,我局法制机构在案审时共退回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案件8件,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28次。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我局从完善制度出发,加强监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了执法办案程序和罚没、暂扣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长报批,并向法制部门领取扣留(封存)文书,取得文书编号。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实施某种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后,严格按照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将暂扣(封存)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向法制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移交财务部门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由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方可由承办机构和财务部门在法制机构的监督下予以解除。所有案件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体并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达到听证程序案件严格依程序办理。
工商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汇总18篇)【第八篇】
根据《关于开展xx市20xx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xx〕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的自查工作,对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的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的规定,经梳理,我局的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许可审批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项,行政处罚12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其中,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由我局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委托局属二层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行,行政检查事项同时由我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行。
我局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职权行使情况(共125项)
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受我局委托执法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已办结行政执法案件总计19件,执法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程序规范。在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执法出示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调查询问的日期、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印章等事项填写规范,各种手续齐全,处罚决定书制作规范,文书送达手续完备,罚没收款都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二是处罚适当。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能够严格执行今年我局制定的《xx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能够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汇报,并按照规定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上报。
三是案卷标准。统一使用文化部制定的格式文书,对法律文书的领用、签发、整理、归档等程序进行规范法和制度化管理。对科室执法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按照统一格式制作装订执法档案,坚持一案一档一卷,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建立执法档案,及时将档案卷宗进行归档。
具体的处罚事项情况如下:
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营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未悬挂证照标志的处罚: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办结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件13起,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是未成年人身份的确定难以取得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下一步将加强与公安部门加强联络机制。
2. 对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处罚: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办结零售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案1起,存在问题是游商地摊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条件办理经营许可,突显市场执法力量不足。
3. 对擅自从事出版活动的处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办结擅自从事出版活动案件3起,原因是游商地摊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条件办理经营许可,突显市场执法力量不足。
4. 对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出版物的处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办结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出版物1起,存在问题是经营者为逃避打击,持有数量往往只有几册,给执法立案带来挑战。
5. 对不按规定印刷、经营出版物行为的处罚: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办结不按规定印刷出版物案件1起,原因为经营业主不能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下一步将加强业主教育培训力度。
6. 其他行政处罚职权行使情况:其他120项行政处罚职权受理且办结案件为0件。
(二)行政许可职责履行情况(共13项)
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206件。
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共5项:
1.文物保护单位因建设工程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的审批。
2.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批准。
3.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的审批。
4.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的审批。
以上4项文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今后,我局将通过站、专题活动、公共文化馆所等多渠道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提高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的传播率和知晓率,营造执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法制环境。继续加强对市级国有文物和由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文物的规范管理,强化对馆藏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
5.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件。
6.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33件。
7.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用品准印证核发: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32件。
8. 印刷企业(含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40件。
其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许可、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设立、合并、终止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查同意、在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兴建工程的同意这5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我局重视行政审批工作,窗口在受理和有关业务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办理程序要求行进办理,没有违反政策法规和办理程序进行审批行为。依据“以人为本”原则,简化前置查验用地和设备程序,在业主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及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当场受理、办结,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深受广大办事群众的好评。
(三)非行政许可审批(共5项)
1.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 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2.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备案。
3.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备案。
4.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我局审批窗口未接到上述3项非行政许可备案申请。
5.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21件。
(四)行政强制措施采取情况(1项)
查封、扣押、拍卖有证据证明是与出版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五)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履行情况(12项)
1.博物馆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7件。
2.对涉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违规举报的调查处理: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21件。
3.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065件。
4.印刷企业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472件。
另外8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根据统计结果,我局未实施的执法事项有120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许可审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权力。对这些没有作出行政处罚的领域,既不是管理盲区,也不是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管理互相推扯皮诿监督管理。今年,我局加强对区县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不断加大对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同时,我们还注重对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中切实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些领域的业主知法守法意识较强,绝大部分经营业主合法经营,因此有些领域没有进行行政处罚。
年内没有与其他单位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0xx年7月21日至24日,我局分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发区)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以及所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各单位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是否存在实施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等情况。检查中发现,各单位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成效更加明显,各县(区)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存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xx年7月,我局开展了20xx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案卷评查范围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执法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履行职责已办结的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类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组织人员对抽中的18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一评查,评出了一二三等奖案卷,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案卷制作质量。
(一)存在问题
一是推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一项全新的业务,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即将把全部的行政许可职能划归市行政审批局,接下来如何做好审批与监管的衔接也是一项新课题;二是我局二层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现有执法队伍人员年龄偏大,不能适应不断增长的执法业务。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证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二是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并将培训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2.全面落实责任制,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管理,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管理服务和执法处理上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改进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让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口服心服、不产生对立情绪,努力实现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和谐、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的统一。杜绝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大力推行行政处罚案件谈话和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执法规范化,办案程序化,程序格式化,工作过程记载化。下真功夫、花大气力,狠抓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的规范工作,形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提高执法机关效能,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3.加大行业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
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严格执法,把治理行动纵向延伸。同时,利用业主经营许可证年审平台,组织业主学习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行业企业、业主合法守法经营意识。在原有检查基础上,加大对全市尤其是对县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经营业主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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