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工作总结【参考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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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欠薪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有效解决方案,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维权能力,推动了相关政策的完善。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欠薪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欠薪工作总结

欠薪工作总结 篇1

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

20xx年11月29日,全市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后,我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巡查队,开展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检查全、督促到位、物资准备充足,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任何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及社区福利救助机构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王玲区长亲自任组长,责成区人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排查农民工欠薪问题。随后,区政府组织信访、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区农民工欠薪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转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X社﹝20xx﹞298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相应职责,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刚才,区政府又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有关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这都充分显示和说明了区委、区政府对这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狠抓落实,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大力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2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由2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分散供养由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今年以来,共为672户城市低保对象,490户农村低保对象,11户五保对象,共计为2372人发放保障金万元。另外,对因病因灾造成的87户困难户及时给予了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例如:XX办事处灾给予救助)

2、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重点对商贸繁华街、城乡结合部、立交桥下、涵洞等处实行地毯式排查登记,进行引导救助。12月5日晚与市救助站联合行动,将流浪在轮胎厂十字口、群英桥涵洞下、太行路蜀沣苑饭店、工业路与塔南路交叉口桥头、x大学门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员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过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资,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区民政局还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资储备工作,随时准备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智障人员及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实行保护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员87名,无冻死、冻伤现象。

3、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孤儿及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对我区11家养老院的生活、安全、卫生等基础设施及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餐厅卫生条件较差、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我区孤儿收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区3名孤儿每人每月发放补助金600元,由其祖父母近亲属抚养,没有私人收养现象。

(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xx区在建工地37家,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施工单位15家,涉及农民工1400余人,金额近20xx万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限规定,其中河南省金厦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为市管范围,涉及人员1000余人,金额978万元,已报送市监察支队。尚余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属于我区管理,目前已下达询问通知书。

20xx年,我区共查处案件142起,对13户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对3户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其中行政处罚2户,经协调解决1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支付工资万元,涉及务工人员1256人。此外,我区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信访局设立了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派驻1名人员专职负责接访,确保一旦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个别流浪乞讨人员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个别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离开。(例如:居住在塔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个别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发放拖欠工资。(例如:街道办事处恩村一街南水北调安置小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1100万元。目前,我区正协调开发商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下步打算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街头流浪人员自觉进站享受生活,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动员社区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加大对流浪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的巡查力度,强化暗访回查机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节日送温暖活动,全力避免冻死冻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建立长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加强务工就业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就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约率,增强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对目前已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9家建筑企业,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拖欠问题,我们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和处罚,及时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欠薪工作总结 篇2

一、开展工作情况

1、高度重视,制定方案。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将专项检查分为普法宣传和自查阶段、执法检查阶段、分析总结阶段,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同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20xx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春节前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处理,工资类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欠薪引发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活动的指导、督促,我乡成立了桐山乡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谭辉辉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刘奇勇担任,社事服务中心、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具体配合落实,企业、施工单位清理排查、组织调度拖欠资金落实到位。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向用人单位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咨询活动,进一步普及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帮助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4、积极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为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影响大、恶劣事件,制定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与多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和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快速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

5、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1、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而农民工则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来去不自由。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农民工不愿意签,有农民工愿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其签的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只是口头约定,一旦发生欠薪案件,双方争议较大,处理难度大,双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2、用人单位的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埋下隐患。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未在工程施工之前及时签订分项承包合同,企业运作不规范,导致部分承包商工程中途逃匿或撤包后,农民工无法找到承包商,只有找项目部要钱。但是,项目部又无法拿出合法的承包合同、考勤管理、加班登记来清算工程款和核对工资数额,恶意讨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带来的隐患,给建筑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3、工资支付制度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合法。部分用人单位未能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工资支付方式不合法,在周转资金较为困难,只能按照工程进度适当的给承包商给付一定的工程款(材料费、人工费等)后,没有监督的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更没有正规的工资发放表留存,而是完全任由承包商自行按约定俗成的方式每月借支一部分给农民工作为生活费,剩余的年底一次性结清。这些承包商支付形式不规范、不合法,建筑企业不能按法律法规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人手中,从而造成工资支付方面漏洞重重,投诉案件频发。

4、未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认为工人流动性太大,购买社会保险不现实,实际操作性不强,与职工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将社会保险费以工资的形式发放。

三、意见与建议

1、建立和完善“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查处机制。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电话、110社会联动、群众团体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2、建立和健全“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及时将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签定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情况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拖欠工资行为较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仅要重点监控,而且要向社会公布,采取联合制裁措施,使之处处受到节制。

3、抓紧建立企业欠薪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是应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后,凡是没有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的企业,特别是建筑类的企业要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

4、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首先要立足于防范,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应对工资拖欠导致该事件的应急预案,提早介入,积极应对。一旦发生,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靠前指挥,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置,特别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严防事态扩大。在应急处置中,各级法院要积极配合,及时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切实提高对欠薪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要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乡、街道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发生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信息,并及时依法妥善解决。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一批欠薪应急资金,防范重大突发事件。

5、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治理欠薪必须从劳动合同这个源头抓起,要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并且要切实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杜绝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的现象。

6、加大对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对企业经营者,特别是劳动保障信用不高的经营者,要集中开展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欠薪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兔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 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 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xx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20xx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20xx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xx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xx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 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xx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欠薪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文件精神,我局超前部署,协同配合,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b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下发《民乐县司法局关于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局机关召开专门会议,统一部署,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在此基础上,局领导多次研判清欠形势,梳理“两节”拖欠工资重点隐患,落实重点欠薪隐患的清欠责任,为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10月份开始,各司法所根据各自职能在本辖区内开展了欠薪线索专项摸排,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近年来经济下行、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年终集中结算支付”方式导致拖欠。这种结算支付方式较为普遍,农民工当月领取生活费,除几个传统节日结算部分工资外,年底结清。据我们多年来了解,年终结算的工资总额要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60%以上。尽管平日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投诉举报,导致日常监管困难,甚至出现“盲区”。

二是工程项目因质量和合同纠纷导致拖欠。合同、价格、质量、决算等各种纠纷以及承包人工程亏损,都将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我们在清欠工作中,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约占70%。

三是以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导致拖欠。部分施工单位、包工头采取煽动农民工封门堵路、借讨要农民工工资之名讨要工程款。个别项目承包人、包工头故意拖欠工资而借“两节”期间以农民工工资名义采取多报、虚报农民工工资,甚至组织、煽动农民工上访讨薪来达到个人目的,这种“恶意讨薪”行为要占20%左右;

四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导致拖欠。施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现象较多,有的层层转包,导致资金层层克扣,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依法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突击性工作”变为“常年性工作”,把农民工维权工作常态化,做到相关责任部门时时讲,施工企业天天抓,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源头防控,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欠薪工作总结 篇5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实施春节攻坚月活动,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出台了《福绵区开展20xx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工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联合多部门深入到企业及各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联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的事件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整治,我区春节前未发生有因欠薪引发的事件。

(二)加强监管,开展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xx年7、8月,福绵区召开了夏季根治欠薪工作部署会,由人社部门切实履行起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针对我区樟木工业园区在建工程,生产经营中的企业进行检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督促企业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防治结合,召开建筑企业和生产企业法人会议。依托日常巡察成果,主动沟通联系企业,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把发现问题落在平时,加强预警防范。

(四)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人社与信访、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治欠保支横向工作要点等,形成了制度健全、责任到人、监管有力、惩治到位的治理格局,为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在福绵区各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全区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重大事件。但受经济下行影响,福绵区樟木工业园区众多的水洗企业受到波及,不少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存在较大的欠薪风险,为切实做好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20xx年目标任务。一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二是不发生50人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三是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极端事件;四是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全覆盖,全力做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分账制管理、落实三方监管制度等工作;五是继续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和督办,确保拨付的工程款优先用于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人社劳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缩短办案时间,对于建设单位已经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但施工单位仍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查处;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冻结企业资产,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有效处置。

(三)进一步严格执法,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不断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作用,利用自治区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治力度,让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获得自身劳动报酬的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将继续坚守初心和使命,依法履职,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

欠薪工作总结 篇6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整体情况较好,被督查单位均能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教育局重视程度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根治欠薪工作,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制度;县住建局日常监管好,组建了工作专班,实行项目包保,重点盯防欠薪问题;县国投公司人工费存储足,金凤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人工费储存金超过5000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县交通运输局数据报送实,上半年共报送在建工程项目信息22个,项目资料完善,项目信息全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工费拨付不到位

从全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系统排查情况来看,我县纳入该系统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共55个,其中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31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其中,中营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分别有6个、5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0%以上。

(二)“五项制度”落实有差距

全县根治欠薪“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不理想,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太平镇项目办负责人对根治欠薪工作重视不够,对“五项制度”内容不清楚;五里乡雉鸡村三组马家湾至大垭产业路整修及硬化工程、中营镇大路坪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洪兵屋旁至古龙桥)工程项目“五项制度”均未落实,处于监管缺失状态,若发生欠薪问题将极难处理。

(三)项目信息报送不全面

太平镇实施的2个200万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五里乡实施的十字村石家堡至刘家屋场公路整修及硬化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在报送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报送项目信息,未做到应报尽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扛起责任、压实责任,再动员再部署再筹划,全力打造“无欠薪鹤峰”,努力做好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先行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人工费拨付,筑牢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统筹调度,按照“三保”原则,及时拨付各在建项目人工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与县财政局加强联系,共同协商,共同解决,确保政府性投资工程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制度要求落实落地

县治欠办要按照州对县“一月一考核”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督办和考核力度,提高农民工工资保障日常监管工作在年底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分占比。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安排专人盯防欠薪问题。同时,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务必做到应报尽报。

欠薪工作总结 篇7

根据《xx县关于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冬季攻坚行动方案》([20xx]x号)和《xx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20xx]x号)通知精神。根据xx镇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xx镇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镇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xx年x月xx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治欠保支”相关制度,镇人民政府分别与xx个村(社区)签订《20xx—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份。将各村(社区)、行业主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细则;20xx年x月x日召开xx镇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xx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xx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工资按月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双公示”制度五项制度。

(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上半年,我镇联合人社、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xx人,印发资料份,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xx个。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截止目前,我镇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件,涉及人数xx人,清欠农民工工资xx万元;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20xx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x起,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x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x起。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梳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欠责任,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截止目前,我区新建、在建项目共计x个,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x个,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x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项目x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项目x个;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x个;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x个,20xx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x个项目,截止目前,资金x万元;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xx万元应急周转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自执行“治欠保支”相关制度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态势平稳可控,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欠薪原因多元化,讨薪常态化,清欠难度较大。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因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狠抓治欠保支相关制度落实,全面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分账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落实“欠薪入罪”制度、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信用记录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五员监巡查、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进一步突出预防处置,强化权益维护。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下一步,我镇将对20xx年新开工的项目,发生过欠薪的项目,已发函的形式至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进一步推进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我镇将按照《xx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指标要求,加大力度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帐管理制度,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欠薪工作总结 篇8

根据 《 县关于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冬季攻坚行动方案》 ([20xx]X 号) 和《 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 ([20xx]X 号) 通知精神。根据 镇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现 XX镇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 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 的原则, 我镇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20xx 年 X 月 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 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落实“治欠保支” 相关制度, 镇人民政府分别与 个村(社区) 签订《20xx—20xx 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 份。 将各村(社区) 、 行业主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 按照考核细则; 20xx 年 X 月 X 日召开 镇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 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 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民工工资保证金、 劳动用工实名制, 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 工资按月 支付) 分账管理制度、 “双公示” 制度五项制度。

(二) 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 团结联动, 实施综合整治。 上半年, 我镇联合人社、 住建、 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XX人,印发资料 份, 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 个。

(三) 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 截止目前, 我镇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 件, 涉及人数 人, 清欠农民工工资 万元; 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 对用工单位, 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签订、 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 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 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 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 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 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 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 20xx 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 X 起, 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 X 件,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X 起。 截止目前, 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 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 梳理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落实清欠责任, 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 及行业主管部门, 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 截止目前, 我区新建、 在建项目共计 X 个, 其中: 政府性投资项目 X 个, 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 X 个; 按月 足额发放工资项目 X个; 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 项目 X 个; 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X 个; 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 X 个, 20xx 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 X 个项目, 截止目前, 资金 X 万元; 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 万元应急周转金,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 形势不容乐观, 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 自执行“治欠保支” 相关制度以来,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总体态势平稳可控, 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 欠薪原因多元化, 讨薪常态化, 清欠难度较大。 建设单位资金困难、 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 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 因工程层层转包、 分包、 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 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 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 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 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 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 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三、 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狠抓治欠保支相关制度落实, 全面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 全面实行工资按月 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全面实行分账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制度、 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全面落实“欠薪入罪” 制度、 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信用记录制度。

(二) 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 按照“问题早发现、 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 的要求, 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督查工作, 立足职能, 密切配合, 开展日常巡视检查、 五员监巡查、 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 进一步突出预防处置, 强化权益维护。 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对恶意欠薪、 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 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 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 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下一步, 我镇将对 20xx 年新开工的项目, 发生过欠薪的项目, 已发函的形式至项目主管部门,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 进一步推进分账管理、 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我镇将按照《 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 》 指标要求, 加大力度推进银行代发工资、 分帐管理制度, 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欠薪工作总结 篇9

、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xx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xx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欠薪工作总结 篇10

一、高度重视,广为宣传,扎实工作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组办公室,配备对口人员,形成工作网络。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召开会议,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由于拖欠工程款原因十分复杂,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顽症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在预防拖欠工程款方面:

一是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制度。以工程担保为突破口,以诚信体系为依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二是完善市场体系。深化以“代建制”为重要内容的项目管理体制研究,特别在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在内的多种投资性质项目中实行“代建制”和代建形式的多样化等方面提出构想。三是建立各相关部门闭合连接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

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乡今年已先后对全乡在建工程是否建立民工工资卡制度以及在工地现场是否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和告知牌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民工工资的发放手续。原来民工的工资一般是由项目负责人付给“小包工头”再由“小包工头”将钱付给民工,但有些小包工头为了达到独吞工钱的目的而逃之夭夭,致使民工工资未及时有效的发放。为了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我乡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规范民工工资发放手续。

三是出重拳,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四是同步解决一批拖欠民工工资。在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同时,本着“接到一个、处理一个、不拖拉、不积压”的原则,不间断地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欠薪工作总结 篇1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案件处置工作。为300多名农民工代发工资800余万元,对本年度已办结的98个欠薪案件全部录入智慧劳动监察信息系统,上线率达100%。办结率%。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公安机关立案4起,采取强制措施2人。

(二)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举办执法月专题培训会,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劳资专管员100余人参加。二是以“就业人才交流会”“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等活动为契机,利用普法宣传、联合检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理性维权。

(四)保证金收缴工作。截至三季度,差异化缴存金额630万元;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800余万元。

(五)执法检查工作。

1.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__年4月1日至5月25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共出动60余人次,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家、劳务派遣公司20家,通过检查共发现未依法报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情况2件、其中1户持证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当场责令其改正并报回复;吊销和撤销许可证2件。

2.夏季执法月活动。20__年4月1日至4月30日,出动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7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个。查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1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件。针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向企业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督促用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引导一用人单位依法为17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宣传资料。

3.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专项行动。20__年3月15日至5月15日,抽调执法检查的.人员9人,分为2个检查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16家,其中企业11家、劳务派遣单位1家、个体工商户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共涉及劳动者约750人。查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违法案件1件,已当场责令企业改正,未发现超时加班等其他问题。

4.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20__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县32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2份,为2家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并对排查发现的13个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已整改完毕。

5.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本年度我县书面审查总任务为600户,目前已完成书面审查用人单位651户,完成进度为%,涉及劳动者万人,推荐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3户、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4户。

6.“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此次抽查涉及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等共计6项抽查任务,联合市场局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企业6户。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做好当前清欠工作。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贯彻落实“四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联动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类根治欠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大执法力度。针对重点行业欠薪问题,严格查处,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处罚,对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履行的企业依规纳入“黑名单”,督促工程项目、用工企业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四)加大信访案件处置力度。针对信访案件,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措施,促进案件及时化解。

欠薪工作总结 篇12

近年来,张家港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等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保障制度,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连续2年在苏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获得A等级。截至目前,该市成为苏州未接到人社部转交欠薪线索的少数区县之一。

一、抓实三个面,实行立体防治

一是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层面。市政府召开根治欠薪工作推进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人大先后专题调研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各方责任,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各部门履责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党建引领根治欠薪层面。在市区域党建工作站分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先锋驿站”,在工程建设项目一线建立联合党支部,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实施建筑工友关爱志愿服务项目—“虹筑之家工友驿站”,为流动党员和建筑业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技能培训等一站式专业援助和志愿服务,2年多开展活动300余场,服务建筑业农民工3万余人次。三是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层面。完善对镇(区)政府(管委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分解年度工作重点,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该市社会综合治理考评项目,考核评定与欠薪纠纷调处、督查检查结果挂钩,督促各板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

二、突出三条线,拓宽治理渠道

一是织密日常监管的“防线”。市人社局狠抓源头治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双随机”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建立健全欠薪预警制度,将在建工程项目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做好信息采集、服务指导,建立欠薪企业工作台账,动态监控在建工程项目工资发放情况。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排查,了解掌握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等情况,排查发现因款项结算争议、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产生的欠薪隐患项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约谈,分类指导,消除隐患。二是严守欠薪清零的“底线”。市人社局劳动局加大工资类案件执法力度,优先受理、快速查办,重大欠薪案件每日一报,所有欠薪案件处置情况每周分析上报,春节前工资类案件实现动态清零。市住建局建设局履责担当,督促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快速调处建筑业各类纠纷,确保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春节前成立清欠调解专班,与辖区警务站联动,加大欠薪案件的集中调处力度。20xx年调处欠薪案件38起,指导镇(区)调处欠薪案件12起。三是筑牢依法治理的“红线”。市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督办各类欠薪案件。20xx年,督办上级交办、市扫黑办和维稳办移送欠薪线索7件,督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核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针对市交通运输部门管辖铁路项目权限受限的难点,市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内外协调,努力扫除“四项制度”落实“盲区”。

三、把握三个点,强化管理举措

一是突出重点,做好分类指导。市人社局根据建筑业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特点,联合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召集负责人、人事干部、劳资专管员,采取现场观摩、法规讲解、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培训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建立微信群、印发《根治欠薪业务指南》等多种形式,帮助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全面提升管理质效。二是盯住弱点,补齐弱项短板。加强源头管理,将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落实到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本,发生的费用纳入工程造价。统一配发管理参考文本和台账资料盒,指导用工记录,规范台账管理。依托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用工全程进行线上动态监管。三是破解痛点,解决根治难题。将施工管理和监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实行“人证”比对,严查“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实名制管理纳入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实施差别化管理,随机抽查检查;纳入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与工程招投标、资质动态监管、工程评优等挂钩。运用不良行为记录、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手段加大惩戒力度。20xx年,共对3家施工单位和16名施工负责人(个体承包人)予以市场准入限制,7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架好三座桥,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便捷维权的“多孔桥”。市人社局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维权渠道,开通农民工工资调处绿色通道。市住建局全面加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接处工作,建筑业农民工直接去人社部门反映欠薪的,市住建局迅速安排专人去人社部门联合做好接待、调处工作,让农民工少跑路。市司法局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系列普法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12348”热线、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20xx年累计为816名被欠薪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二是联合执法的“立交桥”。市人社局会同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落实“三查两清零”和“两个确保”工作要求。抽调成员单位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20xx年3次集中实地排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52个,分A、B、C三个等次进行通报。对列入C级的工程项目开展“回头看”,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两法衔接的“高架桥”。市人社局联合公安、检察院、住建等职能部门,研讨会商欠薪案件处置中的疑难问题,明确建筑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实行“双移送”。由住建部门负责“四个查清”:查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等基本情况;查清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查清工程款支付情况及资金去向;查清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和具体数额。人社部门进一步查实案情后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20xx年移送案件13起,其中工程建设领域(含装修装饰行业)6起。对有群体性的事件苗头的重大、疑难欠薪案件,以及以讨要工程款为目的恶意讨薪行为,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联动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欠薪工作总结 篇13

今年以来,雁江区以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治欠形势明显好转。

一是组建治欠专班,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工作专班,从纪委、人社、住建、总工会、东管委、雁江建投、部分乡镇抽调精干力量40余人次,落实重要节点专人脱产开展工作,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逐一摸排,重点项目一对一指导,实施区纪委全程监督,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实现根治欠薪工作考核提级升位。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工资月审。

建立工资月审制度,自5月起,人社、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台账+现场”方式,每月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审核,确保农民工朋友的“血汗钱”真正按月足额发放到位。今年以来,累计审核发放561个班组12849人次工资万元。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形成高压态势。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坚持恶意欠薪“零容忍”。今年已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597件,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10份,协调发放农民工工资4815万元,立案查处欠薪案件2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件。

四是建设诚信体系,加强联合惩戒。

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2家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将16家单位评定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失信企业,由区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3家存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良行为的企业进行扣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辖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得到有效震慑。

欠薪工作总结 篇14

(一)深入实施春节攻坚月活动,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出台了《福绵区开展20xx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工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联合多部门深入到企业及各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联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的事件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整治,我区春节前未发生有因欠薪引发的事件。

(二)加强监管,开展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xx年7、8月,福绵区召开了夏季根治欠薪工作部署会,由人社部门切实履行起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针对我区樟木工业园区在建工程,生产经营中的企业进行检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督促企业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防治结合,召开建筑企业和生产企业法人会议。依托日常巡察成果,主动沟通联系企业,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把发现问题落在平时,加强预警防范。

(四)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人社与信访、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治欠保支横向工作要点等,形成了制度健全、责任到人、监管有力、惩治到位的治理格局,为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在福绵区各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全区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重大事件。但受经济下行影响,福绵区樟木工业园区众多的水洗企业受到波及,不少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存在较大的欠薪风险,为切实做好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20xx年目标任务。一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二是不发生50人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三是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极端事件;四是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全覆盖,全力做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分账制管理、落实三方监管制度等工作;五是继续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和督办,确保拨付的工程款优先用于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人社劳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缩短办案时间,对于建设单位已经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但施工单位仍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查处;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冻结企业资产,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有效处置。

(三)进一步严格执法,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不断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作用,利用自治区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治力度,让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获得自身劳动报酬的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将继续坚守初心和使命,依法履职,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

欠薪工作总结 篇15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成效,夯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先行试点县建设基础,20xx年5月25日至29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等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9个乡镇、12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整体情况较好,被督查单位均能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教育局重视程度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根治欠薪工作,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制度;县住建局日常监管好,组建了工作专班,实行项目包保,重点盯防欠薪问题;县国投公司人工费存储足,金凤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人工费储存金超过5000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县交通运输局数据报送实,上半年共报送在建工程项目信息22个,项目资料完善,项目信息全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工费拨付不到位

从全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系统排查情况来看,我县纳入该系统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共55个,其中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31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其中,中营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分别有6个、5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0%以上。

(二)“五项制度”落实有差距

全县根治欠薪“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不理想,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太平镇项目办负责人对根治欠薪工作重视不够,对“五项制度”内容不清楚;五里乡雉鸡村三组马家湾至大垭产业路整修及硬化工程、中营镇大路坪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洪兵屋旁至古龙桥)工程项目“五项制度”均未落实,处于监管缺失状态,若发生欠薪问题将极难处理。

(三)项目信息报送不全面

太平镇实施的2个200万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五里乡实施的十字村石家堡至刘家屋场公路整修及硬化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在报送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报送项目信息,未做到应报尽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扛起责任、压实责任,再动员再部署再筹划,全力打造“无欠薪鹤峰”,努力做好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先行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人工费拨付,筑牢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统筹调度,按照“三保”原则,及时拨付各在建项目人工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与县财政局加强联系,共同协商,共同解决,确保政府性投资工程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制度要求落实落地

县治欠办要按照州对县“一月一考核”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督办和考核力度,提高农民工工资保障日常监管工作在年底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分占比。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安排专人盯防欠薪问题。同时,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务必做到应报尽报。

欠薪工作总结 篇1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联动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欠薪工作总结 篇17

20xx年以来,中和镇始终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多点发力,有效遏制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日常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自20xx年以来相继召开4次会议,研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中和镇根治欠薪年度工作计划》、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追究制度和考核评价方案等,明确各职能站所各成员职责,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聚焦制度落实,源头根治欠薪。采取联合执法检查模式,紧盯在建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专户和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等,督促指导施工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制一金一表”制度,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确保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到位。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制度政策,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今年以来,辖区内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足额到位。

聚焦案件化解,维护合法权益。中和镇始终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案件处置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对欠薪线索进行排查梳理、核实原因、协调处理,快速高效解决欠薪问题,化解矛盾争议。20__年以来,中和镇受理欠薪线索办结率达100%,共为1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79503元。

聚焦法规条例宣传,提高知晓率。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结合普法宣传,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日常巡查检查等工作广泛宣传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切实提升知晓率。今年以来,共发放资料45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条。组织各村委会张贴宣传海报81份,转发微信、QQ宣传216条,提高了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镇营造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欠薪工作总结 篇1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__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清防并举、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欠薪治理工作,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我县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主体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全县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防欠工作日常监管责任体系和部门联动的防欠工作机制;

(二)全县xx年欠薪投诉举报案件发案量比上年下降20%以上;

(三)当年新发生的欠薪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避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访和突发性事件。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欠薪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1、加强领导,建立县政府主导的欠薪治理工作机构。

2、落实责任,明确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分工,并将其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3、协同配合,建立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4、政令畅通,构建共享信息平台,实现相关部门欠薪信息的有效对接。

(二)进一步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教育和惩处力度

1、开展百场维权宣讲进工地、进社区等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农民工)依法用工、有效维权的意识。

2、在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宣传政策,曝光违法,推广典型。

3、开展建筑行业、“四小”、物流、装卸、配货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4、对欠薪企业实行重点列管制度,对其整个施工、经营过程按月检查,全程监控其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5、将欠薪单位纳入用人单位信用监督体系(包括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人民银行诚信系统),并视欠薪行为分别予以媒体曝光、限制招投标、一票否决、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8日—4月30日)

1、拟定方案。县劳动保障局作为本区域内欠薪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拟定欠薪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的防欠责任人,组织实施以调查摸底、日常监管、普法宣传、专项治理为主要工作方式的欠薪治理工作,并建立用人单位数据库,受理和查处欠薪投诉举报案件。

2、落实责任。县劳动保障局对所辖区域内的建筑施工项目逐一落实防欠责任人(x镇辖区防欠责任人:卢铸钢;达连河镇辖区防欠责任人:尹承栋;其他乡镇辖区防欠责任人:蔡传明;总辖区防欠负责人:李铁峰)。开展欠薪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保障金缴纳、维权告示牌设立,工程分包、转包及劳务合同签订等情况。

3、学习培训。一方面对防欠责任人进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欠薪治理工作政策规定进行培训,特别是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对防欠责任人进行防欠工作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

(二)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1、召开工作会议。一是分行业召开用人单位负责人、劳资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区分监管重点。通报xx年有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实行重点列管的名单,对xx年发生新的拖欠的用人单位,视情节分别处以重点列管、限制招投标、一票否决、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二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书。三是及时召开部门内部的防欠工作会议,对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四是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防欠工作例会,研究部署防欠工作。

2、开展维权宣讲。一是对用人单位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培训班对用人单位劳资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二是开展劳动保障维权重点提示、警示、启动百场维权宣传进工地、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三是在新闻媒体开展欠薪治理专栏,按月曝光欠薪企业(首月曝光去年欠薪企业,以后每月曝光上月欠薪企业),推广欠薪治理工作经验。

3、巡视监管。防欠责任人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开展防欠工作,对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项目,在施工期要适时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并填写防欠手册或制作调查检查记录;协察员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项目适时进行排查上报,并协助专职监察员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专职监察员对每个建筑施工项目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重点列管的单位每月至少检查2次。进入秋季后,要对建筑工地和民工居住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因经济(劳务)纠纷、劳动纠纷等引发的欠薪案件,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院、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对发现的拖欠工资或其他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协调公安部门处理。

4、举报专查。加大对欠薪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力度,对于xx年新发生的欠薪案件,一方面要加大处理(罚)和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务必要在3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有效途径或部门解决问题。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xx年2月10日)

xx年欠薪治理工作,要结合半年、年终总结工作,对防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五、工作考核

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扎实做好欠薪治理工作,县劳动保障监察 大队将分阶段对防欠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核内容(100分)

1、责任区施工工地基本情况。防欠责任人必须对责任区内的建筑工程基本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全面掌握。内容包括:

(1)摸清建筑工程基本情况(10分);

(2)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情况(5分);

(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10分);

(4)劳务分包、转包情况(5分)。

2、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维权告示牌设立情况(40分)。即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情况;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及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3、普法维权宣讲情况(20分)。防欠责任人按要求在责任区内开展普法维权宣讲进工地、进社区情况。

4、投诉举报情况(10分)。

(二)考核标准

1、扣分项目。

(1)责任区内建筑工程遗漏一个扣3分;

(2)劳动合同未签订,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2分;

(3)未办理用工备案,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2分;

(4)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3分(批缓项目除外);

(5)责任区内建筑工程有违规进行劳务分包、转包未及时通报、报告的,每个扣2分;

(6)发生拖欠工资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对外省建筑施工企业与其本地施工人员达成协议,年底统一支付工资的不扣分);

(7)未督促设立维权告知牌,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2分;

(8)未开展普法维权宣讲,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2分。

2、加分项目。

(1)单项考核满分的,另加1分;

(2)拖欠人数20人以上或拖欠工资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重大拖欠案件及时发现妥善处理,避免重大、群访案件发生的,另加2分。

3、取消资格项目。

(1)因行政不作为导致拖欠工资案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并引发集体上访或围攻政府机关造成恶劣影响的(恶意讨薪情况除外);

(2)单项考核出现2个以上项目得0分的;

被取消考核资格的防欠责任人,年底不参加评优、评先、评奖,扣发当年年终各项奖金。

(三)考核方法

建立考核制度,采取实地考核、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查实情况、审查书面材料等方法结合的形式,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县劳动保障部门为辖区内每名防欠责任人建立考核档案,年底根据累加成绩确定名次。

针对各单位考核以辖区内发生欠薪案件数量为准,如未达到下降20%的绝对指标,取消年度标兵单位、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x县欠薪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坚持靠前指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欠薪治理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本着“教育引导、跟踪整改、依法处理”的原则,教育用人单位自觉遵纪守法、自己约束,特别是增强农民工的自己维权意识,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要对责任区域内的建筑单位,特别是对列入重点列管、一票否决、限制招投标、清出建筑市场名单的企业、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并实行防欠责任人责任制,对责任心不强、不落实防欠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出现欠薪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防欠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信息对接,开展信息通报工作。要加强欠薪信息的对接,及时交流信息,及时分析解决防欠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防止重大、群体性上访案件发生。

欠薪工作总结 篇19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项行动任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枣强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了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枣强县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攻坚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契机,我们利用宪法宣传日,深入企业和街道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接受咨询,努力帮助农民工掌握维权知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维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扎实推进自查和排查。我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通知了各乡镇、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工程项目22个,涉及工人3400余人,经各部门及项目单位反馈目前我县用人单位和工程建设领域内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3、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12月10日—12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了各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一旦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为止,根治欠薪行动共排查8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1078余人。目前没有发现拖欠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导致欠薪的源头性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仍不规范,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问题依然存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纠纷,在施工企业、包工头抽取个人利益后,最终将纠纷矛盾转嫁到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这是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

2、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存在隐患,一些工程项目施工周期短、工人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仍存在以班组长手工记账等问题;发放工资应当实现银行代发,仍有部分项目现金发放为主。

3、受外部经济影响较大的加工制造业欠薪问题突显。部分加工制造业,特别是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者,自身生产能力依赖外部经济环境,抗风险能力差,生产经营链条中哪个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导致工人工资的拖欠。

4、近几年,通过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农民工维权意识提高,投诉意识显著增强,维权手段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农民工被欠薪后,并不选择按照程序办理,而是绕过投诉,直接通过上访或拨打市长公开电话或拨打12333服务电话投诉。今年下半年,通过衡水市961890群众服务热线或12333服务电话转办的案件数为20余件,而20xx年全年转办数为7件。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坚持既有工作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围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进一步靠前布防、靠前指挥,持续发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

一是推动制度落实,加强源头预防。狠抓“两金”、“三机制”、“一入罪”措施落实见效,下大气力推动将“两金”、“三机制”落实到每个建筑项目,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和监管,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切实发挥制度源头预防作用。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切实保证“两金”、“三机制”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的落实。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枣强等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浓厚氛围,形成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用人单位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想欠薪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快对欠薪案件的应急反应,简化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欠薪案件的效率,及时高效的为欠薪农民工讨加工资。加强对企业的现场和非现场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我县产业较为密集的玻璃钢制造、输送机械加工、皮毛加工业进行专项检查,主动将隐患纳入视野、将问题解决在萌芽。

三是依法依规打击,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依规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用法律的威严震慑欠薪行为,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完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认定、推送工作,加大“黑名单”的列入力度,使违法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激励企业守法诚信。

五是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打赢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这场硬仗。组织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进一步聚焦欠薪行为,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争取做到欠薪案件在20__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发生新欠。

欠薪工作总结 篇20

一、检查情况

11月20日,对我县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企业开展20__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共检查99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5715人,其中涉及农民工人数3779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3703人。协调解决农民工案件58件,涉及人数309人,涉及金额万元,所有案件都已经结案,结案率100%。在排查过程中,我县在建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已实名,施工总承包企业已依法与所招用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工资发放每月会进行公示。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日志、工程结算单等基础资料都齐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以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已落实到每一个在建的工程项目,不存在欠薪隐患问题,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在此次检查中向各个施工承包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和农民工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和要求,特别是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民工自我保护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清欠工资专项检查和案件处理中,维权农民工普遍无法提供欠薪证据,致使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困难。二是农民工工资追缴难度增大。部分续建工程的工程款未与农民工工资剥离,需耗费大量精力才能核清欠薪实际数额,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进度。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还不够规范,致使建筑领域劳动用工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限限制,对一些恶意欠薪欠费企业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案件查处时间较长,导致农民工重复上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各项制度。紧盯“八率”监控指标,守牢农民工工资支付底线,做好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继续实行清单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列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跟踪落实解决。健全完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及时防范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力争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后开展工作中,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两个重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案件,特别对至今尚未化解处置的欠薪积案,严格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制,强化治欠措施,着力解决问题,确保年底前将所有欠薪案件全部化解处置。

欠薪工作总结 篇21

根据《江西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薪联办[20xx]11号),我局高度重视,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而努力。

二、主要措施与做法

1、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落实责任机制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宜黄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小红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以组长为第一负责人,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工程建设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机制

一是建设项目在招标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信誉问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不能参与投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是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签订项目招标施工合同时,需缴纳保证金,凡未按要求交纳的,一律不得签订施工合同。

三是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拨付工程进度款时,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款的逐级发放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足额发放到位,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每逢中秋、春节重要节假日,如出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立即从农民工保证金中列先行垫支,并从下一期工程款中扣回补足。

四是项目施工完毕通过交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必需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村委张贴公告,明示项目施工已完成,如有未结付农民工工资的,可反映投诉至我局,我局将根据情况从施工单位交纳的项目农民工保证金中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同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五是项目施工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给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同时我局对项目施工进行定期施工安全检查,巡查工地安全用工情况,出现涉及施工安全隐患及时停工整改,确保农民工施工人身安全。

3、实施突发案件快联动执法、速反应机制。

我局联合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 大队、公安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一起进行执法联动机制。执法联动机制通过拓宽执法信息来源,树立执法威信,提高执法工作实效,有效维护农民工自身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执法效果,使我们对以往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能更快速的反应处理,解决我局执法力量单薄、后续强制执行力薄弱等情况。

4、排查治理方式,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深化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容易爆发矛盾和问题;

二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日常施工过程质量监管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拖欠)、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5、积极协调民工工资来访事宜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监督,做到了对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工作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在我局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无重大群体 性事件、集体上访等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6、定期排查,积极预防

为了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省联席办要求对所辖范围内的重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三、成效

20xx年到至今我局工程项目在进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也没发现我局工程项目有分包、转包、承包现象。

欠薪工作总结 篇22

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欠薪工作总结 篇23

雨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根治欠薪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治欠办和雨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全区根治欠薪“利剑”行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雨城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成立了根治欠薪“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萍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强调研,深入到农民工集中、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突出的用工单位,全面了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有针对性为农民工提供欠薪法律服务。

二、依托平台,优化服务。

为方便农民工就地就近申请和咨询法律援助,雨城区司法局依托全区13个镇(街道)、122个村(社区)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保证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就近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积极发挥一线优势,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信息的收集和掌握,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并提供法律服务。

三、加强宣传,依法维权。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结合法律援助法系列宣传等活动,深入到各镇农民工较为集中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劳动者权益维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工伤事故的认定、索要拖欠工资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详细告知广大农民工,为他们提供长期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维权帮助,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尊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活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万余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雨城区司法局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部门协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影响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并及时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引导其依法维权,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活动开展以来,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52件,涉及金额万元,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五、畅通渠道,高效服务。

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点,充分发挥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12348热线作用,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渠道,建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审查,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援助律师,缩短办案时间,采取非诉为主的方式高效便捷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欠薪工作总结 篇24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9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晋政办发〔20xx〕19号)和《运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运治欠组发〔20xx〕1号)、永治欠组发〔20xx〕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我镇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永济市治欠领导小组的安排,我镇立即成立开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领导机构,由书记杨战波同志担任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主任由尚国栋兼任;同时制定我镇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村委主任为各村网格长,负责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涉及用工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制定我镇欠薪突发群体 性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督查和问责制度,此外还要求镇劳动保障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在各村上报的基础上,加大劳动用工的监管。

二、宣传得力,营造氛围,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我镇组织人员深入用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并结合各项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镇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伤保险、预存工资保证金、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工资和设立维权公示牌等六项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用人单位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农民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

2、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3、我镇不存在在建项目,政府工程项目为机关“五小”建设(目前已经正常使用),在自查过程中,我镇涉及到北街工程民生嘉苑项目(已建成),最后甲方以住宅楼房屋市场价抵给乙方自行分配,每套均价为20万元,共21套,总计为420万元,已超出原决算工程款。协议约定:如乙方(王天春)再次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所以开发商甲方不存在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属于乙方与发包方个人经济纠纷,目前乙方王天春已失联,开张镇政府经多次与其联系后无果,所有涉及乙方王天春的经济债务问题,我镇建议农民工走司法程序维护正常权益,不可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解决问题。

欠薪工作总结 篇25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来我市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访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访,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访事件,改变了以往重大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大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访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2.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队因订立协议不明确,在工程后期发生结算纠纷的30起,占比29%;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4.由于施工企业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头携款逃逸,农民工工资无处着落的5起,占比5%;

5.小包工头和农民工以欺骗方式,虚假签发结算单子,联合向政府部门施压进行恶意讨薪的9起,占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集访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反复上访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访。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访。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访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访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二、当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访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大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大规模集访、缠访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举措和建议

1、合力加大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公安、信访、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大、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欠薪工作总结 篇26

一、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xx〕202号)、转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在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未收到和发现水利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二、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提出:对水利行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经现场检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均建立了保证金或保函制度。

三、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市水利局通过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执行《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依法、依规明确施工过程结算有关约定,确保工程进度款按时拨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四、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五、审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查资金筹措方案,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不得批准可研报告的情况

目前,水利行业未出现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情况。

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市水利局认真配合并主动对接财政等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工程款支付需求。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带资承包。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七、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情况

市水利局向全市水利项目单位反复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批准长期拖欠工程款。目前,全市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未发现建设单位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项目。

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问责情况

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九、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一是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二是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情况。

十、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实名制管理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在根治欠薪专项会上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通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目前,水利行业未发现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未配备劳资专管员和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十一、落实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二是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向专户拨付工资资金;三是要求总包单位通过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20xx年度,未发现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未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同时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均实现全覆盖。

十二、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准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市水利局未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十三、依法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市水利局多次召开根治欠薪专项会议,反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有关精神,同时多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十四、本地区欠薪问题发生和解决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案件,也未收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同时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以及重大欠薪舆情事件,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欠薪工作总结 篇27

桐柏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项制度文件,尤其是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要早谋划、早部署。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xx年成立了桐柏县治欠保支领导小组,通过县委办县政府办下文明确了县处级领导为欠薪案件的包案领导,各主管部门一把手为包案责任人,形成了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保支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摸底自查、加强源头治理。

11月初,县人社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局对各乡镇(园区)和相关行业部门所有在建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20xx年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县在建项目情况,尤其是摸清政府投资项目欠薪底子,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及早地督促县政资金拨付到位,从源头上解决了政府投资项目欠薪。

(三)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

一是实行周调度排查制度,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每周对所有2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开展日常巡查摸底,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力争把欠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设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恶意欠薪行为,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定期召开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20xx年以来,以涉嫌恶意欠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9起,涉及农民工833人共计2769余万元。三是落实约谈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欠薪隐患较多的行业和部门,县治欠保支领导小组及时约谈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责成相关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线索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及时解决欠薪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落实应急周转金制度,全县各乡镇、园区和项目比较集中的行业主管部门储备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490万,账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对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按照程序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五是畅通投诉渠道。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已经明确了专班专人负责信访投诉接待工作,信访值班人员电话号码已通报省市劳动监察部门,实行“7+24”接访工作制,随时接受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投诉,20xx年累计接到电话投诉803件;处理书记市长留言板等转办投诉线索89件,涉及金额71万余元;通过电话投诉、网上投诉等渠道累计协调解决216名农民工工资147万元。

(四)强化保障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劳动保障监察局配备了执法车辆和执法服装,配备了专业执法设备。县人社局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并及时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已初步形成。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实行接受投诉和下沉执法检查相结合,每天信访值班人员留守值班接待来电来访,其他执法人员到各项目工地进行摸排,调阅28家在建工地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记录、随机询问在岗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等方式,主动查找欠薪隐患,确保把各类因欠薪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晰权责,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履职尽责,让农民工兄弟春节前拿到工资,顺利回家过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欠薪工作总结 篇28

根据《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汉源县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汉人社发〔20xx〕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我局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成立了由局长黄康任组长,副局长李成军、李鸥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二、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一是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采用送法律法规上企业、现场讲解宣传、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雅府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建设企业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5%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向银行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按工程项目合同价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川人社办发〔20xx〕180号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督促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实行两款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了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三、加强监督检查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一是在每次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工地通过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会、及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款支付前,施工单位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单位对花名册上面每个人进行电话核实并向他们公示举报电话。

20xx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报送各类总结报表,本部门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自查无扣分。

欠薪工作总结 篇29

现将我县开展《20xx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欠薪工作总结 篇30

20__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__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欠薪工作总结 篇31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

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xx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时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四、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五、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时间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时间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时间,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

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

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欠薪工作总结 篇32

一、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现状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xx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不多,口头约定多,不能提供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欠条等证据,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包工头的真实名字及建筑公司的名称,证据不足难以立案。由于开发商或建筑商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干活,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

(二)部门协作难。

每年年底从中央到省市人社、发改委、公安、住建等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但实际上只有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局一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欠薪劳动案件通常在年前集中爆发,防不胜防,平时农民工大多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怕讨薪耽误时间,年底了才集中投诉,劳动监察难以迅速处理,需要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处理,但实际上主要靠劳动监察单打独斗,郧西县早在20__年4月就出台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由人社等部门组成,每个部门的职责也规定的很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阻力较大。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办案方法,办案程序、认定标准及人社、检察院、公安三部门协作方式,是办案指南,但由于未明确说明“无故”、“无能力支付”等由哪个部门认定,加之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同一条文的理解不同,办案思路不同以及规避风险等原因导致案件移送公安难,有时一个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没有进展,这样投诉者不理解对劳动监察部门怨声载道,也只得耐心解释,忍气吞声。由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层层转包想象严重。

三、处理拖欠工资的做法

(一)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论坛,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指派专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回答各种咨询、调查处理各种案件、回复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的信访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终。竭尽全力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

(二)落实监管职责。

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在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投标,贷款融资等方面严格把关,将欠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

在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方面,创新监管方式,为每一个新建建筑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对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反企业予以重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建议

(一)建立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建议市局联合公安、法院、检查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沟通会,案件讨论会,对协同办案的难点问题进行破解,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谋划。

(二)建议尽快出台《两法衔接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及问责制度,确保文件能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目标。

欠薪工作总结 篇33

今年以来,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区住建局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度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劳务用工行为,积极预防治理欠薪问题,全面落实“无欠薪”各项工作,确保我区建筑工程领域平稳有序。

一、强化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制度,全区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六项制度”,在建筑市场监管上,始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牢牢抓住手上,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认真研判分析建筑市场监管和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在日常监管中,住建局采取“双随机一抽查”、专项检查、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工作措施,保持了对清欠工作的高压态势。今年共开展专项检查xx次和重大节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筛查xx次,下达整改通知xx余份,消除拖欠隐患xx余起,切实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截至目前,我区在建工程项目xx个,其中房建工程xx个,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市政园林工程xx个,装修工程xx个,总造价亿元。现有劳务作业工人xx人,实名制落实,工资与工程款实施分账管理、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银行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开、工资足额支付。

在处置欠薪投诉方面,今年全区共受理农民工投诉起,涉及总额xx万元,涉及农民工xx人,三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恶意讨薪和群体讨薪事件。同时年关将近,我局依托“六项制度”继续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工资支付储备金的落实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与短板问题

我区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在市场监管和工作措施上还有漏洞和盲区。一是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施工现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不完善,劳动合同代签现象严重,农民工花名册对工人进退场记载情况更新不及时,现场电子考勤形同虚设,为拖欠工资埋下了隐患。二是建筑市场外围环境影响滋生欠薪隐患。今年楼市低迷徘徊,开发商后期资金压力增大,预储金后期缴存乏力,可能导致个别项目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同时新冠疫情影响造成的人员流动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外地务工人员短缺,我区建设行业已经出现“用工荒”。为招募工人,个别施工企业将工资直接拨给“包工头”,也为欠薪埋下隐患。

三、压实责任,再足干劲,坚决打赢治欠保支工作“百日攻坚战”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工作“百日攻坚战”,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切实压实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推动全区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全区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治欠保支工作专项大检查,加大清欠政策的宣传力度,逐个项目摸清底数,如:建筑工程量、工程合同价、分包转包、民工数量、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拨付等基础情况,认真排查拖欠隐患。对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工程量劳务经济纠纷引发的欠薪上访案件要及时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无果的,及时移交人社部门。

(二)突出工作重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全区重点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列入重点稽查范围。对劳务管理混乱、存在分包转包行为、欠薪风险大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监管。同时,要切实压实建筑施工领域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及时补充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预储金)资金,不得延迟拨付,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用工实名制、发放农民工工资负总责,确保按时把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银行卡个人账户。若建设单位拨付不到位,施工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支付,同时停止施工。因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未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应先行垫付。

(三)健全保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治欠保支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督导问责。一是建立清欠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对重要案件成立专案组,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督办。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双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集中办公,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打击欠薪行为。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欠薪重大违法行为,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并依法依规通报相关部门,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由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人社部门和司法机关。

做好“无欠薪”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区住建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努力推动落实全区在建项目“无欠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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